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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組成之層次分析與跨個案之分析

第四章 結果與討論

第二節 各組成之層次分析與跨個案之分析

本節依前節轉錄佐證資料,歸納整理三位個案之解題表現,分三個部分詳述 之。第一部分以 Jones et al.(2000)提出的「統計思考架構」為理論依據,詳述 兒童在各個組成上之表現情形;第二部份為各組成之層次分析對照圖;第三部份 為跨個案分析,將三位個案的解題思考歷程,作一橫向的分析,呈現在同一問題 情境下,不同個案的作答情形及解題策略,進行更進一步的比較。

壹、個案各組成表現之分析 一、個案一:小臻

(一)描述資料的顯示結果

1.能仔細的判讀資料,並能加以說明統計圖上資料呈現的情形,

且了解圖表上的標題、橫軸、縱軸和圖例所代表的意義,並能 針對各個問題而給予自信、完整的描述,詳實的理解整個圖表 的概況。

2.能確認同一資料顯示出的不同結果,對於另一種形式的資料呈 現方式,能確認顯示結果中資料元素間精確的數字對應關係。

例如:對於兩個不同的顯示結果,能仔細的檢查每個項目上的 數量是否相同,作為判定不同顯示結果為相同資料的依據。

3.當評估同一資料呈現不同結果的成效時,不只能集中焦點在多 方面上,還能產生有條理且可以理解的解釋,說明不同顯示結 果的用途。

4.小結:小臻能判讀統計圖上的資料,了解標題、軸及圖例的意 義,並能詳實的理解圖表概況;能確認同一資料顯示出的不同 結果,並能檢視顯示結果中資料元素間精確的數字對應關係,

作為判定不同顯示結果的依據;當評估同一資料呈現不同結果 的成效時,能產生有條理且可以理解的解釋。對照 Jones et al.

(2000)所提出的「統計思考架構」,其思考層次位於描述資 料的顯示結果的第四層次。

(二)組織和簡化資料

1.能將零散或稍加分類的資料做更進一步的分類或排序為各個 小組,並能解釋其分類的方法及依據的原則,進而描述出各項 目數量的多寡,但仍是用最原始的點數方式去陳述資料的數 據。

2.能以一般中心的測量方法(例如中位數、平均值)來描述資料 的典型。

3.能以中間值(中位數或平均數)的測量方法來描述哪一組的數 量有最大的分佈,或是一樣的分佈,且能產生有條理且可以理 解的解釋。

4.小結:小臻雖只利用一種方法將資料做更進一步的分類,且用 最原始的點數方式去陳述資料的數據,但能解釋其分類的方法 及依據的原則;再則,能以一般中心的測量方法(例如中位數、

平均值)來描述資料的典型,並能以中間值(中位數或平均數)

的測量方法來描述哪一組的數量有最大的分佈,且有合理的解 釋。對照 Jones et al.(2000)所提出的「統計思考架構」,其 思考層次位於組織和簡化資料的第四層次。

(三)呈現資料

1.當被要求完成部分關於資料集合的結構圖表時,能建構出有效 的顯示結果,並能有效的使用大小、零類型方面的概念。

2.能產生多種有效的且其中一些能重組資料的顯示結果,例如:

將統計資料加以重組後,呈現出整理過的原始資料之統計圖。

3.小結:當被要求完成部分關於資料集合的結構圖表時,小臻能 建構出有效的顯示結果;能產生多種有效的且其中一些能重組 資料的顯示結果。對照 Jones et al.(2000)所提出的「統計思 考架構」,其思考層次位於呈現資料的第四層次。

(四)分析和解釋資料

1.當被要求「解讀資料範圍內的訊息」時,能針對各個問題提供 多種有效的回答,並能做出有條理且能夠讓人理解的比較。

2.對於「這個顯示結果無法說明這個資料什麼訊息」這個問題,

做出完整且能夠讓人充分理解的回答。

3.當被要求「解讀超過資料本身範圍的訊息」時,嘗試利用資料 並理解情況,但解釋並不完整。例如:多數兒童具有眼見為憑 的觀念,認為沒有呈現出來的資料就不可預測,忽略部分資料 因具地域性或連貫性,而能加以推測、預測其未知的數值。

4.小結:雖然小臻在「解讀超過資料本身範圍的訊息」時,嘗試 利用資料並理解情況,其解釋不太完整;但在當被要求「解讀 資料範圍內的訊息」時,能做出有條理且能夠讓人理解的比 較;對於「這個顯示結果無法說明這個資料什麼訊息」這個問 題,也能做出完整且能夠讓人充分理解的回答。對照 Jones et al.(2000)所提出的「統計思考架構」,其思考層次位於分析 和解釋資料的第四層次。

二、個案二:小育

(一)描述資料的顯示結果

1.能仔細的判讀資料,並能加以說明統計圖上資料呈現的情形,

的理解整個圖表的概況。

2.能確認同一資料顯示出的不同結果,對於另一種形式的資料呈 現方式,能檢視顯示結果中資料元素間的數字對應關係。例 如:對於兩個不同的顯示結果,能檢查每個項目上的數量是否 相同,作為判定不同顯示結果為相同資料的依據。

3.當評估同一資料呈現不同結果的成效時,能集中焦點在多方面 上。

4.小結:雖然小育在評估同一資料呈現不同結果的成效時,只能 集中焦點在多方面上;但是在判讀統計圖上的資料方面,能了 解標題、軸及圖例的意義,並能詳實的理解圖表概況;且能確 認同一資料顯示出的不同結果,對於另一種形式的資料呈現方 式,能檢視顯示結果中資料元素間的數字對應關係,作為判定 不同顯示結果的依據。對照 Jones et al.(2000)所提出的「統 計思考架構」,其思考層次位於描述資料的顯示結果的第四層 次。

(二)組織和簡化資料

1.能將零散或稍加分類的資料做更進一步的分類或排序為各個 小組,並能解釋其分類的方法及依據的原則,進而描述出各項 目數量的多寡,但仍是用最原始的點數方式去陳述資料的數 據。

2.能估算其中之一個中間值(中位數或平均數)或是以眾數來描 述資料的典型,但理由並不完整。

3.能以中間值(中位數或平均數)的測量方法來描述哪一組的數 量有最大的分佈,或是一樣的分佈,但解釋並不完整。

4.小結:小育能利用一種方法將資料做更進一步的分類,解釋其 分類的方法及依據的原則,但仍用最原始的點數方式去陳述資 料的數據;能估算其中之一個中間值(中位數或平均數)或是 以眾數來描述資料的典型,但理由並不完整;能以中間值(中 位數或平均數)的測量方法來描述哪一組的數量有最大的分 佈,卻無法完整的解釋。對照 Jones et al.(2000)所提出的「統 計思考架構」,其思考層次位於組織和簡化資料的第三層次。

(三)呈現資料

1.當被要求完成部分關於資料集合的結構圖表時,能建構出有效 的顯示結果,並能有效的使用大小、零類型方面的概念。

2.產生有效的顯示結果去呈現一些嘗試重組的資料,但無法呈現 沒有提供軸刻度的統計圖。例如:在呈現資料時,沒有標示出 軸的類別及數值;在面對沒有提供軸刻度的統計圖時,無法著 手繪製統計圖。

3.小結:當被要求完成部分關於資料集合的結構圖表時,小育能 建構出有效的顯示結果;能產生有效的顯示結果去呈現一些嘗 試重組的資料,但無法呈現沒有標示軸刻度的統計圖。對照 Jones et al.(2000)所提出的「統計思考架構」,其思考層次位 於呈現資料的第三層次。

(四)分析和解釋資料

1.當被要求「解讀資料範圍內的訊息」時,提供多種有效的回答,

並能做出總體的比較。

2.對於「這個顯示結果無法說明這個資料什麼訊息」這個問題,

再多說明無法顯示的訊息。

3.當被要求「解讀超過資料本身範圍的訊息」時,嘗試利用資料 並理解情況,但解釋並不完整。例如:多數兒童具有眼見為憑 的觀念,認為沒有呈現出來的資料就不可預測,忽略部分資料 因具地域性或連貫性,而能加以推測、預測其未知的數值。

4.小結:對於「這個顯示結果無法說明這個資料什麼訊息」這個 問題,小育雖做出相關但卻不完整的回答;但在被要求「解讀 資料範圍內的訊息」時,卻能提供多種有效的回答,並做出總 體的比較;且在被要求「解讀超過資料本身範圍的訊息」時,

也能嘗試利用資料並理解情況,只是解釋的理由並不完整。對 照 Jones et al.(2000)所提出的「統計思考架構」,其思考層 次位於分析和解釋資料的第三層次。

三、個案三:小嘉

(一)描述資料的顯示結果

1.能仔細的判讀資料,並能加以說明統計圖上資料呈現的情形,

但無法清楚的辨別圖表上的橫軸及縱軸所代表的意義。

2.能確認同一資料顯示出的不同結果,對於另一種形式的資料呈 現方式,能檢視顯示結果中資料元素間的數字對應關係。例 如:對於兩個不同的顯示結果,能檢查每個項目上的數量是否 相同,作為判定不同顯示結果為相同資料的依據。

3.當評估同一資料呈現不同結果的成效時,能集中焦點在多方面 上。

4.小結:小嘉能確認同一資料顯示出的不同結果,對於另一種形 式的資料呈現方式,能檢視顯示結果中資料元素間的數字對應 關係;在評估同一資料呈現不同結果的成效時,能集中焦點在

多方面上;雖能仔細的判讀資料,並能加以說明統計圖上資料 呈現的情形,但卻無法清楚的辨別圖表上的橫軸及縱軸所代表 的意義。對照 Jones et al.(2000)所提出的「統計思考架構」,

其思考層次位於描述資料的顯示結果的第三層次。

其思考層次位於描述資料的顯示結果的第三層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