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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原則情態 社會原則情態 社會原則情態 社會原則情態

在文檔中 漢語語氣副詞引導碼探析 (頁 35-38)

第三章 漢語 漢語 漢語 漢語語氣副詞 語氣副詞 語氣副詞 語氣副詞語義分 語義分 語義分 語義分布 布 布 布

第一節 情態範疇中的語氣副詞 情態範疇中的語氣副詞 情態範疇中的語氣副詞 情態範疇中的語氣副詞

3.1.2 社會原則情態 社會原則情態 社會原則情態 社會原則情態

社會原則情態和理性原則情態的主要不同在於前者牽涉到的是事件

(event)而非命題(proposition),社會原則情態影響事件成真的可能性,

說者在可能世界中表達對事件的態度,如義務及許可,社會原則情態遵循話 語參與者所處社會或團體內的常規,根據該常規,社會或團體內的個體都有 實施及遵守常規的權力及義務,如 Lyons(1977)談到義務情態的主要概念,

他認為義務情態不管牽涉到的是可能性或必要性,談論的主軸都是被施行的

事件16,Palmer(1990)也說義務情態的中心即在表現其命題實現

(performative),這些概念都和 Perkins(1983)提到的社會原則有關,當 說者要表達對某事件的實現時往往以社會原則作為指標,在此原則之下充分 得到施行的權力。除了義務情態之外,還有 Rescher(1968)提到的願望情 態(boulomaic modality),表達說者希望或不願的情感,可對應至 Lyons

(1977)提及的“mands”到“non-mands”的右端線性概念(參考圖三-1),

我們可以發現願望情態的實現不像義務情態那樣直接,但都具有實現性。

然而實現與否和社會原則能否完全對應則是另外一個問題。Perkins

(1983: 11-12)認為那些 Lyons(1977)歸於客觀義務情態(objective deontic)

範疇(即願望情態)特徵強調的是個體而非社會性,和主觀義務情態

(subjective deontic)間應作一個區別,Perkins(1983)認為牽涉到個體可 能性或必要性的表現更接近動力情態(dynamic modality)。Perkins(1983)

的觀點主要在於願望情態的實現不在他所談的社會原則之下,雖然將願望情 態納於動力情態是一個解決辦法,但我們認為這會影響到上層三個原則的劃 分基礎,Perkins(1983)對動力情態所根據的自然原則其重點在於生物、化 學、物理等原則下客觀環境和尚未成真事件之間的關係:「the relationship which exists between circumstances and unactualized events in accordance with natural laws—e.g. those of physics, chemistry, biology, etc.」,而願望情態的來 源主要為主觀意識影響的心理層面,姑且不論該主觀意識是否受到社會原則 的制約,願望情態本身就不屬於自然原則的範疇。為了避免三個原則的內涵 產生混淆,我們認為有必要將 Perkins(1983)的社會原則作一些調整,我 們認為社會性常規除了真實世界中確實存在的社會或團體常規外,同時也包 含了個體之間產生的主觀性職權強弱造成的非正式常規,個體根據非正式常 規可以表達警告、建議、規勸等,此外,也包括個體主觀意識形成的自我內 在常規,內在常規給予個體表達希望或不願。我們相信非正式常規和內在常 規其實都是形成社會常規的一部分,只是社會常規較為具體且穩定,被社會 或團體普遍接受。

16「… deontic modality is concerned with the necessity or possibility of acts performed by morally responsible agents」in Lyons (1977: 823)。

我們以調整過後的社會原則為架構,納入 Palmer(1986)等討論的義 務情態(deontic modality)和 Rescher(1968)的願望情態(boulomaic modality),另外,再加入 Lyons(1977)提及的從義務、許可到願望之間 的過渡情態。

義務,命令,要求,請求,允許 警告,建議,規勸,願望 圖 三-1 社會原則情態

這裡我們根據 Lyons 對兩極的分布提出一個概括性的可能排列,不針對個別 的程度高低進行討論。關於願望情態(如希望、害怕、後悔、渴望命題 p 為真)17,Perkins(1983)認為其實是義務情態的延伸,間接表現說者對該 事件的期待,透過願望的表示使事件完成。但我們發現,並不是所有願望情 態都單純表示對事件完成與否的寄望,其中“後悔 p 為真(It is regretted that p)”的 p 則為命題而非事件,且該命題並無非事實(non-factivity)特性,

我們認為“regret”和“amazing”及“know”一樣都是一種事實預想

(factive predicator),暗示命題為真,因此我們屏除“regret”類,將其排 除於情態系統外。

我們考慮傳統漢語語氣的分析,主要集中在允許語氣和祈使語氣(即允 許和必要,屬於義務情態)以及商量語氣的討論上。根據呂叔湘(1977)對 狹義語氣的分析,我們認為那些「與行動有關」的語氣符合社會原則情態的 要求,可對應至 Lyons(1977)“mands”到“non-mands”的線性上,而齊 滬揚(2002)的允許語氣及賀陽(1992)所談的履義語氣也屬於情態架構下 的義務情態,另外還有史金生(2003)討論的表願望的語氣等(參考表三-3)。 關於意願語氣,在這裡先作一些澄清,我們認為史金生(2003)所談的「意 願」包含了 Palmer(1990)的中性動力情態(neutral oriented dynamic),

表現受到環境影響及限制讓一件事成真的可能性或必然性,如“只好、只 得”,和社會原則的願望不同,前者屬於自然原則層面,後者為心理層面

(psychology),但史將這兩者放在同一個範圍討論,認為意願語氣體現的 是主體對某種行為的主觀選擇,若放在 Perkins(1983)的三原則架構下分

17 It is hoped/feared/regretted/desired (or: X hopes/fears/ regrets/ desires) that p。

析,史所謂意願語氣的「主觀」可能是自然情況下順勢發展的結果,即在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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