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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朝集使的歷史淵源與性質

第一節 秦漢上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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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朝集使的歷史淵源與性質

一個制度的出現,必與其政治、社會環境有莫大關連,而其萌芽的過程、

歷史的積累,更是瞭解一個制度何以流傳的原因。朝集制度於隋代建立,這 是隋文帝改良秦漢上計制度,所創新的新體系,絕非憑空創造出來。從秦漢 到魏晉南北朝,上計制度產生何種變革?又是如何影響後來的朝集使?若要 瞭解隋唐的朝集使,必要先從秦漢上計開始著手。本章先分析秦漢與魏晉南 北朝的上計制度,先梳理其歷史脈絡,再論及由上計吏到朝集使的過程,最 終針對唐代朝集使的規範與性質作全面性的考察。

第一節 秦漢上計

(一) 秦代上計

前已提及,上計制度源自古時的諸侯述職,1且在春秋戰國時就已逐漸 成型。現今較早確切記載上計制度的史料,見於《睡虎地雲夢秦簡》中的〈倉 律〉、2〈金布律〉。3關於秦代上計制度,古人曾引漢代史料推想秦代,例如

1 嚴耕望,《中國地方行政制度史甲部:秦漢地方行政制度》(臺北:中央研究院歷史語 言研究所,1997),第八章〈上計〉,頁257。

2 《睡虎地雲夢秦簡.倉律》:「稻後禾孰(熟),計稻後年。已穫上數,別粲、穤(糯)

秙(黏)稻。別粲、穤(糯)之襄(釀),歲異積之,勿增積,以給客,到十月牒書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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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後漢書.百官志》中,敘述漢代上計:「凡郡國皆掌治民,進賢勸功,

決訟檢姦。常以春行所主縣,勸民農桑,振救乏絕。秋冬遣無害吏案訊諸囚,

平其罪法,論課殿最。歲盡遣吏上計」,盧植禮注曰:「計斷九月,因秦以十 月為正故」。4盧植認為,因秦以十月為正月,所以上計的時間才安排在九月。

然而,秦改十月為歲首是在秦始皇統一之後,5而睡虎地秦簡是反映戰國晚年 到秦統一天下後的這段時間。關於秦簡「計斷九月」之因,張榮強認為這和 當時的農業經濟有關,據前引〈倉律〉「稻後禾孰(熟),計稻後年」,顯示 財政年度的斷限與粟穀的成熟時間有高度關連性。當時官府稅收以粟為主,

粟為國家經濟、財政之下重要的一環,重要經濟作物的成熟時間實際影響了 官方計簿的時間計算,計斷九月與秦以十月為正沒有必然關係。6

秦簡中規定上計的項目,有糧食、公器、衣物等數量與物品名,糧食可 能是要繳稅,其他則牽涉到國家對於物資的統一調配管理。〈金布律〉提及

「有餘褐十以上,輸大內,與計偕(金布九三)」,7與計偕,即指一同上計,

說明上計不只是繳納簿冊,還有其他物資要一併交付。8除了秦律中呈現的簿

上內﹝史﹞。(倉三六)」參見:睡虎地秦墓竹簡整理小組,〈秦律十八種釋文註釋〉,

收入《睡虎地秦墓竹簡》(北京:文物出版社,2001),頁28。

3 《睡虎地雲夢秦簡.金布律》:「官相輸者,以書告其出計之年,受者以入計之。八月、

九月中其有輸,計其輸所遠近,不能逮其輸所之計,□□□□□□□移計其後年,計毋相繆。

工獻輸官者,皆深以其年計之。(金布律七一)」;「受(授)衣者,夏衣以四月盡六 月稟之,冬衣以九月盡十一月稟之,過時者勿稟。後計冬衣來年。……已稟衣,有餘褐 十以上,輸大內,與計偕。(金布九三)」參見:睡虎地秦墓竹簡整理小組,〈秦律十 八種釋文註釋〉,收入《睡虎地秦墓竹簡》,頁37、41。

4 (南朝宋)范曄,《後漢書》(北京:中華書局,1959),志28,〈百官志〉,頁3621。

5 (漢)司馬遷,《史記》(北京:中華書局,1959),卷26,〈曆書〉,頁1255。

6 張榮強,〈從計斷九月到歲終為斷——漢唐間財政年度的演變〉,收入氏著,《漢唐籍 帳制度研究》(北京:商務印書館,2010),頁194-197。

7 睡虎地秦墓竹簡整理小組,〈秦律十八種釋文註釋〉,收入《睡虎地秦墓竹簡》,頁41。

8 地方上計時向中央繳納的除了有文書簿冊與錢穀和其他物資,漢代地方若有賢良之士,

亦與上計吏一同至朝廷拜見。見《漢書.武帝紀》:「徵吏民有明當時之務習先聖之術 者,縣次續食,令與計偕」。顏師古注:「計者,上計簿使也,郡國每歲遣詣京師上之。

偕者,俱也。令所徵之人與上計者俱來,而縣次給之食。後世訛誤,因承此語,遂總謂 上計為計偕。闞駰不詳,妄為解說,云秦漢謂諸侯朝使曰計偕。偕,次也。晉代有計偕 簿。又改偕為階,失之彌遠,致誤後學」。參見:(漢)班固,《漢書》(北京:中華 書局,1962),卷6,〈武帝紀〉「元光五年(B.C.130)」,頁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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冊之外,秦獻公五年(B.C.375)確立戶籍之法,9嚴密的戶籍制度,讓國家 能掌握全國人民的年齡、性別、職業,進而判定勞動力與繇役狀況,故戶籍 應亦為上計的項目之一。地方上計的簿冊文書可說是當地一年的行政總報 告,若由財政的角度看來,則是反映上一個財政年度的狀況,是國家作為度 支來年國用的憑據。10統治者藉由一年一次的上計,掌握各地情況;更有甚 者,改朝換代之時,新統治者亦仰賴前朝的資料迅速掌握大勢。劉邦入咸陽 時,底下將領皆互爭金銀財帛,唯蕭何獨具慧眼,「盡收秦丞相府圖籍文書」,

11圖籍指地圖,文書為計簿,12由此劉邦可知天下地勢險要、戶口多寡,奠定 日後治理的基礎。13

上計之目的不僅使國君得以瞭解地方,更重要的是反映一年來地方的行 政概況,以考核地方官,此在秦簡中亦可獲得證實,〈廄苑律〉:

今課縣、都官公服牛各一課,卒歲,十牛以上而三分一死;不【盈】

十牛以下,及受服牛者卒歲死牛三以上,吏主者、徒食牛者及令、丞 皆有罪。內史課縣,大(太)倉課都官及受服者。14

律文提及主管單位每年都會對各縣、各都官的官方駕車用牛情況加以考核,

由內史考核各縣、太倉考核各都官與領用牛之人。若一年之中公服牛死亡率 過高,主管的吏與飼養的徒、令、丞都有罪。從秦簡看來,秦代接受上計的 單位,以內史、大內、太倉為主。秦簡中的內史為一財政主管,15大內與太

9 韓連琪,〈漢代的戶籍和上計制度〉,《文史哲》,126(1978),頁15。

10 張榮強,〈從計斷九月到歲終為斷——漢唐間財政年度的演變〉,《漢唐籍帳制度研究》,

頁197。

11 《漢書》,卷1,〈高帝紀〉「元年(B.C.206)」,頁23。

12 韓連琪,〈漢代的戶籍和上計制度〉,《文史哲》,126(1978),頁19。

13 《漢書》,卷39,〈蕭何傳〉,頁2009。

14 睡虎地秦墓竹簡整理小組,〈秦律十八種釋文註釋〉,收入《睡虎地秦墓竹簡》,頁24。

15 內史的職責,自先秦至漢歷經不同的轉變。《漢書.百官公卿表》:「內史,周官,秦 因之,掌治京師。」彭邦炯認為此句在句讀上應改為:「周官,秦因之。掌治京師。」

先秦時期已有內史一職,為史官性質,負責起草、宣讀君王詔令,此一職能到了戰國時 期部份由御史所繼承。秦代沿襲周代官名,當時的內史因應商鞅制定的耕戰體制,轉為 負責經濟相關事務。在秦統一天下後,內史的階段性任務完成,其下的太倉與大內另獨 立出來,成為治粟內史,掌管國家財政。原本的內史則改派治理京師劇增的人口,成為 掌治京師之官;掌治京師是秦末漢初內史的職掌範圍,與先秦、戰國時期的職責有所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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倉皆為內史的下屬機關,大內分管物資,16太倉主管縣級軍糧、俸祿等糧草 管理。17內史掌管諸縣上計的計簿,加以賞罰,並透過其屬官大內與太倉掌 握公器與縣倉。當內史接受各縣計簿後,還要上呈給君王與丞相,進行最終 考課。18每年上計的文書收於丞相府中,此亦與前述蕭何自秦丞相府中蒐羅 圖籍文書相互應證。19

(二) 兩漢時期

漢代繼承秦朝的上計制度,並加以發揮。對統一的大帝國而言,上計是 連結中央與地方的重要橋樑,此一居中者的角色相當重要。漢代上計的項 目,可見《後漢書.百官志》「州郡」:

屬官,每縣、邑、道,大者置令一人,千石;其次置長,四百石;小 者置長,三百石;侯國之相,秩次亦如之。本注曰:皆掌治民,顯善 勸義,禁姦罰惡,理訟平賊,恤民時務,秋冬集課,上計於所屬郡國。

胡廣曰:「秋冬歲盡,各計縣戶口墾田,錢穀入出,盜賊多少,上其 集簿。丞尉以下,歲詣郡,課校其功」。20

據《後漢書》記載,漢代地方的戶口、墾田、錢穀收支、治安刑獄等皆需編 列成冊,於秋冬上計;在民生概況之外,宗室名籍、21戍卒財物、22行政區劃

異。參見:《漢書》,卷19,〈百官公卿表〉,頁731。(日)工藤元男,李守愛譯,〈秦 內史——依睡虎地簡為主之研究〉,《簡牘學報》,10(1981),頁182-189。彭邦炯,

〈從出土秦簡再探秦內史與大內、少內和少府的關係與職掌〉,《中國文化月刊》,123

(1990),頁52-57。

16 彭邦炯,〈從出土秦簡再探秦內史與大內、少內和少府的關係與職掌〉,《中國文化月 刊》,123(1990),頁59-60。

17 (日)工藤元男,李守愛譯,〈秦內史——依睡虎地簡為主之研究〉,《簡牘學報》,

10(1981),頁177。

18 (日)重近啟樹,〈秦の內史をめぐる諸問題〉,收入「中國古代の国家と民眾」編輯 委員會編,《堀敏一先生古稀記念:中國古代の国家と民眾》(東京:汲古書院,1995),

頁78、84。

19 韓連琪,〈漢代的戶籍和上計制度〉,《文史哲》,126(1978),頁19。

20 《後漢書》,志28,〈百官志〉,頁3622-3623。

21 《後漢書.百官志》:「宗正,卿一人,中二千石。本注曰:掌序錄王國嫡庶之次,及

貞一先生九秩榮慶論文集(簡牘學報第十六期)》(臺北:蘭臺出版社,1997),頁461-473。

29 葛劍雄由史籍中不見西漢上計吏的記載,推論西漢時期的上計吏不過是個執行公務的低 級官吏,到了東漢,計吏的地位才產生變化。在東漢,尤其是漢末到曹魏初年,史籍中 所見的上計吏多達數十人,不少出身計吏者官運頗佳,甚至位至三公。參見:葛劍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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丞相或司徒所接受的應為一般戶田錢穀的計簿,特殊的項目則由相關部門接 收。38主管官員會根據書面報告判斷施政是否良好,給予獎賞;除了書面報 告外,還會以口頭抽問,對答不完善者,將會遭到懲處。39

計簿所記載的資料,反映了地方官的政績標準,40對官員考課有所影響,

優異者得到嘉獎,反之會遭到懲處,官員因害怕受到責罰,即便有人口流失、

治安不佳,也不一定會如實呈現。《漢書.萬石君石奮傳》:「今流民愈多,

治安不佳,也不一定會如實呈現。《漢書.萬石君石奮傳》:「今流民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