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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玩節的幕後推手-蘭陽文教基金會

第四章 宜蘭國際童玩藝術節與蘭陽文教基金會

第二節 童玩節的幕後推手-蘭陽文教基金會

一、與縣府合作模式

整個童玩節活動除了結合政府與基金會力量,更是充分利用社會資源,包含 宜蘭當地的獅子會、青商會,藉由各社團協助認養各國團隊,招待國外來臺小 朋友與宜蘭當地小朋友交流,促進國際交流。另外當時也獲得部分電視台協助

(例如:TVBS)提供廣告時段,讓整個活動更具知名度。加上後來有周休二 日的規定,以及觀光風氣漸盛的推波助瀾,讓活動成長更加快速(陳賡堯,1999:

288-291)。

在這整個活動過程中,除了縣政府的努力外,充分利用公設財團法人蘭陽文教 基金會讓活動推行更加順利,藉由蘭陽文教基金會內的文化人才以及行政上的彈 性運用,讓文化局以及蘭陽文教基金會可以相輔相成。兩者之間的合作不僅促成 童玩節的成功辦理,蘭陽文教在整個活動中所扮演的角色更是重要,除了扮演活 動一開始行政協助,後期更是由蘭陽文教來主導童玩節的執行。童玩節開辦首屆 由於蘭陽文教基金會員工數不足,因此一開始是文化局人員為主,在童玩節活動 慢慢壯大後,自 1997 年開始,蘭陽文教基金會就開始逐年聘僱專職的員工(康 景翔,2006)。組織壯大後,活動主導權也慢慢由蘭陽文教基金會所負責。

初期(1996-1998 年)的童玩節均是以文化局同仁為活動籌辦主力,蘭陽文 教當時也只有 1-2 位專職人員,其餘工作均由文化局同仁兼任,到 1999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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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後,因為童玩節活動量年年增加,為避免影響文化局原有業務,蘭陽文教 開始增聘專案人員,此後,在童玩節籌備組織之中,大多由文化局擔任行政 組、蘭陽文教基金會擔任活動組。(C1)

活動頭一年,1996 年是宜蘭縣政府全員下去,行政、演出由文化局、團隊 接待是社會處負責、團隊宿舍食物是農業處。活動的時間增加後(童玩節活 動一開始活動也只有 22 天,1999 年開始變成 44 天。後來到 2005-2006 甚 至到 51 天),整個童玩節團隊也從 12 人增加到後來 20 多人。蘭陽文教基金 會在承辦童玩節後,從 1997 開始有正職人員,基金會員工也從一開始幾個 人到童玩節鼎盛時慢慢增加到 12 人。童玩節主導權來說,2000 年左右活動 開始比較偏向完全由基金會主導。(B1)

童玩小組上層組織人員以招集人:縣長,總幹事:文化局長(也擔任執行長)

為主。中層執行機構,內部分成媒體組、指揮組、票務組、服務組、場地組、

演出組、文宣組、公關組、展覽組、宿舍團隊接待與表演團隊聯絡等各組,各 組則由幾位(約5位內)縣府員工或基金會員工負責業務執行。中層組織是以 基金會跟文化局為主要承辦,不過多是以基金會為主,其他政府機構是在基金 會指揮調度下協助活動舉辦事宜。18

就基金會來說,跟縣政府合作就僅限某個區域面,就不是全面都有,過去童 玩節有很多組,我們是行政執行組,負責協調以及童玩節運作,像是活動組、

表演、團隊接待組、場地、票務組…等。過去基金會跟縣政府合作上,像是 清水公園場地以工商旅遊處負責提供,負責硬體提供,遊樂器具由基金會提

18 參照圖三,該版本為 2012 最新版,跟童玩節復辦前有些許不同(蘭陽文教基金會負責事務併 入文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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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過去是請文化局人員負責設計,後來基金會由場地組負責,一般都是在 討論後自己去找廠商負責,設施就基金會自己去付錢,所以一開始器材很少,

是靠盈餘逐年增加。(B1)

在承辦童玩節時,也會根據每天不同的活動去進行分工,不過大抵就是文化 局和蘭陽文教基金會兩者間分配工作,再協請其他縣政府相關單位協助,由基 金會跟文化局負責協商後,然後會由蘭陽文教基金會負責行政協調,將整個活 動工作分配完成。

每年的童玩節分工不盡相同,由當年的總承辦做出分工計畫,經過籌備會討 論後定案。大抵蘭陽文教和文化局共同負責活動內容,其餘外部工作則由縣 府各單位依其職責各自負責(例如交通疏導計畫會由警察局負責,縣內餐廳 衛生稽查工作會由衛生局負責等等)工作細節還是由各承辦組負責,但是活 動組可以透過籌備會來要求統一調度維持品質。例如:活動場地由場地組負 責,如果有經費或人力等需求,行政組或活動組可以支援。(C1)

至於下層組織,童玩節工讀生則依每年工讀生考試辦法辦理(每年大約聘僱 300 名左右的工讀生),也有部分是由縣政府員工與志工團體來支援第一線的服 務工作(康景翔,2006)。志工團體主要協助外國表演團隊的接待,並且扮演親 善大使,協助計畫案和照顧表演團隊成員。藉由基金會統一調度上中下三層組織 的合作,促使童玩節能夠順利推行,並且可以充分達到機動性、靈活性,讓大型 活動舉辦遇到任何問題可以快速解決,而不至於有太多層級規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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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三:2012 籌備委員會架構圖

資料來源:宜蘭縣文化局 2012

簡單來說,童玩節籌辦乃是結合縣政府與基金會形成童玩籌備委員會各司其職。

在縣政府為與蘭陽文教基金會合作,縣政府下轄各個單位組織必須配合活動成為 協助單位。童玩節活動採用任務編組的組織結構,上層負責組組織領導,中層結 構負責活動規劃,並且由每一組帶領 10 名左右的下屬員工執行活動,並向總承 辦負責,19下層則負責第一線工作,接待民眾(康景翔,2006)。至於整個活動的 總承辦則是活動規劃統籌者,當活動遇到職權之外的事情,則直接向文化局長或 是縣長回報請求協助。在活動過程中,政府組織以任務編組的方式虛級化,讓負 責活動的員工的決策權增大,溝通效率增加。

19 參照表一,歷屆總承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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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局與蘭陽文教基金會兩者在童玩節合作上,兼具公私部門的優勢存在,可 以讓行政運行更加順暢,也可以增加彈性。總承辦是文化局人員,可以協調公務 資源,因為基金會出面接洽公部門比較不容易,若是由文化局人員出馬比較容易 成功,像是文化局請文建會協助或是需要其他公務部門協助時,公務對公務比較 方便。基金會則是在運作較具彈性,如招標比較方便,招標程序只要符合基金會 採購程序即可。具有時效性事務用基金會處理比較便利,但大筆的經費(百萬以 上)還是以政府採購法那套公開招標。藉由文化局與基金會兩邊的合作,讓大型 活動可以順利推行,在公務部門的業務上大多還是請求文化局以公部門對公部門 較為方便,小額招標或是活動人員招聘、活動安排(包含商請演出團隊)由基金 會來負責,可以讓整個活動具有彈性運作。

由於第一屆童玩節(1996 年)的成功,宜蘭縣政府有信心可以逐年辦理,由 當時縣長(也是蘭陽文教董事長)游錫堃下令將結存的收入歸在蘭陽文教的 童玩節專款項目,因此 1997 年開始的童玩節便依此例,由宜蘭縣政府和蘭 陽文教合辦,讓活動籌辦更具有彈性。(C1)

蘭陽文教基金會就像是政府的左右手,除了在協助文化事務外,在童玩節承辦 上充分運用公務運算結合基金會,由基金會負責承辦,藉由基金會經費調度與人 才招聘彈性,讓活動推行順利(陳賡堯,1999:397)。進言之,童玩節以地方政 府與公設財團法人合作的形式,打造了成功的節慶活動。

蘭陽文教基金會不是為了舉辦童玩節才成立的組織,而是當時為了辦首屆童 玩節,需要一個可以調度資金的民間單位,臨時委請蘭陽文教擔任合辦單位。

當初的處理方法是以公文函請蘭陽文教同意承接童玩節的部份項目,該些工 作項目由基金會自行籌措經費辦理(約需三千萬),縣政府則承諾該活動之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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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全歸基金會所有,以此條件作為與蘭陽文教基金會合辦的基礎。(C1)

總之,蘭陽文教基金會的彈性機制,讓整個童玩節活動得以順利推行,而一般 大型活動本來就需要很多繁雜的工作,加上,縣府人力有限,在處理縣務已經佔 用不少時間,如果還需要分配時間給童玩節,勢必無法負荷。藉由蘭陽文教基金 會的協助,不僅解決行政上的困難,更有充份精神跟人力替活動盡心盡力,讓活 動更加成功推行。

表一:歷年總承辦

李靜慧 1996 年-2001 年

陳澤民 2002 年-2004 年

邱寶珠 2005 年

洪永怡 2006 年

王曼華 2007 年(副總承辦從 2007 開始 有這個職務)

2008~2009(蘭雨節) 只有文化局.工商旅遊處.教育處 合作

黃銘篆 2010 年

張力元 2011 年

黃榮浲 2012 年

資料來源:宜蘭縣文化局 2012

二、蘭陽文教基金會背景

蘭陽文教基金會成立於 1989 年,當時縣長陳定南希望具有文化長才的人員能 夠不受公部門限制,達到彈性運用,因此成立基金會後,將文化中心(現在的文 化局)預算大多交由基金會處理,讓基金會負責協助文化中心事務(陳賡堯,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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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5-397)。後來繼任的縣長游錫堃則將文化局與基金會分開運作,基金會須自行 獨立運作,並且讓基金會開始募取留本基金,20由於文化類型基金會募款不如慈 善類型基金會募款順利,即便文建會有要求一定比例募款來自民間,但是基金會 的實際留本基金仍然大多仰賴公部門預算協助(文建會、省政府、縣政府等), 並且靠著這些補助孳息才有今日留本基金(陳賡堯,1999:397)。

縣市的文化基金會(包括蘭陽文教)的留本基金來自文建會、省政府教育廳、

縣政府每年各出 300 萬,逐步擴充至 1 億元左右。(C1)

由於童玩節門票經費都到基金會,基金會盈餘不交國庫,所以像是宜蘭年是

由於童玩節門票經費都到基金會,基金會盈餘不交國庫,所以像是宜蘭年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