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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目前台灣電力市場結構,依照目前經濟部能源局計畫,主要由台電公 司負責開發、生產、輸配及銷售,民間企業亦在政府鼓勵下,發展汽電共 生系統。近年來,由於經濟快速發展及為了順應國際化發展之環境變遷,

同時為了快速有效解決電源開發之困難,經濟部開放讓民營發電廠加入發 電業市場。目前包含汽電共生系統與民營電廠所生產之電能,全部躉售與 台電公司。

現階段台灣地區電力市場係由一家國營綜合電業(台電公司)、九家民 營發電業及自用發電設備業者(含汽電共生系統及再生能源發電設備)所 組成(詳圖 1-1 )。

圖 1-1 台灣電力市場架構圖

(參考經濟部能源局「推動電力市場自由化」文宣手冊繪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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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同意民間業者申請設置發電廠,開始於 83 年 9 月公布「開放發 電業作業要點」,正式成為開放發電業主要政策之依據。接著在民國 84 年 1 月經濟部能源會(93 年 7 月 1 日改為能源局)首度公告「設立發電廠申請 頇知」,執行開放發電業的自由化政策。其間經過先後四個階段的開放,直 到 99 年已經有九家民營火力發電廠成立及順利正式營運,總裝置容量為 7,707MW,構成比為台灣本島發電系統裝置容量之 18.8% (參考台電 100 年 1 月資料)。

電力事業屬於公用事業,而公用事業主要負責維持公共服務基礎設施 的穩定供應,為了避免公共事業形成自然壟斷情況,通常公用事業是由政 府直接控制,或是被嚴格行政法規所監督的民營企業。姑且不論政府會繼 續以開放民營電廠設立方式來彌補電力需求,但是自從民營電廠成立以來,

當初在行政法規監督下民營電廠之投資報酬是如何決定? 購售電合約簽訂 時之投資者預期報酬率如何計算? 電費費率之結構及影響因素為何? 簽 約後業者可否有能力確保預期投資報酬之達成? 從計畫規劃期、建廠期、

營運期等不同時期可能影響投資報酬影響的因素又是為何?各時期所面臨 及未來面臨的營運風險為何? 以上種種可為投資風險管理值得探討的一些 課題。

一般而言電廠投資為高資本投資,就是可以穩定回收但投資回收年限 相當長。國內民營電廠投資業者在購售電合約簽訂前,通常僅能先行假設 部分影響投資報酬的重要因素再行分析計算,而且部分投資者是在簽訂購 售電合約後才正式成立專案開始執行細部規劃及設備採購,致使長達 25 年 的購售電合約簽訂在簽定當時無法完全確實掌握所有影響投資報酬的因素,

即使簽約後也無法掌握所必需考量的影響因素。基此,本研究擬以民營電 廠為個案研究對象,參考相關政府政策方向、相關單位研究資料、業者管 理經驗及經營成效等進行投資報酬影響因素之研究分析,期望能做為既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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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營電業業者或日後新進業者做為投資風險管理、企業管理方針及經營策 略制定的參考。

第二節 研究目的與內容

本研究擬由文獻蒐集與個案研究方法研究民營電廠產業及個案之特性,

盡可能對影響投資報酬之所有因素進行整理、分析及探討。為此,本研究 擬達成下列各項目的:

1. 分析民營電廠產業特性

2. 分析民營電廠建廠期投資報酬影響因素

3. 分析民營電廠主要營運管理合約可能影響因素 4. 分析民營電廠營運期投資報酬影響因素

5. 分析民營電廠售電收入之影響因素 6. 分析民營電廠營運成本之影響因素

7. 分析民營電廠影響投資報酬之其他影響因素 8. 分析影響民營電廠投資報酬之因素。

9. 分析民營電廠營運可預見及未可預見的風險

10. 整理民營電廠經營管理經驗作為企業管理方針及經營策略制定時 之參考

本研究之研究步驟與流程如圖 1-2 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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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1-2 研究步驟與流程圖

確立研究背 景、動機與目的

訂定研究步驟 及流程

經營現況、產業 分析及背景說

民營電廠之籌設 與興建

民營電廠建廠期 投資報酬影響因

民營電廠之主要 籌設計畫及營運

合約

民營電廠營運 期投資報酬影 響因素

民營電廠售電收 入之影響因素

民營電廠影響投 資報酬之其他影

響因素

民營電廠營運成 本之影響因素

民營電廠營運可 預見及未可預見

的風險

結論與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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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

本研究擬以火力發電之民營電廠為研究對象,展開研究與分析。民營 電廠為電業自由化之特許產業,主管機關為經濟部能源局。民營電廠及汽 電共生業者目前僅能經營發電業務,其他如輸電、配電等業務尚未開放民 營,另外近年來政府鼓勵與擴大利用再生能源,雖然已經有利用再生能源 發電之民營業者成立,但為使本研究能在有限資源因素下順利進行,本研 究對象將不包括再生能源業者。

由於民營電廠為依照公司法成立之社團法人,除民營電廠依法律規定 所公開之資料及相關政府機構所公告資料外,為不影響民營電廠公司營運 及股東權益,本研究將不顯示各電廠營運數據及資料,並且不探討各家民 營電廠之預期投資報酬率及實際投資報酬率之確實數據多寡,而將以一般 經營策略方式針對電廠籌設及實際運行後探討影響投資報酬可能之因素。

在進行民營電廠產業分析時,由於各民營電廠為獨立之法人機構,相 關資料取得困難,故本研究將不特別針對民營電廠進行內部分析,也就是 不對各廠所作的策略進行分析,而僅歸納出可行的因應措施。

如第一節所述,經濟部從 84 年執行開放發電業的自由化政策,其間經 過先後四個階段的開放,本研究在分析相關政策及其可能影響時,除非有 所必要,則將以最新政策指示作為研究對象,而不作前後政策進行分析比 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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