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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2008 年中華民國科技管理學會年會暨論文研討會」主要探討之議題 有三,其中之一是被 2009 年 8 月號「創新發現誌」雜誌評為國際新顯學 的─「生活實驗室(Living Lab)」。生活實驗室的主要目的,在於讓新產品 服務在上市前,可針對目標市場與使用者進行先行測試,提供產品服務提 供者在特定的真實生活場域內,可長期觀察使用者,並研究使用者的使用 經驗,使產品服務提供者可取得回饋資訊,進而促成與使用者共同創造。 

在生活實驗室研究中,提及「共同」的概念於 2005 年學者 Ballon 提 出,生活實驗室將最終使用者視為「共同生產者」的觀點;其後 ENoLL(2006)、

Klaus‐Dieter  Thoben(2007)、Brussels(2009)、Pallot(2009)等學者與研究單位 也都提到共同創造與協同的概念,藉此以持續對產品服務進行創新與修正,

最終期望可藉由生活實驗室,提升企業的創新能力,並創造出更高的產 值。 

現今產品與服務的界線已日趨模糊,單一產品須透過服務的加值,以 謀求更高的利潤。2008 年由行政院主計處中華民國統計資訊網統計,台灣 服務業比重為國內生產毛額(GDP)的 73.27%,提供創新的產品服務將是帶 動未來產業的重要方式。此舉,對企業而言,透過加值服務以謀求更高的 獲利;而對消費者而言,則是可從消費過程得到更大且更準確的需求滿 足。 

雖然台灣服務業 GDP 比重相當高,但由於台灣過去過份強調代工思維,

現階段在創新服務的突破仍受限,且主要出口產業仍是以製造業為主,產 出多以依客戶所開規格而生產的產品。隨著中國大陸以及其他東南亞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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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低價競爭,專注於零組件生產與產品製造的產業,已逐漸被逼向成本底 線的絕路,此時可採取向上服務加值(Value up)的模式,這也是服務加值的 價值所在。 

目前對產品的測試,有 α、β 或 γ 試驗等方法,以取得上市前的產品 使用資訊,驗證其可用性是否已滿足要求;但當是產品結合服務、或是建 立一服務系統,即便是具創意的產出,要符合使用者確實的需求並不容易。

同時,到目前為止,創新產品服務推出上市後,成功大賣的比率仍低,且 在上市前並無法採用階段型式的 α、β 或 γ 試驗來了解最終使用者的需求,

因此專為用於產品服務創新的試驗方法  ─  「生活實驗室」應運而生。 

生活實驗室的概念,於 1995 年由美國麻省理工學院媒體實驗室(MIT  MediaLab)的 William Mitchell 教授所提出,其後並由歐洲將其發揚光大,如 今已成為歐盟的創新政策之一。生活實驗室是以相對於傳統的研發實驗室

(Inhouse R&D)而命名,打破過去實驗室與創新活動的邊界,透過使用者 驅動(User‐driven)創新,是一種建立在真實生活脈絡中,與使用者共同創造 (Co‐creation)的產品服務研發試驗平台。截至目前為止,全球已有超過 130 個生活實驗室加入歐洲生活實驗室網絡  (European Network of Living Labs,

ENoLL),其中有 10 個屬於非歐洲國家,並有兩個是台灣所發展的生活實驗 室,分別為:資策會創新服務應用研究所主導的「民生社區生活實驗室 Living Lab Taiwan」(其後簡稱為資策會 Living Lab Taiwan),座落於台北市民 生社區;以及位於成功大學的「人本智慧生活科技整合中心  (Center  for  Technologies of Ubiquitous Computing and Humanity,TOUCH Center)」(其後 簡稱為成大 TOUCH Center);同時台灣亦有其他二間生活實驗室也在運作中,

分別為位於交通大學的「Eco‐City 健康樂活城」(其後簡稱為交大 Eco‐City) 以及位於台灣大學的「智慧生活科技整合與創新研究中心 (Center  of  Innovation and Synergy for Intelligent Home Technology, INSIGHT Center)」(其

大 INSIGHT  的研究與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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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研究目的與問題 

生活實驗室的「生活」一詞,即是期望透過機制,促使使用者在真實 生活情境下,參與產品服務提供者的開發流程,建立「共同創造(Co‐Creation)」

的創新平台。然而,現階段台灣各生活實驗室的運作方法不一,各單位皆 有自己的試驗方法與流程。但不論方法為何,觀察的過程皆是需要足量的 人力以及專家來分析其結果,然而這樣的人力成本並非中小企業可支撐的,

而生活實驗室正是解決中小企業在創新上所可能碰上的困難。 

本研究採用瑞典 Uppsala 國家 IT 中心 Gulliksen1等人(2009),於 2009  INTERACT 研討會上所提出的「生活實驗室與使用者共創原則」、以及 Voss  (1992)  提出的「服務創新流程」,以此為研究架構對台灣的生活實驗室進 行分析,藉此判定在產品服務開發流程的各階段中,生活實驗室是否有積 極促進使用者共創,並試圖了解其中的成因。再透過生活實驗室共創原則 的架構,找出可使生活實驗室達成與使用者共同創造的運作模式,以走向 理想中可以實踐共創、促進企業創新的生活實驗室。對此,本研究提出以 下問題: 

一、 生活實驗室與使用者之共同創造,可透過何種方式進行衡量? 

二、 台灣目前的四間生活實驗室,在共同創造上皆有投入,而各生活實 驗室投入共創之程度為何? 

三、 台灣各生活實驗室,進行與使用者共創,其後續可著力方向為何? 

   

       

1  Gulliksen Jan 為瑞典 Uppsala 大學資訊科學系人機介面組的教授,於 1999 年即發表以使用者為 中心進行設計(User centred Design)的學術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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