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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學童的偏差行為絕不是一朝一夕造成的。根據 Lahey 與 Loeber(1994)認為行為問題的發展像金字塔一樣,較早發生的低階行為問 題是可以預見以後較高一階的嚴重行為問題的發生。所以,大部分嚴重行為的發 生,都是由較輕微的偏差行為開始演變而來的。而且,根據研究顯示學童的偏差 行為具有持續性,因此我們必須設法根絕學童最低階的偏差行為發生,以防止衍 生出更嚴重的行為問題,減少社會成本的付出才是。

長久以來台灣對教育的議題不可謂不重視。但是,普遍存在「消極」及「標 籤化」等兩類錯誤的態度與決策,不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就是把焦點放 在「好學生」身上(升學),相對忽略掉對於課業較為弱勢的那一群學生,除非他 們「闖禍」,否則是很難引起一般人的關注的。所以,就某個程度而言,學童偏 差行為的發生,其實是在引起大人們的注意。

國小學童心理發展過程中一直與身體動作有著極深的關聯性,若能再深入的 研究與探討,想必對個人的教學及專業必有相當大的助益;而身心學(Somatics)

是一門強調身心覺察的學問,提供人們自我調整、靜心與放鬆的學習與體驗;而 身心動作教育(Somatic Movement Education)以身心學為理念基礎,透過肢體 動作探索來深刻覺察身體感受,藉著意識的覺知,對自我身體、心智和情緒有效 的加以調整與控制,達到身心放鬆與穩定情緒的效果(林大豐、劉美珠,2003,

2007;劉美珠、林大豐,2003a)所以,進入研究所進修後,接觸了身心動作教 育課程,了解到此課程不僅能改善平時不自覺的不良動作及習慣,並能讓兒童從 小了解身體擁有的智慧,讓兒童能試著傾聽、善待並覺察自己的身體,聽見身體 發出的「吶喊」,透過身心動作教育課程的實施,盼能使其身心均衡,提升對身 體的覺察,改善其偏差行為,且展現出更好的行為表現。

本研究以身心學為理念基礎,依據身心動作教育的理念,以國小六年級學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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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實施對象,編排設計一套適合的身心動作教育課程,透過教學之行動研究,探 討身心動作教育對改善國小六年級學童偏差行為效果。本章主要在說明本研究之 研究動機,並闡述研究之問題與定義,全章共分成三節,第一節為研究動機,第 二節為研究目的,第三節為名詞解釋,第四節為研究範圍與限制。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學童在國小六年級的階段,是個體身心發展迅速的階段,其行為的控制與管 理極為重要,因此,學習如何控制並降低其偏差行為(deviant behavior)的發生 是相當重要的一個課題。而偏差行為是個複雜且多元的概念,是因為個體無法適 應社會而衍生出的種種負面行為。偏差行為與犯罪行為兩者在定義上經常容易被 混淆,不過,本研究中所指之偏差行為與犯罪行為其實有著程度上的差別,以學 童的偏差行為而言,現在的學校大都採取較溫和的策略輔導與道德規勸;犯罪行 為則大都以法院判定入監服刑處理來導正其行為,所以,犯罪行為其實更甚於偏 差行為。

研究者本身在國小任教期間也發現,在班級經營中最令老師頭疼的,往往就 是偏差行為較嚴重的學生。而現代的教室中,面臨偏差行為問題的學生,老師們 僅能透過道德勸說及令其自我反省等消極的策略進行輔導,雖能收一時之效,卻 很難深入探索引發學童偏差行為問題的根源。

根據楊國樞(1978)對於偏差行為的定義中指出,其違反社會、家庭、學校 中的法律、規範或紀律之行為,可稱為偏差行為;而吳武典(1987)也指出,偏 差行為乃是個人行為顯著異於所處社會文化環境中的常態,妨礙其生活適應,造 成自己痛苦或成長停滯,或造成他人痛苦或社會不安。綜上所述,偏差行為即是 個體無法適應社會正常生活及規範,而衍生的負面行為。

在抑制偏差行為發生的理論中,由 Hirshi(1969)提出的「社會控制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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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論,學童會受到學校及班級的規定、教師及同儕的認同所控制,所以,學童愈 是依附老師、學校或同儕,就愈能遵守規範。由此看來,老師若能以教育著手,

提供學生回歸對自我身體的內在覺察、增進對同儕親密關係探索與體驗的課程,

是有助於減低偏差行為發生的。

然而,在政府大力倡導教育改革下,台灣已朝向多元化入學,但以目前觀之,

仍舊以學科考試為主,傳統舊有的教育思維依然尚未破除,所以,在這看似多元 的教育文化環境中,我們的孩子們卻依然被禁錮在這個傳統的教育體制內,沒有 得到更完善的照顧,反倒被要求做與他們個性所不符的事情,於是衍生出對社會 的不滿、反抗、作弊、偷竊及搶劫等偏差行為,甚至犯罪!以消極面來看,這是 學童們行為偏差的問題;但積極面來看,是我們的教育方式長期對學童原發能力 的壓抑,已經使他們失去對自己的信心,迷失自我,進而產生行為偏差問題。

以往的教育環境是傳統重知識與技能的傳授教育模式,但已不再是現代教師 教學的唯一準繩(吳泰榕,2008)。從事教育志業已逾十年的我,面對學童偏差 行為問題的時候,除了糾正其行為之外,也進行道德勸說,期能規範與約束學童 偏差行為,效果雖然立竿見影,卻無長期之效,顯然糾正與道德勸說僅只能「壓 抑」,並非「消除」,本人心裡面不禁自問,到底是誰出了問題以及出了甚麼問題?

在學校教育中,身心動作教育是為了教育需求而產生的一門新興教育學門

(蘇國正,2008),是以身心學(Somatics)為理論基礎,透過肢體的活動來開 發“身心覺察”的動作教育過程。劉美珠(2005a:26)針對身心動作較育的解 釋如下:

它是著重在活生生的經驗、覺察和意識過程,檢驗個體的結構與功 能,探索自我的本能動作,進而改善身心狀態的全人教育領域。依其向 內在經驗與反省的精神,透過各種身體活動型態的設計,實際在活動中 體悟到自我的感受與存在,進而延伸與應用到全人教育領域的新典範。

接觸了身心動作教育後,反覆研讀相關書籍及上網找尋相關資料,顯示透過 身心動作教育課程的實施,大多數的兒童都能接受並了解到課程所要傳達的除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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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本身之外那更深一層意義,使兒童能真正的了解並提升對身體的認知與尊重,

進而更加愛惜自己的身體。

每一個偏差行為的背後都有其原因,我們必須了解其導致偏差行為的原因,

對症下藥,提供學校教育與輔導人員一些參考的資料,對學生及老師都是一種幫 助。然而我更相信,若能將身心動作教育課程適切的融入於教學中,透過身體動 作與姿勢操作,來傳達自己與自我及自己和他人的互動與感受,在同儕互相扶持 的學習過程當中,能提升更佳的人際關係,進而幫助兒童透過正向關係,導正自 己偏差的行為,使其更加了解自我,並展現獨特的自我特質與自信心。

身心動作教育是使個人深入至內在的自我,提升對身體的認知及敏銳度,藉 由身體的活動,不僅能擴大自我本身,更能強化其社會活動及情緒管理的能力(潘 國龍,2001)。我相信,透過身心動作教育課程的實施,讓兒童面對情緒的發生,

找到發洩情緒的出口,減少偏差行為的發生,並且可以讓他們懂得表達、轉化情 緒而成為一種對生命的動力,化危機為轉機,對於情緒的發生,不再是控制與命 其壓抑,而是幫助他們能深刻地體驗生命、享受生命所帶來的感動而有所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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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研究目的與問題

提供多元的學習乃是現今教育的趨勢(鐘惠英,2009),本研究計畫主要是 依據身心學之身心動作教育理念,編排一系列適合國小六年級改善偏差行為的彈 性課程,原班進行教學活動。透過身體的覺察及動作的體驗教學活動下,增強兒 童對自我身體的感受及敏銳的覺察力,使兒童的偏差行為能獲得改善。本活動實 施於台東縣偏遠小學 T 國小六年級之 15 位學童,針對偏差行為之學生加以探討 其對此教學的接受程度,以及其偏差行為可獲得改善與成效為何。

一、 研究目的

(一) 以身心動作教育理念為基礎,編排適合國小六年級學童之身心動作 教育課程,並藉由課程的實施,提升學童身體覺察能力,進而改善 其偏差行為之教學方案。

(二) 探討本研究之教學活動設計之國小六年級學童的接受度。

(三) 探討本研究教學活動設計對提升國小六年級學童身體覺察能力的效 果。

(四) 探討本研究教學活動設計對改善國小六年級學童偏差行為的效果。

(五) 藉由行動研究以促進研究者之教學省思與專業成長。

二、 待答問題

(一) 改善國小六年級學童偏差行為的身心動作教育方案發展歷程為何?

(二) 了解國小六年級學童對於身心動作教育之教學課程接受度為何?

(三) 國小六年級學童接受身心動作教育課程後的身體覺察能力之提升效 果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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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以質的資料進行分析本研究之教學活動對於改善國小六年級學童偏 差行為的效果為何?

(五) 研究者針對教學活動之設計、活動過程以及學童反應等省思與專業 成長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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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名詞解釋

一、 身心學

劉美珠(2005)指出,身心學是探究身心關係和體知身體智慧的經驗 科學,是一門重視內在經驗的體會和反省,以探索人體覺察、生物功能和

劉美珠(2005)指出,身心學是探究身心關係和體知身體智慧的經驗 科學,是一門重視內在經驗的體會和反省,以探索人體覺察、生物功能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