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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二節 紮根理論與質性研究

第二節 紮根理論與質性研究

紮根理論研究方法起源於兩位社會學家:芝加哥學院的 Anselm Strauss 以及 哥倫比亞學院的 Barney Glaser, Strauss Corbin(1990)在『Basics of Qualitative

Research』中這樣描述:

『所謂的紮根理論研究方法係指以一組系統化的程序,對某個社會 現象或主觀經驗建構出一套歸納式的理論。紮根理論研究法深受符 號互動論的影響,強調理論要根植於事實的重要性;… 主張社會現 象與經驗的本質是不斷演化的( evolving),並強調人在塑造其世界 的主動角色;… 重視情況、意義與行動三者的互動關係;… 關注的 焦點則在社會現象的改變與過程… 。』

Strauss(1987)說明紮根理論既身為質性研究方法的一種,自然十分強調情 境與結構的脈絡,並認為社會現象是多元而複雜的實體,而被研究主體的主觀詮 釋與經驗,對分析與理論建構而言是重要的,紮根理論研究方法為達到建構、發 展理論的目的。Strauss & Corbin (1990)舉出所使用的策略包括:從實際現實中 收集資料、經過理論性抽樣、分析性的思考、不斷的比較、譯碼的運用,並保持 資料與理論間來來回回的互動性,不斷將來自現實世界的資料,轉化成較高的抽 象層次的範疇、面向與概念,並建構概念之間的關係直到理論性飽和為止。

Strauss & Corbin(1990)指出紮根理論與其它質性方法的相似點是資料的來 源相似,並且都是屬於詮釋性的工作,必須包含被研究主體的觀點與聲音。而紮 根理論研究方法與別的質性方法的差異有四點:首先紮根理論主張研究者在詮釋 角色上的責任,不能只報導或描述被研究主體的觀點,而要具有理論的分析性;

其次紮根理論強調理論的發展,而且是根植於現實資料的收集、與分析持續的互 動而達成的理論,它並不堅持所有的社會研究都要達成理論的發展,也不堅持創 造理論是最有效的,它只在堅持理論要紮根於資料中,並從研究中發展而來;第 三是強調概念的豐富性( conceptual density);最後,「不斷的比較」這個策略使紮 根理論更具效率與影響力。接下來,說明幾個紮根理論研究方法的核心議題。

一、文獻

紮根理論研究法的目的並不是測試既有理論中變項之間的關係,而是想要 以研究本身所發展出來的理論架構來解釋現象,因此,它看待既有文獻的角度也 與量化研究有所不同。

Strauss & Corbin(1990)認為對紮根理論者來說,既有文獻的貢獻有:引發 研究者的探索動機;刺激研究初期的問題與假設的成形;提供重要的相關概念,

作為理論性抽樣進行的重要根據,指引研究者從不同的情況中抽樣,來增加研究 的多元性;也可在分析的過程中提供詮釋的靈感;最後,文獻可用來當成補充性 的驗證(supplementary validation),也就是在寫報告時,可適時引用相關文件,來 驗證所發展的理論的正確性,或者可以舉出在產業中的實例,以指出本研究所發 展的理論的與文獻有何不同,使研究所得的新理論與既有理論有所關聯甚至整 合,以達到知識累積的科學目的。Strauss & Corbin (1990)表示:

『對於紮根理論的人來說,文獻只不過是眾多資料的一部份,現實 資料的重要性大於既存的理論,現實生活中所萌生的現象,才是研 究過程中假設的主要來源,學者的理論性敏感與資料所呈現意義的 互動,才是真正影響研究者採樣與詮釋的基礎。因此,既存的理論 可以提供一個有用的觀念,但卻要經過現實世界的驗證,才能被用 在發展的理論中… 。』

總之,閱讀文獻與分析的交互進行(interplay),並舉出產業資料以驗證理論,

可促進概念的豐富性與理論的整合性,用這種方式來看待文獻的角色即為紮根理 論的特色之一。

二、資料收集與分析

紮根理論研究方法的核心是資料收集與分析的過程,這過程包含理論驗證 與理論發展,也就是演繹與歸納並重。因此資料的蒐集與分析是一併發生、同時 進行的連續循環過程。其中運用的策略包括:理論性抽樣原則(theoretical

sampling)、比較原則(comparison)、否定例子(negative case)、各類譯碼(coding)

的運用,以及互動性的思考、譯碼典範的使用、備忘錄的撰寫、排序等,本文將 就前四項加以討論。

Strauss & Corbin (1990)指出「理論性抽樣」,係指依據產業中自然萌發的 理論來選擇樣本的方式。實際上就是應用不斷比較的原則,首先比較相同事件,

掌握研究對象間的相似性與相異性,以便建立較完整的有關範疇的特徵與面向;

進而遵循萌發出的理論的導引(也就是下一個待驗證的假設),採取不同情況下 的事件作為比較,以驗證理論性抽樣所形成的假設,並試著去發現存在於某一團 體的類別與屬性、及類別與類別間的關係,是否也存在於另一個團體,變化程度 如何;多次比較而能被驗證成立者,則可暫時的確定類屬與特徵、及範疇間的關 係;當研究者不斷自不同的事件中,得到類別與屬性間呈現一致、穩定的關係時,

並經由更多事件的分析後,也未見有其它屬性出現時,就算達到「理論飽和」

(saturated)的程度,可以停止樣本的比較,完成紮根理論的建立。

由上述的論述可知:指引理論性抽樣的方式,就是在分析的過程中不斷的

「問問題」與「作比較」,Strauss & Corbin(1990)表示:經比較後發現是研究現 象中普遍的特質,研究者可歸納並提升到抽象層次成為概念;不同者則可以比較 而發現之所以不同的社會結構與情境因素,藉此資料得以找出秩序、並看到各現 象之間的關係。

在抽樣的初始階段,研究者希望盡可能的衍生最多元的範疇,所以他要盡 可能的在每一個範疇上,有系統的收集資料,也就是保持抽樣的一致性。稍後,

研究的焦點將放在範疇的發展與密度,此時資料的收集將集中在特殊的領域。

Strauss & Corbin (1990)認為「否定例子」提供了修飾的機會,可以把不同情況 以及其結果納入形成中的理論,使其具多樣性、豐富性。

因為理論性抽樣及比較的進行,所以紮根理論的抽樣設計雖有事前的架

構,但要保持彈性,以持續性的隨著目前正在發展的理論而修正,直到「理論飽 和」才停止,也因此它在抽樣時,Kuzel(1992)說重視的不是樣本數量的多寡 或可推論性,而是有目的的選擇,以增加資料的豐富性( richness)、視野與範圍、

呈現真實世界的複雜與多元、對現象深度的了解、對理論發展的貢獻等。

Strauss(1987)闡述紮根理論中對資料的分析稱為譯碼,分析的重點不只是 把一大堆的資料收集起來加以描述或排序,而是將分析資料時所萌生的概念加以 組織,Strauss & Corbin (1990)這樣闡述:

『譯碼乃是將文字資料轉化成概念的過程。研究者初步地將所蒐集 的資料予以歸納,化約縮減成概念或範疇,歸納的基礎是研究者的 理論性敏感與經驗,能由繁雜個別的資料中抽離出一個駕馭全局的 概念,及一個充分紮根的、反應當事人觀點的概念。這些概念要在 研究的過程中逐漸被含攝到少數幾個更抽象的概念— 即範疇 裡… .,未來這些範疇及彼此之間的關係,就成研究的主題,使得 研究得在理論的層次上說明現象的本質與意義… .』

三、理論

Strauss & Corbin(1990)提出紮根理論研究法其最終目的在建立一個適合資 料的理論,因此紮根理論研究方法的本身就是一個不斷比較、思考、分析、轉化 資料成概念以建立理論的過程。Layder(1993)並進一步強調可以將理論視為一 個過程,可以不斷擴充、修正,而不是一個完美的成果,因為社會現象不斷萌生,

理論也就具備「發展中」、「暫時性」、興「時間性」的本質,直到它通過新資料 的檢證,達到理論性飽和為止。

因為紮根理論視社會現象為一個多組眾多變數彼此影響的複雜狀況,因比 所發展的理論也要反映這種複雜性。Strauss & Corbin(1990)認為其表現方式是,

紮根的理論中包含許多饒富理論潛力的概念,與概念之間的關係。又因為比較原 則的運用,使得紮根理論具高度的分析性與歧異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