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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研究背景與動機

成本是大眾運輸業者生產力衡量、績效評估之關鍵要素,更是政府補 貼審查之重要依據。

行政院於民國八十四年八月開始推動為期五年之「促進大眾運輸發展 方案」,其中最重要措施之一即在於對汽車客運業者之市區或偏遠路線實 施營運虧損補貼。期望幫助汽車客運業者改善其經營困境,以提供更穩定 之大眾運輸服務。更希望藉由政府之補貼措施,來強化政府推展大眾運輸 政策之決心。

因應於此,為協助汽車客運業者確認及計算營運成本,並改善業者營 運成本逐年升高的狀況,交通部運輸研究所於民國八十八年推行「汽車客 運業路線別成本計算制度」,以提供一套規則將汽車客運業之各項營運成 本,按行車、保修、業務及管理等費用原理分攤至各營運路線上,以路線 為成本展現之單位。以此制度作為業者成本確認計算基礎,政府亦依據業 者提交之路線成本資料進行營運虧損補貼審查。

徐哲強【民92】在「台灣地區汽車客運路線成本歸類之研究」中,

把現行汽車客運路線成本資料利用因子分析法,將原成本項目萃取出具有 代表性之五項共同因素,進而將各客運業者路線分群,以進行路線成本之 歸類研究。研究中指出各項路線成本中有異常偏高或偏低、路線成本未能 反映路線特性等現象,但作者並未對成本是否合理提出說明,而現今研究 亦缺乏一套邏輯或準則來說明路線成本之合理性。

本研究即在此背景下,針對台灣各地區汽車客運路線成本之合理性進 行探討。究竟路線成本之分佈型態為何才可稱之為「合理」? 該以什麼基 準來說明路線成本之合理性? 這些問題與疑惑都將在本研究中加以探討並 逐漸釐清。

1.2 研究目的與課題

基於前述研究背景與動機,本研究之目的即在於建立路線成本之合理 關係,以探討台灣地區汽車客運路線成本之合理性,幫助業者檢視其營運 績效,並作為政府進行營運虧損補貼審查時之參考依據。

基於前述目的,本研究將探討之課題如下:

(一) 「合理性」之基本意涵。

(二) 汽車客運路線成本之意義、計算與分攤方式。

(三) 汽車客運合理路線成本之意義與考量。

(四) 汽車客運路線成本之影響因素。

(五) 汽車客運路線成本之因素影響關係。

(六) 汽車客運路線成本之合理關係。

1.3 研究範圍與對象

依「公路法」第三十四條及「汽車運輸管理規則」第二條之定義,「汽 車客運業」區分為「市區汽車客運業」及「公路汽車客運業」【郭奕妏,

民 89】,因此本研究範圍為包含市區公車及公路汽車之路線成本。而專駛 高速公路作為城際運輸功用之國道客運業,則不在本研究範圍內。

本研究之對象為在此範圍內之汽車客運業者已提送補貼審查的營運 路線,皆為接受營運補貼之「偏遠服務路線」。本研究須針對各路線之十 八項成本項目數據資料進行探討,考量資料取得可行性與適用性,因此以 民國九十年第一季(一月至三月之月平均)之「汽車客運路線別成本資料」

為分析資料。其十八項成本項目數據完整詳細,符合本研究之要求。

1.4 研究內容與流程

為探討汽車客運路線成本之合理性,本研究擬以「合理性」之基本意 涵為出發點,而後了解各項路線成本之意義、計算與分攤方式,進而建構 汽車客運合理路線成本之立論基礎及研究設計。在此基礎下,本研究分析

「汽車客運路線別成本資料」,以釐清影響因素之影響關係,進而建立汽 車客運路線成本之合理關係。

本研究之研究內容將採以下步驟進行之:

圖1-1 研究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