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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資料與家庭教育需求交叉分析

第四章 研究結果與討論

第三節 背景資料與家庭教育需求交叉分析

本節將以背景變項與家庭教育的學習需求進行t 檢定與單因子變異量分析,以 了解不同背景之青少年在家庭教育的學習需求上是否具有差異。

壹、學校所在縣市

以單因子變異量分析檢定臺北市、新北市、宜蘭縣、臺中市與高雄市之國高 中生對於家庭教育的重要程度及想要學習程度之差異。從表4-3-1 可發現,不同縣 市國中生對部分家庭教育學習議題之學習需求具有差異;新北市國中生對「4-2 保 護身體隱私及預防“性騷擾"與“性暴力"」的重要程度看法高於臺北市與高雄 市,而臺北市國中生對此議題的想學程度則高於臺中市;臺北市國中生對「6-2 與 父母協商隱私權與獨立性」的重要程度看法高於宜蘭縣國中生,而新北市與臺北 市的國中生對於「9-1 發展個人倫理與道德規則」的想學程度都高於宜蘭縣國中生

觀察各縣市具有差異題項的平均分數,可以發現,重要程度部分得分皆高於3

,顯示出不同縣市國中生對題項4-2 與 6-2 皆認為是很重要的;而想要學習部分,

題項4-2 與 9-1 之高分者皆高於 3,屬於很想學習,分數較低者亦皆高於 2.5,仍為 想學。可知不同縣市國中生的家庭教育學習需求差異,不是「重要對上不重要」、

「想學對上不想學」,而是在覺得重要與覺得想學的範圍內有程度上的差異。

表4-3-1

國中生家庭教育學習需求之縣市差異

分類 題項 內容 縣市比較結果

重要 程度

4-2 保護身體隱私及預防“性騷 擾"與“性暴力"。

新北市 ( 3.78 ) > 臺北市 ( 3.52 ) 新北市 ( 3.78 ) > 高雄市 ( 3.41 ) 6-2 與父母協商隱私權和獨立性。 臺北市 ( 3.63 ) > 宜蘭縣 ( 3.29 ) 想學

程度

4-2 保護身體隱私及預防“性騷

擾"與“性暴力"。 臺北市 ( 3.36 ) > 臺中市 ( 2.85 ) 9-1 發展個人倫理與道德規則。 臺北市 ( 3.18 ) > 宜蘭縣 ( 2.71 ) 新北市 ( 3.20 ) > 宜蘭縣 ( 2.71 ) 註:僅呈現具有顯著差異之縣市比較結果;括弧內為該縣市之平均分數。

相較於國中生,不同縣市高中生對家庭教育的學習需求差異更為明顯(詳見 表4-3-2)。

表4-3-2

臺中市高中生對「家庭資源管理」面向及其他五個學習議題的重要程度看法 顯著低於臺北市、新北市或高雄市;宜蘭縣高中生則是在「5-5 影響擇偶的因素」

與「6-7 影響消費決策之因素」上顯著低於臺北市、新北市或高雄市;臺北市高中 生對於「7-6 能協助親職的各種資源」的重視程度則顯著低於臺中市。不同縣市的 重要程度看法雖出現差異,但平均數皆高於2.5,皆屬於覺得重要的範圍,此一結 果與國中學生相似。

在想學程度上,臺中市高中生對題項2-4、2-8、5-7 及 6-3 的想學程度顯著低 於臺北市或新北市;宜蘭縣高中生對於題項2-8、5-5、6-3、7-1、7-2、7-7、9-3 之想學程度顯著低於臺北市、新北市、臺中市或高雄市;上述兩個縣市高中生對 家庭教育各議題的想學程度,雖在多個題項上顯著低於某些縣市,但平均分數皆 超過2.5,依舊屬於想學的範圍。

臺北市高中生對「家庭法律與公共政策」面向及題項7-6、8-1、8-2、8-4 的想 學程度顯著低於新北市或臺中市;值得注意的是「8-1 影響家庭的各種法律條文」

的平均數為2.26,低於理論中點 2.5,表示臺北市高中生對此議題的態度為不想學 習;而「7-6 能協助親職的各種資源」及「8-4 法律及規定對家庭的各種影響」的 平均數為2.49,也屬於不想學習的範圍。臺北市高中生對於家庭相關法律與親職 資源的學習意願較低,雖然原因尚無法確定,但在設計臺北市高中階段家庭教育 課程時,應注意此一現象。

貳、性別差異

透過 t 檢定了解國高中學生對家庭教育各項學習議題是否具有性別差異,在國 中學生部分(表4-3-3),重要程度上具有顯著差異者為家庭動力面向與題項 1-5、

2-5、2-6、2-8、3-1、4-4、5-1、5-2,共八個議題,想學程度上具有顯著差異者則 為題項1-1、7-2、7-5 共三個議題,女生在這些具有差異題項上的平均分數皆高於 男生。

表4-3-3

國中生家庭教育學習需求之性別差異

別 題項 男 生

平均數

女 生

平均數 t 值

重 要 程 度

議題二 家庭動力

3.27 3.38 -2.34

* 1-5 支持社會中有特殊需求及問題的家庭。 3.20 3.34 -2.00* 2-5 家庭成員間的差異性。 3.19 3.41 -2.90**

2-6 家庭成員之責任、權力與依賴關係。 3.15 3.32 -2.19* 2-8 家庭暴力、虐待與忽視的問題。 3.45 3.63 -2.38* 3-1 接受每個人在身心發展上的個別差異。 3.38 3.57 -2.85**

4-4 性行為的選擇、結果及責任。 3.35 3.49 -2.03* 5-1 人際溝通。 3.58 3.75 -3.00**

5-2 友誼的建立、維持與結束。 3.63 3.76 -2.47*

學 程 度

1-1 家庭與工作的關係。 2.67 2.93 -2.51* 7-2 為人父母的責任與從子女得到的回饋。 2.66 2.95 -2.32* 7-5 親子衝突和衝突解決。 2.91 3.18 -2.32* p < .05* p < .01** p < .001***

陳妍穎(2002)以國中生為對象進行之生活經營能力研究中發現,女生對於

「倫理觀」、「健康管理」、「人際關係」、「性別教育」、「家人關係」、「資源管理與 消費」、「人類發展與生涯發展」面向的學習需求皆高於男生。而在本研究中,男 女生在面向上的差異只出現在「家庭動力」上,這或許反映出國中生的性別刻板 印象已較十年前改善,男女的學習需求差異也因此變少。進一步觀察具有性別差 異的11 個題項,不論是男生或女生的平均數都高於 2.5,雖具有差異,但皆屬於 想學的範圍。

在高中部分(表4-3-4),女生在重要程度與想學程度上皆顯著高於男生的是

「家庭動力」面向、「2-3 處理家庭內部的變化與壓力」與「2-4 家庭溝通的類型、

方式及技巧」;男生在重要程度與想學程度上皆顯著高於女生的則是「8-5 影響青 少年的各項政策」。只在重要程度上有顯著差異的題項為1-6、2-2、4-1、4-2、4-8 與5-1,除了「1-6 家庭與科技的相互影響」與「4-1 生理和性的發展」男生分數高 於女生之外,其餘題項皆是女生分數高於男生。在想學程度上,女生平均數顯著 高於男生的是「家庭資源管理」面向與題項1-7、2-6、2-7、3-1、3-5、3-7、6-1、

6-2、9-2 共九個題項,男生則在「8-5 影響青少年的各項政策」上顯著高於女生。

表4-3-4

不論男生女生的分數皆高於理論中點2.5,只有在「2-7 家庭的規則、傳統、歷史 與節慶」上,男生分數2.27 為不想學習,顯著低於女生的 2.60,在設計高中家庭 教育課程時,應此一現象考量進去。

参、家庭型態

本研究以受試者所填答之目前與誰同住選項,依據同住世代分為:核心家庭

、主幹家庭、大家庭、隔代家庭與其他共五類。由於隔代家庭與其他家庭之樣本 數量過少,因此只選取核心家庭、主幹家庭及大家庭,依照學生類別分組,進行 單因子變異量分析。

觀察表4-3-5 可發現,相較於縣市、性別及有無手足之比較結果,家庭型態的 學習需求差異並不多,國中學生只在「8-7 與家庭相關的社會福利」的重要程度上 有差異,主幹家庭(3.52)顯著高於大家庭(3.03),且兩者分數皆高於 3,皆為很 重要。高中學生只在「1-1 家庭與工作的關係」的想學程度上有差異,主幹家庭(

3.63)顯著高於核心家庭(3.40),且兩者分數皆高於 3,皆為很想學習。

表4-3-5

家庭教育學習需求之家庭型態差異 學生

類別 分類 題項 內容 家庭型態

比較結果 國中 重要

程度 8-7 與家庭相關的社會福利。 主幹家庭(3.52)>

大家庭(3.03)

高中 重要

程度 1-1 家庭與工作的關係。 主幹家庭(3.63)>

核心家庭(3.40)

註:括弧內為該家庭型態之平均分數

在本研究中,不同家庭型態青少年的家庭教育學習需求差異並不明顯。

肆、失親與雙親比較

民國100 年 12 月家庭教育法修訂,將失親家庭納入其範圍之中,由於家庭教 育法施行細則中尚未將失親家庭之定義載明,因此本研究依照主要照顧者分類,

將主要照顧者為單親與祖父母者合併為失親家庭一類,主要照顧者為雙親與繼親 者則合併為雙親家庭一類,以 t 檢定比較兩類家庭之青少年在家庭教育學習需求上 是否具有差異。

從表4-3-6 可發現,失親家庭的國中生對題項「3-2 個人健康管理」、「3-4 個人

的發展」、「4-5 性病傳染的預防」、「4-7 性別差異、性別刻板印象與性別角色」、「

5-4 愛及承諾的各種面向」的重要程度看法,顯著高於來自雙親家庭的國中生;想 學程度方面,僅有題項「4-5 性病傳染的預防」是失親家庭顯著高於雙親家庭的。

觀察失親家庭與雙親家庭國中生的家庭教育學習需求差異,可發現失親家庭對於

「4-5 性病傳染的預防」的重要程度與想學程度看法皆高於雙親家庭。

表4-3-6

國中生家庭教育學習需求之失親與雙親家庭差異

類別 題項 失親家庭平均數 雙親家庭 平均數 t 值

重要 程度

3-2 個人健康管理。 3.63 3.46 2.29* 3-4 個人的發展。 3.69 3.51 2.29* 4-5 性病傳染的預防。 3.65 3.42 2.99**

4-7 性別差異、性別刻板印象與性別角色。 3.48 3.25 2.08* 5-4 愛及承諾的各種面向。 3.60 3.41 1.99* 想學

程度 4-5 性病傳染的預防。 3.27 3.01 2.02*

*** p < .001 ** p < .01 * p < .05

高中生部分(表4-3-7),失親家庭者在「社會中的個人與家庭」面向、「生命 歷程中的人類成長與發展」面向與題項「1-8 多元家庭的面貌、挑戰與需求」的重 要程度與想要學習程度上,皆顯著高於雙親家庭者;若比較兩者在各題項上的平 均數,可發現失親家庭者對於「社會中的個人與家庭」面向及「1-8 多元家庭的面 貌、挑戰與需求」之想學程度大於3,為很想學習,而雙親家庭者對這兩個題項的 想學程度則是介於2.5 ~ 3 之間,為想學。推斷如此差異之可能原因為失親家庭較 雙親家庭少,容易被認為是比較不一樣的,學生在與教師、同儕或鄰居互動的經 驗裡,體認到失親家庭與雙親家庭的不同之處,進而產生對於「1-8 多元家庭的面 貌、挑戰與需求」的學習需求。

重要程度方面,失親家庭者在「總量表」與題項「1-1、1-2、1-7、6-1、9-2」

上顯著高於雙親家庭者,各題項皆高於3.0,為覺得很重要。想要學習程度方面出 現顯著差異的題項較多,有1-5、2-8、3-4、3-5、3-7、5-2、5-3、6-4、7-4、8-6、

8-7 共 11 項,皆為失親家庭者顯著高於雙親家庭者。其中在「1-5 支持社會中有特 殊需求及問題的家庭」、「3-7 面對個體在發展上的各種問題」、「8-6 兒少保護的相 關法令」與「8-7 與家庭相關的社會福利」上,失親家庭者的想學程度大於 3,屬

於很想學習,而雙親家庭者的想學程度則是介於2.5 ~ 3 之間,屬於想學。

於很想學習,而雙親家庭者的想學程度則是介於2.5 ~ 3 之間,屬於想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