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社交技巧相關研究
壹、 社交技巧的概念與定義
社交技巧是個人在社會情境中能利用被社會接受與肯定的方式與他 人互動,同時使個人、他人或相互之間獲益的能力(黃德祥,2000)。具 備良好的社交技巧的人在與他人互動中,較能表現出富有彈性的互動技 巧以及能敏銳察覺他人感受情緒的能力,並較能獲得正面的肯定和友善 的人際關係,亦即能受到同儕的接納和擁有好朋友,這些都會提高孩童 自身的重要感與能力感(黃月霞,1993;黃德祥,1993;Gresham & Elliott,1990;King & Kirschenbaum, 1998;Rustin & Kuhr,1999)。
國內外的專家學者們對於社交技巧能力給予不同的解釋和說法,隨 著時代的轉變,對於社交技巧的定義由早期偏重定義外向性的各種社會 情境內可觀察之互動行為表現,逐漸轉變為外向性社會行為與內向性的 社交認知兩者並重,並強調一般人與社會環境他人之間的互動關係,顯 示出一般人在與他人互動時會因應其互動的角色和年齡的不同,所需應 用的社交技巧也不同。亦即,個人需判斷不同的社會情境來達到不同的 社會要求,且要能表現出符合社會期待的社交技巧。(Schloss &
Sedlak,1986)。Greshham 等人(2001)認為社交技巧為兒童與青少年 於特定情境下,能預測其社交結果,因而所表現出有意義的特定之社交 行為。有意義的社交行為是指,個體與其環境中互動之相關人員(如家 長、教師、同儕、同學),認為重要且能被接受之社會互動行為(Gresham, Sugai & Horner, 2001)。洪儷瑜(2002)定義社交技巧是後天習得的,
且是有助於個人與環境的關係,換言之,如果有人在社會技巧的學習或 表現上落後,就像學科能力一般的學習失敗,其在日常生活中將會出現 較多的不當表現,因而獲得較低的社會性增強。
社交技巧相關理論均強調,社交技巧即為一種社會行為,而根據 Bandura 所提出的社會學習與認知理論,行為是學習而來的,個人行為 的獲得可以藉由觀察他人之行為表現與其行為結果,進而模仿他人的行 為表現,若模仿出的行為得到增強(如獎勵),則此行為就會在與周遭他 人互動之後被學習與存留,形成了個人的行為(黃德祥,2000;李姿瑩,
2004)。學者們認為社交技巧是需要被教導、學習與表現的行為,學習適 當的社交技巧亦可以改善或增進人際互動的正向行為,亦即社會所接納 的行為,並幫助個人融洽和諧地適應於社會(Gresham, Sugai, & Horner, 2001;Merrell & Gimpel, 1998)。
貳、 社交技巧的內容
Liberman、DeRisi 和 Mueser(1989)將社交技巧區分為二種:(一)
工具性社交技巧(Instrumental skills),在於幫助個體滿足生存方面 的需求,常用於購物、問路等生活需求的技能方面,例如:獲得物質、
尋求幫助等;(二)情感性社交技巧(affiliative skills),在於幫助 個體表達各種社會情緒,常用於和朋友建立親密的關係、分享感受、維 持互動和諧等情感需求方面,例如:分享愛恨、釋出同理心與關懷等。
讚美、邀請同儕參與遊戲等。
Elksnin和Elksnin(1998)則將社交技巧區分為:(一)人與人之間 的技能,例如:自我介紹、提出幫助、給予和接受稱讚、道歉等;(二)
與同儕有關的社交技巧,例如:合作、尋求資訊、正確的評估他人的情 感與狀態等;(三)讓教師認同的社交技巧,例如:遵照指令、完成工作、
專心聽等等;(四)自我相關的社交技巧,例如:評估周遭情境、選擇適 當的社交技巧、使用適當的社交技巧、瞭解自己的情感、控制情緒、表 達需求、適當的拒絕等;(五)溝通的社交技巧,例如:傾聽、專心注意、
給予適當的回應等。
王欣宜(2006)將社交技巧的內涵分為五大範圍:(一)教室學習技 巧:專心聽教師說話、主動詢問、服從指令等;(二)與人溝通技巧:眼 神接觸、傾聽、察言觀色、控制交談音量、問問題、輪流發言等;(三)
與人相處—個人主動技巧:使用禮貌字眼、打招呼、主動協助他人、稱 讚他人、表達自我感覺、控制情緒等;(四)與人相處—與他人互動技巧:
合作、接受讚美、加入他人活動、瞭解他人感受、適當拒絕他人、處理 同儕給的壓力等;(五)工作社交技巧:主動自我介紹、設定工作目標、
主動尋求協助、維持良好工作態度等。
綜合上述專家意見,可看出社交技巧之內容範圍廣泛,從與自我相 關技巧、人際互動到工作相關等社交技巧均含括在其中,因此研究者綜 合以上社交技巧內涵整理如下表2-1所列:
表2-1 儕的接納、獲得較佳的人際關係與良好的社會適應(Ridsdale & Thompson, 2002)。
參、 聽覺障礙學生於普通教育中之社交技巧能力
有許多研究指出,在融合教育中的聽覺障礙學生與一般同儕互動的
容易受到影響,與聽人間較難建立流暢的互動,因此聽覺障礙者常常在 一般社會團體中會顯得較為孤立、難結交一般聽人朋友或是多處在聽障 的團體中;而雖然聽覺障礙者並不一定是消極被動、沈默寡言、情緒不 穩,或是興趣狹隘者,但因其與聽人互動機會有限,常被人們認為他們 是過度怕羞的(詹雅靜,2004;Loeb & Sarigiani, 1986)。Leigh 與 Stinson(1991)的研究中便指出,就讀於普通學校資源班的聽覺障礙學 生,接觸的多為一般聽力的同儕,而比起就讀於啟聰學校或是啟聰班的 聽障學生,在人際互動上容易出現有較多的社交困難。因此可知,當聽 覺障礙學生在普通教育環境中與一般同儕進行互動時,若缺乏良好的社 交技巧,或是因為較少與一般同儕互動而缺乏機會去學習如何與之進行 適切的社交互動,便無法發展出良好的社交互動關係,而延伸出較為不 適當的互動方式,致使其人際關係不佳,以及在校的社會適應困難。
Tvingstedt(1993)曾針對215位一至十一年級就讀於普通班級的聽 覺障礙學生進行社會關係研究,結果發現聽覺障礙學生對於在班上的社 會關係並不滿意,而且自認為所結交的朋友相較於一般同儕少,尤其是 在青少年階段的聽覺障礙學生更是明顯。林姉瑤(2009)的研究則指出,
台中縣的國中一般同儕對安置於資源班聽覺障礙學生大多能抱持著正面 的接納態度,但是對於選出聽覺障礙同儕令人覺得難以接受的行為標的 時,則多半都是指向與人互動的部分,如愛告狀、容易誤會、搞不清楚 狀況等。由此可知聽覺障礙學生在普通班級中的社會人際關係並非均能 達到如同一般同儕的適應程度,且這樣的情形不但讓聽覺障礙學生本身 對於校園生活感到不滿意,也造成了其他同儕對其不滿的原因之一。這 些聽覺障礙學生與同儕互動的問題,可能導因於聽覺障礙學生未能建立 起適當的與同儕相處的溝通策略與社交技巧之故(Smith, Polloway, Patton & Dowdy, 1998)。
由上述可知,對於融合教育中的聽覺障礙學生而言,要融入一般同 儕的人際團體中並不是一件簡單的事,需要面臨到不少的挑戰。而在協 助聽覺障礙學生建立良好的同儕關係、適應融合教育環境時,需要從個
人與環境雙管齊下,除了建立包容與友善的環境、提升聽覺障礙學生與 一般同儕彼此的認同與關係的建立以外,也需要教師依據聽覺障礙學生 的特質,協助聽覺障礙學生發展正向的社交技巧,以滿足他們在團體中 的人際關係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