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結論
本研究之研究目的,主要乃探討對於首次復發之原發性自發性氣胸 個案,立即施行視訊輔助胸腔鏡手術,相較於僅施行胸管引流之治療方 式,而是否為具成本效果之治療選擇。研究主要之結論如下:
一、 施行視訊輔助胸腔鏡手術治療首次復發之原發性自發性氣胸,相 較於僅施行胸管引流,於治療過程中,需多支付費用約52,241元。
扣除因縮減術後胸管引流天數及住院日數所節省之成本2,828元 後,需多支付之總費用為49,413元。
二、 對於首次復發之原發型自發性氣胸個案,立即施予視訊輔助胸腔 鏡手術治療,相較於僅施行胸管引流,可減少約21.23%之復發率,
相當於每減少1%之復發率,需多支付費用達2.091元。
三、對於首次復發之原發型自發性氣胸個案,選擇僅施行胸管引流之治 療方式,待日後氣胸復發,再施予視訊輔助胸腔鏡手術治療,則 所需再支付之費用現值為14.832元,遠低於合併施行視訊輔助胸腔 鏡手術,需多支付之費用49.413元。故對於首次復發之原發型自發 性氣胸個案,立即施予視訊輔助胸腔鏡手術治療,相較於單純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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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引流,仍不具成本效果(Cost Effectiveness effect)。
四、 進行敏感度分析結果,以目前健保費用支付標準下,改變兩組之 復發率差值達72.81%時,則施行視訊輔助胸腔鏡手術,將較具成 本效果。
第二節 建議
一、 對未來研究者之建議
國內視訊輔助胸腔鏡手術應用於原發型自發性氣胸的治療,已經有 15年,加上治療儀器不斷更新及醫師經驗與技術的精進,目前視訊輔助 胸腔鏡手術已屬常見之手術。過去對氣胸所採行之多種選擇治療方式,
亦因此趨於單純化:單純胸管引流(症狀治療)或視訊輔助胸腔鏡手術
(病因根除)。故建議未來研究者,可針對視訊輔助胸腔鏡手術,應用 於自發性氣胸的首發或復發,評估是否具成本效果。
本研究之成本評估乃採用醫院之健保申報費用,在過去支付制度以 論件計酬給付的不穩定狀態下,透過點值轉換而得之金額,可能並不完 全符合實際醫療之成本。故建議未來研究者,可因應未來DRG實施時,
針對視訊輔助胸腔鏡手術,應用於自發性氣胸的首發或復發,評估是否 具成本效果。
此外,本研究於效果之評估時,亦未估算術病患心理及生理狀態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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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異。故建議未來研究者,可利用問卷方式,探討兩種不同的治療理念,
對病患造成之影響,尤其是高復發機率所帶來之恐懼與不安。
二、 對醫療政策之建議
目前各國保險支付制度,為有效控管醫療資源使用,對於新藥引進 皆需附上成本效果分析資料,相較於運用高科技之新式手術或處置的治 療方法的引進,則少有相對的要求。原因在於引進初期費用偏高,多數 不具成本效果;一旦技術成熟且相關費用下降時,將是政策介入推廣之 時機。此時,一個具規模之成本效果分析及敏感度分析就顯的相當重要 且具前瞻性。
但是,以目前之疾病分類碼(ICD-9)或以資源耗用為依歸之 DRG 分類 碼,皆不足以精細的區分個別單一疾病,導致於健保資料庫之使用限 制,也造成大規模之成本效果分析的障礙。建議有關單位,能加速建構 各單一疾病之對應碼,以利未來研究之進行。
三、 對臨床醫師之建議
本研究之效果評估証實,原發型自發性氣胸的治療選擇,深深影 響患者未來復發機率的高低;此外,對於具有較低身體質量指數之 抽菸患者,亦具有較高復發機率;此項結果與大部分國內外之研究 相近。因此,建議臨床醫師在面對具高復發因子的病患時,除了要 考慮該治療的成本效果外,亦應顧及病患在復發時所承擔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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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建議臨床醫師在提供病患完整資訊情況下,由醫病雙方共同做 出最理想之治療選擇。
此外,術前影像學的評估,在本研究中僅以胸部 x 光來代表氣胸 嚴重度,雖說國外研究曾提出高解析度之胸部電腦斷層,對原發型 自發性氣胸的病灶檢出有一定之評價,但所費不貲。當未來相關費 用下降且醫界形成共識時,可考慮以高解析度之胸部電腦斷層取代 胸部 x 光來代表氣胸嚴重度評估,藉此再降低視訊輔助胸腔鏡手術 之復發率。也許會具有成本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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