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代表住在同一空間地理範圍內,由一群有共識和共同行動能力的人,也就 是具有社區意識,社區的本意比較接近社群或共同體的涵義(陳其南等,1998)。
我國內政部地政司定義鄉村區為調和、改善農村居住與生產環境及配合政府興建 住宅社區政策之需要,會同有關機關劃定者。如現有聚落達兩百人以上地區,得斟 酌地方情形及需要,就現有建地邊緣為範圍,劃為鄉村區,另依農業主管機關擬訂 之農村綜合發展計畫或農漁村社區環境更新規劃指定之農漁村社區,或配合政府 農地興建住宅社區政策規劃劃定鄉村區。李永展(1995)指出社區最簡單的定義為 一定地理區域內的人以及其社會性活動與現象之總稱。社區營造的目的就是要透 過社區民眾的自主參與,使得空間獲得美化,生活品質提升全面性的社區營造過程。
劉建哲(2004)指出農村永續發展應著重社區發展、社區營造以及永續發展三個面 向,而劉建哲(2001)也提出隨著工商業經濟的快速發展,使得農業生產逐漸式微,
特風格;3. 維護自然之景觀與生態環境。為此需將針對不同層面採取不同規劃方
永續社區(Sustainable Community)的概念來自於 1992 年里約熱內盧地球高 峰會會中共同簽署的《21 世紀議程》(Agenda 21),其中提出「為了達到永續的 人類居住的目標,有必要展出一種先進的社區模式,並建立它們之間資訊交換的管 道」。2012 年之第三次地球高峰會中,ICLEI(地方環境行動國際委員會)積極地 倡議在全球推動回復力(resilience)計畫以因應氣候變遷,更強化了永續社區發展 存在的必要性。於是永續社區的概念受到啟發,它是一維持經濟效率、環境整合和 社會公平下均衡發展的社區模式,與傳統社區三者相互分割獨立規劃有所區別
(Young,1992)。依據 Hoff(1998)之分類方式,又分為都市型社區、農村型社 區、區域型社區。社區中的環境因素包含供水、能源、衛生、排水和固體廢物等,
水文環境之永續性、推動雨水貯留系統、社區水資源整合等,但其研究主要由社會 科學角度出發,並未針對水資源進行量化的分析。
生態社區的概念發展至今尚無明確的理論基礎,後續延伸產生了「生態國家」
(eco-nation)、「生態城市」(eco-city)、「生態村莊」(eco-village)等名詞,
並根據是否納入人文環境決定為廣義或狹義生態社區(Hoff,1998;Robertson,1992;
Sim and Peter,1986;林憲德,1997)。生態社區考量原則主要包含生態承載量
(carrying capacity)(倪進誠等,2004)、能量得以流動、物質得以回收的「循環 原則」,以及加強物種多樣性「保育原則」(廖孟儀,1999)。Takeuchi 等人(1998)
有感於日本農村地區之基礎建設緩慢、人力流失等情況,造成自然環境資源的管理 崩解,隨著環保意識的升起,有必要建立一有效管理、使用自然環境資源的再生社 區,提出生態村莊(eco-village)的概念,定義生態村莊為以生態復育的技術,滿 足具有生產經濟並維持半天然環境系統、自給自足的村莊,期待藉由案例分析、模 式建立發展試驗型生態村莊,在實際面,受限於農村社區條件限制,特別強調與區 域核心城市的雙向溝通,一方面減少過度集中的都市化情況,一方面重建落沒的村 莊地區。東方國家因各地發展不同,策略不盡相同,台灣九二一地震後社區重建有 不少生態社區的興起,內政部營建署於民國九十三年亦展開「社區風貌營造計畫」
─在台灣選出十九個社區作為生態社區示範案例,透過由下而上的參與機制,推動 省能、生態與環保的社區總體營造。由國內外案例可發現生態社區蔚為風潮,每一 個地區都有適應當地的作法,生態社區多半走向自然保育與生物多樣性的維護、並 順應發展生態旅遊(倪進誠等,2004),主要以生態面向為構想出發點。
災害的發生越來越難預期,而任何大小災害首先衝擊的就是社區,當社區面臨 未來風險時,如何透過社區力量,建構具回復力的韌性社區,從而可以在災難、危 險及反常現象發生後,快速的回復到正常運作狀態。回復力的概念早期從力學領域 發展而來,代表系統經過短暫的擾亂回到平衡狀態的能力。Holling(1973)所提出 之工程與生態回復力,回復力為遭受擾動之系統回復提供可接受服務水準的能力,
或生態系統維持其功能與服務的能力,而氣候變遷研究領域之回復力,可定義為自
如遭受衝擊後系統是否能夠恢復原本狀態、系統可承受多大的過載、系統需要多少 時間恢復以及恢復之後系統的機能。在面臨氣候變遷造成未來風險增加時,韌性社 區是指一個社區面對常態性或非常態性的災害,能夠維持在預定的功能範圍,例如 社區供水系統能夠支撐較長時間,等待外部供水系統回復正常,因此本研究定義韌 性社區在供水系統面向為「氣候變遷下供水系統具有高回復力與低脆弱度之社區」,
並應用調適能力建構流程於韌性社區,提高韌性社區在氣候變遷下之調適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