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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研究結果

第五節 社工員的因應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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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節 社工員的因應之道

本節就前四節所述社工員的困境,以及社工員對警察與學校教職員等專業的互 動衝突,與其他專業對社工員的抱怨內容,還有對於被害人及其家長的服務事 項等等狀況,社工員如何在工作方式、自我工作心態調整來應對處理呢?本節就 社工員對學校的配合、對警察人員的應對、對個案及其家屬的處理、以及社工 員的自我調適四面向來做整理:

壹、對學校的配合

早期社工員為謹守對案主事項保密之情,又被害人也表示不讓學校老師知 道有關性侵害事件之事,社工員到學校跟被害人訪談後,不會跟學校連繫窗口 討論與說明其跟被害人的談話內容。又「性別平等教育法」公佈施行後,社工 員實不清楚學校性平會的運作,對於性平會要求列席、提供訪談輔導報告、甚 至要社工員接受調查小組訪談等等情事,社工員大多不予理會。爾後,歷經專 業間的衝突與磨合,社工員為提供個案服務與維繫專業間的合作關係,社工員 會試著去衡酌被害人保密內容的影響程度,亦期學校能介入並就近提供被害人 協助,促使社工員漸能與學校輔導室保持密切聯繫,並依業務時間安排與在不 影響被害人權益前提下,盡量配合性平會的調查工作。配合情形如下:

一、告知校方有關與被害人訪談後的評估與後續處遇計畫

社工員接獲通報後,即到校與被害學生進行訪談,若學校老師未能陪被害 同學生進行訪談,社工員在會談後也會與學校老師討論跟被害人的訪談內容,

及評估後續的初步處遇計畫。假若學校通報內容與社工員所蒐集資訊有所差 異,社工員亦與學校進行再確認,避免學校後續處理方向與社工員處遇內容相 左或重複。

「……我們會告訴學校說,我們知道的狀況喔,跟你們知道的,跟你們通 報的內容不太一樣。……因為我們去學校裡面做完訪談之後,其實我們也會告 訴學校的輔導室,或是學校的窗口,說我們對這個案子,我們訪談的狀況,那 後續我們的處遇的計畫可能會是怎麼樣,這個東西我們一定會告訴學校啊,那 我們會期待學校可以一起來做一些什麼樣的工作,其實我們在當下就會給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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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一個回應嘛。」(S2-106)

「……就是說不介意老師出去外面這樣子啦,就跟社工單獨晤談這樣子,可是 我們會把一些訊息讓學校老師知道,那有一些建議跟提醒這樣子。」(S5-071)

社工員在後續對被害人的服務工作中,持續會跟學校保持聯繫,必要時也 會向學校說明一些轉介服務之行政流程,如心理諮商服務、法律諮詢服務,甚 至在後續陪同被害人及其家屬處理司法問題,如開庭狀況。社工員亦會適時的 跟學校的輔導窗口保持聯繫,而社工員跟學校之間資訊相流通,乃有利於對被 害人各項服務計畫的執行。但與學校互動中,不免會遇到一些無法對被害人展 現同理與熱誠的輔導人員,社工員為個案利益優先考量需要,有關個案服務處 遇內容與運作過程,對該學校或輔導人員即會被動聯繫。受訪社工 S3 提到,

其即會選擇性的告知學校有關社工後續處遇狀況。

「在審理過程裡面,就好比說是偵查庭或是審理庭,他出庭前後,有一些什麼 狀況變化,這個我是一定會告知每一位合作的輔導老師,可是案情的部分或審 理的結果整個部分,這個部分我就是看老師的 sense。」(S3-177)

「像我最近碰到一個學校輔導老師是說,我這個案子為什麼沒有轉成功 心理諮商,然後我跟他講的是說,嗯,這個部分喔,我們雖然轉介單出來,我 們還是長官會評估,或者是諮商中心也會來評估。」(S3-198)

二、依學校處理態度來調整與之互動頻率

學校性平會對案情認定結果與個案表達,或與警詢筆錄的偵查內容不一致 時,而學校師長又無法相信被害人所答,那表示社工員對被害人的輔導處遇無 法與學校一起相輔相成,社工員即會選擇較少與學校聯繫互動去處理被害人的 後續輔導工作。相對而言,若學校能發揮輔導功能,能夠以專業角度持有中立 立場,來提供被害人較多同理與協助,社工員與學校連繫窗口間的合作關係即 會較緊密,對被害人服務效益將有更高的展現。

「其實我比較,就比較不會跟學校去做一些爭辯,……我就會變成說,因為連 輔導室都認為說孩子是兩情相悅,所以在這個部分,我就可能比較不會再跟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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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有特別多的互動,是在這個部分。那但是如果是兩邊的意見是比較一致的,

比方說,比方說前面師生的狀況的是,學校也願意配合,那所以在這個部分,

我覺得就會跟學校的輔導老師做很好的互動。」(S1-011)

三、提供予性平會有關社工員訪視資訊 (一)召開個案研討

在個案研討會議中,即會邀請處理該案相關單位的專業人員來針對案件處 理與被害人處遇進行協商,與會人員不僅可就其職責、專業來提供資訊相互討 論,在會議中亦可形成大家對後續處遇的分工共識。社政部分即就其工作面來 提出該性侵害案件對被害人身心與生活影響的評估資訊。

「……就是說,我們現在好像是有一點是在開個案研討,那你如果說就在討論 說這個個案的狀況,好,那我們可以提供就是我們訪談之後,這個事件對這個 孩子,或者是說這個孩子對這個事件的看法,那他的創傷程度怎麼樣……」

(S2-066)

(二)列席性平會議表示意見

在列席性平會的會議中,社工員即可直接回應與參與討論有關被害人相關 事項。必要時,社工員亦會在會議中去溝通說明學校要求社政單位提供訪視紀 錄報告的限制。受訪社工 S5 表示其會在會議中直接回應。

「……你要問什麼,你當下問嘛,我就都當下回應你就好啦……」(S5-175)

(三)以公文密件回覆學校來函

考量學校性平會調查乃是縣市政府內部機關單位依法之行政調查程序,基 於機關單位間職務協助需要,社政主管機關會依學校公文,衡酌法律與專業倫 理的規範,再整理文書報告函文回覆,並於函中提醒個案資料保密事宜。

「……他們發一個文來啊,然後由社會局這一邊的一個,由社會局去,然後提 供一份我們的書面的資料。」(S2-067)

「……所以後來我們是請他們來公文啊,我們把我們可以提供的,對,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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們可以提供的部分,去提供嘛,那請他們可能要保密處理啊,……」(S4-061)

四、配合學校召開性平會的工作事項

(一)評估列席性平會之目的、功能並適時參與

雖然高雄市處理校園性平案件之專業單位間,已形成社工員配合列席性 平會之默契,但全高雄市學校性平案件量也不是少數,加上每個案件的個別差 異性,社工員需先跟學校聯繫了解期待社工員到場的目的,或期待社工員提供 怎樣的協助,還是僅為例行性的邀請,後續社工員再針對該案件的處理狀況與 司法走程,衡酌是否必須要到場參與。

「嗯,我還是會先去搞清楚,你要我與會的目的性是什麼?……那我會評估這 個需要性,……」(S3-162)

「……我在去之前,我知道我要扮演的是什麼角色啊,他們也會跟我講說,我 會…我大概會被問到什麼,我大概知道,我心裡有個底,不是莫名其妙就去啊,

因為我一定會先了解說你這個用意是什麼、你這個會議、這個這樣的一個邀約 是什麼意圖,我一定要先了解嘛,我才能夠去評斷我到底要不要去啊。」

(S5-179)

(二)知會被害人及其家長有關社工將列席性平會,並取得其同意

若相對人非同校學生,被害人及其家長通常有諸多考量而不願意讓學校知 情,大多會自行報警處理,當學校依法需要被害人再向校方說明案情時,多數 被害人及家長表達無意願配合學校調查,特別是在被害人出現創傷後反應症候 群情況下,被害人實有困難再對學校陳述案情。為不讓被害人再多次陳述其遭 侵害之情,並尊重家長不向學校表達的意願,同時社工員也希冀學校能順利完 成該案調查工作情境下,社工員多會向被害人及其家長協商,為避免被害人在 性平會上權益有所損失,徵求同意社工員列席性平會。而有關社工員出席性平 會的角色、屆時可陳述案情為何等等事項,社工員也會跟被害人與家長討論,

以避免破壞社工員跟被害人及其家屬的專業信任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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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當然覺得不太妥,但是我是經過被害人家屬同意。」(S5-153)

「……今天社工人員必須要去做這樣的調查一個關係人出席的時候,要知會被 害人,跟被害人家長,這一定要的。」(S5-170)

(三)由督導、長官代表社政主管機關列席性平會

社政單位能同理學校性平案件調查的必要與辛苦,也基於跟教育局處同為 府內專業團隊的合作關係,另也顧及社工員在社工倫理規範下對個案服務的專 業職責,社工員會配合與協助學校的調查工作。為使主責社工員能專心致力陪 伴被害人及家長處理,社政單位與學校教育單位協商由社工員的主管代表社政 主關機關出席性平會。

「……那你如果說是網絡裡面的話,那也許大家就可以來談,好,那而且不要 是個管去講,那個東西是會讓人家覺得不舒服啊,會讓案家跟社工員都會覺得

「……那你如果說是網絡裡面的話,那也許大家就可以來談,好,那而且不要 是個管去講,那個東西是會讓人家覺得不舒服啊,會讓案家跟社工員都會覺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