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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數位落差相關研究

學術界嘗試精確的定義數位落差的努力也從未少過,基本上(在 2006 年時)大部 分的學者都同意,數位落差應該要包含接取(access)和使用(use)。但彼此之間對於 數位落差的定義和包含的範圍則有相當的差距。(Yu, 2006: 236)

Selwyn(2004: 345-352)便認為,過去的政治方面和社會大眾對於數位落差的概念,

傾向於嚴格的二分,要嘛你有接上,要嘛你沒有接上。從這樣的觀點來看,數位落差定 義被簡化了,且因此要「接上」或「關閉」(close)他都變簡單了。譬如說,基於這樣 的邏輯,讓英國想要在 2004 年在所謂被剝奪的區域,能夠有 75%的居民能夠可以接取,

並且有這樣的技能能夠接取電子化傳送之公共服務,而其也希望在 2008 年能夠達到 100%的比率。但 Selwyn 認為這樣一連串關於「富者」和「貧者」的討論,對於分析上 而言過於簡單而基本。而 Selwyn 提出其數位落差的模式,應該是有下列四個階段

(stage):

1.形式/理論上能夠近用 ICTs 和內容:對個人形式上的提供家庭、工作環境或社區的近 用環境;

2.有效近用 ICTs 和內容,使用 ICTs:個人真正能感受到在家、工作場所、社區內皆可 近用、以任何形式與 ICTs 接觸,也許有或也許沒有得到「有意義」的或中長期的結果;

3.「捲入」(involve)ICTs 和內容:有意義的使用 ICTs,個人可以在技術和內容中有著 某種程度的控制和選擇;

4.結果,真實的和可感知到的結果,真實的和可以感知到的:在參與社會方面的立即、

短程、中程、長程結果,包括生產活動、政治活動、社會活動、消費活動及積累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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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言之,Selwyn 的四個階段代表了一種順序的先後,首先人們是在形式上和理論 上能夠接近 ICTs 和內容,隨後是有效的接近,真正的捲入,並且有某種程度上控制和 選擇的使用 ICTs 和內容,最後才是真正的享受到 ICTs 及其內容的結果和成果。

同樣的多面向觀點也可以在 Bertot(2003: 185-191)的文章中看到。其認為數位落 差應該有幾個面向(dimension),例如:

1. 技術:持有這樣看法的人認為數位落差是近用和缺少近用的問題。但是技術近用本身 就是多面向的,同時不同的近用點也會有助於不同的技術能力和採用。

2. 電訊:目前部分的「擁有」和「沒有」的二分法,已經前進到了寬頻和非寬頻的擁 有和沒有上。

3. 經濟:顯然的和技術及電訊基礎建設有關就是經濟發展。鄉村社區在吸引及促進其

7 此部分翻譯部分參考楊鎮吉(2006)「數位落差又來了」

http://blog.roodo.com/ccu_telecom/archives/999833.html

經濟發展上遇到了一些麻煩,而在一個所謂資訊社會中,至少要有最基本的勞工素質、

技術基本建設、還有電訊基礎建設(特別是寬頻)。不過這樣的討論有些時候就會變成 雞生蛋、蛋生雞的問題。那就是,要促進發展的基礎建設在沒有社區顯著的投資之下,

是很難達成的。而同時社區在沒有商業資源的挹注下,是不一定有投資基礎建設的能力 的。

4. 資訊近用:美國社會一直有「民主社會的基礎是且無阻礙的取得資訊」的觀念,也 因而促進了美國的公共圖書館建設。這樣的取得和傳播是建立在印刷品和實體呈現的基 礎上。這時候問題就變成了,所謂「普遍接取」(universal access)是否關注網路環境中 的資訊?

5. 資訊素養:光是可以近用資訊是不夠的。人們在有了近用之後,還至少要有如何 1) 使用技術,2)知道如何放置和取得有用的資訊 3)評估和評定資訊的關連 4)把資訊綜合起 來,以解決問題。給予技術和內容的近用,在整個資訊素養的過程中,只是第一,且相 對低階的一步而已。

Hargittai(2002: 15-16)指出,只給人們一個連上網的機器,並不能保證其能夠使 用該機器來獲得其所需的需要,因為他們也許無法最大化利用該媒體。就像教育一般,

並不是將書丟給人們就好,還要教他們如何讀,並且如何利用他。同樣的概念也可以用 到,把所有的社區都連上網,然後宣稱現在每個人都有平等的近用機會,是不足夠的。

即便提供網路的近用會減輕某些數位落差的問題,但當思考到有效使用該媒體的能力 時,所謂「第二層次數位落差」(second-level digital divide)就產生了。

在眾多關於數位落差的概念化中,Kim 與 Kim(2001)所提出的,是精緻且最複 雜的一種。根據其說法,數位落差應該要被看成多面向(媒體取得性、資訊流動和資訊 意識),多階段(機會落差、利用落差、接收落差)等等。(引自 Yu, 2006: 236)

Van Dijk(2000, 2003, with Hacker, 2005, 2006)則認為媒體或技術近用,應該要被 看成一個和許多不同社會、心理和技術原因的過程,而不只是一個取得特殊技術的事件 罷了。而目前大部分的研究仍然聚焦在實體近用(physical access)上。雖說在 2002 年

之後,逐漸有研究者將焦點放在「超越近用」上,而聚焦在社會、心理和文化背景上,

以及加入了數位技巧、能力、媒體、使用及應用的等等。其進而提出了其關於數位落差 的架構。共有四層,分別為:

1.動機近用(motivational access)、 2.物質近用(material access)、 3.技術近用(skill access)、 4.使用近用(usage access)。

其中值得一提的是技術近用,其中作者還將其仔細劃分為三項:首先一位電腦使用 者必須要有操作技術,隨後其發展並且使用資訊技術,最後一部分則是策略技術(在社 會中能夠用將電腦和網路資源當成達成某特殊目標的工具的能力)。最後,使用近用是 最後一個階段,並且此技術使用過程的最終目標,是形成某個特殊的應用。(Van Dijk, 2006: 224)

Lentz(2000: 355-377)認為,在當時出現了一些關於「擁有」或「沒有」

(haves/have-nots)的說法,以「現在有」和「晚點有」(have now/have later)取代,其 認為這樣的說法,並沒有辦法保證在拓展普及服務等方面有著長期的政策規劃;這樣的 說法反而讓政府、基金會和公司等有著高姿態的短期政策空間,可以「等著」讓技術散 佈問題減輕。

數位落差在這樣的氛維中,被分做兩個觀點,一部份是認為數位落差在當時已經漸 漸的消失和減少;而另一部份則聚焦在對於近用和使用方面持續的障礙。而 Lentz 認為 前者的說法,關於數位落差僅僅關注於電腦或網路的擴散(diffusion)是相當不足夠的,

其認為如果研究的問題可以拓展到,將數位落差問題減少關於近用技術本身,而多關注 到資訊生產和使用上,這樣關於數位落差的解決方案設計就會有著長期的保證。(Lentz, 2000: 377)

Jung et al.(2001)設計了獨創的「網路連結評量表」(Internet Connectedness Index, ICI)其包含了九個子題,跨越了過去大部分僅止於「機具擁有」或「上網時間」的研

究方式,而以下九個子題為量表:(Jung, Qiu & Kim, 2001: 515-517)

1. 家庭電腦(擁有)歷史:少於 1 年,1-2,2-3,3-6,6 年以上 2. 連結的原因:工作相關、學校相關、個人相關任務

3. 地點:家裡、工作地點、學校、社區中心、圖書館、網咖等。

4. 目標:共分做六項來討論受訪者在網路上所欲追求之行為:兩個理解目標:1)在和 你所關心的團體保持聯繫 2)表達你的意見;兩個取向目標 3)完成商業、財務和工作 上的任務 4)在如何與他人相處上獲得建議,例如醫生或其他醫療專業;兩個玩樂目 標 5)讓自己高興 6)社會方面的原因,想要交朋友。因為在問卷結果出爐後差異不大,

所以登錄時僅以有任何一個和完全沒有為分別。

5. 參加什麼網路活動?BBS、MUD、網路遊戲、郵遞論壇(mailing list)、新聞群組(news group)、研究/資訊、購物、上網。

6. 不算電子郵件的發送,在網路上與人交流的時間。

7. 五等量表自評:網路對你的生活是正面的還是負面的?

8. 電腦依賴關係:讓使用者自評,如果明天一覺醒來電腦就突然消失了,那麼對於你 的生活影響有多大?0 是沒差,10 是你會非常想念他。

9. 網路依賴關係:與上述電腦依賴關係相同,不過自評的對象是網際網路。

作者認為 ICI 在兩方面合用,一為不同的 ICI 分數可以讓人們知道補助或教育資源 應該要放在社會或社區的哪裡;二為個人的 ICI 可以表現出哪些特定團體需要怎樣特殊 的介入或干預。這樣能夠讓政策執行更準確和更能夠將那些資訊落後的人們帶起來,並 且達成其生活目標。

Norris(2001)將數位落差分為三個面向:全球性落差(global divide),意指已開 發國家與開發中國家在網路取用(access)上的差別;社會性落差(social divide)乃是 一個社會當中資訊富者與資訊貧者間的隔閡,而民主性落差(democratic divide)則強調 使用與未使用數位資源(尤其指的是網際網路)以參與公共事務者之間的鴻溝。(Norris, 2001: 1;項靖, 2005: 108-109)

Yu(2006: 236-238)認為對於數位落差的解釋,似乎可以分作四大類:

第一類認為,的確人們在近用 ICT 上有著不平衡,但這樣的不平衡就和健康照護、

工作機會、工作狀況、食衣住行等等一樣的正常和無可避免。他們認為不平等一直都和 人類生活息息相關,而特別是技術,尤其在其傳播早期,從來就沒有被平均的散佈過。

也就此推導出,數位落差就像其他的技術落差一般,沒有什麼特殊的道德或政治意義,

數位落差只是一個正常的現象,因為在正常的市場經濟下,ICT 產品價格會逐漸下滑,

同時也會讓社會上的大部分人都能夠有能力使用之。也許是因為學術界總是在表面上深 植的人道主義傳統,這個學派比較少出現在文章中,但仍然有著某些例外。例如 Compaine(2001: xi-xii)在書的序言中就開宗明義的提到:

「我應該直接把我的底牌攤到桌(頁面?)上,我對整個數位落差的概念抱持著 懷疑的態度。……過去曾經有,以後也會繼續有著許多落差 ---- 在那些知道如 何耕種和那些還沒有進入農業時代;在那些會修理引擎那些還沒有進入工業時

「我應該直接把我的底牌攤到桌(頁面?)上,我對整個數位落差的概念抱持著 懷疑的態度。……過去曾經有,以後也會繼續有著許多落差 ---- 在那些知道如 何耕種和那些還沒有進入農業時代;在那些會修理引擎那些還沒有進入工業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