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第一節 結論
本章旨在闡述本研究的結論與建議,共分二節:第一節為研究結論;第二節為 研究建議。以下茲就研究的結果提出結論與建議。
第一節 結論
本研究的主要目的有三,首先,透過文獻探討來探究九年一貫課程政策執行策 略的本質;其次,從相關文獻及實證研究來探討國小教師執行九年一貫課程政策所 需要的專業能力內涵;最後,藉由研究者自編的研究問卷及半結構式訪談來瞭解國 小教師對執行九年一貫課程政策專業能力之認知現況及看法。
壹、九年一貫課程政策執行策略的本質
我國在民國七十六年政治解嚴後,在社會普遍要求教育鬆綁的改革趨勢下,學 校本位管理業已成為當前教育改革的重要議題,也是九年一貫課程政策的主要核心 理念。是以,九年一貫課程政策若欲其有成功的推展,須先掌握學校本位管理的本 質。
長久以來,在傳統威權體制下,教育改革的推動都是「由上而下」的推展,然 而所規劃的策略往往無法貼近基層的需求,以致於執行效率不彰,也無法引起基層 教師的共鳴,致使成效大打折扣。而今九年一貫課程政策採用學校本位管理策略,
強調決策的參與和分享,重視基層教育工作者的個別需求,並責成學校的績效責 任,主要乃在因應傳統威權體制的僵化現象,企圖透過學校本位管理來達成減少教 育支出,提升組織效率,並提供公眾參與教育管理機會,而達成學校績效責任的目 標。同時,也由於九年一貫課程的學校本位管理精神,特別強調學校的問題應該由 與問題最接近的人來解決,因此,站在第一線的教師,必須要使之有權有能,以處 理其實務工作,亦即對教師賦權增能(empowering),透過提供教師參與行政運作 與協商技巧的挑戰與機會,讓教師有直接的參與權,包括做決定、課程設計、方案 推動、教科書選擇、學校層級之管理等權威,以發展教育之目標與歷程,並增進其 專業知能,進而責成增進學生基本能力,提高學校效能的績效責任。
然而,觀諸英美兩國的教育改革方向,企圖透過學校本位管理來改善學校教育 的鬆散運作,並以國定課程、全國教育目標及市場化的競爭機制來達成績效責任的 目的。反觀我國的教育改革方向,由於特殊的社會條件及歷史背景影響,實施學校 本位管理的本意,乃是為因應解構政治權威,重視民主化、自由化及本土化的去殖 民需求而產生。九年一貫課程政策擬訂的企圖,希冀以培養國民的基本能力為目 的;而十大基本能力的培養,則企圖以統整課程及學校本位課程做為手段來達成。
雖然也強調學校的績效責任,但在源頭遭誤認下,亦即以為學校本位管理的焦點在 人本主義、實用主義及後現代主義上,進而從主題統整的兒童本位課程設計模式來 切入,而企圖達成培養學童具備十大基本能力的績效目標,這與英美實施學校本位 目標管理的本意似乎大異其趣,在手段與策略相矛盾下,能否達成預定的績效責任 目標,實可從現今九年一貫課程以「主題統整」為切入點所引發的諸多亂象,來一 窺端倪。
我國九年一貫課程綱要中明白揭示,國民中小學的課程目標乃是為達成培養學 生具備十大基本能力的目標,而這十項基本能力不僅是各個學習領域課程綱要的基 準,同時也是未來設計基本能力評量的重要依據。由此觀之,九年一貫課程是一種
「有計畫的」或「有意圖的」學習活動,它先決定學生在修完某種學科後要達成的 成就,然後依此設計課程再據以施教,本身即屬於「修訂的目標模式」的課程發展 模式。然而,九年一貫課程有鑑於以往升學主義、偏頗智育所帶來的教學不正常現 象,為減緩目標模式的缺失,所強調主題統整的執行方式,卻是「過程模式」的課 程發展模式,一方面在批評目標模式不是的同時,另一方面卻又以源自目標模式的 十大基本能力與分段能力指標來做為課程設計的依據,在理論基礎上實存在著邏輯 上的矛盾現象。
若從績效責任的角度來看,九年一貫課程要想達成培養學生具備十大基本能力 的目標,第一個動作就要從能力指標開始,而其關鍵就在教師要能徹底的執行課程 綱要中的能力指標;而要想有效的執行課程綱要中的能力指標,則教師必須先了解 能力指標的意涵後,才能依此來挑選與自編教材以及選擇適當的教學方法,並依此 來實施評量,以評估學生是否達成能力指標;最後,則是要求教師承擔學生達成能 力指標的責任。上述整個執行的系統過程中,流程裡的每個步驟環環相扣,目標清 楚明確,完全依能力指標來執行,至少應屬「修訂的目標管理模式」。故培養學生 具備十大基本能力本身即是一種績效責任,是屬於目標管理模式的,同時這也是英 美兩國學校本位管理的基本內涵。從以上的分析可知,九年一貫課程學校本位管理 的本質,應是一種目標管理模式,強調績效責任的要求。
此外,九年一貫課程政策強調,要依據課程綱要能力指標來完成培養學生具備 十大基本能力的目標,而完成十大基本能力的關鍵,則在有效執行課程綱要能力指 標。吾人今若仔細審視能力指標的意涵,則不難發現其中蘊含了課程設計的過程模 式與情境模式的學習者中心取向。九年一貫課程以學習領域取代了分科教學,採用 學校本位課程發展的管理方式,強調多元智能的開發及以學生生活經驗為中心,重 視個別差異的教學,主張教育人員應發覺學生個別的潛能,並設計符合學生個別需 求的課程、教學與評量;同時亦將課程改革置入整個政治社會脈絡中,重視日常生
活問題解決能力的養成,以及教育在目標、過程、組織結構、課程、方法及參與者 等方面多元化的要求;反對往昔「部編統一本」教科書對意識的宰制,強調課程統 整,企圖打破不同學科知識在分類強度的僵化等,則充分反映了知識社會學、人本 主義、實用主義與後現代主義對現今九年一貫課程的影響。
九年一貫課程政策的本質應是講求「績效責任」與「目標導向」的,只是在追 求績效的過程中要如何兼顧以學生為學習主體的課程精神,使學生真正具備十大基 本能力,將是九年一貫課程政策實施成功的關鍵。
貳、國小教師執行九年一貫課程政策所需要的專業能力內涵
教育改革強調課程鬆綁、權力下放、尊重教師專業自主權及課程決定權。在九 年一貫課程政策的執行中,強調學校本位課程的管理,賦予學校和教師更多的彈性 和專業自主權,然而,教師專業權力的賦予必須建立在教師「有能力」進行理智的 專業實踐,及「有機會」參與專業決定的二個先決條件上,教師的專業權力才得以 真正提升。故賦權只是一種手段,九年一貫課程如要順利培養學生具備十大基本能 力的目的,其關鍵就在提升教師依據能力指標的內涵以規劃課程設計、實施教學與 評量的專業能力。
教師既是影響教育品質的關鍵,也是推動教育改革的主體,在課程改革與教師 專業成長的關係中,教師的專業成長應置於優先次序,課程改革應視為教師專業成 長的延伸,由此可見,教師的專業能力實是實施九年一貫課程政策成功與否的重要 因素。有鑑於教師執行九年一貫課程政策專業能力的重要,研究者在彙整相關文獻 之後發現,要能有效的執行九年一貫課程政策,則教師專業能力內涵的提昇必須具 有以下條件:一、以「能力指標」來切入課程設計,使學生的學習目標明確;二、
政策執行有系統且程序合邏輯的「增能」方式;三、具備周延完整的課程內容。如 此才能有效掌握九年一貫課程的本質,提升教師專業能力,進而促進學生十大基本
能力的達成。
而由於本研究的焦點乃在九年一貫「課程」層面的教師專業能力探究,於是試 著從「一、以「能力指標」來切入課程設計,使學生的學習目標明確;二、政策執 行有系統且程序合邏輯的「增能」方式;三、具備周延完整的課程內容」等三項條 件,來找出教師執行九年一貫課程政策的專業能力。結果發現從課程評鑑的角度來 反推教師的執行政策專業能力,應是一種可行的方式。因為,課程規劃與實施的品 質與效能,正是教師專業能力的展現;也由於課程評鑑所具備的周延性,幾乎含括 了教師在進行課程管理時所需要的所有專業能力,若從反向思考的角度來看,無疑 的從課程評鑑項目來反推教師的專業能力內涵,實有其可行性。
於是,研究者從現今諸多課程評鑑版本中著手,來探究國小教師執行九年一貫 課程政策專業能力的內涵,發現教育部委託國立教育研究院籌備處來進行研究的
「學校層級課程自我評鑑手冊(暫行版)」最為完整也最具有代表性,茲將其中與 本研究主題有關的國小教師執行九年一貫課程政策專業能力之內涵彙整如下:
一、課程規劃專業能力
(一)訂定適切的學校課程目標 1. 了解能力指標的意涵
2. 能將課程綱要適切詮釋與轉化 3. 能依據課程綱要訂定學校課程目標
2. 能將課程綱要適切詮釋與轉化 3. 能依據課程綱要訂定學校課程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