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唐代小說主題表現與空間場域示現之作用與意義
第二節 空間場所的選擇取決於主題表現
要寫一篇小說,必須先要定一個主題,作全篇小說所要表現的中心思想。小 說所表現的主題,可以用「很簡單的一句話」來說明它,因為小說所要表現的,
只是作者心中的一個意念或思想。像李復言的〈定婚店〉的主題,是要表現「姻 緣天定」這個觀念;杜光庭寫〈虯髯客傳〉,主要在揭示「唐有天下,乃天命所歸,
他人不可爭也」,因此用這一個意念作為小說的主題 10。而空間場域與主題之間的 關係,最基本的是空間具有承載小說主題的功能;此外,空間的置換,亦能在主 題表現上產生對比的美學效果。而且,同一空間場所,亦可能同時反映正、反兩 極意義,產生凸顯主題的作用。
9 參考何滿子:《中國愛情與兩性關係:中國小說研究》(台北:臺灣商務印書館股份有限公司,1995 年 1 月),頁 6~7。
10 參考方祖燊:《小說結構》(台北:東大圖書股份有限公司,1995 年 10 月),頁 273~274。
一、空間場所承載小說主題
作者選擇小說的空間場所之初,必然要先考察故事事件的種類、欲表達的主 題、行為者本身與空間場所之間是否存在著聯繫 11。所以空間場所具有承載小說 主題的功能,也就是小說作者對於空間場所的選擇,取決於作品欲傳達的主題。
以下就「愛情」與「豪俠」兩類主題,於作者創作小說時在空間場域上的選擇,
予以舉證說明。
(一)愛情類主題
唐代小說中發生愛情的空間場域有很多,例如〈李章武傳〉中章武和王氏子 婦邂逅的地點是在華州市場北面的街上,〈離魂記〉中的倩娘和王宙則是幼年家居 時即互有好感的表親關係,〈定婚店〉命中注定的愛情竟落在骯髒鄙陋的菜市場 內,〈柳毅傳〉中柳毅和龍女遇合於涇陽牧羊道旁,《玄怪錄‧崔書生》凡男與仙 女之婚戀則醞釀於崔生馨香濃郁的自家花園。但即便如此,唐代小說中容易發生 愛情的空間場域,比較多的是發生在「妓院」。
唐小說創作中出現最多的愛情女神,是妓女這一形象,於是長安城街弄里巷 裡的「妓院」,便成了作者表現愛情主題最理所當然的空間場所。孫棨撰寫的《北 里志》一書,就記載了長安城空間中活動的人─妓女和狎妓遊宴的士人,所共同 織就的市井風情。孫棨非僅著意於平康里的妓女,也側重在與之互動的文士。以 科舉士子為本位談起,描述他們如何宴聚長安、與妓女互動,還特別指出「舉子、
新及第進士」常常所費不貲至平康里狎妓。最重要的是妓女們與文士的互動,並 從互動中表現她們的性格與才情,或具風情、或善諧謔,或長於寫詩、或有音樂
11 (荷)米克.巴爾著,譚君強譯:《敘述學:敘事理論導論》(第二版)(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
2003 年 4 月),頁 257。
造詣,可見文士與妓女的交往並非僅是逞慾而已,尚存有飲酒賦詩的風流12。「平 康里」是長安最有名的風月場所,其中的從業女子是官方登記備案的娼妓,為官 員、商人和貴族服務,最主要的是為科舉士子服務。這些女子都經過了詩文寫作 和音樂表演的訓練,因此是有文化的女藝人,如同明朝的才女歌妓和日本的藝妓。
「北里」(妓院所在地,可追溯至漢朝),位於皇城和東市之間一個坊的東北角。國 子監以及科舉考場(皇城裡面)都在這個坊里,所以舉子經常在附近租房居住。這個 區域本身包括三個平行的東西向巷道,老鴇和妓女就住在那裡 13。由於傳統封建 主義的藩籬阻撓了正常男女之間的交往,現實主義作品的筆觸只能伸向烟花巷 陌,從賣淫這種變態的男女關係中尋覓彌足珍貴的愛情,這不能不說是生活本身 的侷限 14。傅柯將空間區分為三種:真實空間、虛構空間、異質空間。其中,介 於兩極之間的「異質空間」,是另一種真實空間,兼具有像虛構地點般再現對立或 扭轉現實位置的功能,如妓院。唐代小說的異質空間功能也許是創造一個幻想空 間以揭露真實空間的虛妄,或者是創造更完善無瑕的真實空間對比現存空間的侷 限與病態。任何文明都會建構出異質空間,因此透過對唐代小說異質空間—「妓 院」的閱讀與分析即是研究唐人生活空間裡真相與神話的交疊歧出15。
1.未婚前逛妓院
例如〈李娃傳〉中的李娃、〈霍小玉傳〉中的霍小玉。〈李娃傳〉中的鄭公子 就是在長安的鳴珂巷「妓院」門口與李娃初次相遇一見鍾情,然被妓女迷惑而「掉 鞭」的鄭公子為這個宛如銷金窟的妓院付出「囊中盡空,乃鬻駿乘及其家童。歲
12 參考康韻梅:〈唐代小說中長安的城市空間場景與敘事之關係〉,《成大中文學報》第 32 期,2011 年 3 月,頁 8。
13 參考(美)陸威儀(Mark Edward Lewis)著,張曉東、馮世明譯:《世界性的帝國:唐朝》(北京:中 信出版社,2016 年 10 月),頁 87~88。
14 參考金健人:《小說結構美學》(台北:木鐸出版社,1988 年 9 月),頁 61。
15 參考范銘如:《文學地理:臺灣小說的空間閱讀》〈導論:看見空間〉(台北:麥田出版城邦文化 事業股份有限公司,2008 年 8 月),頁 17~18。
餘,資財僕馬蕩然。」的慘痛代價16;〈霍小玉傳〉中李益也是透過鮑十一娘的牽 線,直奔妓女小玉在長安勝業坊古寺巷的住處。以「妓院」作為表現愛情主題的 空間場所,是因進士在未婚前逛妓院,乃當時最普遍的現象 17。通過《北里志》
可以一窺唐朝首都生活的一個重要方面:性交易和新科舉考試文化之間的聯繫。
因為唐代沒有地方考試或是公共教育讓舉子像宋代那樣在州縣備考,準備科舉考 試的學校都在首都。此外,舉子通過一個冗長的過程介紹自己,並把自己最好的 作品呈給考官。因此,舉子在快到 20 歲或是 20 歲出頭時就不得不到京城花費較 長的時間求學,與供應他們大量金錢的家庭離別。因為年輕人生活在這種環境下,
北里合法妓女提供的歡愉,包括社交、文化和肉體的,幾乎是無法拒絕的 18。到
「妓院」那裡去尋歡作樂的,主要是應舉的士子或新及第的進士。從所謂「郎才 女貌」的觀念出發,他們突破買賣關係,產生熾烈的愛情,也是很自然的。由於 士人與妓女的社會地位懸殊,他們之間的愛情,其結局又往往是悲劇性的。而悲 劇的根源,就在於當時嚴格的士族婚姻制度19,此即作者欲在小說中表達的主題。
2.婚後妓院發展婚外戀
然當時「逛妓院」豈僅是未婚男子的普遍現象?即使是已婚男子亦如是。中 國男女在正式夫妻間獲得愛情的不多,即使有愛情的夫妻,在禮法家規的約束下 也不敢大膽肆意地享受愛情,而熱烈的愛情,奔放的愛情行動,卻常需訴之於擺 脫了禮法約束的場合。因此,自由的愛情只有求之於婚外戀,娶妾蓄婢嚴格說來
16 妓院裡酒席的標準花費是 1600 文,而每個第一次來的客人都要花雙倍的價錢。住在附近的樂師 常被叫進來服務,顧客也必須付錢給他們。喝酒一巡要 1200 文,在第一副蠟燭燃盡後要付雙倍。
因此,一個晚上的娛樂就要耗費巨資,孫棨記下了老鴇是如何奪去耗盡財力的顧客的馬車,甚至是 衣服。參考(美)陸威儀(Mark Edward Lewis)著,張曉東、馮世明譯:《世界性的帝國:唐朝》(北京:
中信出版社,2016 年 10 月),頁 88。
17 參考劉開榮:《唐代小說研究》(台北:臺灣商務印書館股份有限公司,1994 年 5 月),頁 67。
18 參考(美)陸威儀(Mark Edward Lewis)著,張曉東、馮世明譯:《世界性的帝國:唐朝》(北京:中 信出版社,2016 年 10 月),頁 89。
19 參考吳志達:《唐人傳奇》(台北:群玉堂出版事業股份有限公司,1991 年 11 月),頁 52。
也是婚外戀的變相。而婚外戀最方便的途徑就是嫖妓。妓院的存在具有一定限度 內的合法性,男子嫖妓在一定限度內也不受輿論的、道德的譴責。男子帶著在家 庭中恪守禮法的妻子身上得不到的新鮮而狂放的感情追求的願望到妓院去,反而 有較婚姻中更能滿足的身心授予與獲得,而妓女這一邊為了掙脫苦海,有只有從 嫖客中選擇可靠的男人從良,她們的擇配反而要比未出閣的家庭女性更自由自主 些,於是便有嫖男和妓女發生愛情的較多可能 20。而且唐朝士人好娶名門之女,
即五姓女。這些著姓人家的小姐,當然都知書達禮,受過嚴格的家庭教育,但有 才德的小姐不一定有美貌,故而已婚男子喜歡徘徊流連花街柳巷、青樓酒館之間,
也就不足為奇了。例如〈任氏傳〉中,有婦之夫鄭六即是在長安昇平坊的北門街 上當街大膽調戲狐妖任氏,而後,鄭六當晚即隨任氏來到樂遊園上一宅院狂飲縱 慾,此宅院是狐妖點化而成,就現實世界而言可視為「妓院」。因為任氏雖是狐妖,
其實是現實生活中「妓女」的化身。根據程國賦的觀點,此類女性善於吟詠、善 於談謔,這樣的事例在小說中比比皆是。她們身分低下,非常切合唐代妓女的身 分,所以人與動物精魅(女性)的戀情,是對現實中文士與妓女交往、戀愛的間接反 映 21。人妖間的情義帶上了濃烈的青樓色彩,是作者把自己在花街柳巷的體驗昇 華而直接托之於人狐之戀22。將文士與娼妓頻繁交遊之社會風氣想像託喻於狐妖,
實則寫的是文士與娼妓的遇合。
綜上所述,唐代小說作者在愛情主題的表達上常用「妓女」形象來呈現,故 而選擇「妓院」作為承載故事主題的空間場所,非常具說服力,是再適合不過了。
20 參考何滿子:《中國愛情與兩性關係:中國小說研究》(台北:臺灣商務印書館股份有限公司,1995 年 1 月),頁 81~82。
21 參考程國賦:《唐代小說與中古文化》(台北:文津出版社有限公司,2000 年 2 月),頁 69。
22 參考吳光正:《中國古代小說的原型與母題》(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2 年 10 月),頁 261~262。
(二)豪俠類主題
前人對於唐代豪俠小說產生的時代背景已有充分論述,藩鎮之間的矛盾,互 相傾軋、擁兵自重,各個充滿狼子野心、驕橫凶狠。因此中晚唐後,權貴、在上 位者私下莫不培植死士為自己效忠,刺客行刺暗殺的風氣甚囂塵上、報復行動時 有耳聞。節度使以身負超群武技的俠士作為打擊自己政敵的一把利刃,更是彼此
前人對於唐代豪俠小說產生的時代背景已有充分論述,藩鎮之間的矛盾,互 相傾軋、擁兵自重,各個充滿狼子野心、驕橫凶狠。因此中晚唐後,權貴、在上 位者私下莫不培植死士為自己效忠,刺客行刺暗殺的風氣甚囂塵上、報復行動時 有耳聞。節度使以身負超群武技的俠士作為打擊自己政敵的一把利刃,更是彼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