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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壹章 緒論

本章共五節,分別為:第一節研究背景與動機;第二節研究目的;第三節研究問題,

第四節名詞釋義;第五節研究限制。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隨著科技時代的來臨以及生活環境的改變,自動化的生活已經取代了人們部分的身 體活動。因為活動量的減低,使得人們身上原有的身體機能逐漸退化,進而造成許多文 明病的發生。當人們進入中年後,生理上的機能將會有衰退的現象出現,規律運動是避 免快速老化的最佳方法之一,能讓身體在適應生活上的變化上更有幫助 (林麗娟,1993)。

臺灣的成年人普遍缺乏身體活動,近三個月沒有運動者比例為35%,而每週運動 1.5 小 時以上者比例為29%,由此可見,如何落實規律運動來降低疾病發生率乃是目前國內相 當重要的議題 (蔡英美、王俊明,2006)。

臺灣在2017 年的健保費用支出中,高血壓性疾病名列第五名,占據總費用的 3.39%;

心血管疾病分別列在第七、八名,加起來共占總費用的5.18%;思覺失調症、準思覺失 調症及妄想性疾患則在總支出中名列第十名,占總費用的1.81%。在平均每人就醫次數 中顯示高血壓性疾病高居第三名,一年中每人平均就診0.49 次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 險署,2018),並且罹患上述疾病的人口眾多、花費也高,而世界衛生組織也指出目前 全球排名第四位的死亡危險因子為身體活動量不足,因此尋找解決以上疾病的辦法是當 務之急。

美國運動醫學學會 (American College of Sport Medicine, 2000) 指出,長期規律運動 對身心健康的重要性,在生理方面可以降低死亡率與罹患高血壓、冠狀心臟病、第二型 糖尿病、肥胖、氣喘、癌症、骨質疏鬆等病症的機率;在心理方面,還可以降低憂鬱症 的發生。要進入規律運動的狀態,就要選擇一項能長久參與的運動,參與運動的興趣和 運動所需的技巧難易度都是選擇的重要因素,藉由參與阻礙相對低的運動作為規律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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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選擇,可以讓人們較不會因為太多阻礙而不參與或中斷規律參與該項運動,甚至有機 會讓中斷參與的人們因為阻礙較低、較容易克服,而重回規律參與的習慣,讓更多人能 獲得規律運動的好處 (劉德智、陳全壽,1997)。

在臺灣桌球是國人最喜歡的運動項目之一,也是一項容易上手的運動,參與年齡層 分布廣,從小學到六、七十歲的長者皆能參與 (郭添財,2004)。因為桌球需要的器材、

設備簡便,比賽規則淺顯易懂,所需的社交技巧也較低,運動場地相較其他運動小,需 跑動的範圍較小,對體能的需求可大可小,加上是屬於隔網運動,幾乎不會有身體間的 碰撞,能有效減少運動傷害,東方人的身材條件也較不受到限制 (李達勝,2014)。除了 設施條件需求不高外,桌球在眾多運動中而言,其所需的技巧雖屬複雜,但卻也能以很 簡單的動作技能即可參與,相較其他運動而言入門門檻不高 (李達勝,2015;許樹淵 1986)。而且桌球對健康的效益上,能增進身體的協調力和改善平衡能力,透過盯著移 動快速的球,刺激眼神經,也能有預防近視的效果 (劉德智、陳全壽,1997)。

雖然規律運動能避免許多疾病,但在教育部體育署「運動現況調查」中卻發現,國 人參與運動的比例雖有八成五,規律運動的人口比例卻僅有三成多 (教育部體育署,

2018),顯示國內成人規律運動習慣仍未普遍建立,在不同年齡層的運動人口調查中,

13~17 歲的人們是參與運動比例最高的,佔該年齡層的 95.8%,30~39 歲的人們是比例 最低的,僅佔該年齡層的80.7%;而規律運動的人口比例也以 13~17 歲最高,佔該年齡 層的43.7%,40~49 歲皆屬較比例較低的,僅佔該年齡層的 20.3%,在 60 歲過後,重回 規律運動的人口會再度增加,甚至是所有年齡層中所佔比例最高的 (教育部體育署,

2018)。

表1-1-1

2017年不同年齡層的運動人口比例

運動人口比例 (%) 規律運動人口比例 (%) 13~17 歲 95.8 43.7

18~29 歲 87.9 31.1 30~39 歲 80.7 20.6 40~49 歲 81.5 20.3

(續下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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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由此發現,在成年之後有規律運動習慣的人比例會減少,這可能跟此時期的人 因素 (Palmer, Crichlow, & Mansingh, 2016)。

瞭解參與運動者的心理狀態和相對應的運動參與度,可以更知道在相似狀態的人,

會遇到什麼阻礙,以及能如何解決,而跨理論模式 (transtheoretical model) 在心理學上,

是一種用來修正危險性行為及培養期望養成的行為習慣 (Prochaska, DiClemente, &

Norcross, 1992) 的方法,這個模式可以用來探討一個人在做一件事情中的行為模式,對 於自覺身體健康狀態、對運動的態度和自覺運動利益,能藉由跨理論模式瞭解改變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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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研究目的

基於上述研究動機,針對中斷後再度長期參與桌球運動的人們進行質性研究與分析,

目的為探討再度擁有規律桌球運動習慣的研究參與者,他們初次接觸桌球運動的契機、

中斷桌球運動的過程,以及是如何重新養成此習慣,並使用跨理論模式分析研究參與者 養成規律運動的過程,及在這些過程中有哪些行為特性及是什麼因素使之擁有規律參與 桌球運動的習慣,最後比較不同時期參與桌球運動的想法、感受、行為差異。

第三節 研究問題

根據本研究之目的,提出研究問題如下:

一、探討初次參與桌球運動的歷程。

二、探討中斷參與桌球運動的歷程。

三、探討中斷參與桌球運動者,再次養成規律參與桌球運動習慣的歷程。

四、比較不同時期參與桌球運動的差異。

第四節 名詞釋義

本研究有關的名詞,共有「桌球參與者」、「規律運動」、「跨理論模式」、「中斷與重 回運動」,其釋義如下:

一、桌球參與者

本研究所指的桌球參與者僅限業餘桌球,係指在各個桌球場地的業餘桌球運動參與 者,利用休閒時間自由選擇參與,目前非職業性質運動員之所有從事桌球運動的人。

二、規律運動

目前臺灣常用的規律運動定義為教育部的「7333」,代表每週至少運動3 次、每次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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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鐘、心跳達130 或是運動強度達到會喘、會流汗。本研究對於桌球的規律運動定義,

參考業餘桌球運動者的參與時間與次數,在張富貴與黃振華 (2006) 針對桌球場館中參 與者的行為研究中,大部分的桌球運動參與者每週參與2~3 次;每次參與時間以 1 小時 至 1 小時 59 分最多,因此,本研究將規律運動定為每週至少參與兩次桌球運動,每次 時間達1.5 個小時以上。

三、跨理論模式

跨理論模式能運用於探討運動行為模式的改變,主要強調行為改變的過程,改變過 程不一定是單向進行,行為的建立是透過各個階段改變而養成,跨理論模式將人們的運 動行為分為五個改變階段,本研究依照理論中的定義,說明五個階段的運動行為,如下:

(一) 無意圖期:並未打算在未來六個月中從事運動,且無採取行為改變之打算。

(二) 意圖期:有打算在未來六個月從事運動的想法,且已經知覺到運動後的好處並想 開始付諸行動。

(三) 準備期:已開始從事運動,但一週未達兩次且不規律,還無法獲得運動對身心的 益處。

(四) 行動期:有規律的從事運動,一週兩次以上,並持續 1.5 個小時以上,但未達六 個月以上。

(五) 維持期:已經維持規律運動六個月以上,有可能終生維持規律運動的習慣。

四、中斷與重回運動

當人們養成規律運動的習慣後,可能會因為某些限制而改變原有的運動習慣,不再 參與該項運動,這個轉變的過程即為中斷運動;而當該限制消失時或有新的因素,讓人 們重新從事該項運動,並回到規律運動的生活,這個現象即為重回運動。本研究之中斷 規律運動為人們的運動行為原本處於跨理論模式中的維持期,改變至無運動行為的無意 圖期或意圖期的過程,在跨理論模式中,將無意圖期定義為未來六個月沒有打算運動、

意圖期為有想法但未付諸行動,因此本研究配合跨理論模式將中斷運動的時間定義為六 個月以上未曾參與桌球運動;重回運動為回復規律桌球運動的行為,即已經維持規律桌 球運動六個月以上,且每週至少參與兩次運動,每次時間達1.5 個小時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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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節 研究限制

本研究是以部分參與桌球運動的人為研究對象,主要以質性研究來探討規律參與桌 球運動的人,如何進入維持期、維持規律運動的過程,以及影響改變有哪些因素,所得 到的研究結果僅能代表部分規律參與桌球運動的人,無法代表所有規律參與桌球運動的 人,且因為研究者與研究參與者多為認識多年的球友或於球館擔任教練時的學生,所以 訪談過程中,研究參與者在事件陳述上,可能會選擇性略過某些事件的發生和心態上的 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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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貳章 文獻回顧

本章共分為三節,第一節為規律運動;第二節為跨理論模式;第三節為桌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