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討論
第四節 腦性麻痺孩童父母親生活品質、親職壓力之影響因素
第四節 腦性麻痺孩童父母親生活品質、親職壓力之影響因素
由逐步複回歸分析結果可知,腦性麻痺孩童父母親的生活品質及親職壓力具預測力 的變項,在腦性麻痺孩童相關變項部分皆為孩童的粗大動作能力,可解釋父母親整體生 活品質總變量達5.3%、親職壓力總變量達6.2%。腦性麻痺孩童父母親的相關變項皆為自 覺生活品質、自覺健康狀態、就業及每月家庭平均收入,可解釋父母親整體生活品質總 變量的42.1%、親職壓力總變量達43.7%。在Rentinck探討父母親養育腦性麻痺孩童的壓
力及影響扶養孩童相關因素中也有同樣發現,社經地位和教育程度較低也是造成親職壓 力的重要預測因子( Rentinck, et al., 2007 )。腦性麻痺是慢性的終生神經發展障礙,隨著 生活水準提高,醫療費用亦隨之增加,然兒童保險給付卻偏低,其長期的經濟負擔是可 想而知。在本研究中的父母親有93.8%為中低社會階層,而父母親過半數(61.9%)為了 照顧患童而無法就業,家庭的經濟來源全靠配偶一人,若孩子病情加重,甚至借錢舉債 來支付醫療費用,所以經濟壓力也是腦性麻痺孩童父母親的壓力源,但Britner研究中,
這項論點並未被支持( Britner, et al., 2003 )。Ones的研究中發現家庭經濟收入對生理健康 有間接影響,且照顧者有較高的自尊與優越感可預測有較好的心理健康;因照顧孩童引 發沮喪情緒造成社交隔離,如此衍生的壓力強度及感受,會影響父母親對生活的滿意度 及生活品質的評價( Ones, et al., 2005 )。有文獻指出單親的家庭在面對孩童的某些狀況或 許有比較彈性的空間處理,但面對肢障的孩童,還是處在比較劣勢狀態,譬如經濟上的 負荷就很重了( Rentinck, et al., 2007 )。
第六章 結論
茲將研究結果歸納以下結論:
ㄧ、腦性麻痺孩童父母親與一般孩童父母親的比較
經分析結果顯示腦性麻痺孩童父母親在各範疇及整體生活品質、親職壓力皆明 顯較一般兒童父母親差。
二、腦性麻痺孩童不同粗大動作能力對父母親的生活品質及親職壓力的影響
發現孩童不同的粗大動作能力,生活品質及親職壓力皆只在階級一和階級五的 比較有統計上差異,階級一較階級五的生活品質好,且親職壓力也較低。
三、父母親因照顧腦性麻痺孩童而產生的的身體疼痛
以腰酸最多,依次為肩膀酸痛及手腕拉傷;且身體疼痛的產生與與『整體生活 品質』呈現負相關,『整體親職壓力』呈現正相關。
四、腦性麻痺父母親的重要支持來源
最重要支持來源為配偶,其次依序為其他家人及治療師。
五、腦性麻痺孩童父母親生活品質、親職壓力之相關性
腦性麻痺孩童父母親整體親職壓力越低時,其父母親整體生活品質越高。
六、影響腦性麻痺孩童父母親生活品質、親職壓力的相關變項
對腦性麻痺孩童父母親的生活品質及親職壓力最具預測力的變項包括:腦性麻 痺孩童粗大動作能力、自覺生活品質、自覺健康狀態、就業及每月家庭平均收入。