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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論文的限制

在文檔中 賈馥茗人格教育學之研究 (頁 26-30)

第一章 緒論

第五節 研究論文的限制

根據研究者的反省與分析,本研究論文的限制主要有下列幾項:

壹、 研究能力的限制

研究者在大學修習的科系為國文學系,修習教育相關科目則主要在中等教育 方面及教育現場的實務情況,真正投入教育領域的學術研究時間並不長,在哲學 領域的基本訓練上並不充足,對人格教育學的了解有限,可能會對賈馥茗人格教 育學的內涵產生誤解或者錯誤的詮釋,因此有其限制存在。

貳、 研究方法的限制

本研究的研究方法採用教育傳記學與教育詮釋學,此兩種方法固然有其優 點,當然也有其限制,茲分述如下:

一、 教育傳記學的限制:

教育傳記學在資料蒐集上有時因為記憶的因素、焦點的問題或是蒐集資料時 間的問題等,造成研究資料的不完整(王明珂,1996;王麗雲,2000:286; Butt &

Raymond, 1989);又往往因資料撰寫者或傳主提供資料時的主客觀因素而影響了內 容的真實性,造成研究推論上的限制(王麗雲,2000:288-289; Kohli, 1981; Smi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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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傳記研究法在影響因素之間因果關係的建立不容易,且同時質量研究邏輯的 相當混淆,缺乏明確應用研究方法的指示(王麗雲,2000:289; Kuper & Kuper, 1996:

45);也容易因為研究者以自己預設的範疇作為參照架構來解析他人的敘說,產生

「範括」的缺失(馮朝霖譯,2001:25-31)。

二、 教育詮釋學的限制:

詮釋學受到的限制亦是教育詮釋學可能產生的限制,陳伯璋(1987:7)認為 詮釋學方法具有下列幾點限制:

(一) 教育研究者的專業能力及精神條件,會影響研究是否可以做移情地 理解。

(二) 較側重特殊性及主體意義的理解,很難建立普遍的通則性知識。

(三) 易淪為為現況做合理化詮釋的工具。

(四) 易偏向方法論的規範性層面,忽略描述性的要求,逐漸變成一種方 法論的獨斷。

因此,為避免研究方法上的限制,研究者在蒐集資料上多以賈馥茗個人著作為主 要文本,輔以其他人對賈馥茗的相關研究與論述,互相參照,避免因主客觀因素影響 內容的真實性;為避免研究方法上的混淆,多次與指導教授討論以建構研究架構,以 求在推論上能更貼近賈馥茗的原意。

參、 研究類推的限制:

在進行研究的過程中,一方面要進行研究資料的分析,一方面要進行研究結 果意義的詮釋,以求詮釋者與原始資料達到視野交融的理解,避免單一觀點的獨 斷以建構比較完整的詮釋,並求深入了解及釐清其觀點。然而,因為研究者本身 並未能夠直接受教於賈馥茗,故研究者需要不斷地自我反省批判以求能恰如其分 的詮釋賈馥茗人格教育學的理論要旨,在推敲之中仍難免受到研究者本身既有觀 念的影響,無可避免在過程與結果中失真,此為研究者在研究類推上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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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 研究文獻的限制:

單純研究賈馥茗人格教育學的學者很少,且對其人格教育學加以評價的論文 也不多,在相關資料的蒐集上頗為困難,只能由賈馥茗數量眾多的著作中,蒐集 歸納出與人格教育相關的內容,並旁徵其他學者的人格教育學內容做參考,在閱 讀的過程中產生的疑惑與指導教授討論後,再由研究者自己理解與詮釋,可能會 影響研究結果的客觀性和正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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