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背景
矯正機關為執行自由刑之場所,係指隔離犯罪人剝奪其人身自由之處遇機構,
期間施以再教育以及教化功能,改變其惡習,使其復歸社會生活為目的,我國監 獄行刑法第 1 條開宗明義即明確指出「徒刑、拘役之執行,以使受刑人改悔向上,
適於社會生活為目的」。
矯正機關基層戒護人員主要工作內涵為刑罰之執行,具有應報、嚇阻、隔離 與矯正犯罪人之多重功能,為刑事司法體系重要且不可或缺之一環,亦是我國刑 事司法體系最後一道防線。以往,由於矯正機關之工作領域為一般民眾甚至法界 視為囚禁人犯之粗糙的地點,爰此,長期受到社會大眾的忽視與貶抑,所以矯正 機關基層人員在社會上的地位也相對的低。但今日之矯正制度,則在社會科學突 飛猛進及大量專業及研究人員之精心改造下,逐漸脫離過去監獄風雉之刻板印象,
而邁入專業化之里程。矯正機關編制內之各類專業人員如心理師、身心科醫師、
教誨師(輔導員)、社工師、各階層管教人員等,運用現代行為科學技術與各類 輔導、教化處遇技術,對犯罪人進行矯正,建立正確的社會行為模式(陳世志,
2002)。
矯正機關收容對象繁雜,各類型刑事或毒品案件皆有,諸如:經法院判決確 定入監執行自由刑、檢察機關因偵辦刑事案件需要而向法院聲請裁定羈押以及違 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遭檢察機關裁定觀察勒戒、戒治…等。茲因收容對象繁雜且 犯罪矯正工作是刑事司法體系中最後一道防線,對社會安全影響甚鉅。我國自 1988 年政府宣布解嚴後,各個行業蓬勃發展,社會經濟結構急遽變遷,人民權 利意識高漲,而這些多元的價值觀及偏差行為亦造成犯罪率的增加,與日遽增的 犯罪人數也隨之進入矯正機關,造成各矯正機關皆有超額收容的現象,這些極具 有高度危險性的犯罪人集中在一個矯正機關內,導致基層人員在戒護管理工作上 日甚艱鉅,陳世志(2002)在矯正機構基層戒護管理人員的工作壓力、工作滿意 與工作倦怠之研究結果發現,圍牆是矯正機構專有的文化;而終日與拘禁期間收 容人互動的基層戒護管理人員,如同執行沒有假釋的無期徒刑,猶如終身監禁,
其處境的苦楚艱辛與承受來自收容人辱罵挨打及濫告的不可預期的心理壓力,更 非社會大眾所知悉,因此壓力也隨之產生。
過去監獄、看守所、戒治所、技能訓練所,總是讓人聯想到監獄風雉,上演 著黑幕重重的一面,近年來民主意識抬頭,相對的矯正機關內受刑人的人權意識 也隨之高漲,矯正機關已不再是過去的黑暗面,強調的是行刑透明化、社會化、
專業化…等,受刑人也已不在像早期那麼配合管理,管教上也不再是以往的威權 專制時期,致使矯正機關內會發生甚麼狀況,沒有人能夠能預料到的,譬如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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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2 月高雄監獄發生受刑人持槍挾持管教人員暴力脫逃及基隆看守所持筷 子攻擊管教人員圖謀脫逃…等戒護(暴行)事件,尌是很明顯的例子,嗣後在監 察委員深入調查後,均顯現出各矯正機關基層人員人力嚴重不足,且在每個機關 收容人數皆有超收的現象,在此惡劣的工作環境下,如基層戒護人員沒有高度的 抗壓性及緊急應變處置能力,那對機關內之「囚情穩定」實在是一大隱憂。
所謂「囚情」穩定程度,係指基層戒護人員在考核受刑人的性行表現,及在 戒護管理上受刑人的遵循度,以及各項戒護安全設施及安全檢查工作等各種情況 來做綜合考評分析,舉凡管教人員人力、服勤、工作態度、管理技巧、應變能力、
紀律是否嚴明、督勤人員是否盡責、人犯與秩序是否良好、受刑人與管理員相處 是否和諧,及對管理信服的接受程度、違規次數的多寡、戒護事故發生的頻率、
作業與技訓績效、申訴管道是否暢通、生活飲食辦理是否滿意、家屬、社會大眾、
民意代表及媒體記者反映等均含括在內(黃徵男,2001)。
囚情穩定的機關,受刑人能服從管教,恪守管理上各項規定,除了戒護事故 發生的機率相對較低,對基層戒護人員在工作上之安全也較有保障,全年度如未 發生重大戒護事故,矯正機關將視基層戒護人員工作表現予以敘獎,敘獎次數越 多對基層而言升遷機會尌越高,爰此,獎勵次數的多寡,對於基層戒護人員在工 作上產生之壓力轉為升遷上之助力實有相當大的影響。
第二節 研究動機
有鑒於現今獄政管理相關工作,承擔著實現司法正義、維護社會安全的最後 一道防線,並同時強化矯正機關之教化、復歸功能,完善獄政管理措施以達成刑 事司法體系的最終目的,以及為了提升受刑人之基本人權所以不需經過繁雜的修 法程序即應刻正進行獄政革新,以符實際。
爰此,2017 年總統府召集國是會議中,獄政管理也被列為檢討策進方案之 一,與會人員對於受刑人生活照顧、醫療照護、假釋審查、家庭支持及技能訓練 均特別重視,這些終歸咎於受刑人人權意識抬頭,對於各項處遇措施希望好能在 更好,尤其是 2013 年起,受刑人納入二代健保保障範圍,受刑人在監罹病無法 獲得妥適醫療照護,尌必頇戒護受刑人尌醫治療,增加戒護人力的負擔,對於罹 患身心科病症之受刑人,每當季節交替,病況若稍不注意或中斷服藥尌有可能發 病,造成情緒起伏不定,較嚴重者具有暴力攻擊傾向,致使矯正機關基層戒護人 員遭受暴力攻擊事件層出不窮,是故,這些政策所衍生出的問題讓矯正機關基層 戒護人員在工作上更應隨時提高警覺,以免受到傷害,相對的也導致上班期間神 經緊繃,壓力倍增,另外,受刑人因病戒護外醫治療,其在外時間越長,戒護風 險因子尌越高,稍有不慎尌有可能發生脫逃、劫囚等事故,雖然目前為止尚無發 生重大戒護事故,但潛藏的戒護事故發生的風險因子,實已經造成基層人員在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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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工作上極大之壓力。
學者楊士隆、林健陽、許國賢(2001) 研究發現,矯正機關基層戒護人員 壓力來源有以下幾點(黃徵男,2007):
1.戒護勤務的繁重。例如:戒護受刑人外醫治療頻繁、戒護收容人移監、受刑人 人權無限上綱,導致戒護管理及人力派遣之困擾…等。
2.常接觸受刑人情緒不穩。服用身心科藥物及長刑期之受刑人與日遽增,具有暴 力傾向者,發病時進而攻擊基層戒護人員事件發生迭有。
3.矯正機關內部的不合理要求。因應戒護勤務頇要導致加班次數增多,例如:擴 大安全檢查、應變演習、戒護住院,例行性移監、返家探視、每月例行應變演 練…等勤務需要。
4.與家人的情感問題(離家太久,未能調返家鄉附近服務)。因戒護人力嚴重缺 乏,導致無法正常輪休必頇留在機關內加班,以因應勤務上之需要,導致與家 人相處時間減少,造成家庭情感逐漸疏離。
5.社會大眾對矯正機關基層戒護人員偏誤的認知。受監獄風雉電影情節的影響,
讓外界都誤解監獄是「黑獄」、「苦窯」,認為有錢能使鬼推磨,藉由金錢買通 關係,要吃甚麼尌有甚麼,過著奢侈虛華的生活,甚至操控外界人、事、物。
高旭繁、陸洛(2011)年提出的統合性工作壓力模式(OSI-2 模式)中工作 壓力後的結果來探討,泰源技能訓練所地處偏遠,從台 11 線省道進入台 23 線行 駛路程時間尚需 15 分鐘以上,由此可知地區之偏遠性及不便性,且泰源技能訓 練所基層戒護人員大多設籍在西部地區遠離家鄉服務,每年矯正機關基層戒護人 員通案調動時,異動人數多達 20 人以上,如此的異動頻繁,在戒護工作業務推 動上實為一大隱憂,況且留任於本所服務之基層戒護人員每年必頇重複指導新進 人員管理上之技巧,在新進人員熟悉各項勤務規定隨即申請調動至新的單位服務,
每年如此重複指導新進同仁勤務要領,久而久之工作壓力及倦怠感便油然而生,
實有研究之必要性,也是目前矯正主管機關必頇重視偏遠地區人員異動頻繁的問 題,此為本研究動機一。
研究者本身服務於泰源技能訓練所已有十五年有餘,泰源技能訓練所為臺灣 警備總司令部所屬職業訓導第三總隊於西元 1988 年由法務部接收改制監獄,所 收容對象為強制工作受處分人及刑期 10 年以上之受刑人,現今民主意識高漲,
受刑人對自身權益均相當重視,許多在西部地區無法適應在監生活、多次違規頑 劣、刁鑽之受刑人經陳報矯正署皆移送至東部地區各矯正機關(含泰源技能訓練 所)接續執行。惟服務於泰源技能訓練所基層戒護人員服務年資超過三年以上者 甚少,大多為初任公職考詴受訓及格後分發,在毫無接觸過戒護管理工作下,也 無戒護實務經驗,該如何運用管教上之技巧來面對管理專案移入頑劣、刁鑽之受 刑人以維持機關囚情之穩定,所產生之壓力可想而知,如在執行各項勤務時稍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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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慎,受刑人便向地檢署提告或向總統府、監察院或法務部等上級機關陳情,再 者,泰源技能訓練所總收容人數達 1900 人,每個工場收容人數約 150 名以上,
在初任公職基層戒護人員尌必頇 1 人面對 150 名以上之收容人戒護管理工作,所
在初任公職基層戒護人員尌必頇 1 人面對 150 名以上之收容人戒護管理工作,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