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研究設計與實施
第三節 研究限制、預測、品質與倫理
壹、 研究的限制
過去,當聽覺障礙者想要植入人工電子耳前,光聽到龐大費用時,就會往往 不知如何是好,雖有些可透過社福機構獲得補助,但自己仍要自費數十萬元,負 擔依然很沉重,因此,各縣市會給予聽覺障礙者人工電子耳相關補助,健保署自 106 年將人工電子耳正式納入健保給付,使許多聽覺障礙者受惠,可有機會改善 聽覺障礙者的聽覺表現、語言能力、溝通技巧、進而提升聽覺障礙者的學習能力 及人際關係等生活品質,研究者想尋找單耳植入人工電子耳、雙耳植入人工電子 耳、成年植入人工電子耳、幼兒植入人工電子耳、自付植入人工電子耳手術、健 保給付植入人工電子耳手術等等受訪者條件,但實際找時發現若要符合受訪者條 件是很困難的事情,無論尋找或是訪談,皆受到許多限制,研究的限制如下:
1. 蒐集資料的限制:尋找植入人工電子耳之聽覺障礙者,研究者想分為是健保 給付、自付,而政府自106 年 7 月起,公告人工電子耳手術正式納入健保給 付,若以受訪者植入年齡,來尋找有健保給付之聽覺障礙者,發現實為不容 易,因此透過大學認識的聽障朋友們和教授的幫忙,協助研究者尋找,最後 找到符合單耳、雙耳、幼小、成年、自付、健保給付植入人工電子耳手術等 等受訪者條件。
2. 訪談內容的限制:2019 年 12 月起中國湖北武漢市發現不明原因肺炎群聚,疫 情初期個案多與武漢華南海鮮城活動史有關,中國官方於2020 年 1 月 9 日公 布其病原體為新型冠狀病毒,世界衛生組織(WorldHealth Organization, WHO)
於2020 年 1 月 30 日公布此為一公共衛生緊急事件,此疫情隨後迅速在中國 其他省市與世界各地擴散,並證實可有效人傳人(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2020),研究者視疫情等狀況,且遵守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的防疫因應指引,
為了維護研究者和受訪者彼此的安全性,進行調整訪談方式,考量到研究者 與受訪者彼此是聽覺障礙者,為了確保訪談內容真實性且彼此能舒適訪談,
決定採取Line 一對一訪談,訪談結束後,研究者會將訪談內容整理好並轉錄 為文字檔,訪談文字檔案會給受訪者檢查是否正確真實,受訪者確定正確真 實後並親自簽名,訪談過程中視受訪者是否願誠實或有所隱瞞。
3. 研究範圍的限制:植入人工電子耳之受訪者居住的生活縣市,得視疫情等狀 況而調整,且遵守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的防疫因應指引,得維護彼此的安 全性,加上受訪者必須考量到自身的工作、養家等等私人因素,不便於面對 面訪問。
貳、 研究的預測
研究者想訪談受訪者對象為單耳/雙耳植入人工電子耳歷程之聽覺障礙者,
進而了解單耳與雙耳植入人工電子耳各優缺點、健保給付與自付的差異性、幼耳 植入和成年植入後的復健成效,取得受訪者同意參與此研究,受訪者在分享本身 植入人工電子耳歷程的訊息過程中,有可能會加入其家人、醫師、語言治療師、
聽力師、病友團體等等對話內容為輔助作用,以增加此研究的豐富性與完整性。
研究者會依照受訪者提供的訪談資料內容中,分類聽覺障礙者植入人工電子 耳的生理需求、自我概念、角色功能、相互依賴等等四大面向,聽障者植入人工 電子耳前所考量的因素有可能分為本身因素、家庭經濟因素、家人支持因素、植 入性手術風險因素等等各種因素來陳述,探討植入人工電子耳手術後的羅氏適應 模式之護理過程,依照受訪者提供的訪談資料內容中,了解植入人工電子耳手術 後是否出現其他的風險性或併發性、在復健過程中遇到哪些問題、解決策略,最 後依受訪者分享植入人工電子耳後回歸正常生活的適應狀態與問題、人工電子耳 的成效性等等來進行探討,希望透過受訪者分享本身植入人工電子耳之歷程,能 讓社會大眾了解聽覺障礙者植入人工電子耳過程中的心情,以及在生理需求、自 我概念、角色功能、相互依賴等這四方面遇到哪些困境,並打破「聽覺障礙者戴 上助聽器或人工電子耳,就一定馬上聽懂」的迷思。
參、 研究品質與倫理 一、研究的品質
在質性研究過程中,多少會有研究者的主觀看法,或是可能出現存在某些偏 見,因此,為了確保研究的品質,它需要以可信性、可靠性、可驗證性和確切性 等指標來檢視並確保研究的品質,而在研究過程中獲得受訪者提供寶貴的分享及 訊息時,研究者要確實嚴格遵行研究的論理,確實保護好受訪者的基本資料及基 本權益,方可讓自己的研究順利進行,因此,研究者要遵行以下研究品質與論理,
來確保受訪者的基本權益(鈕文英,2006):
1. 可信性:若想要提升質性研究的品質,就需要夠長的時間來投入研究並蒐集 資料,並且要持續觀察現場中所發生的現象,採取多元的方法來蒐集資料﹙紐 文英,2006﹚,研究者將以不同層面的方式,目的來確保研究的可信性,研 究者每次進行訪談時,一定會取得受訪者的同意,在訪談過程中,會鼓勵受 訪者是否能提供相關訊息的證明文件,例如如照片或文件等,目的希望可增 加訪談內容資料的豐富性,更提升了蒐集原始資料的真實性。
2. 可靠性:研究者要找一位協同分析者,在整個研究過程中,研究者都會和協 同分析者進行討論,這樣可避免研究者出現自主的價值觀偏見,從研究計畫 階段中,研究者和協同分析者共同討論研究的可行性、蒐集資料、編碼分析 及陳述,並且在訪談的過程中,研究者隨時與受訪者進行澄清與確認,目的 要讓原始資料有完整性、真實性,避免產生誤解的機率。
3. 可驗證性:資料的分析與編碼的內容都要來自於訪談時的原始資料,除了研 究者自行進行分析之外,也必須透過協同分析者的協助和審核,這樣一來,
可以避免資料的獨斷性,又可以確保資料的中立原則。
4. 確切性:研究者要對每一位受訪者一視同仁,不會因為從他人得知受訪者的 背景資料,而產生崇尚或是輕視受訪者,在質性訪談的過程中,研究者都會 讓受訪者自行表達出自己的想法,研究者不會以自己的想法去推測,保有原 始資料的真實性,在資料編碼時,研究者也會在同一時間把所有的資料分析 完,這樣能避免研究者在不同的情境時,會因為有不同的心思,卻造成資料 分析的落差。
二、研究的倫理
在研究過程中,需要受訪者提供寶貴的訊息,這樣才能讓此研究順利進行,
因此,研究者一定要保護受訪者的基本權益,並嚴格遵行研究倫理,研究過程中,
一定要經過受訪者同意後才能進行研究,必須要尊重受訪者、不傷害受訪者的生 理、心理狀況(楊孟麗、謝永南,2013),在此,研究者也會遵守以下幾點研究倫 理,以確保受訪者的基本權益:
1. 知後同意:在研究過程中,研究者要透過書面和口頭方式,確實告知受訪者 此研究的動機、目的、訪談的方式、研究用途等等,取得受訪者同意並簽名,
此研究才可開始進行。
2. 尊重受訪者的基本權益原則:研究者要以受訪者的生活習慣來決定合適訪談 的時間和地點,減少受訪者的困擾與不便,訪談後所得到的原始檔案要將完 成的書面資料給受訪者檢視,若發現不符合受訪者者真實情況,研究者要尊 重受訪者的意見而進行修改,隨時檢視書面資料是否符合受訪者的真實情況,
並請受訪者檢查訪談內容確實真實後,請受訪者親自簽名。
3. 保密原則:無論是研究過程中或完成研究,研究者不可以將受訪者提供的訊 息、基本資料、訪談原始檔等等外洩,不可讓受訪者受到額外的傷害或負擔,
研究者完成訪談原始檔所得到的結果,要轉交並告知受訪者,讓受訪者確認 及修正,取得受訪者同意後,尊重受訪者的意願,方可公開此研究的發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