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第二章 文獻回顧與假說

第一節 租稅規避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6

第一節 租稅規避 一、 租稅規避定義

租稅規避 (tax avoidance) 或租稅激進 (tax aggressiveness) 之字面僅能模糊 地表達納稅義務人透過某些方式減少稅負,Hanlon and Heiztman (2010) 即認為 缺乏明確定義可能使不同觀察者對相同行為有不一致的解讀。

Dyreng et al. (2008) 認為「租稅規避」一詞並非專指企業進行不適當或不合 法的行為。如美國稅法存有許多鼓勵企業減低稅負的法案,且有鑒於美國屬英美 法系,許多法規在字面上僅傳達模糊的概念,使得納稅義務人參與複雜交易時往 往處於租稅結果未知的狀態。因此,Dyreng et al. (2008) 將租稅規避定義為「任 何能夠長期降低企業現金有效稅率之活動」,不僅能夠反映合法的節稅行為,亦 得囊括遊走在模糊地帶的租稅策略。後續 Hanlon and Heiztman (2010) 則以 Dyreng et al. (2008) 的定義為基礎,進一步將租稅規避定義擴大為任何能夠降低 企業外顯稅負 (explicit taxes) 之行為。此廣泛的定義得以反映任何影響企業外顯 稅負的交易與行為,而不區分該活動係屬因享有租稅優惠、刻意減輕稅負或為獲 取租稅利益而進行遊說者。

僅管租稅規避一詞有了較為明確的定義,衡量租稅規避的指標卻存在許多差 異,Hanlon and Heiztman (2010) 即整理了六大類共十二項租稅規避指標,而不 同的租稅規避指標反映著不同特質的交易行為,因此當同時採用多種租稅規避指 標時,應關注每一種指標變動所代表的意義。3

二、 租稅規避相關文獻

租稅規避理論中,個人租稅規避的理論與影響因素已廣受探討 (Slemrod and Yitzhaki, 2002),然而 Slemrod (2004) 指出企業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之特性使得 企業租稅規避的理論較個人更為複雜,其中企業租稅規避的理論可分為傳統觀點

3 六大類租稅規避指標分別為有效稅率 (effective tax rate)、長期有效稅率 (long-term effective tax rate)、財稅所得差異 (book-tax difference)、裁量性或異常指標 (discretionary or abnormal measure of tax avoidance)、未認列租稅利益 (unrecognized tax benefit) 與租稅庇護行為 (tax shelter)。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7

及代理觀點。

傳統觀點下,股東預期總經理會以股東的利益為出發點,追求任何使企業利 潤極大的行為,其中即包含合理的租稅規避。Graham and Tucker (2006) 利用 43 家被指控參與租稅庇護行為的美國企業進行研究,結果指出利用租稅庇護之企業 不僅能產生龐大的租稅利益,亦能取代舉債產生的稅盾效果,4 更使得企業的期 望破產成本 (expected bankruptcy cost) 下降且信用品質提升。泰科國際有限公司 (Tyco International Ltd.) 則相信透過離境活動 (offshore activity) 使有效稅率下 降能提高其每股盈餘 (McGill and Outslay, 2004)。

代理觀點下,Desai, Dyck and Zingales (2007) 認為自利總經理擅長利用複雜 的交易模式進行租稅規避,從中榨取利益傷害股東,產生代理成本。然而,Desai and Dharmapala (2009) 發現代理成本並未存在於其所有研究樣本中,其指出公司 治理較好的情況下,租稅規避反而能夠提升公司價值,有利於股東。此結果隱含 了股東如何看待租稅規避所帶來的價值將部分取決於其 監督總經理的能力 (Hanlon and Heiztman, 2010)。整體而言,租稅規避能產生的價值會受到公司治理 的影響。此外,由於租稅規避與總經理之利益榨取密不可分,因此相較於以往忽 略總經理特性的影響,考慮了代理人議題的避稅研究得出了不同的結論 (Desai and Dharmapala, 2009)。

而租稅規避的研究主要可分為兩種類型,一為企業租稅規避的決定因素,二 為租稅規避對企業的影響。租稅規避的決定因素中,Desai and Dharmapala (2008) 認為企業的所有權結構 (ownership pattern) 對於租稅規避有重大影響。Hanlon and Heiztman (2010) 指出較集中的所有權結構會自租稅規避獲得較多利益,理應 傾向激進的租稅策略;5 然而,長期集中的所有權結構亦可能對於名譽成本或小 股東的疑慮較為敏感,傾向選擇規避較少稅負。相關研究如 Chen et al. (2010) 探

4 Graham and Tucker (2006) 指出參與租稅庇護行為的企業中,有 60%會舉債(issuing debt),而對 照組企業中有 70%會舉債。在控制其他條件下,租稅庇護企業明顯較不傾向舉債。

5 Fama and Jensen (1983) 認為同時享有所有權與經營權的股東可利用轉換公司利潤謀取私利,

使公司績效下降。Shleifer and Vishney (1997) 發現享有愈多所有權和經營權的控制股東,愈容易 榨取利益,侵害小股東權益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8

討家族企業與租稅規避的關聯,發現家族企業較非家族企業規避較少稅負,隱含 家族企業為了避免家族控制股東與小股東間的代理成本,選擇放棄租稅利益。然 而,國內學者林嬌能與許彩蓮 (2011) 特別考慮台灣法制體系下的公司治理環境 與租稅系統,得出不同於 Chen et al. (2010) 的結論,即家族企業表現出較激進的 租稅規避。

近期逐漸跳脫企業層級的特性與所有權結構的範圍,如 Robinson et al. (2010) 發現當租稅部門被視為利潤中心時,帳面有效稅率會降低但現金有效稅率則不受 影響。Armstrong, Blouin and Larcker (2012) 透過檢驗稅務主管的薪酬合約得出相 似結論。Phillips (2003) 與 Gaertner (2014) 則指出當企業採用稅後淨利作為薪酬 誘因的衡量基礎時,會產生較低的帳面有效稅率。6 針對總經理個人,Dyreng et al. (2010)首先以帳面有效稅率及現金有效稅率作為租稅規避指標,發現總經理個 人對租稅規避有顯著固定效果。後續 Chyz (2013) 則透過經理人執行認股權的行 為來判斷其個人租稅態度,發現租稅態度較激進的總經理與企業的租稅政策有顯 著關聯。其他文獻則採用行為財務學與心理學中提及之特質如自戀 (narcissism) 和過度自信,其中 Olsen and Stekelberg (2016) 發現總經理是否自戀與企業參與 租稅庇護所的可能性有顯著關聯;Chyz, Gaertner, Kausar and Watson (2017) 則採 用總經理外生性離職的樣本進行研究,指出總經理過度自信對企業租稅結果有顯 著影響。

租稅規避對企業有數種影響,可能直接影響企業如增加企業現金流量進而提 高股東利益;或是間接影響如降低利息費用產生之邊際稅盾效益,進而改變資本 結構如前述 Graham and Tucker (2006) 的研究。此外,Crocker and Slemrod (2005) 發現當企業投資具租稅優惠的資產時,隱含稅的存在可能會抵消租稅規避帶給股 東的利益。Hanlon and Slemrod (2009) 則分析股票市場對於企業被美國稅局 (Internal Revenue Service, IRS) 指控進行租稅庇護的反應,結果顯示負面新聞第

6 若租稅規避會產生價值,且薪酬誘因志在使經理人與股東的利益一致,則採用稅後淨利作為薪

酬衡量基礎的企業理應參與較多的租稅規避 (Hanlon and Heiztman, 2010)。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9

一次出現時,企業的平均股票價格會下降 1.04%。

然而,Desai et al. (2007) 發現俄羅斯提高稅務強制稽徵的機率,使得企業價 值提升,顯示稅務機關的監督能有效降低總經理的利益榨取。Guedhami and Pittman (2008) 則探討美國未公開發行企業之債務成本與 IRS 監督之關聯,其結 果與 Desai et al. (2007) 之預測一致,即當 IRS 審查率愈高時,企業的債務成本 愈低,代表 IRS 確實扮演第三方監督的角色,以減緩控制股東與小股東間的資訊 不對稱。

第二節 過度自信

相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