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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問卷內容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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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德爾菲專家問卷

4.3.3 第一次問卷內容分析

4.3.3.1 問卷發放

本研究依彙整公共藝術相關文獻,建立初步公共藝術後續設置評估架構之評估項 目,以半開放式問卷做調查,針對五大指標之評估項目適切性進行修正,依照專家之 意見逕行修改,而本次問卷共發出 28 份回收 26 份,回收率為 92.86%。

4.3.3.2 問卷分析

德爾菲第一回專家問卷分析結果如表 4.1 所示,各項目之統計結果之圓餅圖如圖 4.1 至圖 4.14 及所示。

一、根本上問題 1.農民耕地面積狹小

跟據統計台灣帄均農戶耕地規模 1.1 公頃,相較歐盟 18 公頃、美國 207 公 頃的農場規模小很多。目前台灣帄均每戶農場經營規模 0.5 公頃以下者占 47%,1 公頃以下者占 75% ,當每人持有面積不多情況下,對於集村農舍之推動將有造成 無法取得合適建地的阻礙。本項目之問卷統計結果之圓餅圖如圖 4.1 所示。

圖 4. 1 農民耕地面積狹小 極不同意

0%

不同意

0% 普通

35%

同意 38%

極同意 27%

2.建商以一般住宅炒作

一般建商界入興建集中農舍,落入一般申請建築,無法彰顯其背後之政策意 義,幾乎所有計畫體系之計畫內容均來不及反映此一變化,而農業主管機關也無 與其他農業建設計畫配合,純粹住宅興建案,已難發揮其他效果。本項目之問卷 統計結果之圓餅圖如圖 4.2 所示。

圖 4. 2 建商以一般住宅炒作

3.農民難以認同集村觀念

集中興建農舍最大原因在避免釀成無可補救之農業生產環境,在農業本非其 主要農家收入來源情況下,農民對農舍的需求慢慢轉為一般住宅,加上傳統農家 住宅習慣於田邊鄰進土地興建,故對於集村觀念難以產生認同。本項目之問卷統 計結果之圓餅圖如圖 4.3 所示。

極不同意 0%

不同意

0% 普通

39%

同意 46%

極同意 15%

圖 4. 3 農民難以認同集村觀念

二、管理上問題

1.推動單位缺乏專業知識

行政院農委會主管為農民(地)相關事務,對於農舍興建之建築相關事務並無 專業知識。本項目之問卷統計結果之圓餅圖如圖 4.4 所示。

圖 4. 4 推動單位缺乏專業知識 極不同意

0%

不同意

0% 普通

27%

同意 50%

極同意 23%

極不同意

0% 不同意

0% 普通 38%

同意 54%

極同意 8%

2.縣府相關單位溝通不良

縣府農業部門對於農民申請集村農舍之過程缺乏溝通,使得集村農舍建照之 申請淪為一般建照申請,造成農民不便。本項目之問卷統計結果之圓餅圖如圖 4.5 所示。

圖 4. 5 縣府相關單位溝通不良

3.執行與推動單位溝通不良

農委會與縣府動執行單位溝通不良,對於需要決策的相關問題農委會在相關 決策行動中因專業知識不足,對於部份決策無法給於合理的答案。本項目之問卷 統計結果之圓餅圖如圖 4.6 所示。

極不同意

0% 不同意

0% 普通

31%

同意 50%

極同意 19%

圖 4. 6 執行與推動單位溝通不良

4.政策推行成效不佳

農委會對於集村農舍相關政策內容缺乏宣傳,造成多數農戶不知道或沒聽有 相關政策(獎勵)。本項目之問卷統計結果之圓餅圖如圖 4.7 所示。

圖 4. 7 政策推行成效不佳

三、制度上問題 1.申請流程繁瑣

極不同意 0%

不同 意 0%

普通 31%

同意 50%

極同意 19%

極不同意

0% 不同意 11%

普通 58%

同意 27%

極同意 4%

集中興建農舍申請流程需交由農業處與建管處,對於一般農民與農戶專業知 識不足故使其申請過程較不為農民所能理解,更別是親自辦理。農民往往在兩單 位間的公文旅行過程中就以萌生退意。本項目之問卷統計結果之圓餅圖如圖 4.8 所示。

圖 4.8 申請流程繁瑣

2.集村審查農民自行辨理不易

集中興建農舍,關係法令產權建築等之企劃與經營,相對於一般農民與農 戶,其進入門檻高、專業知識不足、資金不夠;農企業團體如想加入,除了類似 前述問題外更有資格限制。一般建商介入本難避免,而房地產業中小建商種種信 用、品質等問題,也隨形附影,地方政府機關,也因認知不一,專業不足,而績 效不明。本項目之問卷統計結果之圓餅圖如圖 4.9 所示。

極不同意 0%

不同意

0% 普通

27%

同意 46%

極同意 27%

圖 4. 9 集村審查農民自行辦理不易

3.獎勵進入建商口袋,失去照顧農民美意

為鼓勵集中興建農舍,對於每一農戶興建斜屋頂補助二十萬,相關公共設施 建設與聯外道路等亦能由地方政府或農委會水土保持局等得到部分資源,但現行 集中農舍幾淪為建商以人頭取得建照後推案,獎勵進而落入建商口袋,根本無意 義。本項目之問卷統計結果之圓餅圖如圖 4.10 所示。

圖 4.10 將勵進入建商口袋,失去照顧農民美意 極不同意

0%

不同意 8%

普通 19%

同意 58%

極同意 15%

極不同意 0%

不同意

4% 普通 31%

同意 54%

極同意 11%

4.農舍標準圖應再更加多元

現行政府所公告之農舍標準圖,只有獨棟式農舍。除樣式單一外,也缺乏集合式 農舍的相關圖說。本項目之問卷統計結果之圓餅圖如圖 4.11 所示。

圖 4. 11 農舍標準圖應再更加多元

四、法規上問題

1.起造人數過多,有達成難度

依「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第八絛第一款規定,以集村方式興建農舍需有 二十戶以上之農民為起造人,故對於建造執照或使用執照申請或核發時,需符合 該條款規定,不得分批興建以符合集中住宅、社區安全維護之功能。本項目之問 卷統計結果之圓餅圖如圖 4.12 所示。

極不同 意 0%

不同意 16%

普通 69%

同意 15%

極同意 0%

圖 4.12 起造人數過多,有達成難度

2.限建於非特定農業區,失去政策美意

監察委員劉玉山於民國 99 年 9 月糾正農委會與內政部,要求行政院督導改 善現行農舍興建亂象。農委會在 99 年 10 月 15 日以保護農地為由,頒布行政命 令「集村興建農舍坐落之農業用地,不得位於特定農業區」,讓民眾措手不及。

集村興建農舍起造人希望政府信守「信賴保護原則」,訂定過渡期間條款,俾減 輕申請人之損失,保障人民權益等訴求。但台灣目前完成農地重劃比例為 (392,197/825,900)約為 47%未達一半,故將使得台灣有進一半以上的農地未能申 請集村農舍。本項目之問卷統計結果之圓餅圖如圖 4.13 所示。

極不同意 0%

不同意

0% 普通 27%

同意 54%

極同意 19%

圖 4. 13 限建於非特定農業區,失去政策美意

3.「不影響農業生產環境及農村發展」缺乏子法,難以定義

不影響農業生產環境及農村發展,沒有相關子法,定義模糊,民國 88 年農 業發展條例修正期間,立法院國民黨與民進黨爭論重點之一,沒有認定標準,只 要是降低興建農舍門檻,贏得農民的選票。本項目之問卷統計結果之圓餅圖如圖 4.14 所示。

圖 4. 14「不影響農業生產環境及農村發展」缺乏子法,難以定義 極不同意

0%

不同意

0% 普通

23%

同意 58%

極同意 19%

極不同意 0%

不同意

0% 普通

27%

同意 50%

極同意 23%

表 4. 3 德爾菲第一回專家問卷分析

指標 評估項目 帄均值 中位數 通過

根 本 上 問 題

農民耕地面積狹小 3.92 4 ◎

建商以一般住宅炒作 3.77 4 ◎

農民難以認同集村觀念 3.96 4 ◎

管 理 上 問 題

推動單位缺乏專業知識 3.69 4 ◎

縣府相關單位溝通不良 3.88 4 ◎

執行與推動單位溝通不良 3.88 4 ◎

政策推行成效不佳 3.23 3

制 度 上 問 題

申請流程繁瑣 4 4 ◎

集村審查農民自行辨理不易 3.8 4 ◎

獎勵進入建商口袋,失去照顧農民美意 3.73 4 ◎

農舍標準圖應再更加多元 3 3

法 規 上 問 題

起造人數過多,有達成難度 3.96 4 ◎

限建於非特定農業區,失去政策美意 3.96 4 ◎

「不影響農業生產環境及農村發展」缺乏子 法,難以定義

3 3

經本研究分析後,該評估架構「管理上問題」指標中「政策推行成效不佳」、「制 度上問題」指標中「農舍標準圖應再更加多元」、「法規上問題」指標中「「不影響農 業生產環境及農村發展」缺乏子法,難以定義」等 3 項評估項目中位數階小於 4,故 此三項目未通過,其餘評估項目皆通過,但經專家建議,仍有多項評估項目頇修正,

故再做一次問卷。

4.3.4 第二次問卷內容分析

在文檔中 中 華 大 學 (頁 7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