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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旨在說明臺灣客家花布紋飾創作品內涵之研究動機與構思。內容一共分 為四節:第一節為研究背景與動機;第二節為研究目的與待答問題;第三節為研 究範圍與限制;第四節為名詞釋義。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臺灣花布在早期的定位是實用性,為常見的日常生活用品,1950 年代隨著 紡織與印染的技術興起,被廣泛運用在食、衣、住、行、育、樂等方面,融入先 民文化生活圈當中,而傳統花布喜慶的顏色與帶有吉祥寓意紋飾的搭配更易獲得 臺灣人民情感的認同。1980 年代以後隨著時代的進步、紡織業的變遷與轉移、

人民生活水準提高,傳統客家花布不再是布料唯一的選擇,慢慢被多元的布料所 取代,臺灣花布發展也隨之凋零,逐漸退出人們的記憶中。近二十幾年來因社會 繁榮,科技進步,臺灣當代藝術家開始廣泛運用花布的創作形式,藝術家林明弘 於 1996 年第一次將花布紋飾用於裝置藝術上,不但喚起了臺灣人對傳統花布的 情感與記憶,還帶動了一系列時尚花布復古風,臺灣花布自此以後脫離俗氣的形 象,並被塑造成流行的新指標。

臺灣因地理環境四面環海發展出不同的多元文化,在這過程中彼此互相融合 與包容,形成特有的「海洋文化」,包括原住民文化、漢人文化、客家文化、新 住民文化等。近年來政府利用多元文化行銷方式,促進文化創意產業,不但帶動 經濟價值,且促進社區總體營造和產業的提升。文化創意產業政策重視地方化的 理念,透過社區的推廣,達到文化傳播的目的,同時也發展出地方性的獨特文化,

由此情況下,客家文化從弱勢地位轉變成受重視的文化,客家委員會為提升客家 族群的地位,擬訂政策與規劃活動來推動客家文化,如年年舉辦的「客家桐花 祭」、「客庄十二大節慶」等,在這些活動內容中常見到臺灣客家花布商品的身影,

透過文化活動推廣,讓臺灣花布成為客家文化的象徵。

在設計文化產品的過程中,我們常常思考設計表現上的差異性與地方文化認 同感的設計,在多元文化衝突下,我們不應該只思考自身的特色,還要注重文化 精神內涵。客家委員會為了尋找客家文化意涵的品牌,偶然得知南庄老布莊的紅 花布,其布美豔中帶點樸拙的味道,正好符合客家勤儉的精神,故而自創出新品 牌,將被人們遺忘的花布再度復興起來,並以新的面目呈現在人們眼中,客家委 員會於 2002 年舉辦「花布靚靚—客家女性生活美學展」,花布自始與客家文化活 動成為不可分割的密切關係。在過去,花布是做為臺灣農村社會中家家必備的日 常生活用品之一,現今則象徵著客家文化意涵與創意發想的商品。在客家文化活 動中頻繁出現的牡丹圖飾,常以紅色來做為主要的搭配,這樣的搭配在中國意象 中是象徵富貴,與客家樸實的印象相去甚遠,為何成為客家文化的象徵是值得探 究現象。

行政院客家委員會在推廣臺灣客家花布的過程中,牡丹圖樣幾漸漸成為普遍 性的紋飾,桐花祭的興起,加入新的圖樣設計,豐富了臺灣客家花布多元化的內 容。從相關客家文獻中發現,客家花布紋飾幾乎沒有多大的變化,除了由客家桐 花祭所延伸出來的新紋飾之外,其他大多數以傳統的花布紋飾為居多,此現象讓 我們思考到臺灣客家花布創作形式是否受到限制?國內對於臺灣客家花布研究 發現,李怡萱(2009)研究中發現從事花布創作的工作坊,對於客家花布有強烈 文化保存的使命感,可對客家文化的定位不夠明確,其創作品都是以日本拼布工 法而成,而淡化客家本土文化特色意涵,本研究期望能從客家文化活動中的花布 創作品找出客家意象內涵。國內目前針對客家花布紋飾部分的研究較稀少,除了 前述提到學者的之外,另有學者鄭旭雯(2010)研究裝飾紋飾的論文,而創作出 了多樣的圖案設計來賦予文化的價值性,因此吾人想對客家花布紋飾上的創作品 之意涵做深入的探討。

第二節 研究目的與待答問題

一、 研究目的

本研究以文獻分析的方式來探究客家花布紋飾創作品之內涵,並針對民間團 體工作者、花布藝術家與兼有業者經驗之創作者等,所表現的創作品做深入的探 討,並結合本研究背景與動機,其目的如下:

(一) 探討臺灣客家花布紋飾的演變發展。

(二) 探討臺灣客家花布紋飾文化特質及設計形式與意涵。

(三) 探討臺灣客家花布紋飾應用與推廣之情形。

(四) 探討臺灣客家花布紋飾創作品之內涵與展望。

二、 研究待答問題

(一) 臺灣客家花布紋飾歷史演變脈絡為何?

(二) 臺灣客家花布紋飾文化特質及設計形式與意涵為何?

(三) 臺灣客家花布紋飾之應用與推廣情形為何?

(四) 臺灣客家花布紋飾創作品之內涵與展望為何?

第三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

一、 研究範圍

依據客家相關文獻的分析與整理,發現在節慶中所應用的紋飾以傳統花布為 居多,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客家文化活動為「客庄十二節慶」,其能呈現客家意象 之意涵,故本研究範圍以臺灣客庄十二節慶活動中所創作的花布紋飾作品作為研 究範圍,圖飾則以傳統紋飾—牡丹以及客委會註冊的新圖飾—桐花為主。

因此,本研究對象將劃分為 A、B、C 三類,A 類為民間團體花布相關工作 者 1 位,B 類為花布藝術創作者 2 位,C 類為兼有販售經驗之花布創作者 2 位,

A 類主要針對客家花布政策方面做深入的了解,B 類是了解藝術家們在創作過程 中,他們所創作的作品內涵為何,C 類為除了瞭解花布作品內涵外,其創作品所 應用的範圍為何。

二、 研究限制

本研究所探討之對象只限定臺灣中部與北部地區的個案,臺灣客家花布紋飾 方面則是以牡丹與桐花為主,本研究探討臺灣客家花布創作品內涵與深入訪談的 結果,係以中部地區以北為基礎與兩種紋飾所得之研究結果,未來研究者進行與 本研究有關的議題,不能直接推估本研究結果至其他地區與臺灣客家花布紋飾相 關研究中。

第四節 名詞釋義

本研究有關的重要名詞解釋有「臺灣客家花布」、「紋飾」、「意象」,分別釋 義如下:

一、 臺灣客家花布

邱舜平(2007)指出客家花布是由文建會所推行的新客庄花布,象徵在傳統 上力求革新與進步的改良型客家印布,在數十年前甚為普遍,常見的是適合勞務 的單色藍染花布或拼布的形式,在四、五十年代後隨著印刷產業的進步,繁複的 印染花色也因符合傳統情愫也更為普遍。自 2002 年行政院客委員會舉辦「花布 靚靚-客家女性生活美學展」之後,開始有了客家相關的商品,2008 年客委會開 始舉辦「客庄十二大節慶」,更能看到多樣的客家花布的應用,因此本研究所指 的花布有別於一般印布,而是應用於創作、商品設計或教學上的常出現花布樣式。

二、 紋飾

紋飾即視覺上可見的圖紋與物體上的裝飾,也稱花紋、花樣,圖案、紋樣等

多種名稱。其裝飾意義,主要是增加整體視覺美觀作用的一種裝飾美術。實際上 是人展現自我實現的意欲。形式上紋飾並不具有單獨存在的價值,它需要依附在 器具上或是有主體視覺形象的主體上,紋樣才能發揮其裝飾的功用。紋樣的本 質,可分分為以功能基礎、符號意義及審美價值三個方面(田自秉、吳淑生、田 青,2003)。呂清夫(1993)於《造形原理》中提到「紋飾的呈現有許多不同的 方式,除了發展出規則、規範外,也出現蘊含意義的目的表現,紋飾的表現,大 致可分為單獨紋飾和連續紋飾兩大類,單獨紋飾適用於非連續平面或單件器物;

而連續紋飾則又可分為規則性連續表現與隨機性連續表現,前者表現為二方連 續、四方連續,後者多以大小不一、無章法可言的方式重複出現,常見於大塊面 積表面上。綜觀以上解釋,本研究所指的紋飾是指在藝術、文創商品上花布紋飾 創作品之視覺主體的形象及符號意義。

三、 意象

在心理學上,「意象」可分為表象和形象,所指的是對某事物的過去感覺或 經驗,也就是記憶的再現,包含自身價值及觀感,是由直覺所成的的形象。吳佩 芬(1997)將意象解釋為個體對於一事物停留在腦海中的圖像,隨著個體經驗的 累積,此一圖像將不斷的重新組織。陳運欽(2004)認為意象是一種態度或概念,

其所涵蓋的構面是多元的,人們常會因其意象抽取過程的不同而做出不同的反應 決策。綜觀前述,本研究所指的「意象」是為客家花布創作品之紋飾類型、特色、

意涵、演變歷程及其應用情形所延伸出來客家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