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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設計

第三節 資料分析

一、個案紀錄整理

考量研究資料中具有大量足以識別之個人資訊,研究者擬將個案紀錄編列代 碼,另將案件兩造姓名、身分證字號、出生年月日、戶籍及居所地址、公司行號、

地名等足以辨識個人身分之隱私訊息以○取代,以遵守研究倫理及個案保密原 則。因需了解高危機案件於會議中經由網絡單位人員討論後,專家學者及會議主 持人針對該案件之風險評估,並研判危機度是否降低,決定是否解除列管。為了 解案件解除列管後再度通報進案,且列為高危機案件再次列管之風險類型,研究 者以再次列管當月之個案紀錄為研究資料,分析網絡單位針對該案件之風險評 估,以了解該高危機案件再次列管之風險情形。

二、類目分類與編碼

本文旨在研究臺東縣親密關係暴力高危機個案於高危機個案網絡會議中解 除列管後再度進案列管之案件特徵及風險因子,藉由閱讀高危機個案網絡會議作 業平台系統中之個案資料及記錄,將紀錄中與研究目的相關字詞及內容節錄後進 行內容分析。分析之類別可分為三個主類別:

(一)案件基本資訊:選取樣本後,先進行案件基本資料分析,了解該案件通報 單位及兩造資訊等,以案件數為計算單位。

(二)案件特徵:統計警政、衛政單位列管掌握之案件特徵,並以案件兩造之族 群國籍別與身心狀況等因素進行交叉分析評估案件風險因子。

(三)案件再次列管之風險類型:以重複列管之高危機案件紀錄中,各網絡單位 評估之多面向解除列管指標進行統計,分析案件之風險類型。

表 3- 1 案件基本資料編碼表

主類別 次類別 項類別 編碼類別說明

案件列

管樣態 會議資訊

案件通報單位

警政單位 衛政單位

社政單位(含 113) 教育單位

司法單位

民間其他單位(NPO 組織、村 里長、民眾等)

*若同一案件有多筆通報,以 該次通報進入高危機個案網 絡會議列管者方列計。

是否曾列管 該案件是否曾進入高危機個 案網絡會議中列管。

被列管次數 該案件被高危機個案網絡會 議列管之次數。

TIPVDA 量表分數 以進入高危機個案網絡會議

主類別 次類別 項類別 編碼類別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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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編碼與文獻理論的關聯

從本文對研究案件在特徵及風險類型的編碼部分,可連結到從相對人之人格 特質與心理異常解釋親密關係暴力發生的原因,例如案件特徵中相對人是否有前 科紀錄、風險類型中相對人的物質濫用情形、是否能夠接受與親密伴侶的關係改 變或結束,這些特徵與風險類型都能夠對應到本文表 2-1 施虐者三類型。從研究 案件的次級資料中歸納整理出的相對人圖像,對照理論便能推測臺東縣親密關係 暴力案件相對人之類型。

被害人之部分亦同,從風險類型中被害人身心及被支持狀況的網絡單位評估 情形與紀錄中可得知被害人是否處在暴力週期中,以及是否因長期受暴無法離 開、支持系統薄弱,產生習得無助感。了解案件的兩造基本資料、特徵、風險類 型,對家庭暴力防治人員後續介入處遇的成效有著至關重要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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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研究結果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