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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生物醫學利益衝突問題之理解與管制

第三節 管制利益衝突之理由

利益衝突為何需要管制,學者劉宏恩認為有四項重要的理由26:1) 確保科 學研究的誠實正確性,避免次要利益可能帶來的偏誤;2) 確保病人或參與研究 的民眾的安全與權益;3) 確保民眾及社會對生醫研究的信賴;4) 避免研究主 題和研究方向的不平衡發展。而廣義的來說,利益衝突之所以需要管制,最重 要的是保持專業判斷的誠實正確性(integrity)以及維持公眾對於該專業判斷的 信任度27。以下根據廣義的分類架構詳述其內涵。

一、 保持專業判斷的誠實正確性

最直接會影響專業判斷的誠實正確性,常來自於各種研究進行中所產生的 偏差(bias)。若以生物醫學研究舉例,常見導致研究偏差的情況為樣本數不 足、樣本選擇不具有代表性、研究設計的方法不適當等。此外,若是沒有按標 準實務的運作模式進行,也可能會損及專業判斷的誠實正確性,例如故意延遲 發表某些研究結果等。制定利益衝突的管制政策,目的是要盡可能的減少這些 實務上可能會遇到之次要利益影響其專業判斷的情況。而在各種次要的利益 中,最常見的即是財務上的利益,財務上的利益影響專業判斷的範圍極廣,包 括研究執行、課堂教學、醫療照護、制定臨床指引等等,皆可能被財務上的利 益不當影響28

事實上,利益衝突的管制政策,並不會預設財務上的利益衝突一定會影響 任何一位專業人員的判斷,也沒有暗示有財務上利益衝突的專業人員,就有道 德上的問題。利益衝突的管制政策,只有預設在某些特定的情況下,專業人員 的判斷會被不當的影響。然而許多研究人員,經常被利益衝突這個字彙所冒

26 劉宏恩,同註 8,頁 138-150。

27 LO &FIELD,supra note 9, at 49.

28 LO &FIELD,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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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似乎只要被冠上擁有利益衝突的標籤,就代表著研究人員在道德上有所瑕 疵,或是其判斷並非完全來自於其專業的訓練。這些都是對於利益衝突管制政 策的瞭解程度不足所產生的誤解。

財務上的利益衝突倘若沒有妥當的管理,可能會如何影響研究人員的專業 判斷,以下這個研究結果應能提供一些訊息。2007 年,Anke Huss 等人展開一 個回顧性研究,研究的主要目的是探討手機所引發的健康危害之研究結果和其 研究經費來源之關係,而健康危害評估則是以動物實驗來進行29。在 59 篇動物 實驗研究中,其中 20%是由通訊產業贊助研究經費,19%則來自於公家機關或 是慈善機構。24%的經費來源同時來自於通訊產業以及公家機關和慈善機構。

剩下的 37%則沒有提供經費的來源。該篇研究結果發現,若是研究經費來自於 通訊產業贊助,其研究結果幾乎都是手機的使用與健康效應無關。若進行相互 比較後發現,研究經費來自於通訊產業贊助的研究,呈現手機使用與健康危害 有關的比例,只有經費來自於公家機關或是慈善機構的 0.11 倍。

本文並不認為通訊產業贊助的研究結果有造假問題,但並不代表該結果未 曾被不當的干涉。即使研究的結果並無造假,在研究設計或執行的過程中,仍 舊可能透過各種的方法,使研究結果趨向於研究者心中的期望。通訊產業贊助 的研究,按常理,自然是不希望看到手機的使用與健康的損害有關。因此,吾 人可以合理地懷疑,若是經費來自於通訊產業贊助,則接受贊助的研究人員很 可能為了符合產業心中的期望,而透過更改研究設計的方式,盡可能呈現手機 使用無負面健康影響的結果。

二、 維持公眾對於該專業判斷的信任度

利益衝突之管制,第二個目的是為了維持公眾對於專業判斷的信任,而此 目的的重要性並不亞於第一個目的。利益衝突的管制盡可能的消除一般人對於

29 Anke Huss et al., Source of Funding and Results of Studies of Health Effects of Mobile Phone Use:

Systematic Review of Experimental Studies, 115 ENVIRON.HEALTH PERSPECT. 1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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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人員之次要利益可能影響其專業判斷(主要利益)之疑慮。關鍵不在於專 業人員是否真的有次要利益影響其主要利益的情狀發生,而是只要能引起公眾 合理的懷疑即足夠了。所謂的公眾,不僅僅是指一般的民眾以及病患,也包括 期刊編輯、各個組織的領導者或是公家機關等。倘若這些人不再信任專業人 員,即可能要求政府必須制定更嚴格的法規,使專業人員的負擔增加;或是因 此不核准研究經費,間接影響到專業人員日後研究計畫之進行30

事實上,只要少數的研究人員或是醫師、教育人員,因為自身的利益衝突 而影響其專業判斷,並引起大眾的不信任時,其所產生的負面的影響即可能擴 及至全體的研究人員、醫師或是教育人員,使這些人在未來的教學研究中遭遇 到同樣的質疑。除了專業人員的利益衝突之外,機構的利益衝突同樣也會導致 大眾的不信任,其影響的層面,甚至可能比個人的利益衝突還廣且嚴重。此 外,由於醫師的首要利益之一直接涉及到病患的性命安危,比起其他的生物醫 學研究人員或是教育人員,大眾會以較更高的標準檢視醫師所發生的利益衝 突。因此醫師需要更加注意本身的利益與專業判斷之間的關係,避免發生嚴重 的利益衝突。

30 LO &FIELD,supra note 9, at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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