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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回顧

第一節 聾人的定義及語言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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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回顧

第一節 聾人的定義及語言特色

法規上所指稱的聽覺障礙者,為「由於聽覺器官之構造缺損或功能異常,致 以聽覺參與活動之能力受到限制者(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2013)。」,

由於本研究期望先暫緩「障礙」兩字對於聽障者習以為常的預期,故本文使用「聾 人」較為中立稱呼與法規上的用詞作代換,將該群體視為一種身分表徵(趙建民,

1998)。

聾人因無法順利使用以聲碼作為基底的口語溝通,故以手部、肢體動作、表 情表達自己的思維,即「手語」。如同其他語言,手語因應社會溝通需要衍生出 各種代表不同意義的手勢動作,然而手語並不是聽人為聾人設計而成,而是聾人 團體中內部約定俗成自行創造的(Uhlberg, 2008/2011),因此具有地域性,不同 地區會有不同方言手語。例如啟聰學校會有部分僅內部人看得懂的手型,聾人家 庭裡也會有一些親人彼此才知道的手勢,因此不同國家的聾人無法相互溝通,另 外,隨著環境和時代變遷手語也不斷有舊詞淘汰及新詞產生(鄭璇,2009),故 聾人也常須不斷更新對手語的理解。除了「約定俗成」和「地域性」與其他語言 無異之外,手語也有與其他語言相異之處:手語屬視覺的立體語言,藉由數個固 定手型配合手部位置、手部移動速度和方向及臉部神情來「演出」要表達的意思,

屬於空間語言,不像口語屬符號語言(鄭璇,2009)。臺灣手語手型圖如圖1(丁 立芬、史文漢,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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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臺灣手語手型圖

手語善用臉部表情表達意思,以「角色轉換(role shift)」的方式對話,例如,

在表達:「小明他根本不知道這件事。」的時候,聾人會演出小明的表情並表現 出困惑和疑問的情緒,過去學者指出這也算是一種站在他人角度推論他人心智的 一種思考模式(Morgan&Kegl, 2006),而在臺灣這樣的手語形式聾人稱之為「自 然手語」。爾後為了聽人老師教育上的方便,而讓聾學生學習聽人口語及文章讀 寫發展出「文法手語」,意即每個中文字都有著對應的手勢動作(劉秀丹、曾進 興,2007)。舉例來說,假使分別要用自然手語和文法手語表達「男孩在女孩的 前方」,自然手語會一手比出男生的手型,一手比出女生的手型,並放置在胸前 且一前一後即可表示該句意義,而文法手語是依序比出「男」、「孩」、「在」、「女」、

「孩」、「的」、「前」、「方」,每一個中文字都有相對應的手型動作。在過去研究 者指出,自然手語和文法手語除了在表達形式有明顯的不同外,自然手語具有視 覺空間性,是立體的圖像語言,可以同時呈現事件脈絡、參與者的相對位置、參 與者之間關係。例如上述例子中,自然手語的呈現讓接收者透過視覺可同時讀到 兩人前後位置和男女角色的關係;然而文法手語就如同一般口語,因受詞序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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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聽完整個句子還有內容的先後,才能判別主受詞的關係(劉秀丹、曾進興,2007)。

過去學者指出自然手語才是屬於聾人專有語言,而文法手語僅能算是依附在聽人 口語文法所比出的口語手勢碼(劉秀丹、曾進興,2007)。在手語的理解能力上,

有研究指出聾學生對於自然手語描述的故事內容的確遠優於文法手語(劉秀丹、

曾進興、張勝成,2006),原因在於相對於自然手語在視覺上的一目了然,文法 手語必須看完詞序後並在腦中解讀方位和關係的文字概念才能理解,認知負荷量 較大(劉秀丹,2008),且因文法手語是站在聽人語言的角度所設計的,包含了 口語的驚嘆詞、贅加詞等,與聾人自然手語語句組成並不相同,因此文法手語的 構詞方式也不利於聾人記憶(劉秀丹、曾進興、劉俊榮,2008),在研究者本身 手語翻譯工作的經驗中也曾有聾人表示「自然手語看起來比較簡單」、「腦袋不用 多想」等回饋,也有被聾人告知手語別被文字限制住的經驗。過往有聾人描述手 語和文字的差別就如同彩色照與黑白照,前者是活生生的語言,情緒和內容附著 在手的力道和動作上,如同畫布上的不同色彩,而聽人的口語就像一列火車,須 等到最後一個字被說出,此時句意才完整,瞭解其內容,卻平淡而單調,像是沒 有生命的黑白照(Uhlberg, 2008/2011)。

如同語言相對假說(linguistic relativism),不同種的語言會影響我們的思維 模式,因此聽人與聾人之間除了語言上的不同外,更多的是從語言衍生出的習慣、

訊息處理、文化上的不同。在聽人世界中對人的指稱是姓名,然而在聾人世界中 除了會有中文的姓名外,還會另外再賦予「手語名字」,意即用一個人的外顯特 徵加上性別當作對人的指稱,例如「王小明」是一般聽人的名字,而在聾人裡會 用小明的外部明顯特徵,例如「大鼻子」加上「男性」指稱小明(趙建銘,2011)。

除了對人物的指稱不同之外,站在訊息處理的角度,語言也帶出聾人在思考上與 聽人的差異,例如過往研究指出在書面文字的理解能力上,聾人遠低於聽人,但 如果故事改用自然手語呈現,則聾人也可以擁有和聽人同等的理解能力(劉秀丹、

曾進興,2007);在記憶廣度方面,因聾人在思考時腦中浮現的是手型,而非聲 碼(鄭璇,2009),故使用自然手語的記憶廣度表現優於依文字編碼的文法手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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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聽人的記憶廣度仍優於聾人,原因在於視覺系統所擅長處理的訊息是空間性的,

聽覺系統擅長處理序列性訊息,手語除了和口語一樣有序列性處理外,還須加上 同時性的處理,需要較多的認知資源(劉秀丹,2009)。聽人與聾人除了語言表 達與認知處理方式不同外,更帶出有聲和無聲間的心理距離,因使用的語言不同,

有學者認為聾人並不能歸類成障礙的類別之一,應被看待成使用特殊語言的少數 族群,且使用手語溝通的聾人更加認同自己的聾人身分,對於聾人群體、聚會更 有歸屬感(張淑品,2010)。而聾人一起居住的區域稱之為聾人社區(Deaf community),社區內住的大部分是聾人與其家屬,可彼此自力生活,互相幫助,

如同其他聽人的社區般,但因社區內共享著的有別於聽人的生活習慣與溝通方式,

一般稱為聾人文化(Deaf culture)(張淑品,2010;Flynn, 2012)。

聾人多以手語與世界接觸並互動,然而並非所有聾人皆以手語作為唯一溝 通管道,若以溝通習慣作為分類,聾人可分為口語、手語、口手語三者(郭俊弘,

2007)。口語屬於聽人語言,屬聲音類型的編碼,聾人學習口腔肌肉的施力方式,

試圖發出和聽人相同的聲音,以達到溝通的目的;口手語屬口語和手語參半的語 言,除了學習發音外,也須搭配手語輔助,若溝通對象僅使用口語或手語其中一 管道,則會影響聾人訊息接收的完整性,因此溝通時定須口語和手語同時使用,

以維持有來有往的溝通;使用手語者則以手型為主要溝通語言,以視覺接收訊息,

並透過手勢比劃在空間中展示自己的所見所聞。而若以發生聽不到的生理時間作 為分類,聾人可分為先天與後天兩者,前者為從母體生下後即接觸無聲環境且未 曾有與聲音接觸的經驗;而後者大多受意外或疾病影響,例如車禍或者是幼時發 燒所致。根據過往研究指出,先天聾者較後天聾者及配戴輔具者更能接納自己是 一位聾人(張淑品,2010)。然而聾人的分類實際上界線並未這麼分明,在研究 者平時與聾人互動的經驗中,平常習慣使用手語溝通者,有時也會帶有簡易的口 部語言,此外有些平常習慣口手併用的溝通者,在和聾人相處時也可以轉換成自 然手語溝通。

從上述各方面地描述中,可感受到聾人手語和文化在應用上不同於聽人的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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慣,因此較難直觀地將聽人的想法和經驗套用到聾人身上。而語言不同也帶出聽 人與聾人雖共處在同樣的物理環境,卻用各自的心和語言對於世界賦予解讀,換 言之,真理非存在於實徵界(Sokolowski, 1996/2004),而是潛藏在各式各樣的描 述中。而同樣的事實雖可以由各種不同管道和方式呈現出不同樣貌,但在「多重 表達形式之中與背後(within and yet behind)」卻潛藏著同一性。過往各個領域 對於聾人存在有各種的描述和說法,說明了人們如何知覺聾人在世界上的位置,

雖然描述的角度和內容不盡相同,但各面向間卻存在著對於聾人自我描述的同一 性質。因此,本研究接下來將回顧過往學術領域中,前人是如何去描述聾人的自 我特質,以及站在什麼面向去看待聾人自我,並從中找到各種描述的同一性。另 外,本研究也試圖透過有別於過往的量化方式,以質性晤談讓聾人親自說明自己,

讓存有的位置能從僅限於聽人的角度中開展出來,從模糊更趨於明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