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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三節 符擔性理論(Affordance theory)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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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使用者依循。不過,創作者也時常發揮想像,讓器材做到製造者原本沒有想 到的事情,例如:音樂家直接彈奏鋼琴的弦而非黑白鍵、攝影家在暗室中用不 同的手法洗出不同感覺的負片等等。這也顯示了,協定並非一成不變,創作者 常會透過手邊工具與想像力,發展出屬於他們自身作品的協定(Becker, 1982)。

因此,像Iphoneography 這類創作、分享手法相似的族群,已經可以說他們 有自身的藝術世界、協定。Halpern & Humphreys(2014)便以藝術世界為分析 方式,探討Iphoneoraphy 的創作者實踐方式,發現他們在社交媒體平台上的互 動、討論照片好壞,從而發展、建立出一套屬於他們自己的藝術形式與協定。

同理,高中女生使用智慧型手機拍照、修圖並發佈在Instagram 上,也是在塑造 一個屬於他們自己的藝術世界。Instagram 平台不匿名的特性以及會有誰看到這 兩點,都會影響使用者上傳的相片內容,有些使用者便會認真規劃要發佈的相 片,用以營造出自己的形象或突顯某方面的個性;而照片的後製則通常是受到 觀看者影響,尤其對青少女來說,同儕對美的偏好會影響她們如何修圖,不少 青少女都曾用過Instagram 以外的後製 app 讓自己看起來更白、臉上毫無青春痘 或雀斑、以及改變眼鼻大小等(Chua & Chang, 2016; Katz & Crocker, 2015)。這 些拍照的構圖與後製的設計,也正揭示了他們的藝術世界中有他們自己一套協 定。即是說,攝影的文化意義並不只取決於科技的發展,更受不斷演化的社會 實踐影響(Wells, 2000/鄭玉菁譯,2005)。

第三節 符擔性理論(Affordance theory)

從Instagram 的使用,已可以看出高中女生各有他們自己一套與 Instagram 的互動方式(如:套用濾鏡、修圖、使用外部app 等等)。就連我自己在使用 Instagram 時,也隨時都在發展出屬於自身的運用路徑。除了在前一章提及過,

這是由於不同感知所產生的不同互動結果外,Norman 的使用者中心論與 Hutchby 提及的互動翻轉,也都是當今高中女生能如此拿手使用 Instagram 與其 它後製app,並進而創造出各種個人風格照片之因。因此,我認為可以透過符 擔性理論,解釋Instagram 與高中女生之間的互動關係。

一、Gibson 的符擔性理論概念

符擔性(affordance)是生態心理學派代表人物之一 Gibson 創造的單詞,

以生態取向(ecological approach)解釋動物可以直接知覺外在環境訊息的行為

此理論源自完形心理學(gestalt psychologists)中的價值(valence)、邀請 特質(invitation character)、需求特質(demand character)等概念。完形心理學 認為,物體的意義(meaning)或價值(value)如同物品表面的顏色一樣,能 被人立即察覺;物品的意義就像人的表情、情感一樣,會清楚浮現在表面(臉 上)一樣。比如說,水果說:「吃我」、水說:「喝我」、郵筒「邀請」人使用它 寄信等等。上述這些都是物體的「需求特質(demand character)」,需求特質會 呈現在物體表面上,即是說,物體會告訴行為者該如何使用它們(Gibson, 1979;翁書婷,2010)。

完形心理學也指出,需求特質不僅受經驗主宰,也取決於行為者的需求。

如前述提到的郵筒,其具有「邀請人來寄信」此需求特質,但唯有行為者確有 寄信需求時,此需求特質才會存在(Gibson, 1979)。

符擔性承襲自完形心理學中價值、邀請與需求等概念,但符擔性與它們卻 有決定性的不同:符擔性比使用者需求更早存在著,符擔性不會隨行為者的需 求而改變,不管行為者有無察覺到符擔性,符擔性都存在、不會有所改變。

Gibson(1979)強調,「物體本身是甚麼,就提供甚麼(The object offers what it does because it is what it is.)」(Gibson, 1979;王靜怡,2007)。

物體皆有特性,而此特性供給(offer)、提供(provide)、供應(furnish)

給動物的行為可能(不論好壞),即是其符擔性。舉例來說,若有一水平、近乎 平坦、延伸且堅固的表面,則此表面提供「支撐」的行為可能;我們稱這種表 面為地板、地面等。這類表面提供站立、行走以及奔跑,行動於此類表面上不 會像在水面上一樣沉入水中,不過也因為如此,提供給水生生物的支撐便有所 不同(Gibson, 1979)。要注意的是,前面用以描述表面的四個形容詞:「水平、

平坦、延伸及堅固」為物理特質,但若以提供特定物種支撐的「符擔性」層面 來看,需以相對於動物(relative to the animal)來理解這四項特質,它們不再只 是抽象的物理特質,而是環境與動物對應下的一種「相對」的特質;換句話 說,符擔性強調的是動物與物體(環境)之間存在的行為對應、互動關係,這 種相對關係也會影響行為者之於環境的行為(Gibson, 1979;游曉貞等人,

2006)。

Gibson 相對專注視知覺(visual perception)研究,環境本身就會提供直 接、有效的知覺資訊,而動物能藉由光線直接察覺外在環境訊息與其具備的功 能(游曉貞等人,2006)。繼續以地面為例,不同的延展表面提供不同動物不一 樣的行為可能,在人類文化中,地面也可提供「坐下」、「跪下」等符擔性。若

來看,符擔性是行為者以視覺知覺到(perceived visually),不受物體的顏色及 材質影響。行為者能直接取得(pick up)物體提供的知覺訊息與其行為可能,

不須再經過思考或內在心智反應。也就是說,行為者觀看物體時,所感知到的 是物體的符擔性,比方說,人看到樓梯時,會直覺性地察覺到「可以爬」的符 擔性(Gaver, 1991; Gibson, 1979; McGrenere & Ho, 2000;游曉貞等人 2006)。

行為者的直接知覺仰賴使用者的經驗與文化。具體來說,符擔性的存在與 行為者的經驗文化無關,但行為者是否具有知覺到符擔性的能力,便取決於其 經驗與文化。亦指,行為者有可能需要透過學習,才有能力分辨環境提供的訊 息,才能直接知覺到符擔性(McGrenere & Ho, 2000)。

綜合前述,McGrenere 和 Ho(2000)指出,符擔性具有三個基本特質:第 一,符擔性的存在與特定行為者的行為可能有關。舉例來說,地表具有支撐此 之間的行為交會時,符擔性會顯現出來(Hutchby, 2001)。另一種則是使用者則 是利用視知覺,讓同一物體呈現不同的符擔性,譬如石頭對某些人來說是可以 投擲的物體,但對其他人來說可能是建築的素材(翁書婷,2010)。

從符擔性的特質來看,符擔性跨越了主觀與客觀的界線。客觀層面來說,

符擔性的存在不依賴價值、意義或詮釋,但符擔性仍需要行為者做參考架構

(frame of reference),這是其主觀層面。換句話說,符擔性不存在於行為者的 主體經驗,而是其行為可能之中,行為者與環境之間的行為對應關係不可分 離,符擔性呈現既是主體也是客體,既非主體亦非客體的一種共構共存狀態,

符擔性同時指向環境及其行為者(McGrenere & Ho, 2000;翁書婷,2010;游曉 貞等人,2006;黃齡儀,2008)。

McGrenere 和 Ho(2000)還指出,Gibson 曾提出符擔性具有套疊

(nested)、群組(grouped)的特性,亦即某個行為可能由多個行為所組成,這 概念Gaver(1991)以「巢式符擔性(nested affordance)」來指稱;舉例來說,

蘋果提供「吃」此符擔性,但「吃」此行為,是由「咬」、「咀嚼」、「吞嚥」等 動作所組成的,而這些動作也都是蘋果的符擔性。Gaver(1991)還另外延伸了 符擔性的概念,發展出「次序符擔性(sequential affordance)」,亦即行為者依據 某符擔性的動作,能夠引領出不同的、新的符擔性,比如說,人們看到門把, 性的概念導引至人機互動(HCI)的設計領域之中(Gaver, 1991;游曉貞等 人,2006)。

Norman(1988/卓耀宗譯,2000)指出,「符擔性的重點在於了解一件物 體實際上能用來做何用途,或被認為能有甚麼用途」,例如若我們可在平坦的表 面上寫字,則木板的表面也會被認為能在上面寫字。也就是說,物體的符擔性 會強烈暗示著如何操作該物品,並暗示了行為可能的範疇,舉例來說,圓鈕是 用來轉的、球是用來丟且會彈跳的等等(Norman, 1988/卓耀宗譯,2000)。

從上述可發現,Norman 提出的符擔性與 Gibson 的概念不甚相同,Gibson 的理論主要專注行為者「如何」感知外在環境,符擔性的存在與行為者的經驗 與文化無關,簡化了人與物互動的心智運用(翁書婷,2010);但 Norman 認為 符擔性是「內心對外界事物詮釋後的結果,它是根據我們對外界事物過去所得 的知識和經驗作用到我們對該事物的感覺」(McGrenere & Ho, 2000;Norman, 1988/卓耀宗譯,2000)。換句話說,Norman 認為符擔性有兩個層面,一種是 Gibson 所指的真實層面(actual),即是物體本身所具有的符擔性,稱之為真實 符擔性(actual affordance);另一種則是感知層面(perceived),即是人們所感

知到的物體符擔性,Norman 以「感知符擔性(perceived affordance)」一詞稱呼 他詮釋下的觀點(Norman, 1988/卓耀宗譯,2000;游曉貞等人,2006)。翁書 婷(2010)指出,符擔性據此分成兩個層級,第一層級為物體的真實符擔性,

第二層級為感知符擔性,負責傳達第一層級的符擔性,兩者各自扮演相異角 色,但同時存在,並不互斥。

Norman 還認為符擔性須帶入文化面向的討論,以前一節郵筒例子來說,郵 筒作為一個人造物體,具有邀請人寄信此符擔性,但一個寫信的人知道可以使 用郵筒寄信,應與幼時被如此教導過,或者郵筒上面的標示、語言有所關係;

從這角度來看,要討論人造物的符擔性,就不得不涉及經驗或知識部分(黃齡 儀,2008)。這也顯示,Norman 提出的符擔性強調使用者經大腦詮釋下的行為 可能,符擔性被界定為「行為者認知下的行為特性,並據此知道如何操作或使 用該物」(游曉貞等人,2006)。

也因此,符擔性不僅僅指涉物體提供的行為可能,更關乎行為可能傳達給 行為者的方式(McGrenere&Ho, 2000)。Gibson 關注環境與人交換後顯現出甚 麼(what)符擔性,以及我們如何感知外在世界,並操縱(manipulate)環境,

改變物體的符擔性,使環境更適合我們生存與居住,但他不在意操縱的方法。

但對Norman 而言,他則是對行為可能如何被行為者看見(made visible)、被知

但對Norman 而言,他則是對行為可能如何被行為者看見(made visible)、被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