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節首先探討社會資源之定義,並且包含社會資源與教學資源關係之釐清與討 論,接著,根據社會資源定義之歸納,整理相關文獻,探討社會資源與學校之合作 模式。
一、社會資源
一般而言資源大致上可分為有形資源和無形資源,有形資源包括:人力、物力、
財力、組織;無形資源包括:知識、技術、精神力量(張幸愉,1994)。但在不同領 域對資源種類與看法亦各有所異(黃淑貞,2002),各學者對資源的定義各不相同。
林萬億(1992)對社會資源之分類,以社區資源之角度探討,認為社會資源包含:(一)
人:人以不同身份、不同參與程度,帶來不同的經驗,(二)物:包括各種物品與設 施,(三)錢:包括如何籌募與使用,(四)組織與關係:說明組織的力量是最大的 人力形式。謝文全(1993)以學校和社區之關係探討社會資源,認為社會資源可分 為人力、物力以及財力,其內容詳述如下:(一)人力資源:包含參與學習者所具有 的知識與專業,(二)物力資源:包含設備、場地及文化古蹟,(三)財力資源:參 與者所提供的捐助。陳淑菁(2000)除人、物力以及財力資源之外,亦提出「其他 資源」,用來表明不易歸類之社會資源。
施冠慨(1990)探討學校運用教學資源時,認為社會資源是學校教學資源的一 環。盧富美(1996)與程健教(1998)針對社會科領域教學之研究,同樣將社會資 源歸納為學校教學資源的一環,曾筱雯(2003)將其中之社會資源歸納為四大類,
分述如下:
(一)人力資源:是社區中可以提供學校教學協助的人,又可稱之為資源人士,資 源人士是指在各專門領域中認真工作的人,並願意分享經驗與學識的任何 人。
(二)物質資源:泛指社會中可用之產品或公、私設備。如農工業產品、手工藝品、
特產等。
(三)自然資源:指社區附近之山岳、河川、氣候、土壤等環境狀況。
(四)組織資源:泛指社會各機關、場所、團體、公共事業或風俗習慣等。
葉國慈(2004)認為社會資源是校外的教學資源其中之一,是指包括政府部門、
社教單位、社會團體、民間機構,無論是透過參訪或是到校專題演講的方式,學校 能和社會上各機構及單位,建立良好的互動模式。羅正杰(2008)以廣義和狹義之 觀來探討社會資源,認為廣義之社會資源係指一切自然物質資源以及人為社會文化 制度,包括了社會經濟、政治、法律、教育、宗教、社會醫療以及社會福利資源,
除了社會福利與社會工作以外,滿足人類一切需要,能夠運用來滿足人類生活需要 者均稱之。而狹義的社會資源則是與社會福利相關均屬之。
綜合上述之社會資源定義,本研究將社會資源定義為:社會資源是校外的教學 資源,包括人力資源、物質資源以及財力資源。各社會資源之內容詳述如下:
(一)人力資源:林萬億(1992)認為人力資源是人以不同身分、不同參與程度、
帶來不同的經驗。因此,人力資源是最珍貴的社會資源(羅正杰,2008)。
包含參與者所具有的知識與專業,以及相關資源提供人士。
(二)物質資源:包含各種物品、設備以及場地。
(三)財力資源:包含參與者所提供的捐助以及資金之籌募與使用。
二、社會資源與學校合作模式相關研究
由於本研究是探討組織間合作模式,而執行合作之行為,起於個人或整體組織 之決定,並無法由單一物質元素形成。因此,本小節將以社會資源之「提供者」之 角度,探討各個提供者在運用社會資源時,和學校之間合作模式之研究。而社會資 源之提供者本研究將以現代社會之架構為主軸,分別以公部門、私部門以及非營利 部門三部分,探討其運用社會資源與學校合作之模式,並以本章第一節所歸納之合 作模式,綜合討論之。
(一)公部門
公部門是指由政府所掌管之組織,包含公家機關、公營單位,其提供的是多 數人的權利,並且依法行政。公部門所能提供運用之社會資源,本研究將依上述 之社會資源類型,分別以中央與地方探討之,進而探討公部門與學校合作之模式。
1.公部門提供之社會資源:將以中央公部門與地方公部門討論之。
(1)中央公部門:分別以人力、物質以及財力資源分述之(表 2-8)。
A.人力資源:中央機關或單位具有的知識與專業之行政人員。
B.物質資源:隸屬於中央機關所管轄之設備或場地,或由中央機關出版、製 備之物品。
C.財力資源:由中央機關編列或提撥之款項。
(2)地方公部門:分別以人力、物質以及財力資源分述之(表 2-8)。
A.人力資源:地方機關或單位具有的知識與專業之行政人員。
B.物質資源:隸屬於地方機關所管轄之設備或場地,或由中央機關出版、製備 之物品。
C.財力資源:由地方機關編列或提撥之款項。
表 2-8 公部門提供之社會資源
社會資源類型 提供之社會資源
中央
人力資源 中央機關或單位具有的知識與專業之行政人員 物質資源 隸屬於中央機關所管轄之設備或場地,或由中央機
關出版、製備之物品
財力資源 由中央機關編列或提撥之款項
地方 人力資源 地方機關或單位具有的知識與專業之行政人員 物質資源 隸屬於地方機關所管轄之設備或場地,或由中央機
關出版、製備之物品
財力資源 由地方機關編列或提撥之款項
2.公部門與學校合作模式
公部門與學校合作模式之相關研究,本研究將依中央與地方之公部門與學校合 作模式,分別探討之。
(1)中央公部門
本研究根據許美惠(2006)研究陽明山國家公園與格致國中合作實施環境教 育,探討其中國家公園與學校合作模式如下所示:
A 合作動機:學校與陽明山國家公園合作之動機,主要在於期望學生能親近大自 然,瞭解國家公園的生態,進而培養對家鄉的喜好與認同,並且能珍惜自然資
源。對陽明山國家而言,旨在期望學生參與國家公園所安排之課程,能達到國 家公園遊憩、保育、生態的目標,並且讓學生能喜歡大自然。
B.合作歷程:為發展學校本位課程,格致國中開始實施自然體驗課程,並請陽明 山國家公園派員協助。始於90 學年度,共實施四年。並由陽明山國家公園擔 任課程規劃與執行,學校教師負責秩序與安全之維護。
C.合作的方式:由陽明山擔任課程規劃與執行之角色,學校教師負責秩序與安全 之維護,屬於協助之角色。為了增進學校教師的意見交流,解說員與學校教 師亦定時進行開會討論,若有新路線解說員也會將課程大綱傳送給教師。而 自然體驗課程不僅是在陽明山國家公園內進行,92 學年度安排自然體驗大師 柯內爾至校園內為學生進行自然體驗課,而93 學年度亦安排解說員至學校教 授學生認識校園植物。
D.合作效益:根據教師之觀察認為學生的思考能力已經超越一般國中生程度,
同時,也學會對自然與生命的尊重。另外,於92 學年度時,安排一場學生自 行規劃與講解之課程,學生的表現令解說員與教師皆感到滿意,並發現學生 對自然環境之正面經驗,反映在其對自然的正面態度上。
2.地方公部門
本研究根據李淑敏(2003)研究國民小學與高雄市公立藝文組織互動之研究,
探討其中高雄市公立藝文組織與學校合作模式如下:
(1)合作動機:九年一貫課程將視覺、表演藝術、音樂納入「藝術與人文」領域之 課程內容,強調藝術的生活化,更多的鑑賞活動融入藝術教學。在考量經費 的限制下,公立藝文組織成為學校拓展學生藝術視野的首選;加上政府獎助 藝文組織推廣教育活動之政策,因此,公立藝文組織與學校之合作,成為塑 造學生藝術氛圍的最佳場地。
(2)合作歷程:為拓展學生藝術觀,目前高雄市計有 12 個公立藝文組織,與學校 合作推展學校教育,其選擇合作策略主要可分為藝文組織至學校展演、藝文 組織到校進行推廣教育以及校外教學三種。
(3)合作方式:目前公立藝文組織與學校之合作方式,主要為藝文組織到校展覽、
藝文組織到校推廣(包含:演講、表演、投影片…等),以及前往藝文組織進 行校外教學。目前上述之合作方式皆以藝文組織為主要推廣活動設計,校方 自由選擇合作之方式,因此,雙方互動多,屬雙重協調主導。
(4)合作效益:借助公立藝文組織之資源至學校教學,一方面減輕教師教學負擔,
而級任教師於課程調配上亦較具自主性,亦彌補教師在藝術領域之不足。
(二)私部門
本研究私部門主要指的是「以營利為導向」的企業,是因為財物的聚集而設 立組織的團體,意在創造最大的利潤,私部門期在維持組織能夠不斷保有最高的 競爭力,以取得最多的利潤。本研究將探討私部門所能提供運用之社會資源,進 而論述私部門與學校合作模式。
1.私部門提供之社會資源:分別以人力、物質以及財力資源分述之(表 2-9)。
(1)人力資源:以營利為導向之企業或單位具有的知識與專業之行政人員。
(2)物質資源:屬於以營利為導向之企業所擁有之設備或場地,或由私人企業 出版、製備之物品
(3)財力資源:以營利為導向之企業所擁有之財產。
表 2-9 私部門提供之社會資源
社會資源類型 提供之社會資源
私 部 門
人力資源 以營利為導向之企業或單位具有的知識與專業之行政 人員
物質資源 屬於以營利為導向之企業所擁有之設備或場地,或由私人 企業出版、製備之物品
財力資源 以營利為導向之企業所擁有之財產
2.私部門與學校合作模式
本研究將以葉秀薇(2002)探討企業設計部門與學校之產學合作模式,以及
本研究將以葉秀薇(2002)探討企業設計部門與學校之產學合作模式,以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