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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韓的政策是否會發生變化,仍必須持續觀察中共與北韓的互動關係,而美國是 否會對中共再度施壓和六方會談的是否重啟,也將影響中共未來對北韓戰略出現 可能變因,因此必須不斷觀察朝鮮半島局勢,才能給予更為全面分析,以上皆為 本文在研究過程中可能受限之處。

第五節 章節安排

本論文共分為六章。第一章為「緒論」,各小節分別依序撰寫本文寫作動機 與目的,透過回顧相關文獻資料提供本文撰寫基礎,再者說明研究方法,並簡單 對於本文之研究範圍以及撰寫過程中面臨的限制進行描述。

第二章為「國際安全機制與中共多邊外交戰略」,首先討論當前國際安全機 制的發展過程,透過描述國際安全機制的發展與其功能與影響,並說明其對於大 國的重要性。再者,討論中共如何透過參與國際安全機制的過程中,發展未來多 邊安全戰略的制定方向。

第三章為「北韓核武危機與中共的多邊外交戰略」,本章首先整理北韓核武 危機的發展歷程,並試圖分析北韓如何進行其「核武外交」。再者,藉由說明中 共對朝鮮半島之外交戰略,進而分析在北韓核武危機危機下,中共及東北亞地區 國家將可能面臨之影響。

第四章為「中共推動『六方會談』之角色與功能」,先描述「六方會談」發 展的過程,並分析會中各方所持之政策立場;再者,著重中共在「六方會談」的 戰略目標及其協商立場,並試圖評價中共扮演居中協調過程的地位;最後,筆者 嘗試整理「六方會談」舉辦的成就,及各方在談判過程仍須克服的問題。

第五章為「六方會談與東北亞多邊安全對話機制」,先提出有關「地區主義」

理論和建構東北亞安全之重要性;再者,藉由歸納中共對東北亞區域戰略之背景 因素,再分析其推行東北亞多邊安全機制的立場,並納入討論周邊大國的立場;

最後,評析多邊安全機制推行之可能性,以及推行過程中各方可能面臨之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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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一章為「結論」,本章總結先前各章之研究結果,企圖歸納、分析研究 發現,整理出中共在多邊外交理論下,如何實踐其多邊安全戰略目標,並且試圖 展望未來可能之研究方向,以期未來能為此相關研究提供些微論述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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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貳章 國際多邊安全機制與中共多邊外交戰略

二十一世紀以來,在中共領導人及政府不斷推行下,中共對於多邊安全機制 的參與成為實現多邊外交戰略中的主要聚焦重心。基於中共對於國家安全的高度 重視且維護其國家利益下,故參與國際多邊機制中的相關安全機制更成為中共重 要外交領域中的一環,由中共外交戰略改革中,可看出多邊外交對於維持其國家 利益和國家安全的重要性。因而,中共在確立其多邊外交政策以來,從過去的消 極參與態度到今日的積極參與多邊機制,不只代表著中共對參與國際機制的重 視,更意味著中共在國際舞台上的整體國家實力提升,因而擴大其對於國際多邊 機制的影響性。本章著重於透過中共參與國際安全機制的實踐,並對應其體現多 邊外交的內涵作為主要論述內容。

第一節 現有國際多邊安全機制之發展

隨著全球化的迅速發展,國家的交往趨於密切,造成彼此之間的依賴程度也 逐漸加深。在國家交往的過程中,國際機制成為國家間聯繫重要方式,各國透過 國際機制的網絡聯繫,展開在國際政治舞台上的新面貌,而這些網絡包括各種的 國際組織、雙邊和多邊條約以及其他形式的機制安排。國家透過這些網絡共生共 存,隨著網絡的作用下,提高國際政治的機制化程度,進而強化對國家行為的影 響性。國際安全機制是指在安全問題領域發展出的國際機制,傳統上,安全領域 只關注在軍事方面,然而,冷戰後各國對於安全的概念逐漸擴大和深化,不只包 含個體、國家、地區和全球不同層次的安全,還包含了經濟、社會、環境、政治 和軍事等不同層面的安全問題。1基於國際安全機制發展久且複雜,故以下將對 國際安全機制的定義、建構、發展及其作用影響分別進行整理和描述。

1 徐能武,國際安全機制:理論與分析(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8 年),頁 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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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國際多邊安全機制之定義

國際安全機制理論起於二十世紀 80 年代中期,當時的安全概念屬於傳統的 意義,但現今對國際安全機制的定義已有許多的詮釋。眾多定義中最常被引用的 是 Robert Jervis 對國際安全機制之定義,其認為國際安全機制是指「關於特定國 家安全領域,容許國家相信其他國家將予以回報,而在它的行為上保持克制的那 些原則、規則和標準。此概念不僅指便於合作的標準和期望,而且指一種超出短 期自我利益追逐的一種合作形式」。2Harald Muller 則認為「安全機制是約束國家 間安全關係得某些方面的原則、規範、規則和程序的體系。」3劉杰則在書中提 及「國際安全機制具有模糊性和不確認性,研究者多傾向使用傳統安全觀,且國 際安全機制約束和控制了國家行動,且多聚焦在軍事安全。」4 Gareth Evans 則 指出,國際安全機制是「一套全球性、區域性或雙邊性的規範和安排,其目的是 在於縮小對安全的威脅程度,提升彼此的信賴,因而產生一系列的對話與合作框 架」。5對於國際安全機制的定義表達雖有不同,而國際安全機制的內涵就是國際 安全領域國家間安全博弈的規則,更是國家創造出來限制、規範國家間安全交往 行為的框架。因此,從諸多的定義中可知建構多邊安全機制的主要目的,無非就 是大國希望從建構國際安全機制的過程中,透過國際政治權力的互動,為國家爭 取最大國家利益的過程。

二、國際多邊安全機制之建構與參與過程

國際安全是國際關係中衝突和矛盾最為明顯的領域。若國家間存在共同利 益,則只能透過國家之間的合作才能實現共同的安全利益,這也形成多邊安全機

2 Robert Jervis, “Security Regimes,”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Vol. 36, No. 2 (Spring 1982), p. 357.

3 Harald Muller, “The Internalization of Principles, Norms and Rules by Governments: the Case of Security Regimes,” in Volker Rittberger and Peter Mayer ed., Regime Theory and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p. 361.

4 劉杰,國際機制論(北京:新華出版社,2002 年),頁 237。

5 Gareth Evans, Cooperating for Peace: the Global Agenda for the 1990s and Beyond (Australia: Allen

& Union, 1993), p. 40.

制的重要前提。Stephen Krasner 將權力作為國際安全機制中最核心的部分,因為 國家利益的核心問題就是政治權力,故國際安全機制的本質就是將各國在安全領

另外,有關國際安全機制的建構過程,還必須考量大國因素。依 Robert Jervis 的觀點,安全機制的形成須具備以下幾種條件:第一,大國必須想建立它;第二,

6 唐永勝、徐棄郁,尋求複雜的平衡:國際安全機制與主權國家的參與(北京:世界知識出版上,

2004 年),頁 18-24。

7 Stephen Krasner, “Regimes and the Limits of Realism: Regimes as Autonomous Variables,” in Stephen Krasner ed., International Regimes (Ithaca: Cornell University Press, 1993), p. 357.

8 Susan Strange, “Cave! Hic Dragons: A Critique of Regimes Analysis,” in Stephen Krasner ed., International Regimes (Ithaca: Cornell University Press, 1993), p. 345.

9 徐能武,國際安全機制:理論與分析,頁 48-49。

10 徐能武、金塞美,「國際安全機制的探索構建和參與選擇」,深圳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

第 27 卷第 1 期(2010 年),頁 4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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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為體必須相信其他行為體,並互相分享對於安全和合作的價值觀;第三,一旦 有一個或多個行為體相信安全最好透過擴張來實現時,安全機制將無法形成;第 四,戰爭和單方面對安全的追求必須被視為要付出昂貴的代價。11對此,Janice G.

Stein 贊成 Jervis 的看法,相信大國在安全機制中作用的重要性,認為大國往往 透過創建出一套機制服務自己目的,並操控其他國家的機制或限制選擇的方式,

來迫使他們接受那些規則和程序,且 Stein 還認為安全機制的概念有助說明更有 效的衝突管理可能性。不同上述兩位,Joseph S. Nye 持不同觀點,其認為“自私 的自我利益導致國家在安全問題上創建機制。”12因此,安全機制並不一定需要 大國因素的介入,大國可為創建機制提供基礎,卻也常破壞機制,其認為雖然大 國與建立機制高度相關,但卻沒有必然的因果關係。

無論大國因素重要與否,一個國際安全機制要壯大,就必須仰賴多個國家的 參與,而一國決定是否加入安全機制時,則會同時將「絕對安全收益與成本」和

「相對安全收益」納入考量。若將兩者綜合考量下,才不失為一個主權國家是否 參與國際安全機制的問題有較為全面性的考量。先以國家利益作為是否參與國際 安全機制整體的考量因素,而後考量收益與成本的相互影響層面,其中包括在經 濟和政治領域影響、權力的獲得和轉移以及整體的對外關係,並且考慮不參與之 代價。13在此動態調整過程中,國家利益的內在因素與外在因素的不斷互動並修 正,一旦國家加入國際安全機制後,會受到內在因素和外在因素相互影響國家利 益。總體而言,在參與多邊安全機制問題上,國家利益是國內因素與外部環境兩 者互動的產物,而國際安全機制又作為一個變數作用於以上兩個因素,並影響整 個互動過程的發展。

另外,影響國家參與多邊安全機制可分為內在與外在因素。內在因素包括:

(1)國內權力結構變遷:此因素最可直接影響國家參與國際安全機制。因為,

11 Robert Jervis, “Security Regime,”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Vol. 36, No. 2 (Spring 2002), pp.

360-362.

12 Joseph S. Nye, “Nuclear Learning and U.S..-Soviet Security Regime,”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Vol. 41, No. 3 (Summer 1987), p. 374.

13 唐永勝、徐棄郁,尋求複雜的平衡:國際安全機制與主權國家的參與,頁 150-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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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力為國家政治中的核心地位決定國家利益,利益結構與權力不可避免地結合起 來;其次,國家利益的具體實現需要依靠權力,故權力不只作為一種手段存在,

權力為國家政治中的核心地位決定國家利益,利益結構與權力不可避免地結合起 來;其次,國家利益的具體實現需要依靠權力,故權力不只作為一種手段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