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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穴位按摩操作手法

依據前述,穴位按摩是透過手指或掌點,在特定的經絡或腧穴上,進 行點、按、揉、切等刺激,達到調節體內氣、血運行,使身體維持陰陽平 衡狀態。但是如何才能行之有效?蔡(1996)及黃(2002)表示中醫治療

強調「辨證論治」,同時也是執行針刺與穴位按摩的最高指導原則。依辨 證的虛、實,採相應之補、瀉手法,強調“徐出徐入”由輕手法開始,依 得氣情況及病人反應來調整手法。根據趙熙等人所著《針灸傳真》強調“補 瀉不明,則按摩不靈”(引自張,1993a),可見補、瀉手法在穴位按摩應 用的重要性。

所謂“補”是指補正氣之不足,而“瀉”則是指瀉邪氣之有餘(汪,

1994)。所以,凡是能補充人體不足、加速新陳代謝或是促進機體功能的方 法,在中醫治療法則中就稱為「補法」;而凡是能去除體內病邪、抑制組織 器官功能,減緩亢進的方法就稱為「瀉法」。目前有十餘種穴位按摩補、瀉 手法(蔡,1996),種類繁多而複雜,對於臨床護理人員而言,不易掌握與 學習。

中國古代的醫者強調補、瀉手法對按摩療效的重要性;而現代醫者則 認為,從穴位的選擇、按摩的手法、力度、頻率、時間以及按摩方向,是 體現補、瀉手法與按摩療效的最佳途徑(汪,1994;董,1996;Taylor et al., 2002)。茲敘述如下:

一、 穴位選擇:

腧(音同輸)穴,即俗稱的穴道或穴位,是臟腑與經絡的氣血輸注、

聚集、交會之處(黃,2002;蔡,1996),也是臟腑疾病虛、實的反應點

(龐,1994),一般穴位按摩的取穴原則和配穴的方式與針刺方式相同,

蔡(1996)建議可配合下列取穴原則,單獨或合併兩種以上方法,互相配 合,以提高療效。取穴原則包括下列3 種方法,茲敘述如下:

1. 近端取穴:是指在受病臟腑、五官、肢體等部位,就近取穴,或在反 應點上取穴。例如:鼻病,取迎香穴;頭痛,取太陽穴。

2. 遠端取穴:指在受病部位遠距離取穴。如:肺病取肺經上的太淵、魚 際穴;脾病則取脾經上的太白、三陰交穴;所取之穴位可以是患病之 經脈,亦可選其它之經脈。

3. 對症取穴:是針對個別症狀處理,一般多為治標。如:大椎穴以重手 法點按可退燒、人中穴以重手法切按可急救復甦,點按神門穴則可安 神助眠,點按關元穴具有溫陽之功效。(王、李,1993;黃,1995)

另於《靈樞.本輸篇》記載,五臟經各有井、滎、俞、經、合五腧穴,

位於四肢,分屬於五行,主五臟之功能,能治療頭面軀體及各臟腑疾患,

潘(1987)建議可依《難經》補母瀉子法,選擇合宜穴位行補、瀉手法。

二、按摩手法:

按摩時,強調手法需持久、有力、均勻、柔和(張,1993a)。在整理穴 位按摩手法文獻時發現,不同的作者有不同的描述,王與李(1993)統計 中國大陸有關穴位按摩手法有五十多種之多,而臨床醫界普遍同意下述四 種基本手法:即揉、點、捏、切(汪,1994;柯,1994;馬,1994;張,

1993a;趙,1985)。分述如下:

1. 揉法,即揉按之意,是以手指尖端或掌面,輕按穴位,以穴位為中心 點,手指在皮膚及皮下組織做小圓型轉動。手指端不能離開所接觸之皮膚,

也不能使手指與皮膚成摩擦狀態。每平揉一小圓周為一次,此法具調和氣 血、舒筋活絡、溫經散寒等功效(馬,1994;趙,1985;楊,1996)。

2. 點法,又稱為捫法、點按法、按壓法(趙,1985)是以手指端或屈指 骨突部,深深按壓皮膚及皮下組織。依病人體質施以不同指力,直到病患 感痠、麻、脹、痛為止,略同於針刺之得氣。通常需逐漸施壓,得氣後再 逐漸減輕指力,直到停止。點法多用於組織深部或臟器疾病,此法有通經 絡、消積破結的功能。

3. 捏法,以兩手指對稱捏壓穴位的手法,以拇、食二指及拇、中二指,

或拇指與其他各指,在上下方或左右方對稱的相向用力,捏壓穴位。例如:

捏合谷。

4.切法,即以指甲切按腧穴,操作時可以用少許棉花覆於指甲上,用力 時要輕而慢,避免切處劇烈疼痛或傷及皮膚。例如:切迎香、切少商及急 救時切人中、湧泉穴等。

董、董、張、李及陳(2000b)以 46 隻兔子為研究對象,首先在兔子 股後皮神經裝置感應器,觀察按法及揉法這兩種手法與皮膚感受器放電的 關係,發現皮膚感受器放電形式,會隨不同的按摩手法而改變。董等人

(2000b)建議,按摩時可交替多種手法,先由輕而重,再由重返輕,則皮

膚上各種感受器都能被不同手法所刺激而達到按摩效果。

三、按摩力度:

執行穴位按摩時,按摩的力度會直接影響治療成效(吳、林,2003;

董等,2000a)。董、董、先、鄭及張(2001)分別以輕(即輕拂皮膚)及 重(指壓法,約施壓2Kg/cm2)兩種力度,按壓家兔的湧泉穴,比較不同按 摩力度的退熱程度,發現重手法退熱效果顯著(p < 0.01),輕手法則無統 計意義。陳、陳(2003)建議於每個穴位點上施壓 3 至 5 公斤的壓力,每

次刺激 3-5 秒,每個穴位點按壓 3-5 次,直到個案感到一股脹、麻、舒適感 延著經絡循行感傳到達病位處,即所謂“得氣”為止。

整理眾醫家對穴位按摩力度的看法時發現,多數醫家並未列出「標準 數值」,而是強調應依患者體質、病勢、年齡、性別而有個別性差異,以患 者主觀感受局部酸、麻、脹,也就是“得氣”為標準規範(見附錄一)。方

(1994)認為在執行穴位按摩,除了隨時觀察並詢問個案是否有“得氣”

外,執行按摩技術者尚應體會自己手下所施壓力是屬於輕(力度達表皮、

皮下)、中(力度達肌肉層)、重(力度達骨骼表面)哪一個等級,以便隨 時調整按摩力度。汪(1994)則表示,當以同一按摩力度刺激於身強體壯 的年輕人時,若患者自覺刺激量較輕,此時手法為「補法」;若以相同按摩 力度施於年老體虛的患者時,且患者自覺刺激較重,則稱為「瀉法」。換言 之,相同的按摩力度對於虛、實不同體質的患者其按摩效果也不同。

綜合上述,雖然按摩力度是影響按摩成效的關鍵因素之ㄧ,但是目前 對於穴位按摩力度尚無一致標準。但是,在坊間常看到某些按摩師主觀認 為或是在病患要求下,施力過猛,以痛為度,對病患究竟是利還是弊呢?

若能針對不同患者或穴位整理出按摩力度概況,作為執業參考依據,或許 可以減少傷害的發生。

四、按摩頻率與按摩時間:

所謂「按摩頻率」是指於單位時間內同一手法重複的次數;而「按摩 時間」則是指每一病症每次按摩所需時間,這兩者與按摩劑量(acupressure dose)呈正比關係,影響治療效果(孫、嚴,2002;董,1996; Taylor et al., 2002)。明代周于藩說“急摩為瀉緩摩為補”(馬,1994;程、程,1999),

從生理學角度來看,長時間、輕柔、和緩的按摩手法,可以興奮副交感神 經,促進生理機能,在中醫治則中稱這樣的手法為「補法」;而在短時間內 的重刺激、快頻律的按摩手法則可能興奮交感神經,反而有抑制生理機能 的作用,故為「瀉法」(王、李,1993;汪,1994;喻,2002;蔡,1996)。

一般醫者對按摩頻率的要求差異頗大,從每分鐘60 次至 120 次都有(見附 錄一)。

孫和嚴(2002)統合了六本推拿專書也發現,不同的手法其頻率範圍 不同,即使是相同的手法,由於師傳不同,對頻率的要求也不一樣,以 120-160 次/每分鐘最多見。孫和嚴(2002)認為將按摩頻率量化及標準化為

目前穴位按摩的首要工作。

至於按摩時間的長短,各家說法也不一致(如附錄一),董(1996)和 傅(1996)認為按摩時間過短不能激發治療效果,但按摩時間過長,則反 而可能產生有害的生理效應。一般醫者強調,每次按摩時間依主、配穴而 定,主穴時間可稍長些,配穴時間較短,一般時間比為 2:1(董,1996),

每穴以 3-5 分鐘為宜,不超過 10 分鐘,單次穴位按摩療程宜在 10-15 分鐘 內完成(馬,1994;程、程,1999;趙,1985)。

五、按摩方向

趙(1985)及余(1998)強調不論病人體位為何,指壓方向一律對著 病人向心部位,即執行穴位按摩者,指尖一律朝個案向心方向按壓,且順 經絡循行或順時針方向按壓為補法,逆經絡循行或逆時針方向按壓為瀉法

(汪,1994)。馬(1994)表示臨床上若不明穴位按摩方向,可左、右各平 揉半數,例如:每穴揉 100 次,則左、右各揉 50 次,達平補平瀉。

由上文看來,臨床上執行穴位按摩時,需評估病人情況,選用合宜穴 位與按摩手法,時時詢問病患感受,以隨時調整按摩的力度、操作時間、

頻率及操作方向,靠的是經驗的傳承與累積。過去的文獻並沒有一致的標 準,對於初學者而言,很難掌握與學習。尤其是要將穴位按摩方案整合入 以西醫為主流的現代醫療環境,更需要標準化與實證的支持。故本研究欲 以實證的方式,以現有的研究文獻為基礎,依不同病症對穴位的選擇、穴

位按摩手法、按摩力度、按摩時間及頻率為變項,歸納、整理上述操作手 法的「共同性」,為奠定穴位按摩標準作業流程做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