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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主要包括三部分,第一部分是歸納第四章的研究結果與發現,作出結論;第 二部分是依據本研究結果與發現,針對實務工作者、政府機構以及未來研究此三方面,

提出相關之研究建議,第三部份研究者則說明本研究在研究方法、研究工具及研究樣 本上之研究限制。

第一節 結論

壹、主要照顧者多為已婚的女性

發展遲緩與身心障礙兒童主要照顧者超過七成多為母親,年齡多介於 31-40 歲,

目前處在婚姻中的也多達八成。此時期女性有時身兼教養子女、家庭經濟與家務工作 之責;原本已是像蠟燭兩頭燃燒,如又需要照顧發展遲緩與身心障礙兒童,可說對於 身心是一項極大的挑戰。另從研究發現,家有發展遲緩與身心障礙兒童並不是影響父 母婚姻狀況的絕對因素,穩定的婚姻狀況使的多數發展遲緩與身心障礙兒童父母,在 面臨發現孩子有可能遲緩或為身心障礙兒童時,仍可以共同攜手面對並尋求各種可以 解決問題的方法。

貳、發展遲緩與身心障礙兒童對家庭功能與生活品質的影響

發展遲緩與身心障礙兒童的年齡、所屬身份、遲緩類型對於家庭功能有影響,可 以發現孩子年齡較大、領有手冊的兒童的家庭其情感溝通互動較好,兒童屬於非全面 性遲緩其家庭問題解決能力較好;領有遲緩證明的兒童其家庭的生活品質較好,年齡 越大與障礙程度越重對家庭生活品質的影響較多。雖然不同因素可能各自會影響家庭 功能與生活品質,帶給家庭不同的特殊困境,對其他共同家庭成員的個別發展及家庭 整體的發展帶來一些衝擊。由於發展遲緩與身心障礙兒童的主要照顧者常常是母親,

因此來自配偶互相的支持與鼓勵顯得相當重要,夫妻或父母如何因應處理這些落在他 們身上的挑戰,也成了家庭是否能夠維持良好家庭功能與生活品質的重要指標。

參、發展遲緩與身心障礙兒童家庭功能與生活品質並不差

本研究發現發展遲緩與身心障礙兒童家庭功能與生活品質皆在中等範圍(高於平 均值),顯示在這些家庭中雖有發展遲緩與身心障礙兒童,但並沒有因此使其家庭功能 及生活品質處於非常糟糕的狀態;但另一方面也顯示主要照顧者多少因為照顧發展遲 緩與身心障礙兒童生、心理狀況較差;研究也發現主要照顧者的社交狀況並不會因為 家有發展遲緩與身心障礙兒童而限制其社交範圍。

肆、多數發展遲緩與身心障礙兒童其家庭收入呈現不高或是不穩定之狀況 研究發現多數發展遲緩與身心障礙兒童家庭其家庭收入普遍不高,家庭收入多為 單一或收入不穩定,因此,感受到的家庭生活壓力大,如此亦影響其生活品質。本研 究樣本高收入家庭人數較少,可能需要再進一步研究確認是否家庭雖然有錢,不愁吃 穿,但家庭互動與情感缺乏溝通,問題解決等功能不良,造成家庭整體功能偏低,這 現象仍可再作進一步的探討。

伍、發展遲緩與身心障礙兒童家庭功能越佳,生活品質越好

本研究結果顯示家庭功能與發展遲緩與身心障礙兒童家庭的生活品質關係密 切,家庭是提供照顧發展遲緩與身心障礙兒童的基本單位;其他家庭成員是照顧發展 遲緩與身心障礙兒童的重要背後支持來源;家庭功能則是維繫家庭功能正常運作。家 庭功能愈佳,家庭的財務狀況穩定,家庭內情感溝通互動佳,教養照護觀念愈相近,

家庭問題解決能力愈佳,生活品質愈佳,發展遲緩與身心障礙兒童的家庭他們是可以 有家庭生活壓力,但是其家庭功能是正常的。

第二節 研究建議

綜合本研究的結果,茲提出下列建議以供彰化縣實務工作者與行政相關單位參考:

壹、 對彰化縣實務工作者的建議

一、應優先處遇家庭功能較差之發展遲緩與身心障礙兒童家庭

研究發現發展遲緩與身心障礙兒童家庭教育程度、家庭收入較高,較懂得尋找 所需的社會資源,問題解決能力較好,其家庭功能與生活品質較佳。但另一群父母教 育程度偏低的發展遲緩與身心障礙兒童可能因尋求資源能力低落、問題解決能力差,

以致於不知該如何尋求協助以獲得資源解決問題。因此建議實務工作者在發現教育程 度偏低、問題解決能力差、家庭收入偏低等之發展遲緩與身心障礙兒童家庭應優先處 遇,提供所需資源,改善其家庭功能,以提升生活品質。

二、提供婚姻與親職教育等課程以提升家庭功能

從研究結果顯示,整體家庭功能與生活品質有顯著的相關且呈現正相關,亦即家 庭功能發揮愈好,生活品質則越好。且在本研究預測變項中顯示能預測家庭功能的變 項含有主要照顧者教育程度、父母婚姻狀況;能預測生活品質的變項也有父母婚姻狀 況。因此,若能針對上述變項提供適當之親職教育課程,例如提供有關針對這些家庭 之課程訓練,訓練內容包含認識家庭的優勢及弱勢、子女教養、早期療育服務可提供 之資源、問題解決能力、醫療照護、夫妻溝通技巧……等等教育課程以彌補其原本之 教育不足,以提升父母效能及家庭功能、促進生活品質的提升。

貳、對彰化縣相關行政機關與機構的建議

一、提供發展遲緩與身心障礙兒童家庭主要照顧者之家事及喘息等服務

建議彰化縣相關行政單位提供家庭積極性服務,支持家庭照護能力,分擔家庭照 顧責任,主要照顧者若有其他人可以協助照顧發展遲緩與身心障礙兒童、處理瑣碎的 家務,對於減輕其生理負荷與生活壓力有相當大的幫助,相對的其心理負擔也較低,

因此建議提供主要照顧者家事及喘息、臨托服務,協助照顧者料理家務,減輕照顧者 的壓力,提升其生活品質。

二、破除對發展遲緩與身心障礙兒童家庭舊有刻板印象

由研究可知,發展遲緩與身心障礙兒童家庭並非皆為家庭功能低落與生活品質欠 佳,而一般大眾普遍對家有發展遲緩與身心障礙兒童家庭都存有負面或同情之看法,

其實大部分發展遲緩與身心障礙兒童家庭和一般家庭相同,都希望給予孩子最好的照 顧。因此建議政府可透過研究或相關宣導方式,協助社會大眾不以負向有色的角度看 待發展遲緩與身心障礙兒童的家庭;此外,對於家庭功能較弱,還能盡力維持其正常 家庭功能之發展遲緩與身心障礙兒童家庭,應多給予正面肯定與鼓勵。

三、穩定家庭經濟狀況,加強輔導就業

社會福利補助能照顧低社經家庭基本生活,但不ㄧ定能提升其家庭功能。因此,

建議彰化縣相關行政單位加強對弱勢家庭的經濟扶助,以減輕其家庭照顧之負擔,確 保家庭經濟穩定。另對經濟(收入)狀況差、家庭功能較差之發展遲緩與身心障礙兒 童家庭,應輔導協助提供諮詢及協助其家中尚有工作能力者投入就業市場,以改善其 家庭經濟狀況。

叄、未來研究之建議

一、使用質性研究方法進行資料之蒐集

本研究使用問卷調查法搜集發展遲緩與身心障礙兒童家庭功能與生活品質之相 關資料,從結果可以明確了解哪些因素影響發展遲緩與身心障礙兒童家庭功能與生活 品質,但從問卷回收分布發現北彰化問卷回收份數較多,南彰化問卷回收份數較少,

因問卷以郵寄方式發送,發現對於教育程度或社經地位較低的家庭,可能在問卷的填 寫有其困難之處,導致問卷的回收在南彰化部分回收的份數較少。建議往後對此研究 主題有興趣之研究者,可以使用質性之研究方法進行資料之搜集,以深度的訪談能更 深入瞭解發展遲緩與身心障礙兒童家庭功能與生活品質。

二、調整問卷選項

研究問卷中之問卷選項分為「非常同意」、「同意」、「不確定」、「不同意」、

「非常不同意」五個程度,其中「不確定」對於其所代表含意可能不易界定清楚,易 使填卷者對於問題產生疑惑,影響問卷填答之正確性,因此建議「不確定」可改為「普 通」、或改為只有四個選項「非常同意」、「同意」、「不同意」、「非常不同意」。

第三節 研究限制

在整個研究進行的過程中,本研究仍有一些限制,茲將分別陳述如下:

一、研究方法

本研究限於研究者的能力、時間和經費等因素之影響,無法廣泛地瞭解發展遲緩 與身心障礙兒童家庭的社會人口學特質、幼兒的社會人口學特質和家庭功能運作現況 與生活品質現況,僅能就研究目的與所收集之參考文獻選擇變項進行討論。

二、研究工具

本研究屬於量化研究,研究結果能顯現九十六年一月到十二月彰化縣內發展遲緩 與身心障礙兒童家庭功能及生活品質的現況,能夠瞭解發展遲緩與身心障礙兒童家庭 功能與生活品質之情形,從問卷回收內容發現研究對象會在填完問卷後有所感觸給與 回饋;因此,若在問卷最後能再加上部分開放式的問題或建議,應可更深入瞭解並剖 析發展遲緩與身心障礙兒童家庭功能與生活品質。

三、研究樣本

本研究取樣僅止於彰化縣個案管理中心所提供之樣本,故研究結果不適用於未進

本研究取樣僅止於彰化縣個案管理中心所提供之樣本,故研究結果不適用於未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