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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各國經驗之探討

第一節 美國經驗

依據過往經驗,在美國就讀大學以上的國際生畢業後具有高度留 美工作的動機,並且可透過實習簽證具有留美工讀的經驗,此一實習 做法可促使學生具有留美就讀大學意願,因為可與職場進行連結。易 言之,該制度雖名為「實習」,卻是外國學生畢業後留美工作必經之 過程,故與本計畫研究主旨相關。Popadiuk 與 Arthur(2014)透過實 證研究,探討國際學生從大學就學後期至工作的過渡時期,訪談不同 文化背景、年齡及職業的 18 名國際學生,歸納出 6 項主要因素:(1)

建立強大的友誼支持決定留下來就業、(2)集體努力的職業決策、(3)

與主管和導師的關係產生就業機會、(4)建立關係網絡有助於畢業後 的第一份工作、(5)早期建立與職場的關聯性有助於過渡、(6)國際 校友的指導提供學習榜樣。研究顯示出關鍵關係對於國際學生成功就 業的重要性,以及關係對於融入職業決策的影響性。

一、美國相關法規與措施

依據美國對於國際生之人才留用制度,包含採用外籍人力的勞動 市場背景現況、專責機關、申請流程及行業類別等部分進行綜合整理 與分析。

1.勞動市場現況:

在美國持學生簽證(F-1)的外籍留學生,於完成大學或研究所 學業後,如欲留美工作可運用的方式包含工作簽證及學生實習簽證等 兩種類型。其中轉換成工作簽證(以下簡稱 H1-B),需由工作單位向 移民單位申請;或以學生實習簽證(以下簡稱 OPT)身份提出申請,

從事與主修相關的工作。OPT 時間一般為 12 個月,但主修科學技術 工程及數學(Science, Technology, Engineering, Mathematics,簡稱 STEM)相關科系者,可再申請 17 個月,總計 OPT 期間為 29 個月。

學生實習簽證 OPT 與工作簽證不同,OPT 是美國政府賦予留美 外籍學生畢業後免工作簽證但可工作的權利。學生在學業即將完成前 或學成後,在課業結束前 90 天至課業結束後 90 天前,可經由就讀學 校審核後推荐,自行向美國公民與移民服務處(CIS)提出申請,經 批准後可在繼續持學生簽證(F-1)的情況下,從事與所學領域相關 的實習或工作。

以往留美外籍學生從學生簽證轉換工作簽證的過程中,工作簽證

(H1-B)從每年會計年度起始日 10 月 1 日開始生效,外籍留學生的 學生簽證依據學期結束失效,常有空窗期(cap-gap),在空窗期間外 國學生僅有居留權,沒有工作權,工作因而被迫中斷。故運用學生實 習簽證的方式可作為取得工作簽證之緩衝階段。

2.專責機關:

‧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

3.申請流程:

在實習期間,畢業留學生另覓工作機會並申請工作簽證。美國每 年工作簽證核給限額是 65,000 名,由雇主申請工作簽證,申請程序 所需繳交費用包含:申請費、保證費、及訓練費用(2010 年原為 1,500 美元,員工 25 人以下減半,教育或研究機構免繳;2015 年開始通過 新收費標準且可延用至 2025 年,每件案件為 4,000 美元)。具有快速 辦理(premier processing)的程序,原則上為 15 天內快速辦妥,需另 繳交快速處理費。此項工作申請簽證事宜,雇主常委請律師處理。雇 主聘用外國畢業生只須在其網站公告 10 天,不須廣告,該項工作是 否聘有美國籍人才亦無限制。

學校審核標準為擬實習工作與所學領域相符且程度相當該實習 或工作經驗能幫助瞭解所學,使所學與實務相輔相成。由於係由學生 自行申請,也自行繳交申請費,實習期間薪水高低非重點所在,雇主 也不需事先公告實習缺額,負擔及承諾較少,雇主提供實習機會意願 較高。因此,申請及獲准並不困難,常被視為申請工作簽證前的準備 或緩衝。申請獲准後 CIS 會發給工作授權卡(work authorization card),

畢業生仍持學生簽證,並不改變簽證類別。學生如在實習期間又到學 校求學,則該卡自動失效。實習期間沒有工作的時間不能超過 90 天,

17 個月的延長,可將學生簽證延至 10 月份,方便此等專長之外國學 生的工作銜接。此外,在申請延長未獲准前,學生可自動有 180 天的 延期。

4.行業類別:

學生實習簽證期間可延長為最多共計 29 個月的 STEM 相關科系 範圍,係指下列八類領域,如精算、應用資訊、工程、科技工程、生 命科學、數學、軍事科技和物理學等所對應之行業屬性。

5.稅務:

依據美國移民局規範,若外籍人士在美國工作者唯一收入是工資,

且金額低於個人免稅額(參考 501 號出版品之《免稅額、標準扣除額 和申報資訊》(Publication 501, Exemptions, Standard Deduction, and Filing Information)),則無需報稅。該規範中的工資係指固定、可審 定、年度或定期性(Fixed, Determinable, Annual, or Periodical, FDAP)

的美國來源收入。FDAP 收入固定以百分之三十(或更低的條約稅率)

的稅率課徵,同時此類收入不允許有任何扣除額,FDAP 收入應在 1040NR 表之第四頁申報。

6.美國對於外籍工作者工作申請之改革─提案評點新制

為改善美國境內非法移民問題及對於就業之尊重,參議院共和黨 參議員 Tom Cotton 及 David Perdue 等兩位議員於 2017 年上旬提案對 於目前的美國工作簽證申請抽籤的制度進行改革7。全名為「改革美 國移民強大經濟法案」(Reforming American Immigration for a Strong Economy Act, RAISE Act,以下簡稱 RAISE),係以提高工作工資以及 提升美國競爭力為主要訴求的移民法草案。

此法案透過建立技能型評點制度,使薪資與技能評等積分系統進 行對應,此法案精神近似於加拿大、澳大利亞所使用的系統,並試圖 取代目前的永久就業簽證架構。申請者將依據教育背景、英語語言能 力、年齡、工作機會、特殊事蹟記錄、雇主的主動性等條件,獲得評 點積分,藉以進行外籍工作者之工作申請。

移民改革法案從全面進行考量須包含 5 項基本政策要點,以尋求 移民者、當地人民及管理單位等立場之平衡。下列分別說明之:

(1)安全邊界

美國為一個主權國家,必須保留決定誰越過邊界以及誰被允許留

下的權利。透過建立一個明確定義的認證過程,使無證件能力的人有 機會獲得永久的法律權利。值此,改善邊境安全和執法將有助於抑制 未來的移民激增以及減緩人口和毒品販運。

(2)沒有特赦

美國不應簡單地允許無證人口獲得免費通行證或大赦,這將使他 們能夠在合法排隊移民美國的人之前留在美國。因此,必須透過立法 規定程序,讓非法的無證人口承認行為的錯誤,服從正確的法律,透 過嚴格的州和聯邦背景調查,支付罰款,證明財務可行性。

(3)客工簽證

目前無證件的留美個人應將其狀態定位為訪客工作者的狀態,使 其具有身分以取得社會保障、駕照或基本生活所需之文件,並保持最 新的稅務負債,未來可選擇無限期地留在美國作為訪客工作者,或是 可支付額外費用以尋求永久居留權或公民身份。

(4)驅逐嚴重罪犯

任何和所有從事謀殺,強姦,毆打,販毒和幫派相關活動等邪惡 活動的無證件居留者都應立即驅逐出境。但必須明確區分這些重罪犯 者和其他較非重罪者,如非法獲得駕駛執照、社會保障卡以及就業和 基本生存所必需的其他文件之其他人。

(5)整合過程

鼓勵合法的無證件人員融入美國社會,必須加強學習美語以及了 解美國公民的權利義務。作為一個移民國家,美國體認到移民到國家 尋求機會和自由的重要性,只要合法申請者遵守法律,即可得到公平 對待,並且獲得人生而平等的尊嚴。

綜合前述,「改革美國移民強大經濟法案」可能帶來的影響係透

過本法案的實施,移民美國者之技能、教育、英語能力、工作經歷、

創業精神等將更具基礎,可使美國整體利益擴大,並更能以具競爭力 的經濟形式與各國競逐人才,預期可使美國更具世界競爭力。

對美國工作者可形成整體工作薪資上漲的效益,基於工作移民模 式,RAISE 法案將在實施的第 1 年可使整體移民工作人數降低至 637,960 人,達到 41%的下降率,並在實施的第 11 年可使移民工作人 數降低至 539,958 人,達到 50%的下降率。此一法案將限制低技能移 民流入美國,可降低美國對於低收入、非熟練勞動力的供過於求,使 美國勞工對於工資提升的期待有機會實現。

二、美國外籍學生延攬與留用情形

基於國土安全的考量及聘僱美國人的優先性,美國移民署將移民 工作者的簽證優先發給高技能、高所得者,並且對於工作簽證的簽核 進行加強審查,以防制詐欺及濫用行為。美國在宣布加強對於 H-1B 的簽證審查後,對於國際學生畢業生在美國當地就業的期待,產生衝 擊(Guo, 2017)。

移民局在 1965 年推動法案取消來源國配額制度,使高技能工作 者的移民以及外國學生大量投入。流入美國的技術移民年度流量在 1960~2000 年期間上漲 30 倍以上,學生增長 8.2 倍。1990 年移民法 案通過,而後於 Cobb-Clark(1998)和 Antecol 等人(2003)研究顯 示立法改革的結果,使得國際工作人員湧入美國的人數急劇增加。此 外,人力資本投資和移民的可能性之間存在著重要的正相關(Duleep

& Regets, 1999)。

在實務上,美國部分民眾抱怨,外國人士搶走本地人的大學入學 名額,也排擠了本地人的工作機會。川普在總統選前承諾保護美國勞

的期待,持續對於工作簽證 H-1B 的發放加以緊縮。依據美國移民局 所列示之簽證程序,由於採取限額制度,採用抽籤的方式抽出 85,000 位可留在美國就業,其中包含 6.5 萬名常規名額及 2 萬名碩士以上的 名額,允許具有配偶、子女者可併同申請工作者家庭成員之居留。未 獲抽中者,則必須離開美國。申請案件中,以 IT 產業為較多數,且 許多跨國公司均大量投件申請以提升中籤率,對於中小企業則排擠了 用人額度。尤以 2015 年知名企業迪士尼大量解雇 300 名員工,遭解 雇員工狀告聯邦法院,指控迪士尼公司欲使用 H-1B 移民工作簽證取 代美國本土員工,佛州參議員 Bill Nelson 為避免勞工權益受類似情事 剝奪,則提出法案,倡議每年 H-1B 的核發名額應降低為 70,000 名,

且應由直接聘僱勞工之企業優先取得名額,而非人力外包公司進行派 遣的申請案件。

根據美國國際教育研究所(Institute for International Education, IIE)

之分析,美國 2015 年國際學生人數大約 975,000 人,較前一年成長 10%,其中來自中國大陸的學生約占 31%,為所有國際學生之冠,其 次是印度,比例接近 14%。美國高等教育品質向來對於國際學生具有 吸引力,各國精英學子赴美接受高等教育,可為美國創造逾 300 億美 元的學費收入。而透過完整的配套措施,使來自於全球的國際學生畢 業後留在美國工作,可為當地創造經濟利益,有助提高當地薪資收入 及增加稅收。尤其是以「科學、技術、工程和數學」(STEM)為學 位的國際學生,根據統計資料顯示,美國 STEM 畢業生逾 50%是國 際學生。但隨著美國對於外籍學生的招收人數下降,美國大學在國際 學生學費收入亦隨之大幅減少。

根據資料顯示,抽中 H-1B 的國際學生來源國別分析,以 2015 年為例,印度佔比為 70.9%、中國佔比 9.7%。留學生在美國留學地 域分布情形,前三位為加州、紐約州及德州。在薪資部分,2017 年 H-1B 首次申請獲准之工作者平均年薪 75,000 美金,約為新台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