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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技術服務業國際發展現況與障礙因素探討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四節 能源技術服務業國際發展現況與障礙因素探討

能源技術服務業的發展歷史並不算太長,從 1970 年代的能源危機應運而生,

至今只有三十幾年的歷史。美國是能源技術服務業制度的起源地,其先驅經驗具 有非常高的參考價值。另外歐盟為僅次於美國的全球第二大經濟產值及能源消費 經濟體,其發展 ESCO 的經驗亦值得參考。然而東北亞的日、韓兩國及海峽對岸 的大陸,近年來則是在溫室氣體減量的政策目標下,大力推展該國之節約能源政 策及相關措施,且發展 ESCO 產業即為其政府相當重要之政策措施,故其發展 ESCO 的經驗頗值得國內參考。本節將分別介紹美國 ESCO 產業的發展概況和成 功原因,及探討美國、阿根廷、澳大利亞、日本、韓國等三十幾個國家在發展 ESCO 產業所遭遇的障礙。

一、美國 ESCO 發展概況 (一) 美國 ESCO 發展的背景

美國可以說是能源技術服務業制度的起源地,發展歷史約 有 3 0 年 ,相關 配合的政策法案與措施也相對較完整。其成立 ESCO 主要是受到第一次石油危機 油價高漲之影響,當時有工程公司、節能顧問公司、大樓機電設備製造商等為擴 張業務,分別為節能改善工程,開創節能改進業務,推出節能績效保證合約,當 作一種創投業務。由於 1990 年代美國政府財政赤字嚴重,無法新增預算投入節 能措施,因此 ESCO 業者藉由節能績效保證合約的經營模式,即成為聯邦政府達 成強制性節能目標的最好方法,同時也兼具更新能源系統與提升效率的政策目 標。當時的節能改善以節能分享(Share Saving )為主流,由 ESCO 籌措資金提 供節能改善服務。但經過一段時間後節能分享的業者風險逐漸呈現,而其合約形 態也轉變為節能保證(Guaranteed Saving )為其主流。

當美國各地電力公司推出需求面管理(Demand Side Management, DSM)的工 程競標時,ESCO 業者即為分享此項大餅,並以該計畫為業務重點,成立多家 ESCO 公司。受到二次石油危機能源價格高漲之影響,ESCO 業務逐年成長,但真正的

成長期是跨入 1990 年代以後。

能源服務業節能績效保證合約業務參考手冊(經濟部能源委員會,2001)指 出,美國 ESCO 成立初期係依靠能源價格高漲,節能稅制獎勵以及 DSM 競標而 快速成長。能源價格高漲提供 ESCO 成長的最佳機會,而節能抵減與投資抵減等 分別在 1983 年與 1986 年以前實施,目前已廢除。

這些稅制之鼓勵與抵減措施之廢止造成 ESCO 業務發展之阻礙,但 1987 年 以後各電力公司大力推動 DSM 計畫,而其競標使 ESCO 業務注入新活力,再度 呈現新的成長。但 1994 年以後因為美國電力自由化的推展,DSM 的投資減少或 計畫被取銷,致使一部份 ESCO 的經營發生困難,但 ESCO 整體的業務仍然在成 長中。

其主要原因為美國聯邦政府所採取之下列政策:

(1)1975 年頒布能源政策與節能法案(Energy Policy and Conservation Acts:

EPCA1975),為聯邦政府所有建築物應訂定 10 年能源效率改善計畫。

(2)1978 年頒布國家節能法案(National Energy Conservation Policy Acts, NECPA 1978),對聯邦政府要求,其建築物研訂節能計畫時應採用壽命週期成本

(LCC)分析。

(3)1980 年頒布能源安全法案(the Energy Security Acts,ESA1980)對節能制訂 DSM 競標制度。

(4)1985 年統一綜合預算調解法案(The Consolidated Omnibus Budget Reconciliation Acts)聯邦政府認可能源服務公司的經營與 SSC 合約之實施。

(5)1990 年國防部再授權法案(the 1990 DOD Reauthorization Acts)國防部實施 節能績效保證合約時,認可將它納入自行管理。

(6)1992 年國家能源政策法案(the National Energy Policy Acts 1992)規定聯邦政 府在 2000 年以前推動改善期間 10 年以下之節能、節水計畫,認可聯邦政 府機構參與公用事業 DSM 績效合約,要求聯邦政府應釐清在改善能源使用 效率計畫上所產生的障礙並設法排除,以及要求能源部(DOE)制訂聯邦 政府簽訂績效合約之實施細則。

(7)1994 年柯林頓政府以 12902 號命令,要求聯邦政府所有建物削減 30%能源 消耗,推行綜合性能源診斷,實施 DSM、節能分享合約與節能績效保證合

約節能計畫,並應釐清在執行上所產生的障礙,設法予以排除。

雖然美國聯邦政府推出上列一連串的改進措施,但其執行與配合進度落後。

然而聯邦政府對建築物節省 25%能源費計畫,以節能績效保證合約成立,而成為 當前 ESCO 最大的市場大餅。此外配合聯邦政府的計畫,自 1980 年前段,ESCO 業者向各州政府宣導節能績效保證合約的可行性,至今已有 45 州已立法採用績 效合約節能計畫。

(二)美國 ESCO 現況

1985 年以來,美國政府曾以 25 億美元的財政預算支持政府機構的節能項 目,其目的是使政府在節能和環境保護方面起示範作用,其效果是明顯的,凡是 實施節能項目的政府辦公大樓,平均能耗下降 15%,而且工作環境品質獲得改 善。後來由於美國政府財政緊缺,開始用其它方式籌集政府辦公大樓的節能資 金,並認為可以發揮 ESCO 的作用。1992 年美國聯邦政府通過一個議案(EPAct),

要求政府機構與 ESCO 合作進行節能績效保證合約(ESPC),達到既不需要增加政 府預算,又取得節能效果的目的,該議案要求聯邦政府的所有辦公大樓至 2005 年節能 30%(與 1985 年相比)。1995 年美國聯邦政府機構的能源費用為 79 億美 元。如果要實現議案所要求的目標,聯邦政府機構的節能投資需求為 60 億美元,

其中 30 億美元將來自財政撥款,0.8 億美元將來自電力公司的基金,25 億美元 來自 ESCO 的節能績效保證合約。

為此,聯邦政府開始執行一項"聯邦政府能源管理計劃(Federal Energy Management Program,FEMP)",該計劃的一個重要內容是 FEMP 提供財務方針與 技術服務給各聯邦機構,幫助它們降低成本、增加能源效率、使用更新的能源和 節省水資源。FEMP 的工作範圍包括:計畫財源的融通、技術指導與協助、計畫 報告與評估。在這些工作範圍之內,FEMP 掌控聯邦能源效率的努力,幫助聯邦 機構管理者瞭解與採購最佳的節省計畫。FEMP 的工作主要集中在(1)Super ESPCs(Super Energy Savings Performance Contracts) (2)公共設施獎勵計畫 (3)技術支 援(例如:SAV Energy)。同時為了指導政府機構與 ESCO 的合作,聯邦政府通告

了已通過美國能源部資格審查的 ESCO 名單(目前為 88 家),並編訂"聯邦政府 能源項目的方法和驗證指南(Measurement and Verification Guideline for Federal Energy Projects)",且舉辦各種類型的培訓班和研討會,發行了大量的錄影培訓 教材,以及各州政府也通過了類似的法案。1998 年美國加州通過的一個法案規 定,ESCO 以節能效益分享方式所應得到的資金回收,可直接從政府機構原應向 能源供應部門(如電力公司)交付的帳單中取得;也就是說,ESCO 應得的那部分 節能效益,由電力公司作為政府機構應繳交「電費」的一部分收取,再轉給 ESCO,這樣 ESCO 的資金回收更有了保障。目前政府辦公大樓的節能措施主要 是:綠色照明,樓內通道指示燈改裝,燈光自動控制,空調系統改造,建築物保 溫,窗戶改造,電動機、鍋爐的更換和控制,太陽能利用裝置等,節能投資回收 期一般在 10 年以內,在簽訂契約結束後,聯邦政府將得到全部節能效益。

美國的 ESCO 經營型態之一為 MESCO(Manufacturer Oriented ESCO,由機電製 造商為主體之 ESCO),主要以 Carrier、Johnson Control、Honeywell、Landis & Staefa 等廠為母公司發展 ESCO 業務,其營業規模大,範圍遍及全美,並擴張為多國企 業。其營業內容以節能績效保證合約節能服務為主,但業務範圍擴張為電力與天 然氣供應銷售、能源設備維修運轉、能源風險管理、能源資訊管理等,使原來節 能服務相對變小。

ESCO 原來的目標市場是公共設備的節能改善,但因為上述各項法令的頒 布,使其市場擴大為全國聯邦政府的有關建築物與設施。另外近年來快速成長的 超級市場、便利商店也納入各地 ESCO 搶攻的目標,而大樓、金融機構以及各地 工廠的節能改進也是他們的主要目標,2000 年之節能績效保證合約市場產值約 10 億美元。其中 ESCO 節能績效保證合約金額以 20 萬美元以下所佔比例最高約 20%,其次為 100~200 萬美元約佔 18%,第三位則為 20 萬~40 萬美元約佔 15%;

至於大於 2000 萬美元之改善案,則所佔比率最低約為 0.8%(Goldman,Hopper,

&Osborn,2005)。

(三) 美國 ESCO 產業發展成功之原因

主要是美國聯邦政府透過「13123 號行政命令」(Executive Order 13123)要求聯 邦政府明定節能目標,提供了節能的市場商機,並以「聯邦能源管理計畫」(Federal

Energy Management Program, FEMP)提供聯邦機構節能規劃、採購節能技術顧問及 國家整體節能的管考評估。FEMP 透過扮演「買方顧問」的角色,其在財務和技 術上的協助指導包括:計畫財源的籌措、技術諮詢輔助、績效保證型合約的格式 及內容訂定等,皆能提供明確的書面範本和其他實際協助。

此外美國 ESCO 提供的服務並不僅限於能源效率方面,其他涉及到生產力提 升、製程改善、環境污染控制、廢棄物清理、職業安全、現代化與創新等等的相 關服務,也是重點業務。因此,美國 ESCO 產業發展主要以 Super ESCO 為主的 趨勢。其橫跨了能源提供和節能服務,而節能服務主要藉由 ESCO 的績效保證合 約提供能源效率評估及相關的服務,成為公用事業電力公司的強大競爭對手。在 1990 至 2000 年間計節省 150 億美元能源成本。

美國發展 ESCO 產業的成功經驗顯示,政府除了創造第一波需求外,仍持續 扮演最大量且最重要的購買者角色。目前許多美國 ESCO 公司已經發展成為世界 性的跨國企業,服務的對象多以中、大型的商業和機構性客戶(包括建築)為主,

不但聯邦政府本身是美國 ESCO 業者的主要客戶,其更成為全球溫室氣體減量趨 勢下,可向外國輸出賺取大量外匯的經營模式。

二、國際 ESCO 產業概況

ESCO 是專門從事節能設備開發、節能設備安裝和融資等一系列綜合服務的

ESCO 是專門從事節能設備開發、節能設備安裝和融資等一系列綜合服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