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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民運動中心持續籌建,陸續辦理委託經營,檢討區域地理位置不同、

周邊環境差異、量體大小不同、軟硬體設備不同,且受限各場館條件不同,營 運時間尚短,且無統一經營標準,無法比較。惟同市區運動設施目的相同經營 方式相通;無論在經營計畫、服務態度作為、經營規劃精神內涵、服務機能表 現皆有雷同之處;運動設施委託經營績效透過資料蒐集、檢索與統計分析,就 三處委託經營實作案例,由經營收支瞭解其三年收益情形,對照經營計畫查知 相關比重,雖暫無法進行比較,已可進行質性分析。

營運初始之量化研究雖暫時無法進行全面性普查,但以開放經營之運動中 心進行市民使用滿意度與運動行為問卷調查分析,應仍具相當信效度;本研究 藉調查市民顧客性別、年齡、學歷、職業、居住地、運動資歷、強度…,探查 經營品質、場地設備、活動時間配合與使用者對經營管理滿意度,作為統計檢 討尋求科學數據,作供改善依據,以中山、北投運動中心參與活動民眾為調查 對象進行問卷統計,受限人力、財力與物力,僅能有限取樣,無法全市性普遍 調查;俟未來十二區全數完成委託營運後,再進行整體營運績效評比。

第六節 名詞解釋

一、委託經營:政府將公有財產轉予委託民間經營管理,本研究係指公共服 務民營化,為政府仍擁有資產所有權及監督權,而民間團體 只負責受託經營,即通稱公辦民營。

二、經營廠商:符合參加委託經營評選資格廠商,依據政府所規定參加政府 委託經營獲得營運管理資格者。

三、滿意度:本研究所稱滿意度,為市民顧客對運動中心參與之期望與對其 服務之認知相比較的結果。其操作性定義為臺北市民參與運動 中心在滿意度表得分情形,得分愈高即滿意度愈高,反之愈低。

四、SWOT:民間企業對於經營體育運動場館的還環境營運訊息,紀錄評估,

就優勢點 strength、弱勢點 weakness、機會點 opportunity、威脅點 threat,規劃研擬因應方針,進行策略研究評析,增進經營效能。

五、平衡:Kaplan & Norton 建議將企業願景,透過顧客、財務、內部流程、

學習與成長四個構面,採用平衡計分卡策略架構,當成企業經營 規範。

六、餘絀:場館營運盈餘或虧損短絀情形,可資投入利用或需再舉債處理。

七、績效:經營盈虧狀況與辦理相關活動服務工作事項達至某預定成果。

八、指標:評量工作成效或應達到標準,可資為執行工作比較者,有其客觀 性。

九、經營管理:即經營 administer 與管理 management,係指企業組織運用團體 人力資源知識創造企業目標歷程與方法。經營通常指對應外部與

全體性營運現象,範圍較廣;管理為結合人力物力有效達成組織 目標的過程,偏向內在局部性層面與方法,兩者意義相通。

第貳章 運動事業經營文獻探討

第一節 臺北市體育運動設施委託經營規劃思維

1950 年代前屬國民體力勞動時代,民眾認定體育運動場館功能首在提供場 地辦理競賽,次辦理表演集會為主要目的;斯時咸認為運動設施主要辦比賽,

其他附屬功能屬次要,斯時尚未有規納運動商業經營發展營收自足投資作為。

旋因工業化社會機械替代人力,勞力相對減少閒暇時間增加,市民行有餘力,

開始重視運動休閒養生;乃探索運動競技使用需求兼顧放鬆休閒使用;所以富 含運動休閒樂趣養生功能運動設施,應需要成為市民心目中標準運動場館配備。

臺北市政府自 2000 年起,評估利用運動場館委託企業經營,能契合市府期 待與受市民歡迎;惟顧慮公務民營合作架構能否符合公平正義是所考量。乃規 劃制訂委託經營計畫,以行政策略達成目標結合民意機關監督執行;這類舉措 連結社會環境經濟因素有時代背景考量,於此瞬息萬變商務政策經營,臺北市 政府之決策作為動見觀瞻,考驗推行者能力。

臺北市運動中心設施為應時代趨勢,加重注入藝文展覽活動,娛樂趣味活 動等結合,期使企業有介入運轉餘裕空間,較符合多功能開放使用需求;業主 與經營廠商雙方要多方位思考,以多舉辦活動,讓市民增多參與活動,務使市 民多運動強化身體機能,尋求健康與置放更多商機,兼顧經營者合理利潤,才 有轉圜餘裕空間,發揮多用途來創造公私合作雙贏。設以精密準確設施管理,

讓經營者機動靈活有效操作發揮效益。所謂規劃即是為從事業務工作時,事先 決定從事事項,決定目的,決定如何作業,和決定何時做、何人去做;確定工 作事項與決定未來;規劃可能有多目標選擇,應謹慎考量因應可能發生各種狀 況。近年來專業管理技能採行經營者專業知識技能 Know-how (解釋一種內在知 識,是人們藉由經驗和認知及學習所獲得重要知識轉移使用),已被企業所整合 學習,經營者應妥善運用有效轉移,發揮知識即是力量效果。

黃永福 (2008) 指出社區總體營造在過程中養成執行計畫與社區動員能 力,建立社區工作團隊,學習面對社區種種問題,經由社區參與方式共謀因應,

運動中心未來經營方向將與社區共謀因應方式,融入社區總體經營發展機制成 為社區永續發展最大動力。故運動中心之定位為塑造運動與實踐事實,藉由參 與運動訓練知識技能創造經濟效益,發展社區總體營造運動文化產業,有結合 運動傷害防護與醫療復建,養成執行計畫與社區動員能力,建立社區工作團隊 學習克服種種問題功能。

王慶堂〈2002〉提出提升經營運動設施管理績效對策:

(一)建立運動場館經營與管理人員學習、進修制度,改善人力素質。

(二)舉辦運動場館經營觀摩會,以推廣國內外成功經驗。

(三)改善服務空間,便利經營管理,營造優質運動環境。

(四)建立運動場館營運績效評鑑,獎勵與輔導制度。

(五)建立志工制度、輔導成立志工組織,協助提昇營運績效。

(六)推動制定運動場館與設施認養法規,並建立推動使用者付費制度。

(七)推動體育運動專業科系所畢業生社會服義務役制度,擔任體育指導工作。

(八)檢討現有公立體育場館人員編制與經費編列。

(九)場館管理人員採行早晚班假日班輪班制,延長開放時段,發揮場館效益。

劉田修(2000)等針對臺北市市民運動中心設計建造與經營規劃進程:

1.依據臺北市政府需求規劃各項工作重點。2.設施定位與規劃原則模式參考國 外經營範例、文獻資料探討,以運動者需求為主。3.委託具有口碑單位進行 地區民調,瞭解民眾需求。4.實地探勘擬設處所實際狀況。5.進行期中簡報。

6.針對簡報意見再次會勘。7.撰述結論與建議。8.完成評估報告。9.舉行期末 報告。10.修訂報告。

87-88 年臺北市政府教育局進行臺北市青少年休閒運動傾向研究,藉以明瞭 青少年參與休閒運動的動機和傾向或阻礙動機因素等,作為規劃運動設施與提 供其休閒教育及使用,提供運動設施建築參考。

運動中心規劃設計活動項目

臺北市運動設施規劃過程參考歐洲國家規劃特色、北美國家經營型態、亞

洲日本、泰國場地施行方式,對於所規劃各區市民運動中心在建造特性、規劃 使用項目、計算考量規劃範圍項目內容;配合現代市民大眾所喜愛,以較新奇 性有吸引力的運動項目為主題;即使臺北市運動中心設施興建使用應本著設計 理念前瞻、功能多元化、活動設計多變化、租借簡單化、使用價格平民化、景 觀設計意向化、行政管理電腦化、宣傳行銷活潑化、營運管理企業化為管理主 軸。現階段依據市民活動喜好,設計運動中心選擇最適商品提供最有助益活動,

如:籃球、羽球、桌球、游泳、溜冰、滑冰、冰球、瑜珈、spa、三溫暖、健身 房、跑步機、運動舞蹈、攀岩、武藝技擊、壁球、射擊、射箭、高爾夫練習場 為主軸,附設運動項目及簡易餐飲、運動用具販賣部,停車管理收益。運動中 心配合社區會議、演講、舉辦才藝活動、電影、藝文發表活動、運動招商及一 般市民休閒活動,推動附屬商業展售、運動服裝用具、演唱會、音樂會、佈道 弘法會、運動傷害預防與醫療宣導等。

運動場館建造要求符合建築物興建本意設計,以可增值使用設計作規劃,

設施設備需能符合老中青少婦孺等各族群使用,收費價格不能太高;並給予當 地居民、老顧客優待價格。臺北市就規劃建造多樣化運動館所,儘量朝向這類 項目設計建造。營運需策略性計畫與實務性工作結合,才能有效規劃活動、進 行有效安排活動競賽或表演。運動設施使用器材在執行操作時,能重疊反覆使 用減少轉換搬移,有效節省器材設備轉移安置時間,將增益收入。

臺北市政府應對運動中心制定收費標準,除比較市場行情,更相較一般平 民化標準為基準慎重制訂;配合對坊間一般運動設施之健身房、游泳池、羽球 場進行行情調查,並以長短期票券折扣優待,特定鄰近居民優惠(若為舉辦國際 性特殊表演活動,另案處理)。運動場館經營應與當地里民適切結合,融入社區 生活圈,如銀髮族敬老健診服務活動、義工服務、上班族課程、媽媽舞蹈社團、

戲劇表演、幼兒體能、水上運動、音樂會、藝文活動。推動社區、社團慶生會、

戲劇表演、幼兒體能、水上運動、音樂會、藝文活動。推動社區、社團慶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