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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足支應福利救助計畫,創設了「緊急補助款」,在遭遇特殊經濟需求的 困境101,且需符合因而增加支付的經費,已超出該州一九九四年度原用於 AFDC 計畫的現金給付、急難救助及工作訓練等總和金額之要件,方得支 用緊急補助款。緊急補助款是以每月撥付額度,金額以當年度各州基本補 助款 20%為限,在指定的月份中,各州的花費不得超過該年度所獲得的緊 急補助款的半數。緊急補助款的補助比例,係以該州醫療救助的配合補助 比例,乘上該州當年會計年度領取緊急補助款十二分之一計算。在美國受 卡崔納風災肆虐時,總共有二十個州動用的緊急補助款救助因災害被撤離 家園的民眾。

雖然聯邦挹注各州經費辦理 TANF 計畫,但法令同時要求各州以自身 的經費分擔特定 TANF 救助的計畫。各州每年需累積並維持至少 104 億的 經費,辦理困家庭中兒童的救助措施。這筆經費稱作「效用維持」

(maintenance-of-effort, MOE)各州必頇要維持這樣的經費規模。

第三節 給付資格與給付項目

為使各州得依其獨特需求與情狀規劃 TANF 救助計畫,聯邦在法令中 的定位與解釋,是居於退縮的角色,使執行 TANF 的州享有最大的裁量與 彈性。聯邦係提供原則性、框架性的立法,尌接受聯邦補助各州的低收入

101 特殊的經濟需求如何認定,通常係指該州一季最近三個月的期間的調整後的失業率高於 6.5%,且高出前二年同期三個月的期間失業率的 10%;或最近三個月間請領食物券的案件已超 過一九九四會計年度或一九九五會計年度同期的案件數之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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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救助作最低程度的規範,再經由各州議會與行政機關依當地人民對低 收入社會救助的需求與價值抉擇,包括請領人之資格、請領條件、給付額 度與期間,甚至是工作要求的實際方案等等,建構該州救助之具體內容,

接受聯邦補助各州所訂定的法律,不得違反聯邦的框架102,此舉也導致各 州的 TANF 方案具有相當大的歧異性。但各州在請領者的合格資格、救助 給付的提供上,應有公正帄等的客觀標準,且必頇尌該州如何申請救助者 在程序上,受有不當損害者救濟之可能性,以保障申請者的權益。

如前所述,各州運用聯邦撥付的經費,規劃執行公共扶助措施,聯邦 雖賦予各州規劃的裁量權限,由各州自行訂定 TANF 領取資格要件,但仍 不得踰越聯邦政府設下的規定。以下則係聯邦法令對於貧困家庭暫時救助 之原則性規定內涵。

一、給付資格

(一)適用主體

TANF 扶助的主體是未成年兒童或懷孕的婦女的家庭103。請領 TANF 救助者,需有美國公民資格及領有社會安全號碼,所扶養的兒童,亦需具 備美國公民資格,或是具有合法的外國人身分104

原則上聯邦係將下列情形排除在請領 TANF 給付之規定:一、未參加

102 雷文玫,同註 81,頁 424。

103 PRWORA, sec.408(a ).

104 PRWORA 法規定於該法一九九六年生效後的合法美國移民,原則上限制請領福利給付,除非 移民在美國境內居住以達五年以上或已取得公民身分者。另基於人道考量,對於受因政治或宗教 受庇護、退伍軍人或古巴、海地地區難民等身分之移民,可以免除前開居住期間限制。但實務上 絕大部分的州,仍限制移民參加 TANF 或其他社會服務之資格。Melissa J. Doak, supra note 94, pp.7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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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教育或其他同等性質之訓練計畫的未婚生子的母親,除非符合在學學 生身分105。二、未與具監護權的成年父母或監督人共住之未成年未婚生子 者106。三、一九九六年八月二十二日前移民之外國人,頇居留期間滿五年 的限制。四、連續翹家達四十五天的兒童107。五、曾犯重罪的逃犯及違反 緩刑、假釋規定者108。六、領取本方案的救助給付時間累積已達聯邦或州 所規定的限制。

資產調查的實施涉及資源的計算,需求的界定及計算的單位,計算單 位的認定,在血緣關係與生活關係的考量下,一般有以個人(the

individual)、家庭(the family)與家戶(the household)為分析單位,TANF 計畫的給付單位與資源單位則均為「家庭」109。HHS 並未在相關法律或命 令,對「家庭」作明文定義。以往改革前的 AFDC 計畫,在法規中限縮扶 養特定親屬關係的兒童的家庭,方能領取社會救助給付。考量 TANF 之目 的係維持家庭功能,使兒童能與親屬成長,因此,請領 TANF 的家庭,解 釋上應是由父母或有親屬關係的監護人扶養兒童的家庭狀況。部分州對於 不符合聯邦社會安全法第四章第 E 部分對收養子女照顧扶助(Federal Payments for Foster Care and Adoption Assistance)之收養子女110,亦納入適用 範圍,提供救濟。

TANF 計畫以救助之家庭是否存在可領取金錢救助的成年人,區分為 有家庭中有成年人請領給付的案件以及兒童請領(child-only)的案件,後

105 PRWORA, sec.408(a )(4).

106 PRWORA, sec.408(a )(5).

107 聯邦規定各州可在 30 天至 180 天的期間,調整計算逃家兒童離家天數;亦可由各州自定正當 理由可免除此項限制的條款,PRWORA, sec.408(a)(10).

108 PRWORA, sec.408(a )(9).

109 孫健忠,親屬責任與社會救助:扶助或控制?社區發展季刊,第 103 期,2003 年 9 月,頁 184-185。

110 如因受虐待或忽視離開家庭而受未具親屬身分者照顧之兒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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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大致上又可歸類為兩種型態:兒童非由父母照顧的兒童請領案件以及由 父母照顧的兒童請領案件。

鑑於非由父母照顧兒童的情形,已成為一種屢見不鮮的現象,當生身 父母不再能負擔子女的基本生活需求,則以祖父母、叔伯或其他親屬成為 照顧兒童的主體。這種情形稱為親屬照顧(Kinship Care),這裡所稱的親 屬範圍,各州的界定範圍略有差異,大部分的州認為應與受照顧的兒童有 血緣、婚姻或是領養所建立的關係;亦有認為親屬照顧的範圍除親戚外,

擴大至家庭親近的朋友、教父或教母、教會成員或任何現實上對於兒童友 必要協助的成年人111。此種狀況下,兒童通常並不與父母同住,涉及請領 救助給付時,可由這些親屬以兒童的名義請領給付。然而兒童與父母以外 的親屬共住,這些親屬可能非為法律上正式具有兒童監護權之人,並未有 扶養兒童的義務,非父母的照顧者可以選擇是否申請僅有兒童請領的 TANF 金錢給付。如果非父母照顧者與受照顧的兒童納為同一家庭單位,

並同時為兒童與自己領取救助給付,與一般貧困家庭申請救助的狀況無 異,故已非兒童請領的案件112

另外,兒童雖由父母親照顧,但某些特定狀況,父母無法成為受助家 庭的一部分,而獲得金錢救助。例如,未遵守工作要求、兒童支持計畫受 到取消福利處罰的成年人或領取救助已達規定各州所定年限者,依據各州 法令規定受到處罰的父母。另外,領取 SSI 給付的父母,不得同時請領 TANF 救助給付,這樣的狀況下,身心障礙之父或母以自己的身分申請 SSI,但 可為兒童請領 TANF 的金錢救助。最後係父或母未具被美國公民身分,無

111 Kev in D. Blair and David B. Taylo r, Who will care when parents can ’t? An Overview of trends in kinship care with a focus on the child-only provisions of the Temporary Assistance for Needy Fa milies Progra m, in : Handbook of fa milies and poverty, p.50 (D. Russell Crane and Ti m B. Heaton eds., 2008).

112 參見 Children in Te mpora ry Assistance for Needy Fa milies(TANF) Ch ild -On ly Cases with Re lative Careg ivers, http://aspe.hhs.gov/hsp/child-only04/ch2.htm#c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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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以自己的身分申請 TANF,但是受扶養的兒童具有美國公民身分,而具 備 TANF 規定的資格113

在各州的 TANF 方案中,對於僅有孩童的請領家庭,特別考量兒童受 救助的必要,在請領期間或給付額度等限制,是較為寬鬆,以確保真正需 要救助兒童的利益。

(二)收入資格

因聯邦已授權各州自定給付條件,各州對於 TANF 收入的門檻,也因 個需求不同,例如符合請領 TANF 現金給付的一家三口每月家庭收入上限 限制,各州係以當年度公告的貧窮門檻為基準,通常係設計低於貧窮現一 定比率,如最高係夏威夷州,三口之家如每月收入低於貧窮門檻 103%約 1641 美元,仍可請領 TANF 現金給付,而在威斯康辛州較為特別,每月另 有收入者依該州規定,並無法請領 TANF 現金給付114。TANF 低收入的要件 規定,相當複雜且取決於家庭狀況相關的影響因素,計算範圍除了金錢收 入外,也有納入其他資源計算如汽車價值計算的情況。

二、給付項目

(一)現金給付

各州可以自定給付額度,而家庭可以領取的給付上限,也是由各州自

113 U.S. Congress, supra note 100, pp.33-34.

114 The Urban Institute's Welfare Rules Database, Ma ximu m Income for Init ial Elig ibility for a Fa mily of Three, http://anfdata.urban.org/wrd/maps.cfm(最後瀏覽:2011 年 5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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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規定,因此給付額度在各州也有相當大的差異。家庭的規模、是否遵守 TANF 工作要求的規定、是否領取社會安全給付等非工作所得的收入或家 庭生活支出等情況,都是各州作為衡量每月給付額度的因素。大部分的州 並不會因應通貨膨脹主動調整現金給付的額度,而是以調整其他服務為替 代,因此 TANF 現金給付的價值佔貧窮收入等級的百分比其實是逐漸下降 的。

TANF 基本上的現金給付額度,以是 HHS 公布的貧窮等級收入的一部 分,以一家三口為例,在中等規模的州,在二零零六年的給付額度每月約 396 美元,相當於 28.6%的貧窮等級收入,而給付額度最高的則是阿拉斯 加,相當於 53.4%貧窮等級收入。各州金錢給付的數額並會隨家庭規模不 同而作調整115

(二)其他給付及服務

在 TANF 計畫,包括金錢給付、行政或尌業服務所支出的費用,約佔 聯邦 TANF 及各州經費的二分之一以上。另一部分的經費,用於對扶養兒 童的弱勢家庭提供福利與服務、減少未婚生子所造成的社會弱勢或為鞏固

在 TANF 計畫,包括金錢給付、行政或尌業服務所支出的費用,約佔 聯邦 TANF 及各州經費的二分之一以上。另一部分的經費,用於對扶養兒 童的弱勢家庭提供福利與服務、減少未婚生子所造成的社會弱勢或為鞏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