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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第四章 研究設計與調查分析

本研究以台北市都市更新案件於實施者申請「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暨權利變換」

並取得地主參與意願(簽立都市更新同意書)為主軸,輔以「整合作為」與「信 任危機」,以及可能產生的「衝突困境」為問題設計基礎,藉以探討「都市更新 整合作為」對「參與意願」的影響程度,並作為建構「整合作為機制配套措施」

的參考資料。

第一節 研究設計

都市更新事業之推動主要由實施者採用不同的整合作為執行各項整合事 務,或委任其他都市更新相關從業團體代為協商整合土地權利人(以下簡稱地 主),並依據都市更新相關法令規定取得其參與意願並辦理相關程序,本研究希 望透過問卷調查表的調查方式,暸解地主在考慮房屋重建更新時,採用哪些整合 作為可提升地主們對都市更新重建事業的參與意願。

壹、問卷調查目的及調查方式 一、問卷調查目的

本研究所要探討的是,在實施者派遣整合者與地主溝通協調時所採用的整合 作為,是否有助於地主更易於凝聚更新重建共識並提高參與都市更新之意願,本 研究將整合作業分為五項「整合作為」,分別為「意見整合」、「資訊整合」、「財 產整合」、「信任層面整合」,以及「衝突層面整合」五項整合作為,並依照不同 的「整合作為」個別設計相關題型,藉以探討並研擬「整合作為機制」之參考依 據。

二、問卷調查方式

本調查問卷對象為都市更新案之地主,問卷部分由筆者親自發送並當面說明 以協助其填寫,無法親送之地主則委託中人及其他專業人士親送並協助其填寫,

並告知受訪者本研究內容概要,請受訪者填寫完後回收。

問卷調查發放對象以台北市申請事業計畫暨權利變換審議之都市更新案件 進行地主問券發放。本研究自研究者參與的 16 個都市更新案例中選定三大重點 更新案(士林天母更新案、南港東新街更新案、大安郵政新村更新案)的更新歷 程,主要探討實施者自介入更新案開始至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報核階段,推動都市 更新整合的時間範圍內涵蓋了研究者參與的 16 個都市更新案例(士林區天母 案、士林區福國路案、士林區中正路案、士林區士商路案、士林區劍潭案、內湖 區金湖路案、內湖區星雲街案、內湖區民權圓環案、內湖區麗山街案、內湖區環 山路案、信義區松山路案、大安區郵政新村案、大安區仁愛玩具大樓案、南港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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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位 案例說明 權變進度 相似點 相異點 大安案 (臺北市大安區大

安段一小段 99 地 號等 7 筆土地)本 案為自行劃定更新 單元,位於大安區 大安路口,基地面

已 收 取 都 市 更 新 同 意 書 並 完 成 權 利 變 換 簡 報作業(實施者 對郵政協會、電 信 協 會 及 私 地

1.私地主同意 比例 87.98%。

2.實施都市更 新整合時間長 達 8 年以上。

3.收取及重簽

私 地 主 產 權佔 比 66% 、 郵 電 協 會 34%,本案為自行 劃定更新單元,整 合 作 業 共 分三 階 段 。 第 一 階段 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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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部分 衝突層面 整合作為

(1)避免地主懷疑被設陷利誘(2)避免 地主質疑被欺瞞稅賦負擔(3)避免同 意戶參與意願反覆不定(4)避免地主 質疑被隱匿都市更新資訊(5)避免都 市更新程序延宕增加成本

23~28

第六部分 受訪者 基本資料

(1)性別(2)年齡(3)參與的都市更新案 區位(4)家庭其他居住成員人數(5)都 市更新案建物屋齡年限(6)居住於此 都市更新地區之年限

1~6

資料來源:本研究自行整理。

参、問卷及深度訪談分析法

問卷分析法,指研究者將回收之問卷去除無效問卷,收集有效問卷後,將其 資料登錄編碼,以有效問卷為樣本,依不同參與型態者進行問卷分類並進行「比 例分析」,藉以探討參與都市更新案之地主如何在推動都市更新事業過程中,以 正確的整合作為來化解與地主之間的衝突,並獲得共識及看法,並以「單一題目 依不同的整合作為」方式進行交叉分析,從中了解地主對於同一問題之差異性,

作為後續研究之參考依據。以了解參與都市更新之地主,於參與「都市更新事業 計畫暨權利變換」階段的參與意願,以及對於實施者之整合作為及相關配套機 制,在信任與衝突方面所產生之相對應關係與想法。

深度訪談分析法是質化研究中較常採用的資料蒐集方法之一,本研究主要是 藉由訪談者(實施者)與受訪者(地主)之間的口語對談,達到意見交換的目的 並加以歸納。本研究由填寫問卷的地主中,以隨機的方式,邀請五位參與本研究 之都市更新案例參與者(地主),以面對面的直接訪談方式進行深度訪談。訪談 方式可分為結構性訪談、非結構訪談及半結構訪談三種,本研究採用非結構訪談 方式,依擬定的訪談大綱,進行深度訪談,讓受訪的都市更新案例參與者,透過 訪談大綱的引導,進而提出自己對參與都市更新個案的看法及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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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問卷調查及深度訪談時間 一、問卷調查時間

本研究進行問卷調查時間,自民國一百零七年四月二日至五月九日止,共計 三十八個日曆天。

陸、問卷樣本數量

本研究主要以台北市十二行政區中的士林區(士林天母更新案)、南港區(南 港東新街更新案),以及大安區(大安郵政新村更新案)三大區域重點都市更新 案之參與地主作為調查對象,並採用隨意抽樣(Convenience Sampling),又稱為 便利抽樣,是指調查人員本著隨意性原則去選擇樣本的抽樣方式,本研究樣本的 選擇以現階段仍持續執行「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暨權利變換計畫」之都市更新案件 為調查樣本。本研究共發出 120 份問卷,分別為士林天母更新案地主問卷數為 20 份、南港東新街更新案地主問卷數為 50 份、大安郵政新村更新案地主問卷數 為 50 份,回收問卷比例為士林天母更新案地主回收問卷數為 20 份、南港東新街 更新案地主回收問卷數為 37 份、大安郵政新村更新案地主回收問卷數為 46 份,

總計回收 103 份,其中 2 份問卷因資料不全或有誤,故得有效問卷 101 份,回收 率為 85.83%,有效問卷率為 98%。(詳參見表 4-5)

表 4-5:問卷調查受訪者對象類別

問卷對象區位 士林區 南港區 大安區 合計 發放人數(人) 20 50 50 120

人數佔比 16.67% 33.33% 41.67% 100%

回收人數(人) 20 37 46 103 人數佔比 19.4% 35.9% 44.6% 100%

有效問卷 20 36 45 101 人數佔比 19.8% 35.6% 44.6% 100%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問卷調查結果得到受訪者資料統計(請參見表 4-6),說明如下:

一、性別

經調查結果統計,參與都市更新案區位之受訪者有效樣本中,「男性」有 54 位,「女性」有 47 位,男女比例各佔 53.47%及 46.53%,受訪者以「男性」佔多 數,但「女性」參與者亦佔近 5 成,本研究顯示參與都市更新問卷調查之男女地 主比例之分布數據差異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