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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共分為七節,第一節說明研究流程,第二節概念性研究架構,

第三節研究設計,第四節介紹研究變項,第五節操作型定義,第六節敘 述研究材料與方法以及第七節描述資料處理與統計分析方法。

第一節 研究流程

本研究屬於利用現有病例資料之回朔性的探討與分析,首先選定中 部某三家區域醫院為樣本來源,利用病歷室病患資料庫搜尋民國86年1 月1日至95年12月31日期間之病患關聯檔,挑出所有診斷為氣胸住院之 個案,經由病歷記錄之查閱,選出符合原發型自發性氣胸診斷之個案,

再依研究所需之變項,一一登錄於個案病例資料彙整單上,進行初步分 析與統計,再挑出符合首次復發而入院治療的個案,分成接受CTD與 VATS兩組,利用配對原理將兩組之干擾變項,統計學上差異控制到最 小。以比較兩組之治療耗用成本與術後兩年內復發率。

有關成本部份,首先將探討首次復發之原發型自發性氣胸患者,在 選擇接受視訊輔助胸腔鏡手術治療,相較於選擇僅接受胸管引流治療,

手術過程中,所需增加之醫療成本,再扣除因施行視訊輔助胸腔鏡手 術,可縮減術後胸管引流天數及術後住院日數,所節省之成本,以求得 施行視訊輔助胸腔鏡手術,所需增加之總成本(Incremental C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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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效果差異部份,採用評估二種不同治療方式間,於兩年復發率之差 異,以求得施行視訊輔助胸腔鏡手術,所增加之效果(Incremental

Effectiveness)。再求算出合併施行視訊輔助胸腔鏡手術之成本效果比 值。即每減少1%之復發率所可能增加之成本,公式計算如下:

評估施行視訊輔助胸腔鏡手術是否具成本效果時,將估算若原發型 自發性氣胸患者於首次復發時,選擇僅施行胸管引流,於日後復發時,

仍僅以VATS治療,所需再花費之成本,並與患者於首次復發時,即施 行視訊輔助胸腔鏡手術,所需多花費之總成本相比較,以評估視訊輔助 胸腔鏡手術應用於首次復發之原發型自發性氣胸患者,是否具成本效 果。本研究之研究流程如下圖所示:

圖 2、研究流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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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研究架構

本研究架構如下圖所示:

圖 3、研究架構圖

第三節研究假設

一、 首次復發之原發型自發性氣胸(PSP)患者,選擇接受單純胸管 引流或選擇施行視訊輔 助胸腔鏡手術,在發病年齡、性別、身高、

體重、身體質量指數、抽煙狀態、氣胸發生之病側、氣胸大小、術 後胸管引流天數、術後住院日數及日後復發率方面無差異。

二、 對於首次復發之原發型自發性氣胸患者,立即給予視訊輔助胸腔 鏡手術,相較 於僅以胸管引流治療,為一種具成本效果之治療方 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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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節 研究變項

本研究蒐集之相關變項包括: 性別、氣胸病側、氣胸大小、發病年 齡、身高、體重、身體質量指數、抽煙狀態、家族病史、前次治療方式、

術後胸管引流天數、術後住院日數、復發情形、復發時間和醫療費用共 計14項;相關操作定義整理如表10。除復發情形採結合個案醫院病歷紀 錄及電話聯絡追蹤結果外,其餘變項皆以個案醫院之病歷紀錄與健保費 用申報檔為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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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節研究對象

一、 樣本選取準則

由於原發型自發性氣胸(PSP)至今並無單一的ICD-9碼可對應,無 法使用健保資料庫進行大量而全面性的篩選,個案的來源需由個別醫院 病歷中逐一挑選。因此,本研究樣本來源為中部某三家區域醫院,執行 VATS手術之專科醫師皆為醫學中心完訓之胸腔外科專科醫師。研究對象 為民國86年1月1日至95年12月31日期間,因復發之原發型自發性氣胸入 院接受治療者。樣本選擇之收案標準如下:

1. 為首次復發且為單側原發型自發性氣胸患者。

2. 無潛在其他相關肺部疾病者。

3. 入院治療方式為單純胸管引流,或施行視訊輔助胸腔鏡手術者。

4. 住院過程中,無其他手術介入者。

5. 於穩定狀態下出院者。

二、 配對

為確定二組不同樣本之效果(復發率)差異,非導源於干擾因素,故 採用配對(group matching)準則,檢定二組樣本於年齡、性別、身高、

體重、氣胸發生病側、氣胸大小、抽煙史及身體質量指數是否有差異。

三、 預估樣本數

VATS組與CTD組各約1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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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節測量方法

一、成本評估

本研究以中部某區域教學醫院為研究之個案醫院。成本的估算,首 先估算氣胸患者,於選擇施行視訊輔助胸腔鏡手術,與選擇僅施行胸管 引流者,二種不同治療方式間,所增加耗費之醫療成本。再進一步,估 算施行視訊輔助胸腔鏡手術,相較於僅施行胸管引流,減少術後胸管引 流天數及住院日數。此二種日數之計算,皆以個案醫院所提供出院病歷 摘要之記載為準。醫療成本部份,包含所有住院之成本,本研究皆以個 案醫院向健保局申請支付之費用為依據。

二、效果評估

評估二種不同治療方式,於治療後再復發之情形,並以復發率差異,

表示二種不同治療方式之效果差異。而復發資訊之取得,除參考個案醫 院之病歷紀錄外,必要時補以個別電話聯絡追蹤之方式,詢問各研究對 象於治療後,二年之期間內,是否有再復發之情況。

三、成本效果

本研究評估原發型自發性氣胸(PSP)患者日後復發,仍選擇以VATS 治療,所需再花費之醫療成本。醫療成本以個案醫院該年度健保申報紀 錄中,僅以胸管引流治療氣胸之住院個案,健保局平均給付予個案醫院 之費用。最後,求算出PSP患者日後復發所需再花費之成本後,將再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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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僅以胸管引流治療相較於施行視訊輔助胸腔鏡手術所增加之復發 率,並假設患者於二年後復發,將此日後復發所需之成本,轉換為現值,

與患者首次復發時,即施行視訊輔助胸腔鏡手術,所需多花費之成本相 比較,以評估視訊輔助胸腔鏡手術應用於首次復發之原發型自發性氣胸 患者,是否具成本效果。

第七節 資料分析

本研究以SAS統計軟體(9.1版),進行研究變項之統計分析。在名 目類別資料方面,以皮爾森卡方(Pearson χ2)或費歇爾精確檢定(Fisher’s Exact Test)進行,以檢定二組樣本,在性別、氣胸發生病側、抽菸及復 發情形是否有統計差異。在連續性資料方面,以獨立樣本t檢定,比較 二組在發病年齡、身高、體重、身體質量指數(BMI)、術後引流天數、

術後住院日數及醫療費用上,是否有統計上之顯著差異。再進一步探討 二種治療方式,在成本與治療效果上之差異,並計算出成本效果比值,

最後針對成本不確定之項目,進行一次敏感度分析。

最後,於探討合併施行視訊輔助胸腔鏡手術,是否具成本效果時,

由於某些成本資料之取得,存在不確定性,故將對不確定之成本項目,

進行一次性敏感度分析,以探討其成本變動,對本研究結果之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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