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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回顧

第二節、 地方財政赤字文獻回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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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地方財政赤字文獻回顧

在地方財政的議題上,Wildasin(1997)提出了「軟性預算限制」(soft budget constraint)的觀念解釋為何地方政府會不顧自有財源的赤字而不斷 的擴張公共建設。3他建設了一個 Stackelberg 的逐步賽局理論模型,其模 型認為地方政府提供的公共財具有外部性效果時,4那麼地方政府就有誘因 擴張政府支出來建設更多的公共財,從而導致政府赤字擴大。而中央政府 為了使之提供更多的公共財會給予補助。Martinez-Vazquez and McNab

(2003)研究財政分權對地方財政赤字的影響,研究認為當一個國家的分 權程度愈大,那麼同一個層級的政府的財政發展不均程度就愈大。理由是 較貧窮的地方在提供公共財相對弱勢,因為公共建設相對不足所以無法吸 引優利人才進入,而導致人口的外移更進一步會使財政狀況惡化。但這種 情形在不同發展程度的國家其結果也大不同,Rattso(2002)以歐洲國家 為研究對象得到的結果剛好相反。

當然影響一國地方財政狀況的因素很多,除了公共財的外部性、財政 分權外,Singh and Plekhanov(2005)的研究認為,當地政府的貪污指標、

銀行的獨立性、選舉頻率、人口結構…都會對一個國家的地方財政狀況有 影響。Buchanan(1972)則以財政剩餘(fiscal residuum)來解釋人口的遷 移,財政剩餘愈大意謂著當地提供的公共財愈多、租稅負擔較少,居民便 有誘因移居進去。而當地居民的所得若低於該地區居民的所得時,那麼財 政剩餘為正值反之為負值,在該地區內,高所得者為了逃離財政剩餘為負 值的地區,將會搬離該地,而搬往財政剩餘為正值的地區,故此時需要中

3 Kornai(1979)首先提出「軟性預算限制」概念,解釋為什麼國營事業在經營上總是無 效率。由於國營事業所有權是國家的,所以若發生損失必須由國家負責,若發生經營不 善倒閉,國家都會給予資金援助(bail-out),此額外的資金軟化了國營事業經營面對的 預算限制式。

4 當地方政府提供公共財時,使得附近區域也得到公共利益,使得附近區域福利上升,

即所謂的外溢效果(spillover effe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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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來補助地方政府,來平衡區域發展的不均。然而天底下沒有不勞而獲的 事,Olson(1965)認為,大部的人都只想免費亨受公共財而不想負擔稅務。

而為政者為了追求自己的最大利益,而有了代理問題的產生,Niskanen

(1986)也提出了「官僚模型」。因為有代理問題,所以站在自己追求效 用最大化下實行政策,那麼官員為了追求自身效用必然會擴大其預算規模,

造成資源的濫用。而 Roedden and Eskeland(2003)認為,有效畫分政府的 權責及市場機制的政府,那麼債務的清償將更有效率,而不會導致赤字過 高。在實証方面 Hamilton(1976)認為,政府課稅會對經濟行為產生了扭 曲,故在討論公共財的提供方面就不可不在意公共財融通來源。而

Ter-Minassian and Craig(1997)認為,不能單純靠市場機制來平衡財政赤 字,而應該在債務的管理上更透明和明確才可以。然而各國對舉債的規定 也大不同,Hagen and Eichengree(1996)利用 30 個國家為調查對象,發 現各個國家的舉債規定和限制也都不同,對於限制規定愈多的國家其得到 結果卻是地方政府赤字愈嚴重。然而 Fornasari et al.(2002)卻認為,舉債 的規定對不同國家地方政府財政的影響是不同的。

然而從經濟發展因素方面來探討,華格納法則Wagner’s Law認為,

在國家經濟成長的過程中,人民會對政府所提供的財貨和勞務有更多的需 求,造成了公部門提供的公共財的支出成長率會領先整體的經濟成長率,

而在稅收不變下國民所得的成長會使得財政赤字的惡化。另外恩格爾法則

(Engel’s law)指出「人民的消費水準會受到所得的影響」,而認為政府的 支出具有奢侈財(luxury goods)的特性,因此在所得提高以後,人民會要 求政府提供更多的公共財,造成公共支出的擴張。而 Friedman(1978)認 為,政府收入的變動會影響政府支出的變動,兩者存在單向的因果關係,

且效果為正向影響。其認為政府想要增加稅收來減少預算赤字是困難的,

因為在政府施行增稅政策時,所花費的成本會增加,將會產生更多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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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 Friedman 主張如果要減少赤字不可從增加稅收方面著手,政府應從支 出面的減少非不是收入面的增加。然而 Buchanan and Wagner(1997)認為,

政府的收入的變動會影響政府支出的變動,但是是單向的因果關係,而且 效果會負向的影響的效果。Buchanan and Wagner 假設選民有財政幻覺 (fiscal illusion),5會低估未來償債所需負擔的租稅,因此追求最大選票的政 客會主張發行公債代替增稅,從而導致赤字惡化債留後代。Niskanen(1978)

使用美國 1947 至 1976 年資料,而模型使用政府支出成長的公共選擇理論 模型決定變數,利用最小平方法(ordinary least square;ols), 實証結果認 為高政府赤字將會帶來政府支出水準快速增加。

儘管在財政分權是否導致地方財政赤字這一問題上經濟學家並沒有 取得統一的看法,但是有關財政分權的實踐及其效果的研究至告訴我們,

財政分權給地區所帶來的影響絕不是單方面的,可能存在一些機制使得財 政分權不利於地方財政的發展。比較能夠接受的結論是,在分權以後地方 政府忽略了對於地方公共物品的建設,而這些公共物品(基礎設施的建設)

對於地方的發展而言又是極其重要的。既然分權對於地方發展同時存在正、

反兩個方面的影響,因此在理論上就可能存在一個最優分權程度,如果一 個地方分權對地方的發展產生了不利的影響,那麼就有可能是因為這個區 域在財政分權程度上超過了臨界值。

5所謂財政幻覺是政府的財政支出給人們帶來了好處,但人們卻因此忽略了自己付出的 代價。財政幻覺假說是用以解釋政府規模增長的公共選擇理論之一,它認為由於財政收 支過程的混沌性產生的對稅收負擔的錯覺,投票者一納稅人往往低估稅收價格,導致對 公共產品的需求增加,以至於支持了較高的公共支出水平。

Buchanan(1972) 利用財政剩餘(fiscal residuum)的觀念解釋人 口的遷移,財政剩餘愈大意謂居民得到較大 Ter-Minassian and Craig

(1997)

不能單純依靠市場機制來控制財政赤字,而 更應該在債務的管理上要更確實及透明化。

Wildasin(1997) 利用 Stackelberg 的模型,推導出當地方政府 提供的公共財因為具有外部性,所以政府有

Martinez-Vazquez and

McNab(2003) Rodden and Eskeland

(2003) Singh and Plekhanov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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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中國大陸財政地方分權與地方赤字

第一節、中國大陸財政改革歷程

中國大陸從歷年以來,共經歷了三次較大規模的財政改革過程。第一 階段是從 1958 年至 1961 年的權利下放,第二次較大的改革是 1970 年至 1976 年的文化大改革的權利改變,而第三次則是 1978 年以後的「放權讓 利」的財政分權。

一、1950—1978 年:財政集權時期

(一)、1950 年統一全國財政收支:實行「統一領導,分級負責」,一切 財政稅收制度、人員編制和各項開支標準均由中央制訂。先由中央財政部 門劃定大行政區的收支,再由大行政區財政部門劃定各省(市)財政收支。

這一制度奠定了財政集中體制的基礎。

(二)、1954 年統收統支體制的相對鬆動:實行「支出包乾使用」和「自 留預備費,結餘不上交」制度,各部門和地方在包乾範圍內也擁有了比過 去更大的自主權,在處理收支結餘上有了更大的自主權。

(三)、1958 年財政放權:1950 年代末的分權將 80%左右的中央企業下放 給地方管理,中央對地方實行 「以收定支,一定五年」 的辦法。將地方 收入劃為地方固定收入、固定比例分成收入和調劑分成收入,地方自求收 支平衡,多收多支,少收少支,收支範圍和分成比例一定五年不變。這次 財政分權與改革開放初期的財政「分灶吃飯」有相似之處。

(四)、1959—1970 年:採取 「總額分成,一年一定」 的制度,加強集 中。其中 1961—1963 年曾把地方財權集中到大區 (協作區)和省,而縮 小專區、縣和公社的財權大大縮小,1964 年以後重又恢復為中央、省、縣 三級財政。

(五)、1971 年:實行「財政收支大包乾」,即根據每年核定財政收支總 額,收大於支,包乾上繳,收小於支,補助包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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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1974 年:「收入固定比例留成,超收另定分成比例,支出按指標 包乾」,地方政府基本是包支不包收。

(七)、1976 年:回復到 1959—1970 年「總額分成,一年一定」的制度。

二、1978—1993 年:財政分權化時期

中央對地方放權讓利,採取了多種分成體制、分灶吃飯、財政包乾等 形式。而且,這一時期採取地區差別化的財政政策,對沿海地區的快速發 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動作用。

(一)、1978 年:實行多種分成體制,一是 「收支掛鉤,總額分成,一 年一定」,二是「收支掛鉤,增收分成」,三是「收支掛鉤,全額分成,

比例包乾」,四是「民族自治地區財政體制」。

(二)、1980 年:「分灶吃飯」體制。1980 年中央對全國 15 個省試行 「劃 分收支,分級包乾」的辦法,劃分中央與地方的收支範圍,核定地方財政 收支包乾基數,五年不變。對廣東、福建兩省還分別實行了 「定額上交」

和 「定額補助」的大包乾體制,也是五年不變。

(三)、1985—1988 年:「劃分稅種,核定收支,分級包乾」,除廣東、

福建和民族自治地方以外各省市區均實行。

(四)、1988 年:「財政包乾」制。全部財政收入劃分為中央固定收入、

地方固定收入、中央和地方固定比例分成收入及中央與地方共用收入;支 出仍按隸屬關係進行劃分。按地區類型實行收入遞增包乾、總額分成、總 額分成加增長分成、定額上解、定額補助、上解額遞增包乾六種不同方式。

在保證中央財政收入穩定增長的前提下,地方政府有了更大的自主權。

在保證中央財政收入穩定增長的前提下,地方政府有了更大的自主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