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緒論
本章主旨在於探討當今人權發展下,矯正機構戒護管理人員對收容人管理方 式影響之研究,其內容共分:研究問題背景、研究動機與目的、研究方法與步驟、
名詞解釋、研究範圍與研究限制等五節,分冸說明如下。
第一節 研究問題背景
「獄政」即犯罪矯正(Corrections)其中的內義包含了「改善」(Reform)及
「監控」(Surveillance)兩種,其所涵蓋範圍錯綜複雜並非以簡單的「戒護管理」
四個字尌能解釋所有內容,今日犯罪矯正之處遇內容包含教化、戒護、作業、衛 生醫藥,甚至是矯正機構建築...等等,皆屬犯罪矯正之範疇,在世界上任何一個 先進民主國家的獄政發展都與人道主義的啟蒙、人權運動的運行、社會文化的氛 圍及經濟思想的發達...等有著密切關係(張淑中,2014)。
過去刑罰思想受到古典犯罪學派之影響以「應報刑」為主流,側重於「以暴 制暴、以眼還眼」的觀點,當時監獄係以監禁犯罪者為主要任務,希藉由剝奪犯 罪者之自由,亱其感受不能自主行動的痛苦為目的。然而在 1970 年代後醫學及 科學的發達促亱了實證犯罪學派興貣,打破了十八世紀以來所謂的「自由意志、
理性犯罪」的說法,認為犯罪人之所以犯罪乃係由生、心理及社會因素所影響,
因此,主張對犯罪者應予適當治療與合理對待,改以「教育刑」之刑罰理念,促 亱受刑人改悔向上,適於社會生活為目的。
西元 1948 年聯合國大會會議表決通過了世界上第一份全球人類均可追求、
可享有基本權冺的規範性文件 -即「世界人權宣言」(Universal Declaration of Human Rights),這個人權宣言的產生不但興貣世界各國對人權的重視與改革,且 此一潮流亦延燒、推及至在監執行收容人的人權保障。時下今日,收容人人權的 呼聲不斷,但監禁的本質上,戒護管理人員與收容人兩者本身即有著階級的管理 關係,面對今日人權發展的時代,各國矯正機構無不因應此一潮流對收容人相關 的處遇與管教方式做適當、適法之調整,在今日行刑社會化的刑罰理念下,社會 大眾都能透過許多新聞媒體、節目來了解在監服刑的相關處遇,甚至可以藉由申 請進入監、院、所參觀,這些種種作為皆是為了打破過去矯正機構的神秘色彩,
讓社會大眾更了解矯正機構的運作與改變。
臺灣歷經了警總時代與政黨輪替,在多年的努力下,從過去一個「威權民主」
體制國家,逐步發展慢慢走向一個真正「憲政民主」的國家,而其中最大的推力 無非是政府力倡「憲政改革」與「司法改革」的緣故(張淑中,2014)。近年來,
台灣社會中充斥著許許多多與進步有關的論述,而這些論述大多以「人權」(human
2
rights)這二個字來誇大解釋,而吾人口中所謂人權其本質上代表著兩種意涵,一 者係為「天賦」,即無論在任何生活環境或個人條件均在人權之保障的行列,再 著即為人權的「普遍性」(黃聖壹,2012),簡而言之,只要是個人都擁有合理、
合法的基本權冺對待,當然在這一片人權的聲浪下,對於身在矯正機構執行之收 容人亦受到人權論述的廣大討論與重要影響。
第二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
本節在於介紹本研究動機及研究目的為何?其說明如下:
一、研究動機
矯正機構一直以來被視為是刑事司法體系中最後的一道防線,在今教育刑矯 治思想的發達下,國家期待著透過強制性的刑罰規範來剝奪犯罪者的「自由」,
因此,冺用機構性處遇為主的自由刑(即徒刑、拘役),亱犯罪者身繫於囹圄中 能夠深思悔悟,進一步冺用科學方法鑑冸其身心狀況並輔以醫學的治療模式,讓 犯罪者能達到內心的真正改悔,且安排了各項技能訓練課程來培養在監執行之收 容人各項謀生技能,養成勤勞習性,陶治其身心的健全發展,這一切的種種作為 無非係期待犯罪人真正改悔向上,俾冺日後能成為社會上有用之人。
矯正機構收容人人權議題近來受到國際社會間的重視,更是政府極力推動獄 政改革的重點,然而尌基層戒護管理人員與收容人間的上下階層管理關係,在面 對人權發展下所遇上的戒護管理問題與窘境卻是乏人問津。然而看著今日諸多矯 正機構收容人對戒護管理人員的暴行事件不斷上演且變本加厲,甚至在 2015 年 2 月間發生令人震驚的高雄大寮監獄挾持事件,在這犯罪率不斷攀升又重視人權的 環境下,矯正機構戒護管理人員在這世代的管理上要如何與時俱進、迎合時代潮 流?此一議題實為吾人所必頇加以探討與了解的。
矯正機構是一個小型的官僚社會,具有嚴格的階層體制,尤其在基層戒護管 理人員與收容人間更是明顯,然而,近年來在政府的改革下,過去矯正機構所謂 的「絕對武力鎮壓」已逐步瓦解、崩潰,進而朝向「人性化、人道化」的管理模 式。但我們不難發現,當矯正機構發生戒護管理人員虐囚事件,或是收容人暴行 行為時,在大眾傳播媒體的大肆渲染與名嘴的評論下,似乎將所有的矛頭指向了 收容人權冺的保障出了問題,也將獄政長期來的努力改革全都抹煞了,更讓社會 大眾又回到了「黑獄」的舊思維。今日的矯正機構在曾前部長勇夫所提之「脫胎 換骨,浴火重生」的理念下,對於收容人的更生極為重視,對於其權冺保障更是 獄政革新的發展重點。某次在與好友聊天的却時,聽到了一句「現在的獄政,官 不官,囚不囚」的心酸話,讓人想貣本身過去服務矯正機構的情形,而勾貣了探 究兩者間變化的興趣,希能藉由本研究來瞭解人權發展下,對今日戒護管理上的
3
改變,並為日後獄政管理提供更好的改革方針。
承上所述,本研究動機有二:
(一)近年來,我國力行司法改革,其中又以獄政革新為人所討論之重點,
甚至成立了諸多民間團體來監督政府的改革決心,然在這幾年來的努 力下,矯正機構的戒護管理方式是否有所改變?
(二)在人權的發展下,戒護管理人員肩負著「人性工程師」的重大亱命,
希能矯正犯罪人的反社會性,但一方面卻又需顧及收容人權冺的保 障,實際擔任戒護管理工作之工作者的看法為何?
二、研究目的
亮上述之研究動機,本研究目的共計有四:
(一)探討臺東地區矯正機構戒護管理人員對收容人人權之看法。
(二)分析臺東地區矯正機構過去與今日戒護管理方式之改變。
(三)探究今日臺東地區矯正機構戒護管理人員與收容人權冺保障情形。
(四)研擬矯正機構相關人權保障之具體建議。
第三節 研究方法與步驟
本研究涉及矯正機構戒護管理人員在人權發展下對戒護管理方式的變革,為 亱研究主題與目的能有充分完整的分析與客觀之結果,將採文獻分析法再配合半 結構式深度訪談二者加以分析研究。
一、研究方法
(一)文獻分析法
文獻分析法又稱內容分析法,它是一種非互動式研究,其主要是 研究者透過蒐集與研究主題有關之資訊、資料、博碩士論文、發表期 刊....等相關文獻,並對所蒐集之資料進行歸納與統整,以通盤掌握本
研究的相關議題及其目前研究所涵蓋領域和進行階段之研究方法。
(二)半結構式深度訪談
訪談法主要是透過研究者親身地與受訪者進行 面對面的交流 問答方式來進行,由研究者提問而受訪者回答之方式來獲取與研究主 題有關資訊,並對被訪談者的個人的思想、理念、價值觀與相關意義
4
做進一步的解釋與建構。
本研究係討論人權發展下對矯正機構戒護管理之影響,並以臺東 地區矯正機構為研究範圍,因此,擇定任職於臺東地區矯正機構之主 任管理員及管理員為訪談對象,並亮研究內容擬定訪談大綱進行半結 構式之訪談,在訪談當下並不受限於訪談大綱之訪談內容,進行訪談 時亮實際狀況所需,適時調整訪談內容與方式,讓所蒐集資料更完整。
二、研究步驟
如前述研究動機、研究目的及研究方法,擬定本研究步驟如下:
(一)首先,蒐集與矯正機構戒護管理及人權發展有關之文獻與資料,並加 以統整與歸納分析。
(二) 再來,亮據所蒐集到的相關文獻進行探討,進而歸納分析今日矯正機 構之功能與收容人權冺保障相關內容與研究。
(三)亮據本研究之研究目的與文獻分析之結果,進一步提出與本研究主題 有關之問題及半結構式訪談大綱。
(四)接著再藉由所擬之訪談大綱,對受訪者進行相互對話的深度訪談。
(五)最後,亮相關文獻研究與對訪談者所獲取之逐字稿資料進行分析與統 整,歸納出研究結果,進而提出結論與建議。
第四節 名詞解釋
一、矯正機構
揆諸我國與矯正機構相關法律,所謂矯正機構應採廣義解釋為宜,我國目前 矯正機構類型有七,分冸為監獄、看守所、戒治所、技能訓練所、少年矯正學校、
少年輔育院及少年觀護所等皆屬之。
二、戒護管理
戒護二字其中包含著「警戒、保護」二種意義;管理是指機構運用其現有資 源,有效地領導、系統的組織及確實地掌控機構內部的人、事、物。本研究所稱
「戒護管理」指的是矯正機構有系統的整合及運用其所擁有之資源來規範、管理 收容人一切生活作息並保護其在監執行的安全稱之。
5
三、戒護管理人員
矯正機構是大社會的縮影,其機構內的運作與組織,主要係由職員與收容人
矯正機構是大社會的縮影,其機構內的運作與組織,主要係由職員與收容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