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研究旨在以奧福音樂教學活動為主要介入方式,探討其對一位國小普通班 疑似注意力缺陷過動症學童注意力教學之成效。本章共分為四節:研究背景與動 機、研究目的與待答問題、名詞釋義及研究限制。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研究者在第一次見到許小美(化名)的時候,是擔任他三年級班導師的時候。
研究者覺得她有ㄧ種很特別的氣質,直覺認為這似乎有一些問題,只是不知道問 題在哪裡?
上課時,她的目光總是不在老師身上。手上老是停不下來,從筆、尺……到 課本,只要拿得到的東西都可以玩。而且,她經常會發出一些不合邏輯的聲音,
有時是一個詞,有時是一連串的聲音,甚至會突然哼起歌來。她常常將「寶貝」
收藏在她那亂七八糟的書包、抽屜或置物櫃裡,在屬於她的空間裡,很難找到一 塊整齊乾淨的角落。無論在哪兒,她總是走著與他人不同的路線,做著與他人不 同的事,就是無法與大家一樣。在這ㄧ段時間裡,我必須做得一件事,就是不時 的把她飄走的目光、飛走的心給找回來。
「專心」--對許小美(化名)而言,真的是一件難如登天的事。直到研究者 發現:原來,注意力缺陷過動症的孩子就是這樣。
「注意力缺陷過動症」(Attention Deficit Hyperactivity Disorder,以下簡稱 ADHD)常被稱為隱性障礙,其外觀或外在行為表現的障礙特徵並不明顯,與正 常兒童相比較,常被誤指為「不用功」或「不聽話」、「不乖」的學生(郭美滿,
2004)。依目前文獻(何素華,1998;侯禎塘,2001;洪儷瑜,1991),認為約
有 3﹪~5﹪的學齡兒童罹患此症,依據文獻提及的 ADHD 學齡兒童出現率而言,
通常小學一個班級中約有三十幾位學生,推估出現此類學生的機率約二至三個班 級中,會有一至二個學生。
依據民國一○一年特殊教育法(2012)修定發布之「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
學生鑑定辦法」第九條,「情緒行為障礙,指長期情緒或行為表現顯著異常,嚴 重影響學校適應者…」,其中,「緒行為障礙之症狀,包括精神性疾患、情感性 疾患、畏懼性疾患、焦慮性疾患、注意力缺陷過動症、或有其他持續性之情緒或 行為問題者。」。ADHD 兒童除主要症狀-注意力不足、過動、衝動,亦可能 伴隨攻擊、反抗、焦慮、學習困難等症狀,所以雖同屬 ADHD 兒童,卻會因不 同的症狀,而有不同的生活困擾(郭美滿,2004; 賴銘次,2000)。陸雅青(1995)
提出這些 ADHD 的附屬症狀對其週遭的人有極大的衝擊。家庭、學校等不同情境 的生活適應困擾眾多:如在家中,ADHD 兒童不能聽從父母教導;在學校,會 有干擾他人、學習障礙、人際關係不和諧、情緒失控、自我中心、事物破壞或攻 擊他人等問題(郭美滿,2004;賴銘次,2000)。
ADHD 的孩子在一個團體的活動當中,將會比其他孩童坐立不安、行為活 躍、靜不下來;他們會輕易的從一個活動中離開或是離開座位,並且很容易被週 遭事物所打擾;他們經常會因為不專心被譴責;他們的衝動促使他們很快的完成 他們的作業和犯下粗心的錯誤;他們也很可能會過度的聊天甚至不斷打斷他人的 談話。所以學齡階段之ADHD 兒童會因為本身症狀所帶來的問題(即不專注、
過動、衝動),造成認知能力缺陷、學業低成就、語言障礙、生理健康問題、情 緒困擾、動作障礙和社會不適應等狀況是很普遍的(林淑玲,2002;洪儷瑜,1999;
張世慧,1998;黃瑋苓,2004);甚至伴隨著攻擊、破壞等外向性的行為,導致
其在校園或班級內常被視為不定時炸彈,進而成為教師與同學的拒絕往來戶(陸 雅青,1995;黃瑋苓,2004;蔡景宏、高淑芬,1999)。
注意力缺損是 ADHD 最顯著的特徵之ㄧ,ADHD 兒童沒辦法和其他人一 樣做一件事情做得那麼久,尤其是面對無聊、反覆、冗長的工作,他們得非常努 力的掙扎。舉凡學校無趣的課程及功課、繁瑣的家事、單調冗長的演講、長篇大 論的文章等,對他們而言,都很困難。研究顯示,注意力缺陷過動症的兒童注意 力持續較短,要他們長時間的持續專注可說是最艱辛的任務(何善欣譯,2002)。
相關研究也提出一旦注意力有了缺陷,其他較複雜的認知功能將會受到影響,當 個體欠缺注意力時,知覺和記憶就會產生障礙,較複雜的認知功能以及思考和口 語的發展都將連帶受到影響(宋淑慧,1992)。
綜合以上所述可以發現 ADHD 對孩童的生理健康、人際關係、生活適應及
學習上均造成不良的影響,所以,及早於學齡階段發現ADHD兒童並協助家長了解 ADHD兒童需適當照護與教學為本研究動機之ㄧ。
在教學方面,ADHD 學童主要以藥物治療配合其他方式的教學居多。Gadow
(1985)的研究結果顯示,藥物可改善注意力集中和持久性,卻無助於學業的成 就表現(引自鄭麗月,1996)所以,藥物雖可有效抑制兒童的過動行為並改善其 注意力,但卻無法提升兒童的學業成就。就目前一般教學計劃內容而言,多將重 點置於同伴、家庭、成人間之關係,並藉以提升ADHD 兒童課業學習能力以及 促進其休閒活動。以醫療體系而言,其提供給家長的服務,多為醫學檢查、藥物 治療、感覺統合訓練等,但教學效果常因醫療資源少、排不上治療時程、看不到 立即明顯的效果、家長無法長期陪伴治療、孩子需上學、孩子在醫院內(非自然 情境)表現正常、或經濟因素的考量等,偏向於短期性治療且容易中斷(郭美滿,
2004)。
賴銘次(2000)提及ADHD 兒童之行為問題是複雜的、多樣的,非單一治 療方式所能處理,因而一般心理治療者多採用多元治療模式。包括行為治療 (behavioral therapy)、認知行為治療(cognitive-behavioral therapy)、音樂治療、舞 蹈治療、視覺藝術治療、沙戲活動等藝術治療、遊戲治療、詩詞治療、書法治療 及童書活動(吳秋燕,1998;陳美如譯,2004)。
Cripe(1986)的研究發現以搖滾音樂當背景音樂可以增加ADHD 兒童的注意
力間距,也就是持續性注意力;Bruscia(1987)針對十位不同類型的特殊兒童做 團體音樂治療,發現其注意力都有明顯的改善;Abikoff, Courtney,Szeibel 與 Koplewicz(1996)所做的研究認為固定背景音樂,會增加ADHD 兒童的專注力(集 中性)以及注意力長度(持續性);而Gregory(2002)針對阿茲海莫症(Alzheimer)
的老年人做音樂治療,發現他們在記憶力與注意力上都有提升。Jackson 在2003 年的調查研究更指出,多數的音樂治療師在處遇這些 ADHD 兒童後,都發現 ADHD兒童的注意力有明顯的提升。從這些專家學者以及相關研究中可知注意力與 音樂的關係,也證實了音樂治療確實可以提升注意力。
陳理哲(2000)指出目前在先進的西方國家,無論是學校、醫院或養護機構
已聘有「藝術治療師」,來從事部分時間的治療工作。但國內因礙於相關法令、
專業人員不足、缺乏培育管道、學校系統的接納度與配合不夠等,導致專業藝術 治療人員尚未落實在ADHD 兒童音樂輔導活動的應用研究。
在音樂治療理論中,奧福音樂治療法是音樂治療模式之ㄧ,它有清楚的教學 理念,有具體的方法步驟,採用有架構、有層次、漸進性引導、鼓勵快樂參與,
不論兒童音樂潛能如何,都可經由本土的歌曲說唱、簡易的樂器操作、即興創作
的肢體律動和充滿想像力的戲劇遊戲,得到成就,進而發展出自信與滿足感(吳 幸如,2003)。根據 Schulberg(1981)的研究結果,發現音樂課可以結構成具 有治療效果的課程,所以希望透過本研究,研究者以音樂療法理論為基礎,運用 奧福音樂教學法之特色與內容,設計一系列音樂課程,以音樂活動為媒介,進而 改善疑似 ADHD 兒童之注意力問題,如此遂構成本研究之研究動機二。
第二節 研究目的與待答問題
壹、研究目的基於上述研究動機,本研究之主要目的如下:
一、探討奧福音樂教學活動對於國小普通班疑似 ADHD 學童注意力之成效。
二、探討奧福音樂教學活動之社會效度。
貳、待答問題
依據上述研究動機,本研究提出兩個待答問題:
一、奧福音樂教學活動對於國小普通班疑似 ADHD 學童注意力之成效為何?
1-1、奧福音樂教學活動是否能提升疑似 ADHD 學童之持續性注意力?
1-2、奧福音樂教學活動是否能提升疑似 ADHD 學童之選擇性注意力?
二、奧福音樂教學活動之社會效度為何?
第三節 名詞釋義
壹、奧福音樂教學活動
奧福音樂治療活動,指的是由德國Carl Orff(1895-1982)所創立的奧福音樂
教學法(Orff Approach)之理念衍生的奧福音樂治療法(Orff music therapy),
適合國小學童的音樂治療活動。本研究所指的音樂教學活動為依據奧福音樂治療 法所設計適合國小學童之音樂教學活動。
貳、注意力缺陷過動症
教育部所發佈的「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2012)第九條內容 所述,並未對注意力缺陷過動症(Attention deficit hyperactivity disorder,簡稱 ADHD)兒童有明確的定義,因此研究者以國內常用來診斷 ADHD 的診斷工具 內容作為ADHD 的定義。診斷工具係由美國精神醫學學會(American Psychiatric Association)於2000 修訂的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第四版修訂版(The
Diagnostic and Statistical Manual of Mental Disorders, Fourth Edition text
revision,DSM-Ⅳ-TR)中指出注意力缺陷過動症有不專注、衝動與過動之症狀,
若各項症狀出現超過六項,並發生於7 歲之前且普遍存在於兩種或兩種以上的情 境,顯著地影響其社會、學業或職業功能就可診斷為 ADHD,詳細規定見附錄 一。
本研究中所稱的國小 ADHD 學童是指經過醫師鑑定,有注意力行為的問題
但無接受特殊教育服務的澎湖縣某國小一位三年級學生。參、注意力
注意力包括「選擇性注意力」與「持續性注意力」兩項。「選擇性注意力」
是指抑制掉競爭干擾物以集中在一個重要刺激的能力(Van Zomeren &
Brouwer,1994),本研究所指的「選擇性注意力」是學生正確選擇教室內的刺激,
亦即就是減少分心的行為。「持續性注意力」是指維持注意單一的資訊來源並持 續一段時間(Parasuraman & Davies, 1984),本研究指的是學生維持教師給予 的工作之時距。前者根據研究者設計的注意力觀察紀錄表來判定其選擇性注意力 的行為。被記錄的越多,表示分心行為的頻率越高,也就是代表選擇性注意力就 越差;反之,記錄的越少,表示分心行為的頻率越低,也就是代表選擇性注意力
亦即就是減少分心的行為。「持續性注意力」是指維持注意單一的資訊來源並持 續一段時間(Parasuraman & Davies, 1984),本研究指的是學生維持教師給予 的工作之時距。前者根據研究者設計的注意力觀察紀錄表來判定其選擇性注意力 的行為。被記錄的越多,表示分心行為的頻率越高,也就是代表選擇性注意力就 越差;反之,記錄的越少,表示分心行為的頻率越低,也就是代表選擇性注意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