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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結 論

本研究所使用之中文版「基層醫療照護品質評估工具」,與病歷 內容記錄完整之「病歷記錄摘要表」各構面均呈現顯著相關,顯示中 文版「基層醫療照護品質評估工具」具有良好的建構效度,是一個適 合用於基層醫療照護品質評估的有效工具。本研究之「病歷記錄摘要 表」,使用後發現為一有系統且實際可行的基層醫療照護品質評估方 法,適合用於監測基層醫療照護品質。

二. 醫 務 與 衛 生 政 策 之 建 議

1. 給衛生署之建議

民眾是醫療服務的接受者,評估醫療服務品質除了從醫師診療行 為評估外,民眾所感受到的醫療照護品質亦應納入考量;中文版「基 層醫療照護品質評估工具」是從醫療服務的結構以及過程面,評估民 眾所感受到的基層醫療照護品質,本研究結果發現中文版「基層醫療 照護品質評估工具」具有良好的建構效度,適逢衛生署推行家庭醫師 照護制度、發展照護品質指標之際,此一結果可供衛生署參考,將民 眾認知的基層醫療照護品質納為基層醫療照護評估指標之一環。

本研究所使用之「病歷記錄摘要表」,係針對美國醫學研究委員 會所定義之基層醫療特性所設計,為一有系統且實際可行的基層醫療 照護品質評估方法,建議衛生署等衛生主管機關可使用本研究之「病 歷記錄摘要表」監測基層醫療照護品質,可了解基層醫療照護品質現 況,亦可透過此方法促使基層醫師改善病歷記錄之完整性,提高病歷 記錄品質進而提昇基層醫療照護品質。

可將中文版「基層醫療照護品質評估工具」與「病歷記錄摘要表」

搭配使用,分別從醫師診療行為面及病患認知面監測基層醫療照護品 質,以提供完整的基層醫療照護品質現況,供未來健保制度或衛生政 策改革之參考。

2. 給健保局之建議

本研究結果呈現診所病歷記錄完整性較醫院差,而研究進行中亦 發現所接觸之診所使用的門診資訊系統,多數無法提供醫師記錄如回 診、轉診或主訴外之相關描述等訊息之功能;可能由於在申報健保費 用時不需要此類資訊,為節省成本而產生此一現象;故建議健保局在 病歷稽核時加強對此類資訊之審查,以提高病歷記錄的品質。

3. 建議相關學會

本研究發現目前病歷記錄的完整性不足,如「病歷記錄摘要表」

家族史分數呈現之結果,顯示醫師可能不習慣記錄疾病家族史;而病 歷記錄又在基層醫療照護中扮演十分重要的角色,故建議台灣家庭醫 學醫學會等單位加強對醫師宣導完整病歷記錄之重要性,此舉不但可 使透過完整的病歷記錄提高基層醫療照護品質,亦可在醫療糾紛日益 增加的環境下,讓醫師透過完整的病歷記錄獲得保障。

根據國外研究顯示,有使用結構式病歷記錄表之醫師,其病歷記 錄較未使用結構式病歷記錄表之醫師完整,如根據 Holmes C 於 1978 進行之研究結果,有使用結構式家庭記錄表之醫師,在病歷中之疾病 家族史記錄會有較佳的表現(Holmes C,1978);故建議台灣家庭醫 學醫學會、台灣病歷管理學會等相關學會以及衛生署或健保局等政策 執行單位,共同制定結構式的病歷記錄表格,促使醫師完整記載病患 之病歷,提高基層醫療照護品質。

4. 未來研究方向

中文版「基層醫療照護品質評估工具」及「病歷紀錄摘要表」,

分別從病患認知以及醫師診療行為評估基層醫療照護品質,經本研究 結果顯示兩者均可做為監測基層醫療照護品質的工具,因此兩工具皆 為多層面的,其優點為提供基層醫療照護各種特質的輪廓( Profile),

但其缺點為評估健康衛生政策或介入之成效時,多層面指標有不一致 結果時,難以提供單一成效結果,因此建議未來研究者應探討如何將 多層面的中文版「基層醫療照護品質評估工具」及「病歷記錄摘要表」

結合成基層醫療照護品質之單一指標,作為評估不同特質機構及偵測 政策或介入成效時所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