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回顧
2.3 統包商組織型態分析與現況
2.3.1 統包商組織型態分析
表2.6 各類科技師承接業務範圍定義表(續)
編號 類別 負責業務內容
09 電機工程 科
從事電機設備之規劃、設計、監造、研究、分析、試 驗、評價、鑑定、製造、安裝、保養、修護、檢驗及 計畫管理等業務。
10 機械工程 科
從事機械設備之規劃、設計、監造、研究、分析、試 驗、評價、鑑定、製造、安裝、保養、修護、檢驗及 計畫管理等業務。
11 都市計畫 科
從事有關都市計畫之規劃、設計、檢驗、分析、評估、
調查及計畫管理等業務。
12 交通工程 科
從事車輛與行人之交通特性、流量、事故、道路服務 水準之調查、分析、研究與評估;道路交通工程、交 通安全、管制與監控系統、停車與行人交通設施之調 查、研究、評估、規劃、設計、施工、維護及營運;
整體性道路交通管理方案之規劃。
13 大地工程 科
從事有關大地工程(包含土壤工程、岩石工程及工 程地質)之調查、規劃、設計、研究、分析、試驗、
評價、鑑定、施工、規劃、施工設計及其資料提供等 業務。
14 園藝工程 科
從事園藝作物之研究、試驗、分析、規劃、設計、鑑 定、育種、繁殖、栽培、修剪、病蟲害防治、加工、
處理;公園、庭園之規劃、設計、施工、維護;環境 美化、綠化等業務。
2.3 統包商組織型態分析與現況
廠商欲承攬統包工程時,可能選擇不同的組織型態來進行[21]。
業主
施工單位
營建管理顧問
統包商
設計單位 單一統包契約
督導與協調 合約關係
製作專案招標文作 (自辦或委託PCM)
施工或設計單位可能為 統包商內部或外包組織
圖 2.3 統包工程各專案成員契約關係示意圖[21]
統包商組織型態可區分為四種基本類型[22],分別說明如下:
一 、 設 計 機 構 為 統 包 商 之 型 態 (Design Professional as a Prime Contractor)。即以設計機構為統包商,對業主負完全責任,由其 自行覓妥施工廠商為其分包商負責辦理施工作業。
二、施工廠商為統包商之型態(Construction Contractor as a Prime Contractor)。即以施工廠商為統包商,對業主負完全責任,由其 自行覓妥設計機構為其分包商負責辦理設計工作。
三、聯合承攬型態(Joint Venture as a Prime Contractor),設計機構與施 工廠商共同具名組成統包商,統包商所有成員皆須對業主負共同 連帶責任。
四、綜合設計/施工廠商型態(Design-Build Organization as a Prime Contractor),即由一兼營設計及施工的廠商為統包商之型態。
在前兩種組織型態中,無論是由施工廠商為統包商或設計機構為
統包商,基本上是與傳統模式相似,可稱為傳統的統包型態 (Traditional Design-BuiFormats)。因為對任何廠商而言,這兩種型態所改變的只是 業主、設計機構與施工廠商之間的契約關係而已,該廠商原本的組織 並未改變。而後面兩種組織型態中的聯合承攬型態及綜合設計/施工 廠商型態則與傳統模式有較大的不同,可稱為非傳統的統包型態 (Nontraditional Design-Build Formats),因為對有意承攬統包工程之廠商 而言,必須要在舊有的設計與施工兩種 機構之產業架構下創造或維持 一個可以執行統包工程的統包商,因此,廠商需要考量的部份將不僅 僅有契約簽定、責任分配以及執業許可等議題,尚包含了統包商組織 的設制、管理以及與廠商間彼此相關的稅務問題等等,相對複雜許多。
在 DBIA 所訂定的契約條款中,可以瞭解 DBIA 所規劃統包工程 團隊各成員主要的工作架構。由表2.7 可以看出,統包商是統合整個統 包工程團隊的最高指揮者,其主要負責的工作包括:
一、專案的採購與分包管理。
二、對業主所提供的專案資訊之確認與檢視。
三、工程成本與預算的控制。
四、對業主及對下包之計價作業。
五、進度管理及品質管理等工作。
而其他部分的專業設計與施工業務則可自辦或交由其他廠商來完 成,因此,統包商的組織型態乃由廠商依據本身實際的工程條件與營 建產業的客觀環境而定,並沒有最完美的組織型態存在。
表 2.7 統包團隊各成員之主要工作
角色 主要工作
統包商
專案的採購與分包管理
尋找合適的廠商簽約、合約之審核與再檢討
對業主所提供的專案資訊之確認與檢視
地質分析報告、專案場址產權歸屬、設計施工圖專案環境與條件 評估、簽准、測試及檢驗報告
工程成本與預算的控制
對業主工程款項的領取以及對下包之款項發放
對業主進行所有工程缺失、不一致或遺漏之處等相關問題報告,
並承擔由下包所導致之責任
允許下包參與必要的設計會議
負責整個專案時程的規劃與適當的更新或調整
設計機構
工程設計
繪製工程設計圖、製作工程施工規範、解釋設計圖說、設計圖說的 最後修訂
協助統包商投標文件的製作
檢視施工單位所回饋替代方案的可能性
必要的工地探勘,以確保工程實際執行時能與設 計圖說一致
提供設計工作的細部時程規劃
提供每月的設計工作狀況報告
管理及協調所有的設計顧問下包
取得政府契約的簽准
承擔所有法定設計責任
施工機構
協助統包商執行下列事項
工程建造方式的選擇、成本控制、可行性分析、複核設計圖說是否 與業主/統包商的合約一致及適當性
提供建造工作的細部時程規劃
提供每月的施工工作狀況報告
提供工程建議,工地狀況回饋
管理及協調所有的下包並承擔其責任
在工地與其他分標商間的合作與協調
承擔所有法定施工責任
工地安全
工程保固
下包
協助統包商執行下列事項
工程建造方式的選擇、成本控制、可行性分析
發展符合業主/統包商合約及統包商預算的特定專業部分的設計
在符合該工作規範的條件下完成其工作
提供工程建議
管理及協調其下包,並承擔其責任
在工地與其他專業包商間的合作與協調
承擔所有法定施工責任
工地安全
工程保固
該責任工程項目之運轉、試車、移交及必要的使用訓練與說明 資料來源:本研究引用文獻[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