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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障學生家長之教養態度及需求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三節 聽障學生家長之教養態度及需求

身心障礙兒童的出現,往往帶給大多數的家庭很大的衝擊和壓力,

當子女被診斷為身心障礙兒童時,意味著將伴隨著持續性且全面性的 的養護與教育問題,家長需要

而如果沒有得到適當的紓解或協助,對家庭資源將是很大的耗損。

壹、 教養態度

父母教養方式是一種傳達父母本身人格特質的一種教養態度和策 略,目的在於塑造子女正常的人格、合宜的行為與態度(李雅芳,2005)。

根據 Bandura 與 Walters(1963)在社會學習論的研究發現,兒童最喜 歡模仿他們心中重要的人(significant others),這個重要的人係指,日常 生活中對他最具影響力的人。而社會學習理論對父母教養態度的觀點 為,父母是他們第一個模仿及學習的榜樣,遇到事情的解決方法,將 會複製父母的模式,由此可知父母教養之重要(謝紫湄,2017)。

教養態度指父母在管教時所欲傳達給子女的認知、信念、價值觀 與意圖等(楊的祥,2003)。研究者整理出有關父母教養態度的分類,大 致上可分成民主、專制、忽視、溺愛與不一致,多數父母親的教養類 型會合併兩種以上:

(一) 民主型

是指父母關愛子女,期待子女有成熟的行為表現。採開放溝通的 方式、支持孩子、鼓勵孩子,對孩子的行為訂定明確的準則和規範,

獨斷卻非一味的強制或約束孩子,希望教育孩子成為負責任、獨立自 主的孩子。

(二) 專制型

這類父母嚴格限制孩子表達需求或要求,專斷且沒有商量討論的 空間,當子女看法與其衝突時或犯錯時,必會受到嚴厲的懲罰,因此,

與孩子之間缺乏情感的交流,親子之間充滿命令與服從,並且制定一 套清楚的遊戲規則。

(三) 忽視型

既不要求子女也不回應他們的要求,不支持子女也不限制子女,

給予子女完全的自由與放任,從來不關心,甚少表現情感的支持,親 子間缺乏互動與交流。

(四) 溺愛型

盡可能滿足孩子的需求,對孩子有求必應,回應子女的需求卻又 不要求他們,對子女的行為表現很少要求或限制,沒有傳統的觀念,

不要求行為舉止得當。

(五) 不一致型

不一致是指父母抱持不同教養方式,兩人沒有協調出一致性的原 則,或者另一種情況是,自身的原則朝令夕改,有時可以、有時又不 行,甚至是隨著心情更改。由於父母的規範不同且時常改變,子女也 難以認同父母,並且不知所措,在適應上易出現困難,且缺乏安全感,

不易信任別人,更可能回過頭來懷疑自己是否做得不夠好。

父母親在兒童的身心發展上,佔有相當重要的地位,父母親的教 養態度,對子女日後的行為發展具有相當程度的影響。因此身為楷模 的父母須多用心並關心子女的成長歷程,配合子女的身心特質給予適 性的教育,如此子女才能培養良好的能力,以適應未來的環境。

貳、 教養需求

聽覺障礙兒童也能因家庭背景、個別差異、成因、障礙的程度不 同,而有不同的問題與需求,且不是單一服務。聽覺障礙兒童的問題 需求往往反應在醫療、復健、家庭生活、教養、人際、就業生涯等方 面,並且隨著年齡的增加而有所改變。當家中出現聽覺障礙兒童時,

家庭成員的反應不但關係著聽覺障礙兒未來的學習發展,更關係整個 家庭的功能是否得以發揮。

聽覺障礙兒家庭所需的不只是醫療上的照護,對整個家族來說養育

聽覺障礙兒所必須面對的是家庭上的支持與家庭良好動力關係,方能 促使聽覺障礙兒主要照顧者能夠在良好的身心狀態下教養聽覺障礙 兒。

蔡玉純(1995)研究顯示聽覺障礙兒童主要照顧者大部分都是母 親,其次是父親、姨母和祖父母。因此在聽覺障礙者家庭中經常上演 的戲碼,往往是父親用工作來隱藏自己深層的無奈失望感,而母親則 是在照顧家庭與聽覺障礙兒的奉獻當中心力交瘁、自我價值一點一滴 消失殆盡。因此無論是聽障兒童的母親,或其他的家庭成員,都需要 有長期並且一系列的支持系統,用以支撐心理與經濟上的壓力,使家 庭更為和諧,以下就聽障者教養需求加以探討:

一、 社會資源及支持系統。

在社會資源與支持系統方面可分為正式與非正式的支援,正式支援 指的是政府或社會機構所提供的服務;非正式的支援係指由政府與社 會機構外的大家庭成員、親戚、朋友、鄰里所提供的自然支持(簡淑 伶,2003)。

(一) 家庭

父母可以共同承擔家庭經濟,並一起負起照顧子女的責任,祖父 母及手足可以提供精神上的慰藉及實質上的協助,讓聽障子女得到持 續長時間的支持與照顧。

(二) 學校

學校是聽障子女與家庭一項重要的社會資源與支持系統,除了鑑 定、安置、評量與特殊教育,並透過親職教育提供家庭精神上的協助,

並讓提供父母必要的諮詢服務。

(三) 鄰里朋友

鄰里朋友提供聽障子女家庭是即時性的紓解服務,往往在最危急 的時候,幫忙的總是鄰近的朋友。

(四) 宗教團體

透過宗教得到實質的幫助,或因信仰相同,彼此之間的互動與關 心,能提供身心障礙家庭心靈的慰藉及情緒的支持,以克服所面臨的 困境。

(五) 家長團體

許多聽覺障礙者的家長組織同質性的家長團體,彼此提供醫療訊 息、教養態度、內心支持、心路歷程分享等活動,並爭取改善有關聽

覺障礙兒童之福利。

(六) 相關機構及社團

提供安置、醫療、諮商、職業輔導等的服務機構,或是由聽覺障 礙者所組成的社團,讓聽覺障礙者有更寬廣的發展空間。

二、 福利需求

黃志成、王麗美(2000)將聽障者之福利需求歸納有醫療、就學、就 養、就業服務及無障礙生活環境:

(一) 醫療服務:醫療補助、語言治療、早期療育、聽力檢查費用、手 術矯治費、助聽器等補助。

(二) 就學服務:學雜費減免、子女課業輔導、特殊教育、寒暑假課外 輔導等。

(三) 就養服務:居家生活補助、在宅服務、心理諮商、乘車優待、身 心障礙補助、兒童托育等。

(四) 就業服務:提供就業訊息、職業諮詢、介紹、協助處理、職能評 估等。

(五) 無障礙生活環境:輔具補助、手語翻譯、電視新聞有字幕、增加 娛樂性活動與設備。

綜合上述,聽障兒童屬於社會較弱勢的族群,而從他們出生的那一 刻起,各種壓力與衝擊便不斷的考驗著他們的家庭,透過社會資源、

福利服務等相關的支持,來協助聽障兒童家庭,期望藉由社會福利、

政府、醫療等各項資源,讓聽障兒童家庭可以更穩定,協助聽障兒童 學習更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