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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朝集使的歷史淵源與性質

第二節 魏晉南北朝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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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鴻臚卿掌諸侯及四方歸順之民族,諸王入朝時,當郊迎款待;郡國上計吏 因來自各地,亦享同等待遇。《後漢書》此處將上計入京與諸王入朝相連接,

不僅表示朝廷對上計吏的重視,還反映了中央與地方的關係。上計既是由古 代諸侯述職衍生而來,本身就帶有臣服、封建的意謂。郡國上計吏代表地方,

遠道而來向中央貢獻財賦、貢物、人才,其意義不僅在於官員接受考課、展 現中央的統治力,更代表對地方對中央的效忠,故拒絕上計是叛亂行為,62而 在動亂時不廢上計則是效忠朝廷的表徵,會受到嘉獎。63另外,觀察上計吏 參與元會的意義,不僅是報告過去一年以來的財務、政務情形,還會貢獻地 方特產,並帶著新官員候補者與首都警備衛士一起入朝,元會實際上是中央 政府與地方郡國之間貢納從屬關係的更新場所。64上計吏在帝國扮演的角 色,不僅是單純運送地方簿冊與物資,還會參加元會儀、供備詢政俗,亦承 中央詔敕,帶回當地宣達守相,作為地方的行政準則,65成為連接中央與地 方的媒介。

第二節 魏晉南北朝時代

上計既是連結中央與地方間的橋樑,國家控制力的強弱,將影響地方奉 行上計與否。魏晉南北朝政權更迭頻仍,上計在此時期是存是廢?其實行狀 況為何?是正常運行,抑或僅具象徵意涵?《文獻通考.選舉考》「舉官」

論及宋代制度時,馬端臨認為:「按自魏晉以來,州郡無上計之事,公府無 辟召之舉」。66然翻閱史書,魏晉南北朝之世都有上計吏與地方上計的記載,

62 《三國志.魏書》〈公孫度附子恭傳〉引〈魏名臣奏載中領軍夏侯獻表〉:「公孫淵昔 年敢違王命,廢絕計貢者,實挾兩端。既恃阻險,又怙孫權。故敢跋扈,恣睢海外」。

參見:(晉)陳壽,(南朝宋)裴松之注,《三國志》(北京:中華書局,1959),〈魏 書〉,卷8,頁257。

63 《後漢書.陸康傳》:「獻帝即位,天下大亂,康蒙險遣孝廉計吏奉貢朝廷,詔書策勞,

加忠義將軍,秩中二千石。」參見:《後漢書》,卷31,〈陸康傳〉,頁1114。

64 (日)渡邊信一郎,周長山譯,〈元會的建構——中國古代帝國的朝政與禮儀〉,《中 國的思維世界》,頁376。

65 嚴耕望,《中國地方行政制度史甲部:秦漢地方行政制度》,第八章〈上計〉,頁265。

66 (元)馬端臨,《文獻通考》(臺北:台灣商務印書館,1987),卷36,〈選舉考.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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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馬端臨對於魏晉以來無上計的評論有再商榷之必要。魏晉在上計制度與元 會上,皆承漢制。然漢代計吏常得拜郎,魏、晉之世此例甚少,67這可能與 當時戶口墾田數不清,以致上計制度雖存,徒餘禮儀形式有關;況且在門閥 制度之下,世家子弟無須藉由上計吏這一管道入仕,故計吏地位與漢代不可同 日而語。68

歷經漢末戰亂,上計制度自然無法像漢代一般如常舉行,然在曹魏有羊 怙任上計吏,69蜀國姜維「仕郡上計掾,州辟為從事」。70西晉時,上計制度 普遍存在,趙至即被遼西郡舉為計吏;71即便在八王之亂,計吏仍進京上計,

似乎不受戰亂影響。72上計制度不僅是計吏上繳計簿,元會儀的參與亦是重 要的一環。晉武帝時頒布的《咸寧儀注》,綜合前代禮儀,確立了元會儀的 禮儀規範,並對後世的元會儀起了決定性的影響,可謂中國古代元會儀的完 成。73元會的禮儀可分為晨賀與晝會兩個部份,74據渡邊信一郎的分析,晨賀 進行的委贄之禮,是再度確認君臣關係的儀式;晝會進行的是上壽與萬歲之 禮、酒禮共食的宴饗、眾伎舞於音樂之中的歌舞以及頒予上計吏戒敕,代表 君臣和合的儀式。75在晝會中,只有授予上計吏敕戒是嚴肅的活動,並於活

官〉「宋」,頁342。

67 嚴耕望,《中國地方行政制度史.魏晉南北朝地方行政制度(上)》(上海:上海古籍 出版社,2007),頁290-291。

68 葛劍雄,〈秦漢的上計和上計吏〉,《中華文史論叢》,22(1982),頁185。

69 (唐)房玄齡,《晉書》(北京:中華書局,1958),卷34,〈羊怙傳〉,頁1013。

70 《三國志》,〈蜀書〉,卷44,〈姜維傳〉,頁1062。

71 《晉書》,卷92,〈文苑列傳.趙至〉,頁2379。

72 《晉書.趙王倫傳》:「(倫)乃僭即帝位,大赦,改元建始(301)。是歲,賢良方正 直言、秀才、孝廉、良將皆不試;計吏及四方使命之在京邑者,太學生年十六以上及在 學二十年,皆署吏;郡縣二千石令長赦日在職者,皆封侯」。參見:《晉書》,卷59,

〈趙王倫傳〉,頁1601-1602。

73 (日)渡邊信一郎,周長山譯,〈元會的建構——中國古代帝國的朝政與禮儀〉,《中 國的思維世界》,頁377。

74 杜佑於《通典.禮典》「咸寧儀注」正文之後注曰:「未盡七刻謂之晨賀,晝漏上三刻 更出,百官奉壽酒,謂之晝會」。參見:(唐)杜佑,王文錦等點校,《通典》(北京:

中華書局,1988),卷30,〈禮.嘉禮〉「元正冬日受朝賀」,頁1930。

75 渡邊氏觀察《咸寧儀注》的內容,指出禮儀程式雖日益明確化,但元會儀的實質性構造 與漢代仍然一致。參見:(日)渡邊信一郎,周長山譯,〈元會的建構——中國古代帝 國的朝政與禮儀〉,《中國的思維世界》,頁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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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史書所載,冬使是下級行政機關派至上層的使者,主要功能不明,現只保 留參與元會的職能。劉裕於永初元年六月於南郊設壇,正式即位。81初登王 位的君王,多會整頓朝政,破舊立新,冬使便是劉裕要改革的項目之一。宋 武帝才剛即位,故此處提及的冬使應為東晉制度。由詔書中觀察冬使的職 責,是各行政機構向上派遣的使者,郡縣派至諸州及都督府,還會上至中央 參加元會大典,與漢魏上計吏的外在形式相同,有學者認為,此處的冬使極 可能就是指上計吏。82

查閱史籍,冬使相關一詞唯見於劉宋之時,83除了宋武帝的詔書有提及 外,宋順帝昇明元年(477)沈攸之謀反一事,《通鑑考異》引沈約《齊紀》

考證沈攸之舉兵時間時亦有提及:

十一月,攸之遂謀為亂。張敬兒遣使詣攸之慶冬,攸之呼使人於密室 謂之曰:『奉皇太后令,得袁司徒、劉丹陽諸人書,呼我速下;可令 雍州知此意。』答敬兒書曰:『信口一二,』而封雞毛、桃耳數物置 函中。敬兒賀冬使即乘驛白公。十二日壬辰,攸之遣孫同等先發。十 七日丁酉,張敬兒使至。……按是歲宋曆閏十二月庚辰朔,魏曆閏十 一月庚戌朔;然則冬至必在十一月晦。攸之對敬兒賀冬使者猶隱祕,

豈可十二日已發兵東下乎!」84

《齊紀》中提及張敬兒遣使詣沈攸之慶冬,該使為賀冬使。按沈攸之當時任

81 《宋書》,卷3,〈武帝紀〉「永初元年」,頁51。

82 王東洋,《魏晉南北朝考課制度研究》,頁258。另寧志新指出,到了隋唐,定期於冬季 入朝匯報的使職稱為朝集使,故冬使一稱罕見於史籍當中。寧氏雖未云冬使就是上計吏,

然其將冬使、朝集使做連結,而朝集使的前身為上計吏,故可判定寧氏認為冬使即是上 計吏。參見:寧志新,《隋唐使職制度研究(農牧工商編)》(北京:中華書局,2005),

頁16。

83 冬使之名,最早見於春秋時期。據《漢書.五行志》:「(魯)釐公二十一年(B.C.638)

『夏,大旱』。董仲舒、劉向以為齊(威)〔桓〕既死,諸侯從楚,釐尤得楚心。楚來獻 捷,釋宋之執」,顏師古注曰:「謂此年楚執宋公以伐宋,冬使宜申來獻捷,十二月盟 于薄,釋宋公也」。此處獻捷的宜申,是目前見於史籍的第一位冬使,然春秋時期的冬 使,與劉宋的冬使因年代相去甚遠,二者應無相關。參見:《漢書》,卷27,〈五行志〉,

頁1386。

84 (宋)司馬光編著,(元)胡三省音註,《資治通鑑》(北平:古籍出版社,1956),

卷134,〈宋紀〉「順帝昇明元年(477)十二月癸巳」條,頁4209-4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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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大將軍、荊州刺史,張敬兒為征虜將軍、雍州刺史,85二者是皆為州刺史,

為平行機關,照理冬使只會派至中央參加元會,不會派往平行機關聯絡。或 許張敬兒是藉慶冬之名聯絡沈攸之,則此冬使就不可能為上計吏。此外,由 名稱觀之,上計吏是由地方長官遣自辟屬吏為之,故以吏為名。冬使之使,

為使職派遣之意,使職是由皇帝派遣官員出巡,銜有皇命,地位非同一般;

屬吏由長官任命,聽候長官差遣,使、吏二者的身份地位是不同的。以職能 論,上計吏是入京奏計,冬使可能是冬天至京城參與朝覲或元會的使者,86二 者存在的目的亦不同。然而,冬使有沒有可能是上計吏的代稱,或者只要是 冬季入京朝覲者皆稱冬使?若冬使為上計吏的代稱,何以劉宋兩則上計吏的 記載未如此稱呼?且史籍中似未見將冬使與上計吏相連結的注疏。因此,雖 然冬使的職能與上計吏參與元會這部份相同,但二者應有所區別。

現今流傳的資料當中,劉宋明帝還留有四方受貢計的記載,泰始二年

(466)正月七日,「奉子勛為帝,即偽位於尋陽城,年號義嘉元年,備置百 官,四方並響應,威震天下。是歲四方貢計,並詣尋陽」。87泰豫元年(472)

春正月,「皇太子會萬國於東宮,並受貢計」。88南齊僅見一二例與上計相關 的事例,如張岱曾被舉郡舉為上計掾;89丘靈鞠,史書云其「少好學,善屬 文。與上計,仕郡為吏」。90梁陳時期的上計情形則不甚明朗,然據前引《隋 書.禮儀志》記載,梁代元會之禮中,郡國派遣上計吏一人參與元會,跪受 皇帝詔書,侍中宣讀五條詔書,91故梁代應有上計吏定期朝會。

北朝在十六國時即有上計的例子,石勒曾下詔特赦涼州殊死,涼州計吏 皆拜郎中,並賜絹、綿等賞物。92崔逞在前燕幽帝慕容暐時,受郡舉為上計

85 《宋書》,卷10,〈順帝本紀〉「昇明元年」,頁195。

86 寧志新試圖解釋冬使名稱的源由,與農業生產的時節相關,因為冬季農閒,大規模的定 期朝覲活動只能在此時進行,這也說明為何沒有以其他季節為名的使職。參見:寧志新,

《隋唐使職制度研究(農牧工商編)》,頁16。

87 《宋書》,卷80,〈晉安王子勛傳〉,頁2061。

88 《宋書》,卷8,〈明帝紀〉「泰豫元年」,頁169。

89 (梁)蕭子顯,《南齊書》(北京:中華書局,1972),卷32,〈張岱傳〉,頁580。

90 《南齊書》,卷52,〈丘靈鞠傳〉,頁889。

90 《南齊書》,卷52,〈丘靈鞠傳〉,頁8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