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問卷分析及研究結果
5.2 統包市場進入障礙評量
在履約能力方面,發現「統包團隊組織及公司信譽」對廠商而言是最有利的;
其次是「最近三年之財務狀況」;第三是「施工實績」,如圖5-11 所示。
3.65
3.41 3.33
3.1
3.49 3.49
3.45 3.45
3.41 3.41 3.39
在專案執行能力方面,發現「施工管理計畫」對廠商而言是最有利的;其次 是「品質管理計畫」;第三是「施工管理組織架構及人力派遣計畫」,如圖5-13 所示。
3.73 3.69
3.61 3.57 3.55
3.53 3.51
3.43
1. 以往施工實績
二、廠商簡報答詢能力
表 5-11 廠商簡報答詢能力
廠商簡報答詢能力 統計家數 (家) 百分比 (%)
不利 4 7.8
沒有差別 23 45.1
很有利 22 43.1
非常有利 2 3.9
合計 51 100
不利 7.80%
非常有利 3.90%
很有利 43.10% 沒有差別
45.10%
圖 5-15 廠商簡報答詢能力
在簡報答詢能力方面,如表5-11、圖 5-15 所示,有四成七比例的廠商,認 為是很有利的;四成五一比例的廠商,認為評選項目是否加入簡報答詢能力,對 他們是沒有差別的;僅不到一成的廠商,認為簡報答詢對他們是不利的。
雖然簡報答詢能力依政府採購法「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五、十條規定,得 不納入評比,但廠商良好的簡報能力,有助於評選委員更容易瞭解服務建議書的 內容,節省評選時間,也可讓建議書不足處得以補充。
三、廠商參與統包之競爭優勢評估
表 5-12 廠商參與統包之競爭優勢評估
廠商參與統包之競爭優勢評估 統計家數 (家) 百分比 (%)
非常不利 4 7.8
不利 2 3.9
沒有差別 12 23.5
很有利 28 54.9
非常有利 5 9.8
合計 51 100
沒有差別 23.50%
不利 3.90%
非常不利 7.80%
非常有利 9.80%
很有利 54.90%
圖 5-16 廠商參與統包之競爭優勢評估
就營造廠本身狀況評估參與統包之競爭優勢,如表5-12、圖 5-16 所示,有 六成四七比例的廠商,認為參與統包之競爭優勢,是很有利的,其中一成比例的 廠商,感覺是非常有利的;兩成三五比例的廠商,認為無所謂優不優勢;僅有一 成比例的廠商,認為參與統包是沒有優勢的。(根據敘述性統計結果,平均值為 3.55)
由此可見,中型營造廠商評估本身在統包市場,是相當具競爭優勢的。
四、廠商評估參與統包主要困難 表 5-13 廠商評估參與統包主要困難
參與統包主要困難 統計家數 (家) 百分比 (%)
財務方面 8 15.7
人力方面 10 19.6
政策方面 33 64.7
合計 51 100
政策方面 64.70%
人力方面 19.60%
財務方面 15.70%
圖 5-17 廠商評估參與統包主要困難
廠商評估參與統包工程可能面臨之主要困難,如表5-13、圖 5-17 所示,有 六成四七比例的廠商,認為主要困難在「政策方面」,廠商在說明部分提到:顧 問公司和業主之間意見不同,太多人插手而干預作業進行,評選制度有弊端(例 如:評選委員之公正性-人為因素操作結果)。
大部分選擇主要困難在政策方面的廠商,都點出困難在評選制度的弊端,工 程會在行政院院會提出「最有利標決標機制之檢討改進措施報告(2006.3.22)」,
統計前兩年採最有利標決標的工程件數,雖然都僅約5%,但決標金額去年較前 年大增二百五十八億元,占總工程金額四分之一,其中統包工程採最有利標件數 更達近八成。
審計部的統計也顯示,九十三年採最有利標的工程,中央政府有192 件,地 方卻有264 件;縣市政府有 110 件,鄉鎮市卻有 131 件;非工程專業機關與工程
專業機關的比例,更高達8:2,顯示愈基層的機關,有濫用最有利標的情形。
另外,有一成九六比例的廠商,認為主要困難在「人力方面」;一成五七比 例的廠商,認為主要困難在「財務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