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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 網路輿情分析的議題與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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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民意取向;國家安全局購買「巨量公開資料萃取系統」,用以分析分析中國大 陸的網頁,增進對中國公開資訊的情蒐能力。可以預見將來網路輿情分析作為行 政機關民意調查的方法將越來越頻繁,釐清政府目前使用輿情分析的現況進而探 討運用上可以改進的地方,得避免投入資源進行的網路輿情分析無法發揮應有的 效益。

參、 網路輿情分析的議題與困境

網路輿情分析與傳統民調因為分析方法、特性不同,運用在政策過程中會遭 遇到的困難也不同,以下以傳統民調運用在政策過程上所遇困難相較,說明政府 採用網路輿情分析進行民意調查時可能面臨的法律疑慮、技術限制與行政困境:

一、個人資料隱私、智慧財產權

和問卷調查為民眾可以選擇是否填答個人基本資料不同,網路輿情分析在民 眾未覺察下大量撈取其在網路上發表的言論,民眾害怕網路輿情分析侵害隱私,

使個人資料曝光,對政府運用網路輿情分析蒐集網路言論抱有疑慮,態度傾向不 支持(呂建億,2015)。而公務機關在使用網路輿情分析時需具備極高的道德與 誠信,才能在網路輿情的分析利用與公民自由之間取得平衡點,不致使輿情分析 成為監控民眾發言的工具(蕭乃沂、黃東益,2015),但目前公務機關因對巨量 資料分析技術不熟悉且害怕觸犯個人資料保護法,寧願完全不碰(廖洲棚等人,

2013)。

另一項法律上的疑慮是智慧財產權,民眾在網路上發表的言論也有智慧財產 權保護,公務機關未經民眾同意的撈取,是否觸犯著作權法?其實只要輿情分析 的蒐集範圍屬於公開輿論,並將蒐集到的資料進行去識別化,並不會違反個人資 料保護法的規範。在著作權法部分,網路輿情分析的技術服務業者符合著作權法 第九十條的「網路服務提供者」,適用相關的免責事由,也由於網路輿情分析的 市場價值並非原始網路輿論,而是對網路輿論的語意判斷演算分析與解讀,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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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輿情分析屬於網路公開言論的「合理使用」(蕭乃沂等人,2014),沒有觸犯 著作權法的疑慮。

二、網路輿情分析技術尚未成熟

網路輿情分析的演算法、斷字斷句的邏輯與判斷言論的情緒皆尚未成熟,以 情緒分析為例,反諷、誇張、隱喻、俚語都可能會造成演算法誤判,這些偏誤將 影響輿情分析可能撈取到不相關的輿論、正負向情緒判斷不正確(蕭乃沂等人,

2014;蕭乃沂、黃東益,2015)。

三、撈取內容準確度的限制

網路輿情分析比起問卷調查,能蒐集的資料範圍與內容廣度更高,但是相較 之下資料的精確度則較低,因為蒐集到的資料並非民眾直接對問題的回答,例如 網路輿情分析的正負向情緒並非並不對等於民眾支持或不支持的態度立場;問卷 調查則是較能掌握資料的精確度,但和輿情分析相比,資料的廣度受到較多限制

(蕭乃沂、黃東益,2015)。

網路輿情易受到其他網路事件影響而使輿論大致上的傾向改變,因此朱斌妤、

黃東益、洪永泰、曾憲立等人李仲彬(2015)建議網路輿情分析應長時間蒐集、

觀察,避免資料內容受其他單一事件所影響。

四、網路民意的真實性與代表性疑慮

目前網路民眾人口特性仍有侷限,使網路輿情分析在研究方法上有代表性的 疑慮。首先,網路輿情分析則係透過非回應性(nonreactive)的方法蒐集分析資料,

亦即被調查者不知道自己被調查,還有網路的匿名特性,因而較難得知受訪者的 基本特徵;又台灣仍存在數位落差,在網路發表見的不一定是利害關係人,重要 的利害關係人也可能無法在網路發表意見;另外,難以查證的動員與假造的網路 言論、沉默螺旋,皆可能造成網路輿情分析呈現的民意傾向與真實民意有所落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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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適合將網路輿情分析作為蒐集民意資訊的唯一管道(蕭乃沂等人,2014)。

五、公務員對網路輿情分析尚不熟悉

廖洲棚等人(2013)的調查指出,政府機關公務員在蒐集民意管道上偏好從 傳統平面新聞媒體、電子新聞媒體及網路新聞媒體等大眾傳播媒體蒐集民意資訊,

較不習慣從民意調查以及網路取得民眾直接表達的資訊,推測可能原因是公務員 對於網路民意的信賴度較低(廖洲棚等人,2013),加上公務員對網路輿情分析 尚不熟悉,也害怕運用網路輿情分析觸犯個人資料保護法。公務員對網路輿情分 析的不了解,會影響輿情分析的準確度,例如在參與網路輿情分析前置作業的過 程中,可能因為不知道關鍵字應如何決定,致使以不適合的關鍵字去撈取資料時 無法撈到真正想取得的資料。

六、輿情分析特性與政策過程的衝突

雖然網路輿情分析具有快速、大量蒐集、成本低的特點,適合用在正廣受討 論、民意傾向快速變動的爭議政策,然而正是因為網路輿情分析所需的調查時間 過短與爭議政策本身特性,造成網路輿情分析難以在政策過程中產生實效。在政 策產生快速大量網路輿論、民意傾向快速變動時,輿情分析報表短時間內接連產 生,可能導致政策承辦人員來不及消化並在政策上做出反應;也因此,政策承辦 人員也面臨必須決定何時執行網路輿情分析,爭議政策經常在規劃初期不為民眾 注意,直到將進入合法化階段才於短短幾天內從無人聞問到產生大量網路輿論,

若太早進行網路輿情分析,輿論不一定足夠多;若太晚進行輿情分析,政策可能 已經進行到難以更改政策內容的狀態,除此之外政策承辦人員也必須在不同時期 產生的不同輿情分析結果中決定以何時的網路輿情分析結果為決策參考。

與已經使用已久的傳統民意調查技術不同,目前網路輿情分析仍是新興技術,

困境與議題尚待解決,容易使政府機關因害怕觸法、引起民眾反彈或無法妥善運 用網路輿情分析產生的資訊。本研究希望探討前述網路輿情分析的困境在政府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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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使用輿情分析時所產生的影響,與是否造成無法發揮分析報表效用的問題。

前述為相關文獻所提到網路輿情導入政府機關時會遇到的困難,但是網路輿 情運用在政策時,網路輿情分析的特性與政策過程中的現象、常態、狀況(尤其 是爭議政策所具有的特徵、常態)是否相衝突? 網路輿情分析是否其實不適合用 在政策中? 目前仍較少學術研究著重在這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