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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際網路(Internet)的發展最早可溯及 1950 年代,源起於不同電腦用戶與 通訊網路之間的通訊,1960 年為因應冷戰時期的戰略需求,美國國防部建立

ARPANET 4,並引進大量技術研究,成為後續網際網路研究發展的中心。直至 1990 年代,網際網路才開始由軍事用途逐漸開放轉變為公眾用途,尤其是在商業領域 的應用。

到了 1998 年,幾乎每天都有網路公司(dot-com companies)5成立,投資資 金瘋狂地湧進網路產業,致使這些新興公司的股價飆漲迅速,直至 2000 年 4 月

4 ARPANET(The Advanced Research Projects Agency Network)是美國國防部為國防用途所開 發,它是全球網際網路的始祖。

5 dot-com companies 泛指以網際網路提供產品買賣或商品服務的公司。

6 Musser & O’Reilly (2006) “Web 2.0 is a set of economic, social and technology trends that

collectively form the basis for the next generation of the Internet— a more mature, distinctive medium characterized by user participation, openness, and network effects.”;Web 1.0 至 Web 2.0 的轉變簡略 區分如下:窄頻進入寬頻、類比資料轉為數位內容、單向溝通變為雙向溝通、消費者由訊息接受 者提升為接受且貢獻者。

7 ADSL ( Asymmetric Digital Subscriber Line ) 是一種利用傳統電話線來提供高速上網的技術;

Cable Modem 則是藉由有線電視業者所鋪設的高頻寬纜線系統進行上網的技術。

隨著網際網路普及率日益上升與網際網路基礎設施愈趨健全,新興的相關網路產 業也開始應運而生,網路產業的發展可說是完全建構在網際網路的環境之上,而 在網際網路環境的建構與應用下,同時網路產業也是實體與虛擬世界的連結介 面,在網際網路的社會裡,企業必須透過網際網路的應用,增加與其他企業或產 業接觸的機會,同時企業的營運方式也開始和網際網路產生密不可分的連結。

在整個網路產業的架構下,除了網際網路的基礎設施之外,主要可分為以下 三個類別:(一)、網際網路服務供應商 (internet service provider, ISP):經營網際 網路頻寬服務之業者,主要提供客戶連上網際網路及相關加值服務,此外 ISP 也 提供包括主機代管、網站代管與提供虛擬主機等其他數據服務。(二)、網際網路 內容供應商 (internet content provider, ICP):經營各種多元的網站內容之業者,主 要包括提供知識資料庫與網路商務等其他不同價值之服務,凡是透過網際網路提 供資訊、娛樂、教育與零售等內容的企業皆屬於 ICP。(三)、應用軟體服務供應 商 (application service provider, ASP):經營各種有利於企業 e 化的應用軟體之業 者,ASP 主要提供一些想要於網際網路進行業務活動的企業,關於網頁製作工具 與技術、規畫支援等相關的客置化應用軟體服務,以減輕企業在 e 化建置上的成 本,同時兼顧企業資訊運用之效益以提升生產效率。

藉由以上三個產業的互動連結,整個網路產業遂開始隨網際網路而蓬勃發 展,形成一種利用網路環境提供買賣雙方進行交易的電子商務 (E-commerce) 模 式,電子商務的交易模式可說是商品數位化、交易虛擬化與市場虛擬化的一種演 化結果,隨著整個產業結構的變遷,許多傳統的實體商店或企業也開始紛紛導入 電子商務的系統。

2.2.2 台灣網路產業概況

由於網際網路的發展與應用都必須建置於實體的資訊與通訊基礎設施上,因 此網際網路的基礎設施會嚴重的影響網路產業的發展速度,台灣地區 ISP 的發展 過程首先是由政府主導推動,而後再配合全球電信自由化的風潮,逐步開放電信 相關限制,走向電信自由化的程序,也使得我國網路產業的基底相當健全,同時

在整個民營化的過程當中,也為電信市場開啟了自由競爭的大門,讓每一個 ISP 業者莫不積極投入網際網路的基礎建設,不但使得台灣網際網路的連線品質大幅 提升,同時也使得台灣每個民眾與網際網路之間的關係更加地密不可分。

除了家戶部門之外,台灣的企業體系也開始日益重視企業 e 化的問題,莫不 開始思索著如何隨著網路產業的興起,改變原本傳統的實體交易模式,進而邁向 實體與虛擬結合的過程,甚至許多新成立的企業體更直接從虛擬商店起家,再轉 化為實體店面,根據經濟部技術處特別委託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Foreseeing Innovative New Digiservices, FIND,以下簡稱資策會 FIND)進行的「2008 年產 業資訊應用現況與需求調查」顯示,台灣企業對於資訊投資的比例已有逐年上升 的跡象,如下業【圖 2.2.1】所示。

隨著企業對資訊投資比例的上升,台灣整體產業的聯網普及率與寬頻普及率 也開始日益提升,整體而言 2008 年企業聯網比率已經高達 80%以上,如下頁【圖 2.2.2】所示;2008 年台灣企業對資訊投資的預算增加比率以大型企業最高 (45.1%),小型企業則只有 12.8%,然而在該調查報告,也有明確指出雖然台灣中、

大型企業應用網路的比率都已經超過 9 成(93.0%與 99.3%),但是小型企業應用網 路的比率卻僅有 69.6%,這也顯示出台灣的小型企業在應用網路上仍有相當大的 進步空間。

這也顯示出企業體已經開始擁有 ICP 的觀念,學著運用網際網路的特性來傳 送企業訊息,同時透過網路的互動特性來收集消費者資訊,以瞭解其對商品的意 見,進而改良商品來滿足不同消費者之需求;而消費者則開始化被動為主動,根 據各種 ICP 來搜尋資訊並控制所需資訊的廣度與深度,甚者藉由部落格(weblog)8 或電子佈告欄 (bulletin board system, BBS)9等方式來表達自己的意見,形成另一 種新型的 ICP。

8原指電腦系統內部的資訊記錄檔,其功能是用來了解伺服器的流量與訪客活動情形;現在則指 由個人觀點出發,評論、敘述與分享各種心得的線上日誌網頁。

9原指公佈股票市場價格等其他資訊的系統;現在則指能讓使用者進行雙向溝通與交換情報的一 種網路互動媒體。

【圖 2.2.1】整體產業資訊投資變化圖

資料來源:資策會 FIND/經濟部技術處 (2008)「創新資訊應用計畫」調查報告,

http://www.find.org.tw/find/home.aspx?page=many&id=218。(2009.06.12)

【圖 2.2.2】整體產業網路發展情況圖

資料來源:資策會 FIND/經濟部技術處 (2008)「創新資訊應用計畫」調查報告,

http://www.find.org.tw/find/home.aspx?page=many&id=218。(2009.06.12)

此外台灣電子化政府更於布朗大學(Brown University)2008 年 8 月 18 日 公佈的「全球電子化政府調查評比報告」中,再次榮獲全球第 2 名(58.7 分),而 韓國與美國則分別獲得第 1 名(64.7 分)與第 3 名(53.7 分);布朗大學自 2001 年即 開始進行的全球電子化政府調查評比,台灣 e 化政府的排名一直維持在世界前 5 名,其中有 3 年更是獲得第 1 名的佳績,顯示出台灣相當重視推動 e 化政府的政 策,也顯示出運用網站提升作業績效的能力。

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以下簡稱研考會)於 2008 年 9 月公佈的「民眾 對電子化政府相關議題的看法」民意調查報告中指出,台灣民眾對電子化政府的 滿意度高達 79%,由此可知網路線上平台實已成為民眾與政府在溝通互動時不可 或缺的主要管道;因此研考會已奉行政院核定,負責協調中央與地方各級政府機 關持續推動電子化政府第三階段「優質網路政府計畫」(97-100 年),共十大計畫 如【圖 2.2.3】所示,以期能增進行政效率,同時讓民眾享有更優質的服務品質。

【圖 2.2.3】優質網路政府計畫十大旗艦計畫架構圖

資料來源:行政院研考會 (2007)「優質網路政府計畫」報告書。

在本節最後則針對網路產業提供之應用服務作一概述,由於目前台灣主流的 上網型態大致可分為寬頻與無線上網,以及近幾年正在崛起的行動上網,故特針 對上述兩者所提供的應用服務作一比較說明。

其中,在各項寬頻與無線應用服務中,使用者付費比率最高的為行動音樂,

比率高達 88.8%,但每月平均金額不高,如下頁【圖 2.2.4】所示;使用人數最多 的則為網路電話服務;普及率超過一成的應用服務則只有 PC-to-Phone 網路電話 與視訊聊天,分別為 15.9%與 13.9%,這也顯示出付費型應用服務想要打進消費 者市場仍有相當大的努力空間,如下頁【表 2.2.1】所示。

而在各項行動數據服務中,使用普及率最高的前三名依序為鈴聲、遊 戲 與桌布,分別佔 55.4%、41.9%與 39.8%,但使用頻率較高的則是普及率 較低的行動新聞(35.9%)、行動網頁瀏覽(32.1%)、行動娛樂/訊息(32.4%)、

氣象資訊(29.2%)與交通資訊(28.4%),如【圖 2.2.5】所示。

根據以上不難看出台灣民眾對網路產業的加值應用服務仍然較為偏好免費 使用,可見傳統的使用者付費觀念於網路世界並不受到認同,主要原因可能是因 為大多數網路產品於起初多為訊息的發布,同時在競爭激烈的環境中,不免有業 者以免費使用為主打而欲先行搶佔市場,致使免費使用的想法在消費者心中根深 蒂固,然而在網際網路的環境中,絕大多數產業均可形成雙邊市場,或許廠商面 臨的問題不再是如何對消費者收取費用,甚至採行差別取價,因為消費者在雙邊 市場中,代表的是流量的強大力量,眾多的消費者更成為應用服務業者對 ISP、

ICP,甚至其他 ASP 業者的重要談判籌碼,在未來的網路產業中,如何抓住消費 者需求,創造廣大流量才是企業致勝的不二法門,TWNIC 即針對十六項網路服 務,就消費者所認定之需要度與生活提升度進行調查,結果顯示如【圖 2.2.6】

所示。

由於台灣多數企業均為中小型企業,同時現今網路市場最重要的產業為創造 最大流量的 ICP 產業,故本文將重心放在企業體如何合透過企業網站搭上 ICP 的潮流,下一小節將說明目前台灣企業 e 化所面臨的問題與挑戰。

【圖 2.2.4】台灣地區寬頻與無線應用服務付費使用比率圖

資料來源:資策會 FIND (2008)「我國新興寬頻與無線服務應用現況與需求調查」報告,

http://www.find.org.tw/find/home.aspx?page=many&id=211。(2009.06.12)

http://www.find.org.tw/find/home.aspx?page=many&id=211。(2009.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