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第三節 研究限制及未來研究建議
本研究受限於時間及人力因素,針對臺東縣親密關係暴力之高危機案件以內 容分析法研究重複進案的案件特徵及風險類型,雖已歸納分析出研究目的欲獲悉 之答案,但細細思量下仍有未盡完善之處,研究者對此另列出下述建議,期盼將 來有意研究此議題之研究者以本文為基礎再行深入探討。
一、未來可針對被害人採個別訪談,了解其處於暴力環境下的感受想法與心路歷 程,再輔以個案紀錄及各式統計資料,豐富研究內容。
二、本文研究樣本為 2017~2019 年重複進入高危機個案網絡會議列管之高危機案 件計 64 件,此 3 年中只要非首次列管之案件皆為研究對象,進一步分析案 件重複列管情形,發現有 18 件為一年內就列管 2 次以上,達 28.13%,意即 這 18 件案件之危機度更甚於其他 46 件,建議未來可進一步針對一年內就列 管 2 次以上之案件進行研究。
三、透過各網絡單位定期溝通聯繫舉行之高危機個案網絡會議,採危險分級與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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險評估之處遇方式,確實能夠降低親密關係暴力案件之發生與危機度。本文 探討之面向為案件的風險類型及處遇,然就高危機個案網絡會議及其成員而 言,尚有網絡間之合作默契、機制及教育訓練之規劃等面向可研究探討,此 亦為家庭暴力防治工作中之一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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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
附件 1:台灣親密關係暴力風險評估表(TIPVDA)
被害人姓名: 加害人姓名: 兩造關係: 填寫日期: 年 月 日
填寫人單位: 填寫人姓名: 聯絡電話:
本表目的:本評估表的目的是想要瞭解親密暴力事件的危險情形,幫助工作者暸 解被害人的危險處境,加以協助;也可以提醒被害者對於自己的處境提高警覺,
避免受到進一步的傷害。
填寫方式:請工作夥伴於接觸到親密關係暴力案件被害人時,詢問被害人下列問 題,並在每題右邊的 有或沒有的框內打勾 (ˇ) 。
(下面各題之"他"是指被害人的親密伴侶,包括配偶、前配偶、同居伴侶或前同 居伴侶)
※你覺得自已受暴時間已持續多久? 年 月。
評估項目 沒有 有
1. 他曾對你有無法呼吸之暴力行為。
(如:□勒/掐脖子、□悶臉部、□按頭入水、□開瓦斯、或□其他 等) □ □ 2. 他對小孩有身體暴力行為(非指一般管教行為)。(假如你未有子女,請在此打勾
□) □ □
3. 你懷孕的時候他曾經動手毆打過你。(假如你未曾懷孕,請在此打勾 □) □ □ 4. 他會拿刀或槍、或是其他武器、危險物品(如酒瓶、鐵器、棍棒、硫酸、汽油…
等)威脅恐嚇你。 □ □
5. 他曾揚言或威脅要殺掉你。 □ □
6. 他有無說過像:「要分手、要離婚、或要聲請保護令…就一起死」,或是「要死
就一起死」等話。 □ □
7. 他曾對你有跟蹤、監視或惡性打擾等行為(包括唆使他人)。
(假如你無法確定,請在此打勾□) □ □
8. 他曾故意傷害你的性器官(如踢、打、搥或用異物傷害下體、胸部或肛門)或對
你性虐待。 □ □
9. 他目前每天或幾乎每天喝酒喝到醉(「幾乎每天」指一週四天及以上)。若是,
續填下面兩小題: (1) □有 □無 若沒喝酒就睡不著或手發抖。
(2) □有 □無 醒來就喝酒。
□ □
10. 他曾經對他認識的人(指家人以外的人,如朋友、鄰居、同事…等)施以身體暴
力。 □ □
11. 他目前有經濟壓力的困境(如破產、公司倒閉、欠卡債、龐大債務、失業等)。 □ □ 12. 他是否曾經因為你向外求援(如向警察報案、社工求助、到醫院驗傷或聲請保護
令…等)而有激烈的反應(例如言語恐嚇或暴力行為)。 □ □
13. 他最近懷疑或認為你們之間有第三者介入感情方面的問題。 □ □
14. 你相信他有可能殺掉你。 □ □
15. 過去一年中,他對你施暴的情形是否愈打愈嚴重。 □ □
被害人對於目前危險處境的看法(0 代表無安全顧慮,10 代表非常危險)
請被害人在 0-10 級中圈選:
不怎麼危險 有些危險 頗危險 非常危險 0 1 2 3 4 5 6 7 8 9 10
□ □ □ □ □ □ □ □ □ □ □
上列答有 題數合計
TIPVDA 分數小於 8,但經評估為高危機個案 警察/社工員/醫事人員對於本案之重要紀錄或相關評估意見註記如下:
1.TIPVDA 分數大於 8 分或經評估為高危機個案,被害人是否願意警政介入協助約制加害人?
1.TIPVDA 分數大於 8 分或經評估為高危機個案,被害人是否願意警政介入協助約制加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